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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的道德位格之沦落
——斯密道德规则的内蕴

2017-03-08郭敏科

湖北文理学院学报 2017年4期
关键词:斯密规则道德

郭敏科

(首都师范大学 政法学院,北京 100048)

政治、经济学研究

人的道德位格之沦落
——斯密道德规则的内蕴

郭敏科

(首都师范大学 政法学院,北京 100048)

亚当·斯密以自己独到的经济学视野阐释了一个道德规则:主观为己,客观为人。这一特定时期的道德规则包含了四个方面的内容,即人和人的关系、物质地位与精神地位的关系、道德追求的崇高性和知行关系。这四个方面集中体现了人的道德位格的降低,人们对向神而生的道德追求的轻视和对物质需要的过分追逐,作为人的特殊性的德性地位开始下降,人们对物质的要求超过对其自身德性的要求并慢慢呈现占据上风的趋势。主观为己,客观为人这一道德规则内蕴的多种可能性,不仅要求追求人自身价值的特殊性即德性,同时也迫切的昭示需要一种外部的正义原则来调节道德和利益面临的正面交锋。

亚当·斯密;道德规则;道德位格

一、背景与内涵

主观为己,客观为人的道德规则最早比较充分的体现在亚当·斯密的思想中。它是工业革命背景下人们对市场经济与道德伦理的关系的处理中促生的。18世纪中期,英国市场经济已经兴起,工场手工业极为发达,中世纪被禁锢的人身自由在致富动力的推动下得以释放,个人追求自身权益的冲动和愿望在经济力量增强的同时变得十分迫切。与此同时,围绕如何看待和处理市场经济与道德伦理的关系这个崭新的历史性课题,出现了截然不同的思潮和主张:一种坚持传统基督教以“仁慈”为核心的道德哲学体系,谴责当下社会的种种丑行和弊端,甚至怀疑市场经济之路的正确性;另一种主张迎合市场经济之势,推崇极端利己主义——孟德维尔的“私人恶行即公利”;还有一种主张走中庸之道,既要肯定市场工商业发展的历史必然性和进步性,又要肯定坚持和发展传统美德的必要性和可行性,斯密的重要思想正是在这一时代课题下得以建立的。

同时这一规则也是斯密卓越的经济思想和道德哲学思想相结合的产物。亚当·斯密的卓越思想不仅体现在经济学,同样也体现在伦理学中。经济学专著《国民财富的性质和原因的研究》(中文译本作《国富论》)和伦理学专著《道德情操论》,是斯密著称于世的两部经典著作。他注意到道德领域和经济领域所蕴涵的不同规则,同时也为此建立了两个截然不同的体系,于是有了众所周知的“斯密问题”,即在经济视野中,他以人性自私为逻辑起点,阐述了“经济人”行为的利己性;而他在《道德情操论》的道德视野中,以人性的同情为起点,强调了“道德人”行为的利他性。

斯密将经济领域的规则应用于道德领域才产生了这一道德语言形式。他说,“他追求自己的利益,往往使他能比在真正出于本意的情况下更有效的促进社会的利益。”[1]27

“按照斯密的思想,‘经济人’行为的动机虽是个人私利,且追求的目标是个人利益最大化,但‘经济人’的这种自利倾向,在‘看不见的手’的指导下,其行为结果非但不损人,反而更有益于他人,即主观为己客观为人。”[2]243

每一种道德语言规则的出现和演变都与其所处的时代特征相对应,主观为己,客观为人的道德规则的出现不仅意味着不同时代道德语言形式的变迁,同时也从内部折射出人的道德维度的多层次性拓展,这一道德规则不仅内嵌于人们对人性本质认识的深化,同时也反映了人们生活的道德实质的内容在四个方面的重要变化,这集中体现了一个令我们忧虑的核心问题:在道德领域人的位格的降低。

二、人和人的关系

人和人之间的相互关系变迁影响了道德规则的变化。人和人相互的需要催生了社会共同体的产生和发展。为了维持和发展自己与他人共同的利益,不仅需要外在的法律上刚性的明确保障,同时也需要内在的柔性的道德规则加以劝导,主观为己客观为人正是与这一关系相对应的产物。

这一规则是建立在人和人的相互关系之上的,这一关系在斯密的理论中有如下说明:

第一,交易及相互需要的关系,这一关系因之于人类的利己心。斯密认为,分工协作、互通有无、互相交易的倾向,是人类共有的性能,也是人类特有的性能。“他如果能够刺激他们的利己心,使有利于他,并告诉他们,给他做事,是对他们自己有利的,他要达到目的就容易多了。不论是谁,如果他要与旁人做买卖,他首先就要这样提议:请给我以我所要的东西吧,同时,你也可以获得你所要的东西。这句话是交易的通义。”[1]13利己心是行为的动力,是关系的纽带,这一道德规则正是人们交往方式的体现。

这一交往方式内在的自我调节动力和机制也是由于利己心的作用,他说,“个人的利害关系与情欲,自然会使他们把资本投在通常最有利于社会的用途。但若由于这种自然的倾向,他们把过多的资本投在此等用途,那么这些用途利润的降落,和其他各用途利润的提高,立即会使他们改变这种错误的分配。用不着法律干涉,个人的利害关系与情欲,自然会引导人们把社会资本,尽可能按照最适合于全社会利害关系的比例,分配到国内一切不同用途。”[1]14

第二,利己心是人的情感判断的标准和行为选择的原则。利己心是“支配个人的一切行动,使其在某一问题上根据利害观点选择某一行动的原则”。[3]这一利己心是人类社会得以发展的动力,尤其是在经济领域,每个人在不违反法律的前提下,让每个人自由的去追逐他最大的利润,社会就会自然而然的合理分配资本,增进社会的公共福利。由此,个人私利和公共利益经过自然的平衡和调解,是不会相互对立的。每个人由利己出发,最终能够利他。“每个人在满足自己的利益的同时,就包含着对社会公共福利的增进。这就是所谓的‘主观为自己,客观为他人’的斯密命题”。

第三,如何保证这一道德规则的实施问题也就是如何处理市场经济与道德伦理的关系问题。这一规则预设了重要的前提条件,即自然的公正秩序,只有处在合理的公正的透明的竞争秩序之中,人类的利己心才能够和利他的利益相统一。斯密时代的这种秩序就是他所说的“看不见的手”,它能够“往往使他能比在真正出于本意的情况下更有效的促进社会的利益。”[1]27他认为这是基于自利的商品交换规律的作用,以一种不依人们主观意志为转移的客观法则的力量。

这种自然的公正秩序不仅在经济领域同时也在道德领域有着同样的要求。所以,斯密的这一论题体现出经济和道德两个不同领域的适用规则的差异性,同时也体现出人类规则内部与外部两种不同的秩序,即内在的道德秩序与外在的使道德秩序得以存在和践行的外部公正制度。保证和实施这一道德规则并使之有益于我们社会的关键点就在于,营造一种接近于自然公正秩序的外部制度,以使利己心最终与利他心在动机和结果上达成一致,以此既保证了道德动机的首发性和自主性,同时也使人和自己、人与人、个人与社会在三者关系上实现统一,既解决了道德的动机问题,又解决了道德的回报问题,这是我们可以借鉴的地方。

第四,这一道德规则的出现在历史维度中体现出一种人的道德标准的内部流变。这是从古希腊、中世纪到近代这一经济基础的根本变革所推动的,道德规则与道德的基础、社会的经济状况和政治状况和时代需要是一一对应的。当社会生产力低下的时候,自给自足的经济状况对应的就是简单素朴的内在的自我幸福,人和人的联结关系呈现出弱化的特征,最直接的表现就是不依靠别人我们也能生活下去,人的社会性并未被完全发掘出来,人还没有成长为现代意义上完整的人,人的本质由于经济基础和时代条件的限制并未完全体现。当人们并没有更多的利益交锋的时候,就缺少道德冲突的条件,道德冲突的条件被限制在自我之内的时候,追求自我的幸福就较可能成为德性的幸福的第一追求。自我实现的意义虽然离不开社会,但是社会条件在此刻不是充分必要的条件,而是不充分也不必要的条件,人和人的关系的弱联系就引导人和社会的关系并不是多么强烈,人们有条件在社会之外去寻求到另外一种幸福。在近代工业化以前,人口数量较少,人类的拓展空间范围却很大。我们对于幸福的定义和选择在社会层面并不必然,道德践履和自我实现在自我之内就能实现,不需要迫切的完全进入社会之中。社会实现的选择项位于我们所有备选项的较低层次,因而人们有条件也倾向于追求内在的自我幸福实现。

人和人的关系是人和社会的关系得以存在的基础和前提。人们关系的弱联系,利益冲突的减少,与之相对应的道德规则是呈现出黄金律“爱人如己”的形式。但是随着人们关系的加强,利益冲突的增多,与之相对应的道德规则出现新的形式,即要像别人爱你那样爱别人,直到呈现为主观为己客观为人的道德规则。

这种道德规则的演变是有本质区别的。前者是无条件的推己及人,后者是有条件的行善,行善不再是完全的个人的主动行为和不求回报,而是含有被动的条件交换和利益平衡。

人和人关系的演变是等价交换道德规则的一个内部特征,与之相对应的还有产生这一道德规则的经济基础所呈现的资本主义经济中的等价交换原则。“斯密的这个思想就是后来被黑格尔所指由主观利己心转化为对其他人有利的那种‘辩证运动’,这个理论是以市场经济的等价交换原则为基础的,它正是在市场经济关系中包含着的合理利己主义和互利的道德原则。”[2]340而我们所忧虑的,正是人们在对道德多维度和深层次的认识过程之中,将道德的最低标准和最高追求的混淆运用,将道德的崇高性作为一种以经济利益为目标的手段去交换,人的道德位格在此呈现出一种衰落。

三、物质地位与精神地位

斯密所处的时代,正处于英国资本主义经济的初级阶段,斯密利用个人的知识背景和时代背景的双重结合,将经济活动领域的运行规则运用于伦理领域,以人性自私为起点,以等价交换的原则为基础,共同催生了这一道德规则的出现,“请给我以我所需要的东西吧,同时,你也可以获得你需要的东西。”[1]20

“在斯密的心里,人同时有着‘经济人’和‘道德人’两种特性或身份,因而人的生活世界也有着经济与道德、物质与精神或者灵与肉之两面,就像金和银可能同时成为一面盾牌的两面一样。”[4]主观为己客观为人这一道德规则正是合宜的处理自身生活和行为的一种表达,也是人在经济关系和道德关系中的展现。经济基础影响人们的物质需要层次,同时,也影响着人们的精神需要和物质需要二者的关系和地位,也将涉及人类社会所要面临的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的关系问题。

同时,经济领域的等价交换原则催生了人的道德领域的物质需要和精神需要的平等性,完全主动的自我道德之律转变为以自我需求和自我主动作为共同的结合体的道德律。人的道德追求的降低,带来人的道德本质属性的降低,人的道德位格在这一程度沦落了。

亚里士多德认为真正的德性是完全的精神层面的自得,是作为德性的自我幸福,是自我的价值体现和愉悦的情感舒张,是我们自我意识的内在幸福。现在,对于道德的要求涉及了精神层面与物质层面双重领域,道德要求被作为回报的德性,是物质层面的利益满足和精神层面的情感需求的共同考量,是内在幸福与外在需求的二者合一,这是时代和人的共同发展促生的。但是某种程度上将道德作为发展和满足物质需要的手段,却使人在道德上的向往,由纯净的神性位格向神而生的状态,开始转变为与利益驳杂而生的回报道德向物看齐的状态,人的道德性和神性位格在失去了对道德崇高的向往之时,因而变得渺小了。

四、道德追求之君子不器

孔子说,“君子不器。”[5]基本含义是君子不应该像器物一样,这里我们可以用一个衍伸意义,即人不能和物一样。人不能像物一样,作为物质的本质特征就是需要,满足人的某种特定的需要,这是物的特性。而精神需求,是作为人的特性。人的身体属性及与他存在的限定性的物质组成层面,我们在此有着同样的构造和同样呼吸。在物性之中并不能体现出人的差异和价值属性,人的价值属性正是在特殊性之中所体现的,这一特殊性对应的就是人的精神属性。

而作为特殊性的另一个认识就是,特殊性比普遍性更加接近事物的价值和意义所在。普遍性作为一种客观事实,特殊性才体现出事物的价值属性。换句话说,特殊性才是价值这个词语的核心意蕴,而需要是低层次的满足层面。主观为己客观为人这一规则不应该也不能够表现道德生活的全部内容和最高根据,而且对它的误用都易于丧失道德的绝对性价值,而“道德的至上价值就在于它能够满足作为主体的人的需要”。[6]

同时,人与物的区别也体现在目的的追求之中,人以其理性决定为目的。阿奎那说,“有理智者追求一个目的,是把这个目的决定为自己的,而自然物追求一个目的,就不是把这个目的自己决定为一个目的,因为它们不知道这个目的的本性。”[7]而且,人的价值是自身赋予的,“事物的价值是我们的意识给它们的”[8],物质需要的多样性是我们生活的内容,但是物质的价值却是应该服务人于人的,德性作为人的一种价值属性也不应当被用作满足物质需要的手段。

某种程度上,人向物的过渡和沉沦就意味着物的有限性和被动型也将更多的深深地体现在我们的生活烙印之中,也就意味着我们将沦为被机器取代的机器,被工具取代的工具,主体理性生命和人类自身价值和存在意义的消亡。

五、知行关系之道德的崇高性

从爱人如己、己所不欲勿施于人的道德规则到主观为己客观为人的道德规则的转变折射出道德内容的变迁,也是特殊性价值在知行关系领域的拓展。

这也表现在等价交换的道德规则和不损害他人的最低要求之上。道德内蕴两种实现形式,理论认知的层面和实践的层面,即知行两个不同的层面。

道德的核心属性和最高追求恰恰体现在理论认知的高度和不可到达的完美属性上,即道德追求神域,我们应向神而生。在这一意义上,最高的知应该成为实际行动的最终目标和价值规定性,道德实践只有符合至善的追求,才能称之为善。恰恰是主观为己客观为人的道德规则之内,人的向往要求的降低,将把我们引向物而不是神的发展方向。所以,这一道德规则缺陷性就在于将道德的知的最高意义贬低了,实质上,它以行动的最低要求作为了我们的道德原则。

道德认知要确立一个最高的价值和意义,这是道德认知的一个特有要求和属性,那么在道德实践的层面,即行的层面,我们的要求恰恰和知是相反的,对于行的要求恰恰应该是最低的,而不是最高的。对于这种道德要求的演变,我们必须警惕的一点和全面看待的一点就是,知行两个层面的完整客观看待,即在知的层面,保持道德的最高价值属性,在行的层面,保证切实可行,从低要求而不是从高。

主观的出发点对应最高道德的标准,客观利他是行动的最低标准,这也应作为重要的限制而作为我们道德秩序的一部分,因为“没有限制的自由肯定是不存在的;脱离了社会秩序就没有人的存在,人只能通过社会秩序来发展自己的个性,并且随着社会的发展而发展。”[9]

这二者应该明确,行动的最低标准不能作为道德的最高价值,这就会沦为物性的从属,纯粹的以功利化为目的的人;道德的最高价值如果脱离了实践的行动源泉和可行性,那也将变为空洞无物的说教。我们不仅要在知行关系中去理解人的道德规则,同时要“把‘个性’的多种可能性看作理解世界和生活的钥匙”[10]。康德强调的道德行为本身的无条件是对这一道德规则的最佳劝诫,“这样的善良意志不是因快乐而善,因幸福而善,或因功利而善,而是因其自身而善的道德善。”[11]

亚当·斯密的这一道德规则内蕴着时代的内容和多维度的方向,我们应该全面的看待其在当时的影响和当今的借鉴意义。

它的一种可能性就是,人们可能慢慢地轻视道德要求。物质需要和精神需要力量的均等的事实需要我们人类自身理性对自我更多的掌控力,以免使人们忽视道德在社会中的重要作用。

其次,以物质需要为主导可能会让德性成为附庸,精神需要服从于物质需要。这种转变的可能性预示着人的内在的特殊的道德规定性到物的普遍规定性的转移。

同时,道德可能成为满足物质需要的手段。道德是为人所特有的特殊性,而特殊性才是事物存在的根本价值和意义所在。我们不能丧失自己独有的特性能力而沦落为物的有限性和规定性的层面。人应该做人应该做的事。这种可能性就是,机器可能与人平等,而在抛开自己优势的这一领域,我们终将被物击败,成为物的奴隶,被机器所奴役。作为人的自由何在!物应当是使人发展的手段,我们不能用我们发展的东西最后毁灭了我们自己。

因此,我们需要注意的是,德性应当是人的第一属性和最终意义和价值归宿,“只有那由自身而被选取,而永不为他物的目的才是最后的。”[12]作为人的价值属性,它应当成为最后的目的,人毕竟不仅仅属于自然物,道德追求才能体现他应有的崇高。道德人格的价值存在于德性之中,尤其最完全的展现在对崇高的追求之中的,如康德所说,一个斯多亚派哲学家“在痛风剧烈发作时喊道:疼痛,你尽可以如此厉害的折磨我,我仍然将永不承认你是一种恶的东西;人们可以笑话他,但他的确是对的。他感觉到这里是一种祸害,而他的叫喊就吐露了这一点;但是,他没有理由承认,恶因此就附着他了;因为疼痛丝毫不降低他人格的价值,而只是降低了他境况的价值。”[13]

君子不器,人物有别。我们不仅需要自己对自己的内在的掌控力,同时也要在外部制定一种正义的规则来平衡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的关系,以外在的理性规约来防止我们滑向肆意情感的深渊,人应该做人应该做的事,应该追求人所追求的。我们所抛弃的自身的最闪耀的部分,恰恰是我们伟大的先贤最自豪的部分,亚里士多德对此深情的说道,“如果努斯是与人的东西不同的神性的东西,这种生活就是与人的生活不同的神性的生活。不要理会有人说,人就要想人的事,有死的存在就要想有死的存在的事。应当努力追求不朽的东西,过一种与我们身上最好的部分相适合的生活。因为这个部分虽然很小,它的能力与荣耀却远远超过身体的其他部分”。[14]

[1] 亚当·斯密.国民财富的性质和原因的研究[M].北京:商务印书馆,1979.

[2] 宋希仁.西方伦理思想史[M].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9.

[3] 坎 南.亚当·斯密关于法律、警察、岁入和军备的讲演[M].北京:商务印书馆,1979.

[4] 罗卫东.情感秩序美德[M].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6.

[5] 朱 熹.四书章句集注[M].长沙:岳麓书社,2008.

[6] 李亚彬.道德哲学之维——孟子荀子人性论比较研究[M].北京:人民出版社,2007.

[7] ANTON C PEGIS.The Basic Writings of Thomas Aquinas[M].New York:Hackett Publishing Company.Inc,1995.

[8] 蒙 田.蒙田随笔[M].梁宗岱,译.长沙:湖南人民出版社,1987.

[9] 查尔斯·霍顿·库利.人类本性与社会秩序[M].北京:华夏出版社,1989.

[10] 鲍迪尔拉夫.德意志史[M].柏林:迪特尔·拉夫出版社,1985.

[11] 康 德.道德形而上学原理[M].苗力田,译.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1986.

[12] 苗力田.亚里士多德全集:第8卷[M].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92.

[13] 康 德.实践理性批判[M].北京:商务印书馆,1989.

[14] 亚里士多德.尼各马可伦理学[M].廖申白,译.北京:商务印书馆,2009.

The Falling of Man’s Moral Position:Connotation of Smith’s Moral Rules

GUO Minke
(School of Political Science and Law,Capital Normal University,Beijing 100048,China)

Adam Smith in his own economic perspective explains a moral rule that is subjective for oneself and objective for others.The moral rule of this particular period contains four aspects,that is,the relationship between human and human,the relationship between material status and spiritual status,the sublime of moral pursuit,knowledge and action.The four aspects reflect a trend that people gradually ignore the lofty and people began to pursue material needs too much.The moral rule contains many possibilities.It not only requires us to pursue our virtue but also reminds us that there should be a principle of justice to keep a balance between the conflict of morality and interest.

Adam smith;moral rules;moral position

F091.33

A

2095-4476(2017)04-0026-05

(责任编辑:徐 杰)

2017-03-03;

:2017-03-30

郭敏科(1992—),男,宁夏银川人,首都师范大学政法学院硕士研究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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