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要对“分外之事”说NO!
2017-03-09
领导决策信息 2017年7期
法官要对“分外之事”说NO!
【舆情回放】2月7日,最高法公布《人民法院落实〈保护司法人员依法履行法定职责的规定〉的实施办法》,这是一部主要针对阻挠、妨碍法院正常审判执行工作,侵害司法人员正当权益现象的规定,然而其中有关“不得要求法官从事超出法定职责范围的事务”的内容却引发社会广泛关注。
【网络舆情】
人民日报:事实证明,没有风清气正的履职环境,不能彻底排除不当干扰,司法公正就难免掺入杂质,就会为一些诬告陷害、恐吓威胁和诽谤侮辱留下口实。因此,加强司法人员履职保障,就是要通过设置制度的“防火墙”和“高压线”,为一线司法人员营造优良的司法环境,使他们能够心无旁骛、专注从容地做好审判工作。
南方都市报:法院审理案件、作出裁判,本质上是法官对事实认定和法律适用形成内心确信的过程。要追求裁判过程公平、结果公正,必须确保法官办案时远离案外其他任何因素的不当侵扰。
【决策点睛】“啥都管”带来的是司法尊荣感受损。人民法院本就应当通过扎实的审理、良好的作风、公开的程序、透彻的说理,赢得公众的尊重和信任,法官才能理直气壮地对“分外之事”说NO!在该严格司法时才能做到说话掷地有声、行事底气十足,“该出手时就出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