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闻一多诗歌的“民族的本位精神”
2017-03-08潘吉英
潘吉英
(南平市文联,福建 南平 353000)
论闻一多诗歌的“民族的本位精神”
潘吉英
(南平市文联,福建 南平 353000)
闻一多的诗作在人生不同阶段的表现样态不同:清华学校时是旧体诗创作与白话新诗尝试之作;留学美国时是自由体诗集《红烛》;离美归国后是新格律诗集《死水》。然而,在外在表现样态的变化中,自始至终未变的是闻一多诗作内在凝聚着的“民族的本位精神”,这不仅是他对旧体律诗形式内蕴“中国诗的精神”的再发现,也是他自我精神人格映射的再创造。
闻一多;自我;精神人格;民族的本位精神
1940年5月26日,闻一多在致赵俪生信中说:“平时对于舞台设计,极感兴趣,前者陈铨先生导演《祖国》,曹禺自导《原野》,均系由多设计。早年本习绘画,十余年来此调久不弹,专攻考据,于故纸堆中寻生活,自料性灵已濒枯绝矣。抗战后,尤其在涉行途中二月,日夕与同学少年相处,遂致童心复萌,沿途曾作风景写生百余桢,到昆后又两度参与戏剧工作,不知者以为与曩日之教书匠判若两人,实则仍系恢复故我耳。”[1]361-362信中的“恢复故我”这四字引人遐想。从字面上看,闻一多是指恢复在“教书匠”时曾中断的绘画、戏剧兴趣。但进一步分析,闻一多在他短促的一生中完成了诗人、学者、斗士的人生三部曲,此时将转变为斗士的他言及“故我”,既非学者时的“我”,只能是诗人时的“我”。那么,诗人闻一多的真实样态又是如何呢?
诗人闻一多对于诗歌、绘画、戏剧均有浓厚兴趣,但他最主要的兴趣与成就是诗歌,而且在人生不同阶段中的表现样态也不同。清华学校时,在西学教育环境中,他更钟爱国学中的古诗、史书,在刻苦研读中,积淀深厚的国学素养并创作旧体诗、赋、文;在“五四”思想启蒙的触发下,他创作自由体新诗,并在律诗研究中,主张新诗应凝聚“民族的本位精神”,以力避西化。留学美国时,在西方文化的情感撞击下,他借唐诗研究构筑“民族的本位精神”[2]186的“诗境”幻象,并在自由体诗集《红烛》中含蓄宣泄思“家”情绪,以慰藉身处美国生活“尘境”中的个体灵魂。离美归国后,在一系列大小“家”的残酷现实的冲击下,他撕碎在留学美国时的“诗境”幻象,沿承唐律诗并独创新格律诗理论及新格律诗派的奠基之作《死水》诗集,以框范其自我精神人格分裂的情感之火,以寄寓其“民族的本位精神”的艺术理想。由此可见,在闻一多诗作的外在表现样态的变化中,自始至终未变的是其诗作内在凝聚着的“民族的本位精神”,这不仅是他对旧体律诗形式内蕴“中国诗的精神”的再发现,也是他自我精神人格映射的再创造。
一、清华学校时
1912年冬入学清华学校始,到1922年7月留学美国止,这近十年闲逸的学生时光是闻一多学养的积淀期。身处清华学校的西学教育环境,他不但“涵饫搜猎”、勤于国学,而且“兼收并蓄”、励志西学,由此具备中西文化比较的世界视野和科学思维。然而,在中西学间,他更钟爱自小耳濡目染的国学,尤其是史书、古诗,在刻苦的研读中,积淀了深厚的国学素养。
1916年,闻一多用文言文写作《二月庐漫纪》,在这一类诗话的读书札记中,有一则关于杜甫诗:“杜子美父名‘闲’,故诗中不用‘闲’字。‘娟娟戏蝶过闲缦’,原作‘开幔’,刻本之误也。母名海棠,故不咏海棠。坡公有诗云:‘少陵为尔牵诗兴,可是无心赋海棠。’岂未之考也。”[2]269可见,他在诗人生平的考证中能知人论世,细心领会杜甫作诗时的境遇和心情。此外,他通过考证发现杜牧的祖父杜佑经常称赞杨敬之的《华山赋》,杜牧的《阿房宫赋》得以在模仿的基础上又有所创新,“可谓工于袭也”。可见,他读诗的细致,这与他自小对绘画有浓厚兴趣有一定的关系,因画而具有敏锐的观察力,对色彩也很敏感。他读到杜甫诗“雀啄江头黄柳花”时,又想到“生憎柳絮白于绵”,对于二句中的柳花、柳絮是否同一物?为何时而黄色,时而白色?他通过现实生活中的仔细观察,终于解决这一疑惑。“柳生于叶间,成穗作鹅黄色者,柳花也;花既褪,就蒂结实,熟到乱飞如絮者,柳絮也。”“花与絮不同,显然可见。”[2]271
1919年,他已决志学诗,并将唐诗纳入读诗计划中。“枕上读《清诗别裁》。近决志学诗。读诗,自清明以上溯魏汉先秦。读《别裁》毕,读《明诗综》,次《元诗选》,次《宋诗钞》,次《全唐诗》,次《八代诗选》,期于二年内读毕。”[1]421他在古诗熏陶下,主要创作旧体诗、赋、文,“尤其是长篇的古诗排律之类,他最服膺的是以‘硬语盘空’著称的韩退之”。[3]其代表作“俛思国难”的《提灯会》,在内容上的爱国与忧患意识有杜甫诗的影子,在语言上的古奥有韩愈诗的痕迹。1920年,他编定所创旧体诗、赋、文结集——《古瓦集》,这是他转向新诗创作的标志。此后,除1925年致梁实秋信中的4首旧体诗之外,他所作诗均为新诗。
身处“五四”思想启蒙中的闻一多,在文学革命、诗体解放等浪潮的裹挟下,对于白话文的使用固然也曾犹豫过,比如对于其参与编辑的《清华学报》,“某先生提倡用白话文学,诸编辑率附和之,无可如何也”[1]423,但是,他最终还是迈开创作白话新诗的步伐。他创作新诗是从自由体开始的,自由体使他从旧体诗中得到一种全新的解放。1920年7月公开发表第一首新诗——《西岸》,1921年7月编定这15首白话新诗尝试之作的结集《真我集》,均是自由体诗;1922年6月已创作《红烛》中的42首新诗中绝大多数也是自由体诗。
正如《清华学报》使用白话文后,他所持的态度是“颇望成功。余不愿随流俗以来诋毁。”[1]425针对胡适等因提倡白话新诗而极力贬斥旧体律诗的诗歌主张,他也有自己的主见,并不随波逐流,人云亦云。他认为,“如今做新诗的莫不痛诋旧诗之缚束,而其指摘律诗,则尤体无完肤。唉,桀犬吠尧,一唱百和,是岂得为知言哉?若问处于今世,律诗当仿作否,是诚不易为答。若因其不宜仿作,便束之高阁,不予研究,则又因噎废食之类耳”。[4]166
为了对律诗做出自己的价值判断,他开始写作《律诗的研究》。这“可能是五四运动以后,较早用新的方法,系统研究中国诗歌的民族传统的长篇著作”[5]161。他在与商籁体等英文诗的比较中,认为具备短练、紧凑、整齐、精严等特征的律诗,是“最合艺术原理的抒情诗体”。而且,“律体在中国诗中做得最多,几要占全体底半数。他的发展最盛时是在唐朝——中国诗最发达的时代。他是中国诗底艺术底最高水涨标。他是纯粹的中国艺术底代表。因为首首律诗里有个中国式的人格在。”[4]159这一“中国式的人格”,具有均齐、浑括、蕴藉、圆满等“不见于西诗中之原质”的“中国艺术底特质”。因此,了解了“足以代表吾中华民族者”的律诗,也就了解了“中国诗的精神”。诗人只有具备此精神,才能改变如郭沫若的《女神》等“今之新诗,体格气味日西”的现状,独创“正式的新体中国诗”[2]120。直到1935年,他仍强调新诗应力避“西化的狂热”,并将“中国诗的精神”明确为“民族的本位精神”,他认为“技术无妨西化,甚至可以尽量西化,但本质和精神却要自己的。我这主张也许有人要说便是‘中学为体,西学为用’。对了,我承认我对新诗的主张是旧到和张之洞一般。”[2]186
在《〈冬夜〉评论》的诗评中,他反对俞平伯等人主张白话新诗的“平民风格”,提出已具新格律诗雏形的诗歌主张:一方面强调幻象、情感是诗的内在质素,“若能摆脱词曲底记忆,跨在幻想的狂恣的翅膀上遨游,然后大着胆引嗓高歌,他一定能拈得更加开旷的艺术”[2]64;另一方面强调节奏、格律是诗的外在质素,并以此节制、凝炼、蕴藉幻象与情感,“厚载情感的语言才有这种力量。诗是被热烈的情感蒸发了的水气之凝结”。[2]70这一主张不仅体现出他“以美为艺术之核心”的贵族精神气质,即重诗的艺术、诗的想象、诗的情感,也内蕴着情与理间的张力,即白话新诗情感内容上的自由表达,与旧体律诗格律形式上的含蓄蕴藉间的张力。这是他自我人格内在凝聚着“民族的本位精神”的映射。
清华学校时的闻一多,不妨借用他《青春》一诗中的几句话来描述:“神秘的生命,∕在绿嫩的树皮里膨涨着,∕快要送出带着鞘子的∕翡翠的芽儿来了。”[6]57此时的他,在安逸、简单、纯粹的学生生涯中,体验、感知着神秘生命中的“美与爱”,摸索、调试着社会转型时中西文化间的情感选择。虽然此时的诗作、诗论尚属白话新诗的尝试、草创阶段,但内蕴情理张力的新格律诗理想,已在他青春年少的生命中悄然萌芽。
取平底双碟8套,放置水平台面上,分别加入已灭菌、热的培养基约20 ml,于碟底均匀摊布,待凝固,作为底层;另取已灭菌温度降至约50℃的培养基适量,加入藤黄微球菌的菌悬液适量,能得清晰的抑菌圈,标准品溶液的高浓度所致的抑菌圈直径在18~22 mm,摇匀,在每个双碟中分别加入5 ml菌悬液,在底层均匀摊布,作为菌层;待培养基凝固后,在双碟中等距离安置不锈钢小钢管4个,将对照品溶液与供试品溶液按顺序滴加于不锈钢小钢管内,用陶瓦圆盖覆盖,在37 ℃培养16~18 h。
二、留学美国时
留学美国后,因去国与否的徘徊、去国后中美异域环境的迥别,使清华学校时已萌发的芽——中西文化选择间的情感选择,迅速破土生长为“不出国不知道想家的滋味”的思“家”情绪。但他思念的“家”是“中国的山川,中国的草木,中国的鸟兽,中国的屋宇——中国的人”,更是“民族的本位精神”。虽然他认为可以“在《太阳吟》底末三节我似乎得了一种慰藉”,但钱宗堡无情地戳破他获取慰藉的这点幻象——“That is only and noth⁃ing more”。[1]77
即便如此,他在“仓皇无措”“突兀不安”中,仍期冀通过延续国内未竟的唐诗研究,寻求思“家”的情感归依。“现已作就陆游、韩愈两家底研究,蝇头细字,累纸盈寸矣”[1]49;“拿起韩愈底《原道》来哼开了……带了一本《十八家诗钞》……上华盛顿公园去读杜甫、李白、苏轼、陆游去”[1]68;“近复细读昌黎,得笔记累楮盈寸,以为异日归国躬耕砚田之资本耳”[1]70;“近方作《昌黎诗论》,唐代六大诗人之研究之一也。义山研究迄未脱稿,已牵延两年之久矣。近决于暑假中成之。家中《义山诗评》四本请速寄来”[1]168。可见,他已未雨绸缪地着手唐诗研究,以便归国后任教授课。可惜,此类手稿并未保留,我们无法窥见彼时闻一多唐诗研究的内容与思想。但是,他从韩愈、李商隐等唐诗人研究中,汲取亟需的“民族的本位精神”的资源,使他得以在生活、绘画、诗评、诗作等方面,构筑理想的“诗境”幻象,以逃避现实的“尘境”——美国生活,藉此在情感上疏离西方文化,排遣思“家”情绪。
在生活中,遇到包办婚姻时愤慨不满、悲观绝望,“大家庭之外,我现在又将有了一个小家庭。我一想起,我便为之切齿指发!……我将以诗为妻,以画为子,以上帝为父母,以人类为弟兄吧!……我只作一个颠颠倒倒的疯诗人罢了!”[1]34遇到挫折时精神苦闷消沉,“我的唯一的光明的希望是退居到唐宋时代,同你结邻而居,西窗剪烛,杯酒论文——我们将想象自身为李杜,为韩孟,为元白,为皮陆,为苏黄,皆无不可。只有这样,或者我可以勉强撑住过了这一生”。[1]140诗已经在无形中成为他情感的替代、精神的寄托、生活欲的升华了。
在绘画中,“我现在对于文学的趣味还是深于美术。我巴不得立刻回到中国来进行我的中国文学底研究。我学美术是为帮助文学起见的。”[1]100“我日渐觉得我不应当作一个西方的画家,无论我有多少的天才!我现在学西方的绘画是为将来作一个美术批评家。我若有所创作,定不在纯粹的西画里。”[1]148“我是受过绘画的训练的,诗的外表的形式,我总不忘记。既是直觉的意见,所以说不出什么具体的理由来,也没有人能驳倒我。”[2]166在美国学习西方的绘画,不仅使他坚定地走中国诗评家的文化选择,更使他的诗评、诗作获得独特的视角——重视诗的形式。
在有关《女神》的诗评中,他一方面极夸赞其时代精神——喊出青年人思想感情上的矛盾心声,是新诗的艺术理想;另一方面极贬抑其“过于欧化的毛病”——郭沫若自身所处环境而导致对中国文化的“隔膜”,新诗的文化理想应是“中西艺术结婚后产生的宁馨儿”。一如他在清华学校读古诗、史书时所坚守的“尽信书不如无书”[2]251的信念,虽然他“生平服膺《女神》几于五体投地,这种观念,实受郭君人格之影响最大,而其一生行事就《三叶集》中可考见的,还是同田君缔交底一段故事,最令人景仰”[1]41,但是,他对郭沫若的新诗创作主张并不盲从,更强调诗应具有地方色彩。这发表时间相差仅一周,褒贬间有天壤之别的两篇诗评,是《律诗的研究》中“民族的本位精神”的延续,熔铸着他对于中西文化的矛盾情感与新诗理想的思考——“爱祖国是情绪底事,爱文化是理智底事”[2]121。但是,这一看似矛盾的诗评也具有辩证的科学性。正如他以韩愈为例说明研究古诗的方法时说:“若指研究,单摘佳篇佳句是不够的。恶篇恶句一样地要紧。还有诗人底性格哲学,也是要从诗抽出来的。……还有历史也有研究的价值,那便是诗人的传记了。”[1]97-98在诗评中,他已具备历史的眼光,重视诗与时代的关系,从历史发展中确定诗人在文学史上的地位,进而更明确其独创性;将诗与史相映照,重视诗人的生平和思想,看到的是一个个具有鲜活生命的诗人人格形象。
在诗作中,《红烛》中国外创作的新诗,传达他的诗人激情,他可以“情思大变,连于五昼夜作《红豆》五十首”,经删削后,仍有42首,“以量言,成绩不可谓不佳”,这等同于《红烛》中国内两年创作的新诗数量;表白他的文化选择,使用红烛、孤雁、红豆、剑匣、红荷、月亮、菊花等大量的中国传统文化意象;构筑秾丽的诗境,“我们主张以美为艺术之核心者定不能不崇拜东方之义山,西方之济慈了”,“《忆菊》,《秋色》,《剑匣》具有最浓缛的作风。义山、济慈的影响都在这里;但替我闯祸的,恐怕也是他们。这边已经有人诅之为堆砌了”。[1]124此外,《红烛》序诗前引唐诗人李商隐“蜡炬成灰泪始干”的诗句,含蕴着“灰心流泪你的果,∕创造光明你的因。∕红烛啊!∕‘莫问收获,但问耕耘’”[6]7的为美而献身“红烛”精神,诗集的主色调是红色。这是在清华学校时,已在他内心萌芽的“民族的本位精神”的具象化。因此,他的诗情并非像郭沫若《女神》那样气势磅礴、一泻千里,而是借助一系列中国传统文化意象,营造含蓄蕴藉的诗境,有节制地宣泄他的思“家”情绪,但仍内蕴着爱国的热烈、幻象的灵动。特别是对比他留学美国前后期创作的新诗,已可见他自我精神人格的变化,《李白之死》歌咏的是闻一多所仰慕的理想人格,《渔阳曲》则是闻一多自我精神人格的设计——极力构筑“民族的本位精神”的“诗境”幻象,以慰藉身处“尘境”——西方文化冲击下的个体灵魂。
三、离美归国后
闻一多因思“家”情绪,急切地提前结束学业、离美归国,却遭遇大“家”中一系列残酷的现实。1925年,“刚刚跨入国门,便碰上五卅的惨案。六月一日那天,我们亲眼看见地上的碧血。一个个哭丧着脸,恹恹地失去了生气,倒在床上,三个人没有说一句话。在纽约的雄心,此刻已经受过一番挫折。”①余上沅《一个半破的梦——致张嘉铸君书》,转引自闻黎明、侯菊坤《闻一多年谱长编》,上海交通大学出版社,2004:252.1926年,正当他热烈探索凝聚“民族的本位精神”的新格律诗,筹备创办《诗镌》时,遇到“三·一八”惨案,迫使他重新思考爱国与文艺之间的关系。1927年,蒋介石发动“四·一二”政变,他在与潘光旦交流时,甚至质疑“适者生存”“优胜劣汰”的进化论在中国现实社会中的适用性。作为小家的顶梁柱,两年里辗转于北京、上海、武昌、南京等地,奔忙于“养家糊口”而4次更换谋生职业:北京艺术专科学校教务长、上海吴淞国立政治大学训导长、北伐军艺术股股长兼总政治部英文秘书、南京土地局职员。
大小“家”对他的情感冲击,迫使他逐渐撕碎留美时因思“家”情绪而构筑的“诗境”幻象。梁实秋说他“总是栖栖遑遑不可终日”。在这军阀混战、政治黑暗、社会动荡不安的现实“尘境”中,他竭力将自我分裂的情感之火,框范于新诗的艺术理想——新格律诗的理论倡导与创作实践。
清华文学社讨论会上的《诗歌节奏的研究》,只是意识到诗的节奏重要性的简要英文提纲;“蜜月”时的《律诗的研究》,只是处于研究增订的研究唐律诗理论的未刊稿;《红烛》时发表的《〈冬夜〉评论》与有关《女神》的诗评,只是略具新格律诗理论的雏形;此时发表的《诗的格律》,则是建构自己独创的新格律诗理论的正式宣言。这不仅是此前诸作格律精神的延续升华、格律理论的深化总结,更是在沿承杜甫、韩愈等唐律诗主张的基础上,提出与其新诗偶像——郭沫若相反的创作主张,诗是“做”出来的,而不是“写”出来的。他不仅提出宗旨:“越有魄力的作家,越是要戴着镣铐跳舞才跳得痛快,跳得好。只有不会作诗的才感觉得格律的缚束。对于不会作诗的,格律是表现的障碍物;对于一个作家,格律便成了表现的利器。”他还指出新格律诗具备“三美”——“音乐的美(音节),绘画的美(词藻),并且还有建筑的美(节的匀称和句的均齐)。”[2]139最后,他自信地断言:“新诗不久定要走进一个新的建设的时期了。无论如何,我们应该承认这在新诗的历史里是一个轩然大波。”[2]144历史事实证明,他的断言是对的。朱自清编选《中国新文学大系·诗集》时,在“导言”中总结文学革命十年来,以他与徐志摩为代表的格律诗派是新诗创作的三大诗派之一,而且编选闻一多新诗的数量也位居首位。可见,他在格律诗派的领袖地位。
正因《诗的格律》这一新格律诗的理论宣言发表在前,《死水》这一新格律诗的奠基之作出版在后,他的《死水》对新诗人在技巧上的影响远大于思想上的影响,甚至他的学生臧克家也认为他的新诗创作长于技巧。但他直到1943年才为自己辩白,“只觉得自己是座没有爆发的火山”,“只有少数跟我很久的朋友(如梦家)才知道我有火,并且就在《死水》里感觉出我的火来。”[1]381《死水》中所禁锢的是闻一多自我分裂的情感之火。
《死水》序诗《口供》,呈现出闻一多自我精神人格已分裂为二:理想中的社会自我——具备“民族的本位精神”的爱国诗人的人格美,与现实中的个体自我——“苍蝇似的思想,垃圾桶里爬”的深沉思想的丑恶。在这矛盾基调中,《死水》呈现的是“绝望的死水”世界——理想中的美与现实中的丑时时尖锐对立,但这“不是‘恶之花’的赞颂,而是索性让‘丑恶’早些‘恶贯满盈’,‘绝望’里才有希望。……‘绝望’不就是‘静止’,在‘丑恶‘的‘垃圾桶里爬’着,他并没有放弃希望。”[1]443在现实“尘境”中,闻一多不仅开辟出诗人谈诗、论诗的圣地——《诗镌》,也亲自造了一间属于自己的“阿房”。徐志摩在发表于《晨报》副刊《诗镌》第1号的《诗刊弁言》中,特别介绍“阿房”的内景布置,它的微缩版就是他亲自设计的《死水》的装帧,二者间具有内在精神的相通性。封面与封底的主色调是一片浓黑,但封面右上方有一个长方形金框,内中横排着“死水”二字,书内环衬用线描画出在飞矢中顽强前进的成排骑士,手持长矛盾牌,战马亦身着铠甲[5]325。这封面的黑色与金色,封面的凝重与内衬的激愤,传达出他对“丑恶”现实的绝望中仍隐有一丝希望。正如鲁迅所言,“绝望之为虚妄,正与希望相同。”[7]
“五四运动的狂潮过去之后,一般社会又陷于苦闷之中。外交上虽没有十分的失败,而军阀的内哄,官僚的误国之情状,却依然存在。局势是十分的混沌。”[8]苦闷,是五四退潮后的知识分子在残酷现实中共有的心态,但在诗作中却有不同的表现样态。比如在“三·一八”惨案后,鲁迅认为,“周刊上常有极锋利肃杀的诗,其实是没有意思的,情随事迁,即味如嚼蜡。我以为感情正烈的时候,不宜作诗,否则锋芒太露,能将‘诗美’杀掉。”[9]同年,闻一多在《英译李太白诗》中也表达过类似看法,“这种诗意的美,完全是靠‘句法’表现出来的。你读这种诗仿佛是在月光底下看山水似的。一切的都幂在一层银雾里面,只有隐约的形体,没有鲜明的轮廓;你的眼睛看不准一种什么东西,但是你的想象可以告诉你无数的形体。”[10]其后,他给左明的信,就结合自身的创作经验,具体谈论他自己如何诉诸想象,将自我的个体性情感升华为人类的普遍性情感,以规避刻露的弊病。可见,闻一多的《死水》不同于当时的其他诗作,在写作技巧层面,是李太白诗在新格律诗中的再现。
然而,闻一多与李太白貌似神异,他的自我精神人格更近于鲁迅,展现的是民国时期社会转型的思想精神特质。正如王富仁所言,“闻一多是诗创作中的鲁迅,鲁迅则是散文(包括小说、杂文等)创作中的闻一多。他们两人至少在情绪格调上是相近的:愤激、苦闷、压抑,作品显示着坚实的力度”。[11]这种例子在闻一多的新格律诗经典之作《死水》与“可说是鲁迅的哲学”[12]的散文诗《野草》之间不胜枚举,如“最好是让这口里塞满了沙泥,∕如其它只会唱着个人的休戚!”(《静夜》)与“口唇间漏出人与兽的,非人间所有,所以无词的言语”(《颓败线的颤动》),《什么梦?》与《一觉》,《也许》与《风筝》,《末日》与《死后》,《死水》与《死火》,《夜歌》与《墓碣文》,《天安门》与《淡淡的血痕中》等等。可见,《死水》在新格律形式中所凝缩着的是他苦闷而愤激的爱国情感之火。
从《红烛》到《死水》,闻一多在现实“尘境”的激荡下,已由青涩走向带着累累伤痕的成熟,由单纯走向自我分裂的复杂;在生活、绘画、诗评、诗作中,对神秘生命蕴味的诗性体悟、对“民族的本位精神”的杂陈滋味的咀嚼,已集聚成情感之火,犹如地壳里滚动着的火热熔浆,喷薄欲出。此时他提倡新格律诗应具的“三美”技巧,只是捕鱼的“筌”,或登岸的“筏”,使他可藉此升华熔浆般的情感火焰。然而,“火烧得我痛,却始终没有能力(就是技巧)炸开那禁锢我的地壳,放射出光和热来。”[1]381具有“民族的本位精神”的“中国式”的自我人格,使他把现实中自我分裂的情感之火,强制地压抑在新格律诗这一艺术理想中。也正因这情理间的张力,不但使《死水》中的情感有了深度、厚度、力度,从而成为新格律诗的经典之作,而且使“死水”成为他独创的文化意象,进而成为闻一多自我精神人格的抽象表征。
[1]闻一多.闻一多全集:第12卷[M].武汉:湖北人民出版社,19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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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郑振铎.导言[G]∕∕赵家璧.中国新文学大系·文学论争集(影印本).上海:上海文艺出版社,198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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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闻一多.闻一多全集:第6卷[M].武汉:湖北人民出版社,1993:67.
[11]王富仁.闻一多名作欣赏[M].北京:中国和平出版社,199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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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校 边之
I206.6
A
2095-0683(2017)03-0007-05
2017-03-19
潘吉英(1984-),女,福建泉州人,南平市文联,博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