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文化典籍外译的推进路径研究*
2017-03-09贾洪伟
贾洪伟
(首都师范大学,北京 100048;大同大学,大同 037009)
1 引言
自鸦片战争,乃至鸦片战争之前,英国率先采用语言文化方式,宣传英国的政治理念和价值观,试图以非传统安全战略影响他国百姓,拓宽政治文化势力范围。美国效仿英国,开展以广播影视和教育知识输出为手段,向世界各国输出美国的价值观和政治意识形态,试图以隐形的非传统安全手段,影响目标民众的民族意识、价值观和意识形态等。冷战后,随着美国非传统安全等级的不断提高,德、法、英、俄、日、韩等纷纷采取各种形式和等级的语言文化手段,捍卫各国的权利,提升自身的非传统安全能力,这对我国国家安全战略形成一定的威胁,同时也促使我国政府加快民族语言文化走出去的步伐。其中,中华文化典籍外译就是我国文化走出去的一个重要的战略,也是中华民族自发地向世界弘扬民族文化、重建中华文化软实力、建构全新的中国形象的重要契机。
然而,政府机构、中外读者与译者、出版商等对中华文化典籍的认定,仍处于人言言殊的状态,似乎与文化的定义一样,因人而殊,因族而异,甚至族别和国别内部又有所不同,至今足有两三百种之多。纵观19世纪以来各类文化定义之精神,无不以人类之精神与物质为中心①,只是侧重层面和程度有所殊异,故一言以蔽之:文化乃人类之精神积淀与物质创造。推而知之,中国文化乃中华56个民族之精神积淀和物质创造之总称。不知何时起,一旦言及中华文化典籍,学界必言《四书》《五经》等古代经典,于无形中弱化这一家族范畴中心成员以外的作品,其实这混淆中华文化典籍与其下义范畴——中华文化经典之间的所指界限。实际上,中华文化典籍这一门类不但包括中华文化经典,还包括中国传统经典作品衍生和演绎的作品,因为这其中也包含中华民族的习俗、风俗等文化内容,如《红高粱》《狼图腾》《平凡的世界》《老生儿》等,更包含少数民族创作的史诗、诗歌、宗教教义、巫术、口述文学、歌曲等作品。之所以这么说,是因为中华民族由56个民族构成,各民族的文化结晶构成中华文化典籍;而且少数民族史诗、诗歌、宗教教义等作品自然成为中华文化典籍不可或缺的成员,其中有些已经传布到国外,部分作品还具有一定的海外受众。因此,中华文化典籍不仅包括汉民族为主的经典,也应包括其他民族的经典,更应该包括其他具有民族特色且被认定为优秀作品的其他非经典作品(含具有一定影响力的学术著作、期刊论文和会议论文等)。
随着中国图书对外推广计划、中国文化走出去、中国文化著作翻译出版工程、中国文学海外传播工程、中国知网国际出版工程、国家社科基金中华学术外译项目、中华思想文化术语传播工程、一带等战略的实施与推进,新近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联合中央和国家机关、中央军委政治工作部宣传局、各出版单位主管单位、出版集团公司等发起经典中国国际出版工程、丝路书香工程、中国当代作品翻译工程,旨在“推出更多讲好中国故事、传播中国声音、阐释中国特色的外向型精品图书,让海外读者通过中国图书认识中国、了解中国、理解中国,切实提升国家文化软实力”(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 2017)。之后,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实施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工程的意见》旨在“坚守中华文化立场,汲取中国智慧,传承中华文化基因,弘扬中国精神,传播中国价值,不断增强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生命力和影响力”,“维护国家文化安全,增强国家文化软实力”(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 2017)。由此可见,中华文化典籍外译面临着大发展的绝佳机会。为更好地推进中华文化典籍外译的进程,本文归纳典籍外译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并探讨外译的推进路径。
2 中华文化典籍外译存在的问题
因部分译者不具备文化传播和翻译的相关知识,又盲目地追求速度,中华文化典籍外译也因此难以保证质量。很多人以为会外语、懂外语就能从事翻译活动,因而所得的回报与政府的投入不成比例,同时也没能达到国家预想用典籍外译手段向世界宣传中国文化的初衷和既定目标。正如钱定平评价冯志伟的《汉字的历史与现状》(1994)的希腊文译本②时所言:“传统文化外宣,此复兴吾国传统文化之荦荦大端也。然观察以往,则费力至巨而收效至微。”③
总而言之,中华文化典籍外译存在如下问题:(1)典籍外译前期工作不充分:第一,未掌握在什么情况下由谁译介什么作品,接受情况如何,还有什么作品待译;第二,未摸准目标受众的“口味”和需求,如此前苏联、俄罗斯和南美巴拉圭无视中国外译作品,弃之于废纸堆,这是摸底工作的重要缺失造成的,如果依然盲目地以自己的意图择选译介,结果极有可能重蹈覆辙。(2)未充分而全面地认识当前外译工作的客观现实:中国当前外语培养的规模,较之从前有很大提高,可当前“人才”的外语能力和水平达不到传达中华文化的要求,不但无法通读古籍,而且不具备民族文化的基础知识,更有甚者既不通晓少数民族语言,也不了解少数民族的文化传统,就强硬地通过汉译文做二次翻译性质的外译,殊不知少数民族典籍总数超过8000部,而汉译不足1000部,即便此权益之计可行,也无法完成全部少数民族典籍外译这一艰巨的任务。(3)不了解目标受众的认可和认同问题:即使典籍译作能够达到国外学者同样的水平,因目标读者不信任中国出版机构,对中国译者的水平持有偏见,也于无形中注定典籍外译的命运,更况且受主客观因素的限制,多数译作拟在国内相关出版社出版发行,很难进入外国目标群体市场,如杨俊峰在第五届东北亚语言、文学与翻译国际论坛上④所言:在美国北伊利诺斯州所有图书馆中,藏有英译中华文化典籍的比例不足三分之一,且就这些也多数是华裔或英语母语者的译作,这在一定程度上也反映出中华文化典籍英译的认同问题。鉴于上述几个现实问题,我们不妨参考印度佛经传入的经验,以及明末以降外国传教士翻译中国文化典籍的经验教训⑤,为中华文化典籍外译提供可资借鉴的推进路径以及教学建议。
3 中华文化典籍外译的合理路径
佛经传入之初采取番僧阐释和口述、华人笔录模式,以儒道经典概念和术语传达佛经思想,以便在心理上拉近汉译佛经与汉地受众的距离,达到佛教传播的目的和目标。外国传教士也采用佛经汉译模式,先传教士口述、中国信徒笔录,后学习汉语,亲自翻译《圣经》。传教士翻译《圣经》,仿效佛经采用儒道经典言辞的经验,先用佛经术语传达《圣经》思想,结果不是很理想,遂改用儒、道言辞传达《圣经》思想,取得汉地传教的目的。(徐光台 2008:20)佛经汉译和《圣经》汉译的成功均借用目标受众国的资源和人才,这不仅在当时具有极大的参考性,即使在今天也有一定的启发。
在翻译《中国的语言文学》(TheLanguageandLiteratureofChina:TwoLectures)(1875)时,笔者发现:不论是理雅各翻译的《东方圣书》(TheSacredBooksofTheEast)(1879),还是第一部搬上欧洲舞台的《赵氏遗孤》,均由母语者或母语者与华裔学者合译。更有2010-2014年间美国出版的3部母语者英译以及华裔与母语者合译的“元杂曲选集”⑥,这些作品在美国的认可度很高,且传播的范围也广。故笔者以佛经汉译和传教士汉译《圣经》的经验教训以及海外汉学的相关发现为参考,提出以下几点参考性建议:
(1)典籍外译作品的承载和传播形式可采取因时、因人、因境制宜的灵活模式,既坚持以传统纸媒为手段,也要采用非传统的媒介——自媒体、手机网络以及海外中国文化中心、孔子学院和其他政府、非政府机构举办的文化展、文物展、博览会、书展、电影节、民粹演出、体育活动、旅游推介、品牌活动等,更要用基于典籍的变异模式,如歌、曲、舞、剧、戏等喜闻乐见的文艺形式,以形象化的模式扩大目标受众。
(2)典籍外译的内容可以原典为基础,但为了达到便于受众接受的目的,同时获得最大的影响力,译者可灵活变通,不必非要拘泥于忠实翻译,可以改译、编译、摘译,这也是遵循和体现邓小平治理经济的理念“不管黑猫白猫,抓到老鼠就是好猫”。
(3)典籍外译路径可采取政府与非政府机构和个人、中外主体合作的模式:第一,坚持以政府为主导的模式,将华人华侨为主体的非政府机构团结进来,同时做到时时和适度监控;第二,将以中国出版发表机构为主导,改为中外合作为主导,政府机构负责审核和监督工作;第三,团结汉学家、出版商、中间商(如版权代理)和留学生⑦,将以中国译者为主体改为中外译者合作为复合主体,利用海外人士的信任度和影响力,邀请他们做中华文化的发声人,以便为中国文化更好地服务。譬如,德国汉学家顾彬写作德文版《20世纪中国文学史》,于2008年在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出版汉译本;美国教授桑禀华(Sabina Knight)与金凯筠(Karen Kingsbury)写作《中国文学精论》(ChineseLiterature:AVeryShortIntroduction)等。海外汉学家能通阅中国文化典籍,揽读千百本近现代文学作品,写出中国文学史作品,在中外各国出版发行,汉学家的阅读水平可见一斑,这恰是中华文化典籍外译和中华文化走出去可以依赖的外部力量。正如《意见》(2017)所言:“推进国际汉学交流和中外智库合作,加强中国出版物国际推广与传播,扶持汉学家和海外出版机构翻译出版中国图书,通过华侨华人、文化体育名人、各方面出境人员,依托我国驻外机构、中资企业、与我友好合作机构和世界各地的中餐馆等,讲好中国故事、传播好中国声音、阐释好中国特色、展示好中国形象”。
具体来说,中外主体合作模式可邀请海外译者、海外华人、不懂中华文化的人文社会研究者,尤其海外汉学家合作,中国人负责阐释经典著述,汉学家负责笔录译文,共同推敲译文,交付政府相关部门最终审核;邀请海外中华文化爱好者、研究者和华人协作,汉语界学者负责阐述经典内容,外语界学者负责笔录译文,再由汉学家推敲译文,交由政府相关部门审核;外语界学者参考现有资料,翻译相关经典,交由外国学者或中国相关部门审核。另外,还要鼓励海外汉学家(如德国杜彬、加拿大傅云博、澳大利亚杜博妮等)、中华文化爱好者、海外华人(如日本沈国威)、中国高水平译者(如北京大学许渊冲先生、福建师范大学岳峰教授、中国社会科学院朱虹教授等)单独翻译,中国政府给予资助,同时在出版前把住作品审核关;鼓励建立和健全国际版权商和代理商制度;鼓励海外出版机构如哥伦比亚大学出版社来华招揽外译作品业务,助推中国出版机构的国际化出版、销售和合作路径;加强和提升海外中国文化中心、孔子学院、非政府机构、中国留学生、访问学者、来华留学生和来华访问学者的译介和相关活动。关于来华留学生和访问学者的译介和相关活动,政府可以提供资金资助、配备通晓作品内容的协作者、协助其出版译介作品。最后,还可以由具有国际知名度的教授与国外名刊合作和协作,设立中国文化外译、中国典籍研究、海外汉学研究等方面的专栏,助推中国文化走出去战略。不论采取哪种模式,政府部门一定要把住审核关,因而建议政府在中国外文局或其他相关部门成立由外语界和汉语界专家构成的中华典籍外译审核委员会,负责中华典籍译本的审校工作,对外译文本做出专业性的评估,针对相关译文出现的问题给出专业性的意见和指导。
上述主体合作模式中,第一条为古代经典走出去的最佳方式,可请海外学者,尤其汉学家来华访学,附加条件是与中国学者合作翻译典籍,不但能充实高校或相关机构的科研实力,还可借助联合署名译者及其关系,找到国外知名出版社出版译作,更能借助其影响力推广典籍译作,从而到达向世界宣传中国文化的目的;第二条是出于费用和各种主客观因素考虑,汉学家无法来华,笔录译文工作由中国外语界学者代劳,由汉学家负责润色译文,可附以审校名目,以图借助其影响,寻找知名出版社出版译作,扩大译作的销售量,进而达到推广中国文化的目的;第三条为不得已而为之的下下策,若能翻译成功,且选择与国外相关出版社合作,也可达到宣传中国文化的目的,但效果势必不如前二者。可见,让中华文化典籍走出国门,汉学家和海外中国文化的爱好者是值得借助的有效资源。同时,政府也为汉学家接触和研究中国文化提供便利机会,又能起到有效地宣传中国文化的作用。
最后,中华文化典籍外译还需借鉴1949年后翻译出版经典著作的经验教训,要充分考虑目标读者的选择自主权、受众的阅读心理和语言习惯,更要注意经典著作中术语的对应问题,或是自造术语,或是采用目标文化固有术语,以注释形式补充相关知识。
4 中华文化典籍外译引发的教学思考
讨论典籍外译问题,自然与翻译研究密切相关。翻译方向上,国外学者大多关注“外语—母语”方向,之所以会如此,是因为国外学者潜意识里认为,凭借其母语能力能充分地把握译作的质量。民国以前,中国学者同国外学者一样,注重外译汉现象的观察与阐发,如严复、林纾等。民国期间,章士钊、胡以鲁等都从外译汉角度思考翻译问题。1949年后,外语人才战略和对外宣传问题成为国家安全的重要议题,因而才关注并重视汉译外的现象和问题,强化汉译外的教学,逐渐形成具有现代学科意义的汉译外教学模式。
就汉译外需求与汉译外教学的关系而言,汉译外教学的内容、模式和质量跟不上汉译外市场的需求,这意味着高校汉译外教学当逐步走向市场化。若高校汉译外教学要走向市场化,就不能局限于单一的教学模式与内容,势必要走“政校—校企—校际”联合培养的道路,与当前的MTI培养精神略微类似。要打破单一的教学内容,不能局限于文学体裁,且参考译文也不能局限于国内出版物或名家范例,而要选择难度适中的政治经济、科学技术、军事设备、社会历史、民族民俗等方面的材料,抑或是直接用翻译市场的材料,让学生提早了解和适应翻译市场化。还要打破单一的教学模式,应打破教师讲评、学生习练模式,而应效仿教学经验丰富的国外和港台大学,建立翻译工作坊,让学生与翻译市场打交道,教师只起指导、辅助和监督作用,有助于培养学生独立的项目管理、技术应用、查阅文献等能力。笔者之所以提出这样的主张,是因为翻译行为和教学的本质是实践性的,故只能通过实践加以提高。
最后,高校汉译外教学须面对教师的能力和专业素养。汉译外教师须具备理解文化典籍的能力,特别是中国传统文化典籍,不但要了解典故和技术发明,还要有丰富的百科知识,也就是说翻译课教师必须是一个文化人。此外,汉译外教师需具备良好的表达能力,能使用文体贴切的文字表达中国文化现象。再次,汉译外教师要能调动学生的积极性,辅助学生查阅资料,指导、评议和校改学生译文。只要能充分地把握好阅读—写作—评议—校改关,汉译外能力势必会大大提高。
5 结束语
基于前文有关中华文化典籍外译存在的多种问题,本文尝试提出中华文化典籍外译的6种推进路径:(1)推动国内出版机构和个人从事的国际版权商和代理商制度;(2)推动国内出版机构的国际化出版和销售路径;(3)推动中国文化中心、孔子学院、驻外机构的文化处、非政府机构的中华文化译介活动,尤其是多种媒介、多重层次和形式的传播;(4)助推中国留学生、访问学者、来华留学生、来华访问学者、投资商等的中华文化译介和相关活动;(5)鼓励多重形式的译介行为,如中国译者与海外译者,尤其海外汉学家、中国译者与海外出版机构、海外华人与母语者、海外华人、母语者、中国高水平译者的合作、协作和单独传译;(6)提高国内高校翻译课教师在中华文化典籍外译层面的教学和人才培养意识,为传播中华文化工程培养可靠而合格的后备力量。
最后,在中华文化外译的路径研究方面,希望本文能起到抛砖引玉之功效,引出更多更为完备的相关研究成果。
注释
①在《中国文化史导论》(1994)中,钱穆将文化与文明加以区分:“文明”“文化”两辞,皆自西方移译而来。此二语应有别,而国人每多混用。大体文明文化,皆指人类群体生活言。文明偏在外,属物质方面。文化偏在内,属精神方面。故文明可以向外传播与接受,文化则必由其群体内部精神累积而产生。可是,笔者觉得,倘若细究,仿佛文明与文化兼具精神和物质二属性,如民风、民俗、戏曲、音乐、舞蹈为精神与物质兼具的文化,若积累并上升为传统则为文明范畴所辖。
②2017年,Christina教授以冯志伟在德国出版的德文版《汉字的历史与现状》(1994)为蓝本,在雅典Parazisi出版社出版希腊文译本。
③因钱教授之评述已触及典籍外译的痛处,故录入原文,以飨读者:冯君此书,诚对外文宣之典范也!敢问何故?吾答曰:传统……。何以至此?一比冯君,昭然若揭!冯书首为外人欣赏而自行侈译,自行付梓,自行销售,乃大行其道哉!揆之吾国常情,则三五文人,有发言权势者,耗费国帑,倩人翻译,国家出版,运之域外,挤身书展。内无素质,外无援手。先是“签名售书”,无人问津。后改“签名送书”,门内亦不能罗一小雀,无处可送。盖不知外人之情,绝无吾国“不拿白不拿”之陋习也。非其所喜,一亳不取故也。于是,劳民丧财,杀羽而归。如是者此起彼伏,前赴后继。耗费国帑,贻笑国际,不以为耻。此风为害甚巨,宜慎之戒之!故吾国果欲兴传统而宣国际,则宜取冯君等有真才实学而复饮誉国外人士,奖掖之,资助之,以盛传其作。尤为要者,须与外国著名出版家合作出版,兼及发行,因其从业者素黯此道,俾可传扬故也!定公于沈括梦溪园
④第五届东北亚语言、文学与翻译国际学术论坛于2016年5月27-29日在廊坊师范学院召开。
⑤在《明末西方<范畴论>重要语词的传入与翻译——从<天主实义>到<名理探>》中,徐光台阐述如下:“当朱熹理学仍盛行于明末,耶稣会士来华传播基督教义时,1583年利玛窦随罗明坚(Micheal Rugierri)……在1584年出版的《天主实录》中也是借助佛教语词向中国百姓传播基督教义。利玛窦后来观察到中国官吏对儒者远比对西僧来得尊重,省思借用佛教语词的《天主实录》不适用,进而通过儒家经典的学习,另行编制一本教义书——《天主实义》,大量地引用儒家经典。”
⑥夏正清等编《哥伦比亚元杂剧选集》(Columbia University Press,2014),以及Wilt L.Idema与Stephen West编著的《中国早期十一部杂剧》(Hackett,2010)和《<赵氏遗孤>及其他杂剧》(Columbia University Press,2014)。
⑦留学生具有年纪轻、接受力强、可塑性高等特点,若加以长期影响,必然会起到宣传中国文化的目的。在“2016年国学典籍外译与科技成果转化研讨会”上,笔者表达了此观点。随之,华北科技学院张瑞新校长谈及拉脱维亚大使塞尔嘉在该校留学到建立合作关系的事例,也体现出留学生具有传播中华文化的隐性影响效应。此外,李伟荣(2015:32)提出的6条摸底路径与本文部分内容具有相互补充和推进关系,亦可供参考。
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关于申报2017年经典中国国际出版工程、丝路书香工程重点翻译资助项目、中国当代作品翻译工程项目的通知[OL].http://www.sapprft.gov.cn/sapprft/contents/6588/313328.shtml,2017.
李伟荣.中国文化“走出去”的外部路径研究——兼论中国文化国际影响力[J].中国文化研究,2015(3).
钱 穆.中国文化史导论[M].北京: 商务印书馆,1994.
徐光台.明末西方《范畴论》重要语词的传入与翻译——从《天主实义》到《名理探》[A].海外汉语探索四百年管窥:第二届中国语言学史研讨会论文集[C],北京: 外语教学与研究出版社,2008.
姚小平.从《中国文学精论》聊起[N].中华读书报,2012-10-10.
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实施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工程的意见[OL],http://news.xinhuanet.com/politics/2017-01/25/c_1120383155.htm,20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