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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新宗教教职人员教育培养新路径的思考
——以宁夏回族自治区为例

2017-03-09陈凤林

湖北省社会主义学院学报 2017年2期
关键词:教职人员教育培养伊斯兰教

陈凤林

(宁夏社会主义学院,宁夏 银川 750002)

创新宗教教职人员教育培养新路径的思考
——以宁夏回族自治区为例

陈凤林

(宁夏社会主义学院,宁夏 银川 750002)

政治上靠得住、宗教上有造诣、品德上能服众、关键时起作用是宗教教职人员教育培养的目标和方向。改革开放以来,宁夏回族自治区积极探索宗教教职人员队伍建设的新路径取得了一定实效,该地区宗教教职人员队伍的整体素质较过去有了很大提高,但目前仍难以适应时代发展的要求。拓宽宗教教职人员教育培养的渠道,推进国民教育和宗教教育有机衔接是提升宗教教职人员队伍素质的有效机制。

宗教 宗教教职人员 教育培养 宁夏回族自治区

2016年召开的全国宗教工作会议上,中共中央总书记习近平同志提出,宗教人才培养是做好新形势下宗教工作的关键。要坚持政治上靠得住、宗教上有造诣、品德上能服众、关键时起作用的标准,支持宗教界加强人才队伍建设。[1]这一重要论述,指出了宗教人才培养的目标和任务,明确了宗教教职人员素质建设和提升的基本方向。

宁夏回族自治区是多民族、多宗教的省区,总人口667.88万,其中回族人口240.74万,占比36.05%,约占全国回族人口的五分之一,是全国最大的回族聚居区。[2]宁夏伊斯兰教、佛教、道教、天主教、基督教五大宗教俱全,伊斯兰教主要教派和门宦均有分布。全区有各类宗教活动场所5008处,宗教教职人员10411人。宗教教职人员在宗教传承与发展中具有特殊地位,加强这支队伍的建设是宁夏地区做好宗教工作,维护信教群众利益的关键,对宁夏实现民族团结、宗教和顺,促进地区安定和和谐发展意义重大。

一、宗教教职人员的职能定位

宗教教职人员是对专门从事宗教教务活动人员的统称。我国现有五大宗教的教职人员36万人,他们一般都是由宗教团体按照本宗教教职人员认定办法认定的从事宗教教务活动,同时又按照《宗教教职人员备案办法》报相应人民政府宗教事务部门备案的人员。

在我国五大宗教中,宗教教职人员一般是指:汉传佛教的比丘、比丘尼,藏传佛教的活佛、喇嘛、觉姆,南传佛教的长老;道教的道士、道姑(全真派称乾道、坤道);伊斯兰教的阿訇、伊玛目、专职哈提普;基督教的主教、牧师、长老;天主教的主教、司铎(神甫)、修士、修女。上述宗教教职人员在各宗教活动场所(经宗教事务部门依法登记的),如佛教的寺院、道教宫观、伊斯兰教清真寺、天主教和基督教的教堂以及其他经宗教部门批准开展宗教活动的固定处所主持宗教活动,宣讲教规教义、参与宗教活动场所管理,为信教群众提供宗教礼仪服务等。

宗教教职人员是信教群众信仰上的领路人,是信教群众信仰实践的导师,他们不但在宗教生活方面,而且对信教群众的经济和社会生活各方面都具有广泛的影响。可以讲,宗教教职人员的素质很大程度上影响着宗教的健康和信教群众的面貌。特别是在民族宗教地区的基层、农村,宗教教职人员对信教群众的影响力和号召力在某种意义上讲比中共基层党组织要大得多,一些社会性事务,特别是一些社会生活领域的矛盾纠纷的处理,信教群众往往愿意听宗教界人士的意见。可见,做宗教领域的群众工作,爱国宗教教职人员队伍建设是一个重要抓手。

二、宗教教职人员队伍素质状况——来自宁夏的调查

(一)宁夏地区宗教教职人员队伍建设取得的成绩

改革开放以来,宁夏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宗教工作的基本方针,不断探索宗教教职人员队伍建设的新路径,1998年至今,连续实施了四个“五年培训规划”,即每五年对全区宗教教职人员轮训一遍。建立了宁夏地区市、县、区宗教教职人员教育培训制度,落实年度培训任务。

以北京师范大学、宁夏伊斯兰教经学院等国民教育高等院校和宗教院校为依托,探索开展宗教教职人员大专班、本科班等学历教育,2016年有40名教职人员顺利拿到北京师范大学大专毕业证书,1985年以来有822人拿到宁夏伊斯兰教经学院本、专科毕业证书。

建立领导干部联系宗教人士制度。宁夏各级领导干部每人联系1-2位宗教界人士和宗教活动场所,及时了解宗教教职人员的思想动态,帮助他们解决实际困难。

持续开展“念好两本经、再做新贡献”等主题教育实践活动;探索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国旗、党报党刊、文化书屋“四进”宗教活动场所等活动;探索引导宗教人士争做促进和谐、助推发展的“八大员”。近年来出台《宗教活动场所主要教职人员生活补助发放办法》,为符合条件的宗教人士发放生活补助。

通过政治上引导、生活上关心、管理上规范,宁夏宗教教职人员队伍的整体素质、特别是文化素质较过去有了很大提高,宗教教职人员普遍能够拥护执政党的领导,拥护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爱国守法,与党和政府团结合作,在维护宁夏民族团结、促进社会和谐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二)宁夏地区宗教教职人员素质等方面还存在许多与时代发展要求不相适应的地方

总体看,虽然经过了二十余年的努力,宁夏宗教教职人员的整体素质有了大幅提高,但与时代发展要求相比,还存在着诸多不适应。

一是宗教教职人员的文化素质、宗教造诣和经学水平普遍偏低。在宁夏已认定的教职人员中,初中以下文化程度者占80%以上。比如伊斯兰教教职人员,绝大多数是通过经堂教育培养成长起来的,他们中的多数人由于家庭贫困等原因,小学没毕业就上清真寺跟师傅念经,没有接受系统的国民教育,汉文化水平非常低。在宁夏,佛教、基督教、道教等其他宗教的教职人员也有类似的情况,从事宗教职业的青年一代,大多是由于各种原因中断九年义务教育后入行从业的,所接受的文化教育有限,文化素养普遍都很低。

二是队伍断层,青黄不接。佛教、道教、基督教、天主教中,老年教职人员与中青年教职人员之间出现严重的断层,极度缺乏接受过较系统宗教教育的专业青年人才,代际传承普遍停留在师傅传帮带这种原始的宗教传承方式上。尤其是基督教,在扩张性发展的过程中,教牧人员文化素质普遍偏低,缺乏系统的福音知识体系的教育,许多人对福音缺乏正确的认识,发展家庭教会,“歪嘴和尚念经”的现象时有发生。

三是各宗教都普遍缺乏高层次的宗教人才。在教育水平和科学文化传播都高速发展的今天,真正有较高宗教造诣、有修持、有德行的宗教人才却严重稀缺。

四是受社会不良风气影响,各大宗教教职人员不同程度地存在世俗化现象。各大宗教的教职人员不同程度地存在注重世俗利益、戒律松弛、道风教风不正等问题。另据调查统计,宁夏经学院建院以来培养的822名毕业生中,仅有不到2%的人从事阿訇职业,大部分人毕业后都从事收入较高的阿语翻译、经商等职业。这也影响着宗教高素质教职人员队伍的成长与发展。

三、推进国民教育和宗教教育有机衔接是提升宗教教职人员队伍素质的有效机制

高层次宗教人才缺乏、宗教教职人员队伍素质整体低下,原因是多方面的,但最主要的是教育培养机制不够完善,没有形成一个良性的可持续发展的人才输出的教育体系作支撑。改革开放以来,对宗教人才的教育培养,其系统规划上是滞后的,党和政府对宗教团体在宗教人才培养教育方面的支持力度与宗教教职人员队伍建设需求不匹配,造成各宗教院校在培养宗教专业人才上发挥作用不够。因此,要加强宗教人才的教育培养,提高其素质,最迫切的是完善其教育培养机制。

(一)拓宽宗教教职人员教育培养的渠道

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宗教工作会议上指出,要加强对宗教人员的政治教育、国民教育,法制教育,宗教教育,明确指出了宗教人才培养教育的四个重要方面。

宗教教职人员的政治教育和法制教育,主体是中共各级党委和政府,主要由社会主义学院组织实施。因此,需要完善以社会主义学院为主阵地的教育培训体系。宁夏自上世纪90年代以来,针对宗教教职人员的教育培养,已经连续实施了四个“五年教育培训计划”,各市县也同步实施了相应的教育培训计划,自治区、市、县三级教育培训网络已经初步形成,在塑造和培养教职人员的政治认同、法律意识、公民意识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当前,应认真总结过去教育培训的成功经验,对有普遍性规律性的经验通过地方立法建制的形式推进其制度化建设。

就国民教育而言,从九年义务教育到中等、高等教育,在政教分离的原则下,过去一直是将宗教知识体系的教育单列在国民教育体系之外的,近些年来,随着对宗教认识的加深,才逐渐有一些大学在宗教学的课程框架下,在本科、研究生和博士阶段面向宗教界人士招生。应该说,国民教育体系在培养宗教人才方面,有着具大的优势资源,发挥作用的空间尚需要进一步拓展。但是,长期以来,受宗教本质、政策法规、社会观念等种种因素的影响,国民教育面向宗教界招生渠道一直不够畅通。事实上,在全球化日益发展、外部宗教渗透形势日益严峻的大背景下,努力通过拓展国民教育在宗教教职人员培养上的作用,是快速提升其文化素养,政治素养等方面的重要渠道,亦是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相适应,抵御外来宗教渗透的必然要求。

就宗教教育而言,包括两个方面。一是传统的宗教教育,如伊斯兰教的经堂教育,佛、道教的经院和寺庙教育等。传统宗教教育对各宗教的传承与发展发挥着建设性作用,然而自上世纪五十年代以来,特别是在市场经济的冲击下,传统的宗教教育已经逐步衰退,这也是造成当下各宗教人才断层的主要原因。当前,在宗教人才的培养教育中,传统宗教教育仍然是一个重要的渠道,需要调动社会资源参与宗教传统教育,政府亦要为传统教育营造宽松的社会环境。二是宗教院校教育。目前,各类全国性的宗教院校有85所,陆续从这些宗教院校毕业的学生有4万人。与全国现有的36万宗教教职人员相比,应该说,宗教院校发挥宗教人才教育培养主阵地的作用巨大,且有进一步拓展的空间。宁夏仅有宁夏伊斯兰教经学院这一所宗教院校,建校至今共毕业822名毕业生中,但仅有不到2%的人从事阿訇职业,可见发挥伊斯兰教经学院培养伊斯兰教教职人员作用的空间也有待进一步拓展。

(二)推进国民教育和宗教教育的有机衔接

我国以往的宗教人才教育培养,政治教育、法制教育、国民教育和宗教教育四大渠道都在运行,除政治教育与法制教育较好地结合在一起外,政治教育、国民教育、宗教教育基本上各自为阵,三者之间缺乏有机衔接,没有形成优势互补。从教育时限看,政治教育主要是以短期培训为主,突出政治性,功能在于促进政治共识,提升宗教教职人员的政治素养,塑造政治认同、法律意识和公民意识;而宗教教育和国民教育则属于长线教育,其功能在于培养教职人员文化知识素养、宗教专业知识和技能。要在推进政治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的同时,着力推进国民教育、宗教院校教育与宗教传统教育的有机衔接。这一点宁夏伊斯兰教的经验可为借鉴。

宁夏是全国最大的回族聚居区,考察伊斯兰教中国化的历史,从明代众多“回儒”广泛开展的“以儒诠经”活动,到清代一批穆斯林经学家、汉学家倾力推动的“经书并授”行动;从民国时期杰出大阿訇、大学者倡导兴起的新文化运动,到新中国建立以来党和政府创办的伊斯兰教经学院教育,都坚持国学教育与经堂教育相结合。既以国学教育诠释经典教义、厚植伊斯兰教本土化的根基,又以经堂教育传播国学文化、传承伊斯兰教经典教义,二者兼容并蓄、相得益彰。新形势下,要按照习近平总书记强调的“政治上靠得住、宗教上有造诣、品德上能服众、关键时起作用”的标准,不断创新培育方式,完善培养机制,拓宽培训渠道。要本着“利用传统、走出传统”和因俗而化、因势利导的原则,把传统的经堂教育与现代国民教育有机结合起来,探索“国民义务教育+经堂教育+宗教院校教育”的模式,建立伊斯兰教教职人员培养制度。要拓展与自治区内外高校的合作渠道,积极开展对在职宗教教职人员的学历教育;加强宁夏伊斯兰教经学院建设,逐步改善办学条件,充分发挥其主渠道作用。以宁夏伊斯兰教经学院为依托,在宁夏探索推行九年义务制教育+经堂教育+伊斯兰教经学院学历教育三阶段相衔接的伊斯兰教教职人员教育培养模式。

[1]孙春兰.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扎实做好新形势下宗教工作[J].中国宗教,2016,(8).

[2]宁夏地方志编审委员会,宁夏回族自治区地方志办公室.宁夏年鉴2015[M].银川:宁夏人民出版社, 2015.

责任编辑:胡小燕

D635

A

1671-2803(2017)02-0058-04

2017-01-06

本文系2015年度宁夏社会主义学院系统课题“宁夏宗教教职人员素质现状与教育需求研究”的研究成果。

陈凤林(1968—),女,宁夏中宁人,宁夏社会主义学院民族宗教理论教研室副主任,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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