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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门县林业分类经营现状分析

2017-03-09张占兴张丽珍

林业调查规划 2017年6期
关键词:生态效益公益林管护

张占兴,张丽珍

(易门县林业局,云南 易门 651100)

林业分类经营是经营管理体制的重大变革,是林业经济体制改革的主线,是实现林业生产经营活动和资源配置机制衔接的重要途径。易门县自1999年开展林业分类经营改革至今,先后实施了退耕还林、公益林生态效益补偿、石漠化生态治理、特色经济林建设等林业工程项目,全县生态环境和人居环境日益改善,林果产业不断发展壮大,呈现出了经济社会协调发展,人与自然和谐共处的良好发展态势。总结分析林业经营管理中取得的成功经验和存在的问题,对科学经营森林,实现林业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1 林业分类区划情况

易门县地处滇中高原西部,红河流域一级支流—绿汁江上域,下辖4乡3镇56个行政村787个自然村756个村民小组,人口16.8万人。全县国土总面积 153 080.0 hm2,其中,林业用地面积 112 492.6 hm2,占73.49%;非林业用地面积 40 587.4 hm2,占26.51%。森林蓄积 306.268 0 万 m3,森林覆盖率58.36%[1]。自1999年开展林业分类经营改革和公益林区划界定以来,经过多次优化和完善,全县形成了较为合理的两类林结构体系。全县共有公益林面积 71 126.67 hm2,占林业用地面积的62.7%。按等级划分,国家级 60 260 hm2,省级10 866.67 hm2,分别占全县公益林面积的84.7%和15.3 %;按权属构成划分,国有253.33 hm2,集体和个人 70 873.33 hm2,分别占全县公益林面积的0.4%和99.6%;有商品林 41 365.93 hm2,占林业用地面积的37.3%。这客观地反映了易门县森林资源状况和重要生态区位保护的要求,既有力地支撑了绿色生态安全屏障建设和生物多样性保护,又为林产业后续发展留下了充足的空间。

2 林业分类经营现状

2.1 森林生态效益补偿机制平稳运行

易门县2005年被列为云南省58个中央森林生态效益补偿项目县之一,启动实施第一批国家级公益林 40 860 hm2生态效益补偿。至今,纳入补偿的国家级公益林共计 60 260 hm2,省级公益林 10 866.67 hm2。自启动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工作以来,易门始终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规定,坚持以管为主、管补结合,积极稳妥地推进各项工作,项目建设运行平稳,补偿资金持续投入。截至2017年3月31日,全县共到位中央和省级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 12 580.1 万元,补偿涉及7个乡镇(街道)的56个村办和龙泉国家森林公园。经过多年的实施,公益林生态效益补偿助农增收效应逐步凸显,每年投入公益林生态补偿资金 1 544.5 万元,惠及农户 31 249 户 113 121 人,其中实现生态扶贫贫困农户 3 249 户 12 018 人。同时,按照严格管理和科学经营的要求,积极引导林农依托公益林资源大力发展林下种、养和野生菌采集等特色产业,既有效保护了公益林,又增加了林农的经济收入。森林生态效益补偿项目成为易门县林业建设规模最大、投入最多、惠民最广的生态工程和民生工程。

2.2 天然商品林停伐保护稳步推进

易门县稳步实施公益林生态效益补偿机制的同时,于2010年10月县人民政府下发了“关于全面实行封山禁采切实保护生态环境的意见”(易政发【2010】61号),在 71 126.67 hm2公益林实施封山管护的基础上,把其余41 365.93 hm2林业用地全部纳入封山禁采,实现全县林业用地100%实施封山禁采管理[2]。受公益林管护和县级封山禁采管理政策的限制,从2010年起停止了天然林的采伐,形成了事实上的停伐。2016年为实现国家把所有天然林都保护起来的主体目标,易门县被列入了云南省57个非天保工程区天然商品林停伐保护试点县,按要求规划实施天然商品林停伐保护面积 28 386.67 hm2,年投入管护补助资金213.75元/hm2。至此,易门县天然林停伐补助政策得到全面落实,天然林保护工作得到进一步加强。

2.3 森林资源管护工作成效明显

从2004年开始,国家按照“严格保护,积极发展,科学经营,持续利用森林资源”的基本方针,全面实施了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制度,步入了生态建设为主的全新发展阶段。易门县以公益林生态效益补偿项目为主,年投入护林管护费446万元,解决了长期困扰森林资源管护经费短缺的问题,组建了专业巡山护林队伍,健全完善了森林资源管护制度体系,促使全县森林管护从兼职管护、附带管护向专业队伍管护转变,从季节性、一般性管护向常年性管护转变,有力地提升了森林资源管护水平,遏制了破坏森林资源的行为,乱砍滥伐、乱开滥挖和违规野外用火得到有效控制,森林病虫害监测和防治得到加强,各类林政案件下降了28%,重点生态区和生态脆弱地段森林植被逐步得到恢复和有效保护,全县森林资源稳步增长,森林覆盖率连年提高,林相格局趋于健康发展。全县立木蓄积 343.097 0 万 m3,森林覆盖率60.09%[3],与全面实施森林生态效益补偿政策之初(2007年)相比,森林蓄积净增 36.829 0 万 m3,森林覆盖率提高1.73个百分点(含灌木林覆盖率75.96%,提高3.8个百分点)。

2.4 经济林果产业发展初具规模

实施分类经营改革以来,易门县依托国家退耕还林、省级干果基地、特色经济林和省、市级核桃产业等林业工程建设,经济林果种植规模不断扩大,并逐步形成了海拔 1 500 m以下干热河谷区域以发展塔拉、柑桔、油橄榄为主,海拔 1 500~1 800 m温凉区域以发展板栗为主,海拔1 800 m以上冷凉山区以发展核桃、华山松为主的产业化发展格局。截至2016年底,全县营造各类特色经济林果 18 926.67 hm2(含非林业部门管理林地),其中:板栗 1 593.33 hm2、核桃 13 286.67 hm2、塔拉920 hm2、竹子346.67 hm2和其它果木 2 780 hm2。总投产面积6 213.33 hm2,年产量 6 270.4 t,综合产值 3 882.18万元。另有华山松 4 071.9 hm2,年产松籽近100 t,产值300多万元。在发展过程中涌现出了一批依靠种植、经营经济林果而发家致富的农户,林果产业已成为易门山区群众靠山吃山、以山养山、增收致富的重要途径;如:浦贝乡村民朱绍文经营板栗园13.33 hm2,年收入30余万元;十街乡村民李永华经营核桃园8 hm2,年收入26万元。

3 存在的主要困难和问题

易门县林业分类经营管理取得一些成绩,但也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

3.1 森林生态效益补偿机制不够完善

易门县初步建立了以中央和省级公共财政投入为主的森林生态效益补偿机制,但尚未研究建立其他相应的森林生态效益补偿机制,补偿机制不够完善,资金渠道单一[4]。另外,集体林改后,公益林管护责任均已落实到户,但由于公益林以及天然商品林在采伐管理和经营方面均有严格的限制,生态补偿和管理资金标准低,与预期收益相比还有较大差距,林农参与森林管护的积极性不高,长期如此将影响公益林建设和天然商品林(停伐)保护的稳定。

3.2 森林资源保护任务依然繁重

1)对林业法律法规政策宣传不够,部分干部群众法律意识不强,对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学习掌握不深,涉及资源林政管理的违法案件时有发生。

2)随着易门经济社会发展步伐的加快,服务经济发展与部门依法行政、做好资源林政管理的矛盾依然存在。

3)年度森林防火工作面临防火林地面积大、重点火险区域多、野外用火管控难、防火基础设施较为落后和装备不足的困难,加之,森林生态效益补偿政策实施后,森林资源得到有效保护的同时,地表可燃物亦不断增多,森林防火压力增大。

4)因县级财力有限,投入不足,一线护林人员管护劳务报酬偏低,导致人员思想波动大,护林队伍不稳定,护林积极性受影响。

3.3 林果产业发展面临诸多困难

1)适宜种植地块不断减少,种植规模难以扩大。

2)由于林业科技推广经费不足,抚育管理资金紧缺,各项抚育管理技术措施难以落实,不同程度地存在重栽轻管现象。例如,在核桃、板栗等传统产业发展中,母树选优、良种推广和品种改良推进缓慢,早实、丰产特色不明显,单产较低(已投产的板栗和核桃产量为450~750 kg/hm2)。

3)林产品储藏加工技术滞后,多以出售初级产品为主,增产不增收的现象尤为突出,产业成果巩固工作面临严峻形势。

3.4 林业队伍建设亟待加强

1)队伍年龄结构不合理。全县林业职工138人中46岁及以上人员占51%,35岁以下的只有15人,占10.9%,大部分工作人员年龄偏大,人员出现断层现象,对林业工作的持继开展不利。

2)县、乡林业科技推广体系不完善,林业科技培训、推广工作滞后。

3)部分工作人员专业素质有待提高,培训有待加强,对国家法律法规、政策掌握不深,工作落实不到位。

4)乡镇(街道)林业工作站人员不足,技术力量薄弱。个别乡镇林业站仅有1名技术人员,加之基础设施和设备落后,机构能力建设滞后,难以适应林业发展的需要。

4 分类经营管理对策及建议

4.1 继续加强森林管护,增强生态防护功能

森林恢复、结构改善、功能增强是林业经营管理者永恒的课题。首先,继续加强森林资源封育管护工作,严格森林资源管理,严厉打击乱砍滥伐林木,乱挖乱开、乱批乱占林地等各种破坏森林资源的违法行为。其次,要进一步改善森林防火基础设施和装备,增强防控能力,降低火灾风险。再次继续加大对因病虫或火灾造成的退化防护林和低效林的改造,同时亦加大对针叶纯林的改造力度,逐步将63.91%的针叶纯林改造培育成针阔混交林,改善树种结构,增强森林自身的抗病虫、抗火灾能力,增强生态防护功能。

4.2 创新经营管理模式,提高森林经营水平

1)按照“谁受益,谁补偿”的原则开展相关研究,制定相关政策,比如,对森林生态效益受益较大的相关单位征收相应的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费,用于补充森林营造、管护经费的不足,以改变森林生态效益补偿标准偏低、资金渠道单一的局面。

2)森林为山区群众脱贫致富提供了有利条件和资源,建议将公益林和集体天然商品林有偿划片承包给林农管理,依托良好生态环境、优美森林景观,发展以户外休闲度假、生态观光为主的森林旅游。同时,引进成熟的林下种植、养殖和野生食用菌人工促繁采集技术发展林下产业,将公益林和天然商品林停伐管护责任、政策性补助与林下资源综合开发利用的收益有机结合起来,以管护促进经营,以经营提升管护,有效提升森林经营管理水平。

4.3 加大科技推广力度,巩固林果产业成果

种植经济林果已成为易门山区群众增收致富的重要途径。针对林果产业存在的问题,首先,要建立、健全县、乡林业科技推广体系,为林业经营主体提供及时可靠的林业技术服务,为产业发展提供科技支撑。其次,应从鼓励造林投入为主转向支持现有林果培育、提质增效为主的经营发展模式上来,对品种退化的经济林果要及时进行品种改良。再次是要加大抚育管理资金投入,落实各项抚育管理技术措施,全面提升产业基地的质量和效益。

4.4 加强队伍建设,提高管理机构的管理能力

森林是社会的共同财富,要建设和管理好森林这个社会财富,需要一支强有力的林业队伍。

1)应当加强对现有林业执法人员和科技人员的培训,提高从业人员素质,强化管理队伍建设,提高管理能力和责任意识。

2)要加强林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改善基础设施,完善机构能力,稳定基层林业队伍。

3)通过招考补充林业新人,培养林业建设后续人才。

[1] 云南省林业调查规划院.易门县森林资源规划设计调查报告[R].2007.

[2] 易门县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行封山禁采切实保护生态环境的意见[Z].2010.

[3] 云南省林业科学院.易门县森林资源规划设计调查报告[R].2017.

[4] 张占兴,张丽珍.易门县森林生态效益补偿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思考[J].林业建设,2013(6):17-19.

[5] 殷倩,薛丹.伊犁河流域公益林现状及管护对策分析[J].林业调查规划,2015,40(3):71-73.

[6] 谢虹,马骏.昆明地区林下经济发展[J].林业调查规划,2016,41(4):103-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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