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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常态下包容性创新与精准扶贫融合的内在逻辑与实践路径

2017-03-09陈灿煌

湖南财政经济学院学报 2017年4期
关键词:包容性群体精准

陈灿煌

(湖南理工学院 经济与管理学院,湖南 岳阳 414006)

新常态下包容性创新与精准扶贫融合的内在逻辑与实践路径

陈灿煌

(湖南理工学院 经济与管理学院,湖南 岳阳 414006)

新常态下,我国农村贫困呈现出一些新特点,如普遍性贫困向区域性贫困转变、贫困人口愈趋分散化、相对贫困凸显、返贫现象严重等,给政府扶贫工作带来严峻挑战。包容性创新作为一种全新的创新理念,强调以公平的方式为贫困群体提供价值以促进包容性增长,实现创新价值和创新成果共享,其创新理念与精准扶贫的核心理念一致,因此,实现包容性创新与精准扶贫的融合是新常态下中国扶贫治理方式改革的重要战略方向。

包容性创新; 精准扶贫; 实践路径

上世纪八十年代中期以来,我国政府一直致力于农村扶贫开发工作,经过三十余年的努力,扶贫工作取得显著成效。按照现行扶贫标准(以2010年不变价计算,2014年农民人均纯收入2800元以下为贫困人口),已有7亿多农村贫困人口摆脱了贫困。尽管如此,中国目前的贫困问题仍然很严峻,一方面,从贫困人口规模看,截止到2015年底,我国农村建档立卡的贫困人口还有5630万,且主要分布在832个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集中连片特困地区、县和12.8万个建档立卡贫困村[1];另一方面,从贫困特点看,新常态下,我国农村贫困呈现出许多新特点,如普遍性贫困向区域性贫困转变、贫困人口愈趋分散化、相对贫困凸显、返贫现象严重等,给“十三五”规划提出的“在未来五年实现农村贫困人口全部脱贫、贫困县全部摘帽、解决区域性整体贫困[2]”目标的实现带来挑战。因此,在精准扶贫战略背景下,实施扶贫开发的思路与方法创新,提高扶贫效率,是打赢“十三五”时期脱贫攻坚战的必然选择。包容性创新作为一种新的创新范式,通过创新模式和方法将缓解贫困内置于经济价值的创造过程中,强调以公平的方式为贫困群体提供价值以促进包容性增长,因其丰富的内涵、多元的思路,超越了传统的扶贫方式,理应成为新常态下中国扶贫治理方式改革的重要战略方向[3]。

一、包容性创新与精准扶贫的概念与内涵

(一)包容性创新的概念与内涵

包容性创新一词由“包容性增长”概念衍生而来。亚洲开发银行2007年提出了包容性增长的概念,核心是强调通过经济增长创造就业和均等发展的机会,在促进经济高速、平稳增长的同时,保证不同阶层的群体能分享经济增长带来的好处,特别是让低收入群体得到保护。因此,包容性增长是一种倡导机会平等和公平参与,让普通民众最大限度享受经济发展成果的全新增长理念,有助于社会公平与包容性发展[4]。在经济全球化的今天,世界上仍有40多亿人因生活在经济和社会金字塔底层(Bottom of the Pyramid ,BOP)而被排斥在正规市场体系之外,无法分享经济全球化成果。事实上,这部分BOP群体往往有着巨大的商业潜能,企业可以依靠诸如技术和商业模式的创新挖掘BOP群体的商业潜能,为他们提供相应的产品和服务,企业在收获经济利益的同时还可以改善BOP群体的生活质量,减轻甚至根除贫困状况,创造出经济与社会的双重价值[5]。后来,印度首先提出了包容性创新国家战略,并将其作为本国经济发展的着力点,在融资环境优化、基础设施完善、金融体系建设、劳动者素质培养、知识创造性及商业化能力提升等方面实施了一系列创新,真正为低收入阶层提供了更多便利,在此基础上,“包容性创新”一词应运而生。

包容性创新是一种通过消除低收入群体的权利贫困和社会排斥,从而确保有机会参与到社会生产过程中并分享经济增长成果的创新[6]。包容性创新强调将贫困群体纳入到创新活动中,充分挖掘贫困群体中蕴藏的巨大商业潜能,为被排斥在传统商业市场之外的贫困群体提供平等参与的机会,并赋予其创造收入的能力,在促进经济发展的同时也为贫困人群创造价值[7]。

包容性创新也可以从创新主体、过程、内容和结果等几个方面进行界定。从创新主体看,强调全民参与创新;从创新过程看,强调为低收入群体创造更多的经济机会;从创新内容看,鼓励开发适合低收入群体需求的产品和服务,重视其知识吸收能力和创新能力的提升;从创新结果看,重视满足低收入群体的合理需求、实现社会和谐稳定和包容。与之相反,传统的创新主要以推动经济发展为目的,崇尚产品精英主义理念,创新主要聚焦于利润的增长和高端消费群体的需求。

基于包容性创新的特点,其内涵应从如下几个方面理解:

一是针对社会低收入群体特定需求开展的创新。包容性创新强调将低收入群体纳入创新系统,通过价值链创新为其提供更低廉的产品和服务,使创新成果惠及包括低收入群体在内的大多数人。

二是为低收入群体提供创新机会和创新环境,提高他们的创新能力,鼓励草根创新。包容性创新本质上是通过创新性思想、模式与方法,将受社会排斥的低收入群体纳入到创新活动中并赋予新的角色与定位,平等享有创新参与机会,共享创新活动中的各项新思想、新技术和新方法,使他们的知识吸收能力和创新能力得到提升与发展。

三是缓解低收入群体的收入、能力与权利贫困。包容性创新活动中,将低收入群体视为有价值的创业者、生产者和消费者,针对这些不同的角色定位进行诸如消费者导向、生产者导向、创业者导向的创新,提升低收入群体的生活水平与综合素质、消除生产性与交易性障碍、提高其创业的市场参与度。

(二)精准扶贫的概念与内涵

2013年11月,习近平总书记对湖南湘西进行了考察,并首次提出了“精准扶贫”的重要思想。2014年1月,中央办公厅对精准扶贫工作模式的顶层设计、总体布局和工作机制等作了详细规划,推动了“精准扶贫”思想的落实,并将其上升到国家战略高度。2014年3月,习近平总书记参加两会代表团审议时强调,精准扶贫是社会主义本质要求的重要体现,只有有效解决贫困问题,让贫困人口早日脱贫,才能实现全民共同富裕,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目标。

精准扶贫是指针对不同贫困区域的环境特点、不同贫困农户的生产、生活状况进行定向分类,找准致贫原因及脱贫需求,引导各类扶贫资源优化配置,运用科学有效的手段对扶贫对象实施精准识别、精准帮扶、精准管理的一种治贫方式[8]。

精准扶贫的内涵可从以下几个方面理解:

1.精准识别是精准扶贫的基本前提

由于地理位置、自然禀赋、受教育程度、经济发展水平等差异,不同贫困对象的致贫原因和脱贫需求也各不相同,对贫困对象实行精准识别,并准确把握其致贫原因和脱贫需求,是帮助贫困对象成功脱贫的基础。

2.精准帮扶是精准扶贫成功的关键

针对不同贫困对象的脱贫需求差异,因人制宜,采取针对性、个性化的扶贫措施,以克服传统的“大水漫灌”式扶贫带来的低效问题[9]。

3.精准管理是精准扶贫成功的有效保障

通过运用科学手段对贫困对象、贫困村、扶贫项目、扶贫资金等信息进行规范化、动态化的管理,建立贫困对象的进入与退出机制,确保精准扶贫的成功和高效。

4.精准考核是精准扶贫顺利实施的手段

精准考核主要通过细化和量化的方式,从考核内容和考核对象两个层面对扶贫落实情况进行精细化考核,保证扶贫工作有条不紊地开展,以提高扶贫绩效。

二、包容性创新与精准扶贫融合的现实基础

目前,我国农村贫困问题在很大程度上源于经济、社会、教育、文化的滞后,这种滞后性使落后地区的产品、服务和劳动力市场发育不健全,贫困群体处于弱势地位,有效参与正规市场并享受益处的能力与机会被剥夺,其生存、生活、生产性需求无法得到满足。新常态下,精准扶贫作为一项国家战略,其核心理念是“真扶贫,扶真贫”,通过精准识别,精准帮扶、精准管理、精准考核使农村贫困人口和贫困地区积极有效地参与到扶贫活动中,从而实现如期脱贫。而包容性创新理念是强调将低收入群体纳入多种形式的市场关系中,并赋予其新的市场角色与地位,从而消除了市场机会的不平等。因此,新常态下,精准扶贫所包涵的理念与包容性创新理念是一脉相承的,存在相互融合的现实基础。

(一)强调创新成果共享

包容性创新是一种“人人能参与创新,人人能分享创新”的共享式创新,且更多地关注低收入群体的需求,强调创新成果的大众普惠性、低收入群体的可负担性和经济上的可接受性,更注重“节俭型创新”[10];精准扶贫强调根据贫困地区或贫困群体的致贫原因和脱贫需求的异质性,制定具有针对性和个性化的扶贫措施,使贫困地区和贫困群体摆脱贫困,共享经济、社会发展的成果。共享创新成果是精准扶贫的价值追求,而精准扶贫是实现贫困群体共享创新成果的必然选择,共享创新成果与精准扶贫的耦合推进,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战略要求[11]。所以,在倡导创新成果共享的理念上,包容性创新与现行精准扶贫政策是一致的。

包容性创新强调将贫困人群纳入到创新活动中,充分挖掘这些贫困群体中蕴含的巨大消费、生产和创业潜力,赋予其创造收入的能力,以此促进经济发展并从中直接获益;同时,包容性创新还关注贫困群体的现实生存、生活状况的改善,达到真正意义上的共享式发展。我国精准扶贫政策主要是针对农村贫困人口,通过精准识别,把握贫困者的脱贫需求并提供精准的帮扶措施,满足其基本的生存、生活和生产需要,使其摆脱贫困,获得公平的发展机会。所以,二者对贫困人群的共同关注,形成了包容性创新与精准扶贫融合的基础。

(三)强调公平、平等的价值理念

包容性创新作为一种追求公平与平等的价值理念,始终把全体人民的利益放在首位,以促进人类更好地生存和发展作为其价值导向。人类社会进入21世纪,贫困问题仍然是困扰世界各国特别是发展中国家的难题,包容性创新通过向低收入群体提供平等参与市场的机会,赋予低收入群体有价值的消费者、生产者和创业者角色,并根据不同的角色定位开展创新,以促进低收入群体的收入增加、能力提升和权力平等,最终有效缓解和减少贫困。精准扶贫的目标是“在未来五年实现农村贫困人口全部脱贫、贫困县全部摘帽、解决区域性整体贫困”,最终使各地域在经济方面的发展趋于均衡,缩小贫富差距,人人享有同等的就业机会和各项保障等,实现共同富裕。包容性创新理念体现了精准扶贫政策要求的公平、平等的价值理念,所以,在倡导公平、平等的价值理念上,二者也是相通的。

(四)倡导创新与发展

包容性创新理念是一种与时俱进的理念,它强调根据贫困群体不断变化的特点适时开展创新,这种创新包括产品和服务创新、制度创新、组织创新、市场策略创新等,各种创新互相补充、互相促进,推动多元价值的创造与共享。就包容性创新本身而言,其内核就是倡导创新。从国内扶贫政策演进的历史脉络看,扶贫治理方式就一直随着农村贫困的演变在不断调整和创新。新中国成立至改革开放以前,扶贫方式主要通过紧急救济计划下的民政救济系统,实施以平均分配加社会救济为特征的战略;改革开放以后,扶贫政策的发展大致经历了四个阶段:1978-1985年为土地制度、市场制度、就业制度等制度性变革推动大规模缓解贫困阶段;1986-2000年为高速经济增长背景下以区域瞄准为特征的开发式扶贫阶段;2001-2010年为新世纪综合扶贫阶段;2011年至今为新时期精准扶贫阶段。在扶贫的不同阶段,政府根据农村贫困的不断演化,因地、因人制宜地制定和实施相关扶贫政策,提高了扶贫资金效果,避免了人力、物力、财力的浪费[12]。特别是精准扶贫政策的实施,更是新常态下农村扶贫政策创新的突出表现,因此,在倡导创新方面二者也是一致的。

三、包容性创新与精准扶贫融合的内在逻辑

(一)包容性组织创新与精准识别的融合

长期以来,我国扶贫开发存在着贫困人口底数不清、针对性不强、扶贫资金和扶贫项目指向偏离等问题,导致扶贫效率低下。精准识别就是要通过申请评议、公示公告、信息录入等规范的流程和方法,将真正的贫困户、贫困村识别出来,并建立贫困户和贫困人口档案卡,分析致贫原因、摸清帮扶需求,为扶贫开发瞄准对象提供科学依据[13]。精准识别贫困对象是实施精准扶贫政策的基础,只有做到精准识别,才能减少社会排斥,实现精准发力、精准帮扶。包容性组织创新作为包容性创新的重要内容,有助于创新者突破原有组织的限制和约束,实现组织内、外部资源的充分调动和优化配置,提高组织的运作效率,因此,实现包容性组织创新与精准扶贫的融合是提高精准识别效率、减少社会排斥的重要途径。二者的融合主要遵循以下路径:首先,在各级政府管理部门中成立专门的组织机构,负责对贫困对象精准识别的组织工作,这种专门的组织机构在贫困对象的识别过程中主要起着组织、引领和汇总的作用。贫困对象的识别主要通过“自下而上”的信息供给与反馈机制,依靠群众评议、入户调查、公告公示、抽查检验、信息录入等这一信息链把贫困对象识别出来,掌握贫困对象的脱贫需求,并按贫困对象的需求差异进行分类管理;其次,对贫困地区现有资源、发展潜力、发展需求进行精准识别,因地制宜地开展精准帮扶。如对于拥有特色资源优势的贫困地区开展产业扶贫;对于基础设施落后的贫困地区开展基础设施建设扶贫;对于因技术缺乏而致产业发展受阻的贫困地区,开展以提供技术指导为主的科技扶贫;对于有着深厚文化传承的贫困地区,开展以促进文化资源综合开发利用、文化传承和发展为目的的文化产业扶贫;对于教育落后的贫困地区,开展以增加教育投入和多种形式的职业培训、人才扶贫计划为主的教育扶贫等,最终打造贫困地区龙头产业,强化贫困地区的自身“造血”功能。

So L5=950×I6+475+475-200=950×I6+750,L6=Ls-A1-A2-220-200-(950×I6+750)=Ls-A1-A2-950×I6-1 170

(二)包容性需求层次创新与精准帮扶的融合

精准帮扶即针对贫困地区或贫困者的不同脱贫需求采取创新化、差异化的扶贫措施。精准帮扶是精准扶贫的中间环节,也是决定扶贫成效的关键环节。要完善精准帮扶机制,必须依靠政府、企业、社会等各方力量,针对贫困者的脱贫需求差异,因地制宜、因户施策,按需帮扶,充分挖掘其内在的需求动力。

基于贫困群体脱贫需求的多样性,可从包容性创新的角度,将贫困群体定位于有价值的消费者、生产者和创业者,与这种角色定位相对应,贫困群体的需求也分为三个层次,即消费需求、生产需求、创造需求,这种创新性的需求层次划分可为差异化帮扶提供切实可行的路径,提升贫困者的“造血”功能。

针对贫困群体的消费需求,包容性创新主要以开发被贫困群体接受的产品和服务为目的,这些产品和服务的范围可涵盖营养、能源、交通、通信、金融与教育等众多领域。通过包容性产品和服务创新,贫困群体的消费需求得到满足、整体的福利得到提升,同时开发企业可从中获得优厚的市场回报。

针对贫困者的生产性需求,包容性创新以消除贫困生产者的生产性障碍与交易性障碍为目的。如对有劳动能力和劳动意愿的贫困群体,可运用提供小额贷款、贴息、信息技术、服务等方式,通过“公司+基地+农户”、“合作组织+农户”等模式,动员贫困群体以生产资料入股的形式参与到扶贫经济实体中,提高其组织化水平和抵御市场风险的能力;对贫困人口比较集中、基础设施落后的贫困地区,积极改善基础设施,为贫困者脱贫扫清生产性障碍。

针对贫困者的创造性需求,包容性创新将广大贫困群体纳入到创新体系之中,通过提供技术支持、资金支持、信息支持、知识产权保护等途径,或通过知识与技能培训、搭建与科研院所的知识交流平台等方式,在包容性创新体系内部形成鼓励草根创新的长效机制。相比于其它类型的创新,包容性创新的参与者更加广泛,不仅有企业、高校、科研院所等正规机构,还有草根群体。在有草根群体参与的包容性创新系统中,草根群体切实知道自身的需求,并能针对自身需求进行创新,每个参与者都是创新源,这将大大提高创新成功的概率,同时也能更好地拓宽创收渠道。

(三)包容性模式创新与精准管理的融合

精准管理,即在建立贫困村、贫困户的帮扶信息档案的基础上,加强精准扶贫监测,准确把握贫困对象的帮扶情况,确保贫困对象得到有效扶持,如期实现脱贫目标。实现精准管理的手段,主要通过建立扶贫信息网络系统,将扶贫对象的基本资料、动态情况录入系统当中,并根据扶贫对象获得扶持和增收的情况,及时对扶贫对象进行调整,使稳定脱贫的贫困对象及时退出,新出现的贫困人口及时纳入系统,实现对贫困对象的动态化管理。在扶贫过程中赋予基层民众更多的参与权、管理权、监督权,是确保精准管理的必要手段。为此,应将包容性创新的双向创新模式(“自下而上”的创新模式和“自上而下”的创新模式)融入精准管理之中,提倡上级部门“自上而下”对基层部门的适度监管,给予基层部门更多的创新空间;通过建立多维度扶贫考核体系,对基层干部的扶贫绩效进行考核,并将考核绩效与干部的升迁联系起来,激励基层干部的工作积极性;同时,在管理过程中,赋予普通民众的监督权并为“自下而上”的监督提供保障,鼓励群众积极行使监督权,“自下而上”实施监督,确保扶贫工作在阳光下运行。

四、包容性创新与精准扶贫融合的实践路径

(一)深化对包容性创新的认识,树立全新的扶贫理念

在传统的扶贫模式下,政府几乎包揽扶贫工作的一切,对扶贫工作干预太多,导致贫困群体处于普遍的被动接受状态,生产积极性没有得到充分的激发和调动,自身发展能力较弱,返贫现象严重。要从根本上解决上述问题,仅依靠政府的“自上而下”的“输血式”扶贫远远不够,应在确立贫困者主体地位的基础上,通过政府的财政补贴、转移支付、购买服务、奖励政策等推动“自下而上”的发展,增强贫困群体的自我发展能力和创新能力,使贫困群体在自立的基础上走上良性发展的道路,实现由政府的“输血式”扶贫向包容性创新的“造血式”扶贫转变,最终解放贫困群体的生产力,从根本上消除贫困、遏制返贫[14]。

(二)提高贫困群体的教育水平与创新能力

“治贫必先治愚、扶贫要先扶智”,只有依靠智力扶贫,才能增强贫困者的自身“造血”功能,从根本上实现脱贫。要提高贫困群体的教育水平与创新能力,首先应通过多种形式对贫困群体进行文化智慧的渗透、启迪和滋养,开阔贫困群体的视野,增强其可持续发展的动力;其次应针对贫困对象的不同情况,在政策、文化、技术、信息等致富要素上实施帮困扶贫,提高贫困群体的生存技能和创新能力,提升自主发展能力,增强走出困境的信心[15]。

(三)鼓励全民创新,开发适应贫困群体需求的产品与服务

在包容性创新方面,印度的经验值得我们借鉴:一是开发适应贫困者需求的产品与服务,二是发动全社会力量,实现全民创新。由于我国贫困群体自身资源相对缺乏,往往无力负担昂贵的产品和服务,同时也缺乏参与高成本创新活动的热情,因此,应借鉴印度的经验,发动社会力量,鼓励和支持全民参与创新;在政府的支持下,积极开发满足贫困群体需求水平且与其支付能力相匹配的价廉物美的产品与服务,改变单纯面向高端市场的科技创新方向;进一步强化知识产权保护、完善监督体系,以此降低包容性创新过程中交易成本和违约风险等,最终以技术的进步和普及换得经济社会发展的空间,为精准扶贫工作开展赢得发展时间。

(四)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提升贫困群体的可行能力

教育、就业、技能培训、医疗卫生和社会保障等社会服务是民众的基本权利保障。近年来,政府一直致力于提高公共服务能力,保障民生福祉,但是,我国在关乎社会公平、人力资本发展的社会公共服务业方面仍然存在一些问题,且在贫困地区表现得尤为明显。因此,新常态下,要进一步明确和规范各级政府的职能,加强对贫困地区财政扶贫资金投入力度,优化财政支出投向和结构,提高资金使用绩效;着力构建财政扶贫的长效机制,发挥财政在社会治理中的基础性作用;通过民众提议、企业参与、政府购买服务等创新办法,逐步落实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提升特定贫困人群的可行能力,提高精准扶贫的效果,阻止贫困的代际传递。

(五)改变传统的扶贫资金无偿给付方式,积极创新金融扶贫模式

对于劳动能力缺乏的特困户和特困人口,政府运用传统的“输血式”扶贫方式,通过生活救济和财政补贴,使这部分特困人群的基本生活需要得到满足,这符合构建和谐社会的本质要求。对于有劳动能力的贫困群体,应改变传统的扶贫资金无偿给付方式,在传统的金融扶贫基础上,积极创新金融扶贫模式,如与金融部门开展合作,依托互助资金,建立信用村,对贫困群体信用评级后由银行授信,实行无抵押担保贷款,小额贷款快速发放到户;推行“专业合作社+互助资金社+产业基地+农户”的运行模式,对扶贫责任履行好的专业合作社加大扶贫项目贷款贴息和产业支持额度,对参加专业合作社和资金互助社的农户给予互助借款。通过为贫困群体创业与发展提供金融支持,有助于发挥贫困群体自身的潜能与创造力,提升他们的自信心和实现自我价值。

[1]中国新闻网.国务院印发《“十三五”脱贫攻坚规划》[EB/OL]. 2016-12-02/[2017-06-03]http://www.chinanews.com/gn/8082309_2.shtml.

[2]新华网.习近平关于《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的建议》的说明[EB/OL].2015-11-03/[2017-06-05]http://news.xinhuanet.com/fortune/c_1117029621.htm.

[3]高传胜.包容性创新:贫困治理的新思路[J].领导之友(理论版),2016(1):10-15.

[4]高 霞.包容性创新研究进展[J].科技进步与对策,2013(7):1-4.

[5]J.PRAHALAD CK, HARTSI. The fortune at the bottom of the pyramid[J].Strategy & Business, 2002(26):64-67.

[6]邢小强,周江华,全允桓.包容性创新:概念、特征与关键成功因素[J].科学学研究,2013(6):923-930.

[7]桂黄宝,张 君,张媛媛.包容性创新研究进展探析及未来展望[J].中国科技论坛,2015(9):5-8.

[8]赵 武,王姣玥.新常态下“精准扶贫”的包容性创新机制研究[J].中国人口·资源与环境,2015(11):170-172.

[9]杜志雄,詹 琳.实施精准扶贫新战略的难题和破解之道[J].中国发展观察,2015(8): 23-26.

[10]湛 泳.包容性创新促进经济增长影响机制研究——基于跨越中等收入陷阱视角[M].湘潭:湘潭大学出版社,2016:29-30.

[11] 孙迎联,吕永刚.精准扶贫:共享发展理念下的研究与展望[J].现代经济探讨,2017(1):60-63.

[12]汪三贵.中国特色反贫困之路与政策取向[J].毛泽东邓小平理论研究,2010(4): 17-21.

[13] 王介勇,陈玉福,严茂超.我国精准扶贫政策及其创新路径研究[J].中国科学院院刊,2016(3):289-294.

[14] 欧志文.湖南武陵山片区产业扶持政策的演进及其实效分析[J].邵阳学院学报(社科版),2015(1):74-83.

[15] 张富利.经济新常态下“精准扶贫”的推进策略及实现路径[J].安徽农业大学学报(社科版),2016(6):1-10.

(编辑:余华;校对:周亮)

The Inherent Logic and Practical Path of Inclusive Innovation Integration for Targeting Poverty Alleviation under the New Normal

CHEN Can-huang

(DepartmentofEconomicsandManagement,HunanInstituteofScienceandTechnology,YueyangHunan414006)

Under the new normal, rural poverty presents many new characteristics, such as the universality poverty turn to regional poverty; Poverty population is more and more dispersed; Relative poverty is expand,and phenomenon of returning to poverty is serious and so on, which bring severe challenges to rural poverty alleviation in China. Inclusive innovation stresses to promote inclusive growthin a fair way for poor groupsso as to share innovation value and results in a fair way for poor groups, Its innovative concept is consistent with the core concept of targeting poverty alleviation. Therefore,the integration of inclusive innovation and targeted poverty alleviation is the important direction of poverty alleviation reform in the new period.

inclusive innovation; targeted poverty alleviation; practiceal path

10.16546/j.cnki.cn43-1510/f.2017.04.004

2017-06-12

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规划基金项目“新常态下农村精准扶贫的区域包容性创新机制、绩效及政策研究(项目编号:16YJA790005 )”、湖南省社会科学成果评审委员会课题“湖南省农村精准扶贫与包容性创新的融合机制及绩效测度研究”(项目编号:XSP17YBZC079)、湖南省情决策咨询课题“湖南特色产业精准扶贫的机制创新、绩效评价与提升路径研究”(项目编号:16JCC052)、湖南省教育厅科学研究项目“湖南省农村精准扶贫的包容性创新绩效评价与政策仿真研究”(项目编号:16C0736)

陈灿煌(1964- ),男,湖南汨罗人,湖南理工学院副教授,研究方向:农村经济理论研究

D632.1;F323.8

A

2095-1361(2017)04-003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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