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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童性侵犯认知探究*
——基于湖北虎村的实证研究

2017-03-08何昕格贾秋韵郑日强

关键词:性侵犯部位儿童

何昕格,贾秋韵,郑日强

(1.明尼苏达大学 双城分校,美国 明尼苏达州;2.卡内基梅隆大学,美国 匹兹堡;3.福建省宁德市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福建 宁德 352200)

儿童性侵犯认知探究*
——基于湖北虎村的实证研究

何昕格1,贾秋韵2,郑日强3

(1.明尼苏达大学 双城分校,美国 明尼苏达州;2.卡内基梅隆大学,美国 匹兹堡;3.福建省宁德市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福建 宁德 352200)

基于在湖北虎村开展的实证研究,从区域、行为、施行者和后果四个方面探究儿童的性侵犯认知。研究表明,儿童对性侵犯区域和行为的认知均存在从模糊到具体的分化,对这一分化应从教育的角度分析,而不能简单地归因为年龄。对性侵犯施行者的认知方面,亲属、同性和特殊职业群体容易获得儿童的信任,而未被视为潜在的性侵犯施行者。儿童在性侵犯结果认知方面存在明显的性别分化,性侵犯对于女性儿童带来的伤害可能更加严重。文章并未停留在对四个方面的梳理,而是进一步建构了性侵犯认知的分析框架,以期推进儿童性侵犯的学术研究与实务工作。

性侵犯;儿童;认知;农村

近年来,我国儿童遭受性侵犯事件频频发生,相关报道亦不时见诸媒体。性侵犯不仅对儿童的身心带来难以磨灭的影响,还会给儿童的家庭造成严重伤害,影响社会和谐。目前,性侵犯问题已得到社会各界的关注,学者们对此亦开展了丰富的研究。

一、文献综述与研究方法

目前,我国尚缺乏性侵犯相关的全国性调查,为了解性侵犯现状,学者们多次运用问卷、访谈的方法,基于不同研究对象在一定范围内开展调查。如陈晶琦、李宪辰等学者针对小学生的调查[1-3],孙言平等学者针对大专学生的调查[4],广东等地政府部门亦开展了儿童性侵犯调研[5]。研究发现,儿童遭受性侵害问题十分普遍,甚至达到10%的比例[3]。遭受性侵犯后,只有少数受害者将受害经历告知家长,报警者更是极少数[4,6]。被侵犯人群中,农村留守女童由于缺乏成人的监护,成为性侵犯的高危人群[7],而男孩遭受性侵犯的可能性也不容忽视,受性侵犯的案例有所增加[5]。

在描绘性侵犯现状的基础上,学者们进一步对性侵犯的原因、影响和预防等方面加以考察。学者们指出:老师和家长缺少教授儿童相关知识的意识,使学校教育、家庭教育缺失[8],儿童普遍缺乏正式的预防性侵犯教育,对性侵犯的了解主要来自书本、杂志和互联网[9]。由此造成儿童自我保护意识不足,缺少预防性侵犯的知识和技能[2]。在性侵犯的影响方面,已有研究认为,性侵犯会影响儿童学业,导致抑郁、自卑等负面心理,甚至造成儿童自杀[10],同时也给家庭生活带来负面影响,破坏社会和谐[11]。

通过上述梳理我们发现,已有研究取得了较为丰富的成果,但较少从儿童主体出发探究儿童对性侵犯的认知和理解,且缺乏系统性。针对这一研究现状,我们从性侵犯的概念体系拓展出一个较全面的分析框架。抽象理解层面,“性侵犯”可以被界定为对特定区域的特定行为,区域、行为二者缺一不可。儿童是否将某行为理解为性侵犯,需要根据该行为指向的区域加以判断,即指向身体的隐私部位。在此有必要区分“区域认知”和“行为认知”两个维度来理解性侵犯,二者相互关联,但又具有独立性。抽象、静态地讨论“区域认知”和“行为认知”是不足的,我们同时考察儿童的“对象认知”和“结果认知”,将“性侵犯”从抽象概念带到了具体现实,儿童是在与不同群体的互动过程中遭受性侵犯、应对性侵犯、认识性侵犯的,这使得我们对性侵犯认知的分析具有更深的社会性视角。在通过四个维度考察儿童性侵犯认知的同时,我们也将分析性别和年龄差异所可能造成的影响。最后,我们试图讨论四个维度之间的联系,并整合成具有一定普遍意义的理论框架。

此项研究,我们在湖北虎村访谈了24位儿童,年龄跨度为8-15岁,其中男生11人,女生13人,小学生14人,初中及以上10人①。在访谈过程中,我们遵循“共述”“共景”“共情”的原则[13],从儿童的主体地位出发,站在儿童的立场上理解他们的认知和思维方式,在交流中构建儿童性侵犯认知的特征。

二、对性侵犯区域的认知

目前学界缺乏对性侵犯公认的定义,对性侵犯区域和行为的具体界定存在一定差别[14],但学者们均认为性侵犯是对与性相关的特定区域的非常规行为。因而,在性侵犯的概念体系中,区域是不可或缺的元素。儿童对于性侵犯的认知,需要以对自身身体部位的认识为基础。隐私部位并不必然与性侵犯有关联,却是儿童认识性侵犯相关区域的起点。只有明确了身体上的隐私部位,才能认定何为性侵犯行为。因此,我们首先梳理儿童对隐私部位的认知,从而探究儿童对性侵犯区域的认知。

一些儿童对隐私部位的认知比较笼统,对隐私部位的描述也比较模糊。例如“肚子”(小博,男,四年级)、“下半身,包括大腿和膝盖以上”(小浩,男,六年级)等。有少数儿童保持沉默,在我们画出简图后才粗略圈出了胸部和下体的位置(阿晨,女,初一)。这些儿童可以笼统地感知到隐私部位所处的区域,但没有说出隐私部位的具体名称,而是用邻近部位代替。这些儿童普遍缺乏正式的生理和性教育,接受性侵犯相关信息的渠道也通常来自同学私下的谈论。在缺乏权威渠道来确立生理和性侵犯信息的合理性和全面性的情况下,非正式渠道使儿童获得了零碎的信息,增加了这些信息的私密性,使儿童对隐私部位印象朦胧又羞于启齿。

还有一些儿童对隐私部位的认知较为具体,能采用专有名词来称呼它们。例如“红灯区,尿尿的地方”(小嘉,男,三年级),在问及男女生的区别时,他能明确地说出“女生还有胸,男生主要是屁股”。也有一些儿童回答“胸部和屁股”(萱萱,女,四年级)。这些儿童可以较为大方、明确地用朴素的语言说出隐私部位的名称,而他们基本上都提及老师曾在课堂上讲过相关内容,例如小嘉口中的“红灯区”就来自老师曾经在课堂上说过的“男生不能摸女生的红灯区”(小嘉,男,三年级)。通过一些例如课堂的正式渠道,儿童能够接收到较为系统全面的相关知识,从而对隐私部位的认知更为具体,也有助于儿童减轻对谈论隐私部位的羞耻感。

少数儿童的回答能将隐私部位与性连接起来,能够指出隐私部位与人体发育和性功能相关。如“生物书上写的发育的部位”(小霞,女,初二)、“胸和生殖器部分”(薇薇,女,初二)、“性器官之类的”(小凌,男,初三)。这些儿童通常会提起他们上过的专门课程,这使他们对于隐私部位有了更为科学的认识。

由此可以看出,儿童对于隐私部位的描述存在不同层次:模糊的感觉,具体部位的认知,与性搭建联系。第一个认知层次仅仅隐约意识到身体上的某些地方一般不会暴露出来,因此是隐私;第二个层次将隐私部位细化到具体部位;第三个层次则认知到性是使隐私部位成为“隐私”的原因。隐私部位认知所存在的层次差异,与儿童获取性知识的途径、对性知识的了解程度相关联。一般而言,能够将隐私部位与性连接起来的多是初中以上的儿童,然而这个认知优势并不是随着年龄的增长自然形成,而是如儿童们所言,是在课堂上接受正规而权威的性教育的结果。换言之,能够具体、准确地描述隐私部位的儿童往往受过权威、正式的性教育;对隐私部位仅有笼统或模糊认知的儿童则主要从传闻中零星的获取信息。

三、对性侵犯行为的认知

正如前文所说,区域和行为共同构成性侵犯的概念体系,因此在探究儿童对隐私部位认知的基础上,我们进一步梳理儿童对性侵犯行为的认知,分析儿童一般将对隐私部位的何种行为视为性侵犯或不视为性侵犯。我们发现,儿童对性侵犯行为的认知具有如下层次:

处在第一个认知层次的儿童完全不了解性侵犯的具体行为,例如,三年级的男生小嘉在回答“你知不知道什么是性侵犯?”时,直接回答“不知道”;在我们解释过含义之后,他仍然似懂非懂。四年级的男生小博表示,没有听说过这个词,也完全没有概念,只是直觉上认为,这是一件让人害羞的事情。

处在第二个认知层次的儿童往往可以意识到性侵犯在“侵犯”、“暴力”和“强迫”方面的行为,例如性侵犯是“抽耳光”“踹”等凶狠的行为,是男性施加给女性的行为,但是这种理解停留在“手段凶残”、“侮辱”这一类暴力解释上(萱萱,女,四年级),并未联系到“性”方面。四年级女生晓琳不知道“性侵犯”这个词,虽然知道“强奸”,也听说过类似的案例,然而对于强奸的具体含义,以及强奸带来的后果都不清楚,只是觉得受到“这样”的欺负和在路上摔一跤是不同的。结合儿童提及的一些性知识获取渠道,我们发现,无论是街道传闻、新闻节目还是课堂教学,对性侵犯行为的介绍大多集中在对其暴力行为和恶劣后果的描述上,对具体行为则讳莫如深,这也许是造成儿童不了解性侵犯的具体行为及其与隐私部位的关联原因之一。这种认知的隐患显而易见,如果儿童仅仅对性侵犯的暴力层面有所认识的话,他们很容易被潜在施害者诱骗而遭到侵犯,同时自己还难以判断这是性侵犯行为从而有效地寻求帮助。

处在第三个认知层次的儿童不仅认识到性侵犯行为具有暴力特征,也能认识到性侵犯行为与性和隐私部位的联系。四年级男生小哲对性侵犯的第一反应是“强奸”,而且不仅是发生性关系,触摸或者看隐私部位都可能算作性侵犯。也有儿童能够较学理性地指出,“[性侵犯就是]男生或女生强迫你,把你,那个了”(小霞,女,初二)、“在一方不愿意的情况下,另一方强行发生性关系”(小凌,男,初三)、“男生在女生不愿意的情况下与其发生性关系”(小毅,男,初二)。因此在这部分儿童对于性侵犯的认识中,均包含“强迫”和“性”两个基本的要素。一些儿童能够打破性别成见,甚至能够用更专业的语言概括性侵犯行为。

从这三个层次可以看出,儿童对性侵犯行为的认知并不统一,这一差异与知识的积累紧密相关。对于年龄较小的儿童而言,教师用“红灯区”代指隐私部位有助于儿童认识性侵犯的具体行为,例如,四年级女生晓娴表示:“不能让别人看或者摸自己的红灯区”。初中生所学生物知识则使他们可以更科学地认识性行为、隐私部位和性侵犯行为之间的关联。因而,儿童的知识积累会影响他们对性侵犯行为的认知。

四、对性侵犯施行者的认知

前文我们分析了儿童对性侵犯区域、行为的认知,此外,我们在访谈中发现,儿童对性侵犯的认知中包含对施行者的潜在假设及差别对待,于是我们进而对施行性侵犯的主体以及他们与儿童的关系予以讨论。通过访谈我们发现,儿童对性侵犯潜在施行者的认知在亲疏关系、性别差异和特定社会角色这三个方面存在差异。

在亲疏关系方面,一些儿童回答允许家人或亲戚看(摸),其他人不行。其原因主要是亲密的血缘关系产生的信任感,例如“因为他们[那些亲戚]和我比较亲近”(小博,男,四年级);五年级男生小泽认为爸爸、妈妈和奶奶可以看(摸),也是出于类似的原因。亲属关系导向体现出差序格局所发挥的作用,即儿童根据和自己血缘关系的远近判断亲疏,和自己更亲近的人获得儿童更多的信任,儿童认为这部分人不会对自己造成伤害,也不含恶意,因此会允许他们看(摸)。

在性别关系方面,一些儿童的答案是允许同性亲属、要好的同性朋友和同性老师看(摸)。例如四年级女生安安认为妈妈、奶奶、女老师和女生朋友都可以看(摸),但是所有男性都不可以。这些儿童明确意识到隐私部位是作为男女重要的区分标志,并且认为它在面对同性之时并不会带来伤害,这是对同性的信任。这种认知并没有意识到性侵犯也可能发生在同性之间,因而存在一定的风险。

在特定社会角色方面,老师、医生等角色使儿童放松戒备心。在问起老师能否看(摸)自己隐私部位时,有一些儿童在回答的时候认知模糊,例如“看情况吧”(小浩,男,六年级),但问及具体什么情况,却说不清楚。还有儿童在回答“如果老师触摸你的隐私部位,你会怎么办”时说:“忍一忍”(萱萱,女,四年级),原因是“他是老师我要尊敬他”。老师拥有职业所赋予的权威性,这种权威性也使判断力较弱、依赖性较强的儿童更容易对老师产生信任感,对老师少有防范。当面临老师可能的触摸时,一些儿童往往会拿不准主意。这是当前儿童性侵犯案例中时常见到的。

医生与教师相类似,由于职业的特殊性,一些儿童对医生少有防备心理。例如有儿童表示“从来没想过医生可能会图谋不轨”(小俊,男,四年级),当问到“如果医生在路上或者比较私人的场合提出要看你的隐私部位,可以吗”,四年级男生小宇表示也可以。而一些之前受过性教育的儿童则会明确回答“治病能碰,不治病就不能碰;治病的时候,只能碰需要碰的地方”(萱萱,女,四年级),或者谨慎地回答“必须有家人陪同”(晓娴,女,四年级)。

这三个方面虽然各不相同,但背后的思维方式则有相似之处,即根据对象是否会对自己带来危险和伤害选择是否同意看(摸)自己的隐私部位。当儿童认为更亲密的人、同性或特殊群体不会对自己的隐私部位造成伤害时,他们会允许看(摸)自己的隐私部位,这是个体信任和社会信任的体现。相反,由于儿童对特定对象的信任,使这些人群、职业更有条件对儿童施行性侵犯,而亲密、信任的对象若做出性侵犯行为,则会对儿童导致更加严重的伤害。

五、对性侵犯后果的认知

倘若遭受到他人对隐私部位的性侵犯,儿童会如何看待其结果并加以应对呢?为此,通过对调查资料的梳理,我们从儿童对性侵犯创伤的认知入手,进而分析儿童可能的应对方式以及对受害者的态度。

通过访谈我们发现,儿童对于性侵犯带来的伤害缺乏认识。一些儿童不确定性侵犯是否会给身体带来伤害(小乐,男,四年级),甚至认为身体不会受到伤害(小宁,男,四年级)。还有一些儿童确定身体上会有伤害,但不清楚具体的伤害,往往停留在抽象的理解上,例如,“会疼,[因为]有些人喜欢很重的就会打嘛!”(小梅,女,五年级)、“被糟蹋了身体就不干净了”(阿晨,女,初一)和“会得传染病”(小天,女,高一)等等。对身体伤害的认知与我们所发现的儿童对隐私部位的认知相吻合:儿童很少能将性侵犯与隐私部位联系起来,也很少能具体说明性侵犯会对身体所造成的伤害。而性侵犯是否会对受害者心理造成影响方面,儿童一致认为性侵犯会带来心理伤害,且存在明显的性别差异。女生会表现出更为强烈的负面情绪,例如伤心和愧疚,而且会有将性侵犯事件归咎于自己的倾向。例如“生活没意思了,会觉得伤心、愧疚”(悦悦,女,五年级)、“感觉自己不再纯洁”(薇薇,女,初二)和“自尊心下降”(小天,女,初三)等等。而男生在面临这个问题时回答都较为简单,例如“脸会红,会很害羞”(小博,男,四年级)、“留下心理阴影”(小凌,男,初三),也有儿童在问及被性侵犯的心理伤害时,几乎想象不出来会有怎样的伤害(小宁,男,初二)。虎村作为一个乡村社区,在传统性文化中倾向于将女性视为被动的一方,且较为看重女性的贞洁。这使得被侵犯的、失去“贞洁”的女性自尊心受挫,并产生内疚的心理;而男性则较少将自己联想为性侵犯的被害者,难以有代入感,因此在身体和心理层面的伤害都较缺乏认识。这一文化已经在一定程度上内化到儿童心中,但这也可能使得女性会更加谨慎,男性则可能放松戒备。

假如遭受性侵犯,儿童通常会向周围的社会网络成员寻求帮助,而向谁求助,则与儿童对可求助对象的可能反应有关。当儿童认为父母、朋友这些社会成员能够保护和支持自己的时候,他们更容易向这些人寻求帮助,因为“即使别人会嘲笑和议论,但是亲近的家人朋友不会因此疏远自己。”(薇薇,女,初二)。同时,也有儿童表示,“如果出了这样的事情,爸妈也不会放过自己……但不告诉,吃亏的只能是自己”(小霞,女,初二)。这体现他们想要告诉家人却又惧怕责骂和惩罚的矛盾情感。我们的访谈发现,初中以下的儿童大多会选择向父母或警察求助,而初中以上的儿童,由于进入青春期后和朋友的紧密度和信任度都有所提高,更多儿童会选择向朋友倾诉。也有儿童表示,“如果一个人被性侵犯了,最好不要告诉别人,为了保全自己的名声……[当然]也害怕曝光,人都有有自尊心,[要是]一传十十传百,大家就全都知道了。”(小天,女,高一)。儿童对名誉的担心暗含了他们对周围人可能反应的认知,即可能会因为被性侵犯而招致负面评价。因此,儿童在创伤应对上有很强的不确定性。一方面,儿童有向周围人寻求帮助的意愿;另一方面,他们也认为现实中一旦被他人得知就要承担歧视和污名的风险。

这就进一步涉及到儿童会如何看待被性侵犯者的问题。儿童对性侵犯受害者最常回答的内容是“不歧视”(小霞,女,初二;小毅,男,初二),除此之外也有儿童表示会同情和安慰他人,例如“周围人可能会不理她,但是我会安慰她,班上同学也会安慰她”(悦悦,女,五年级)。这暗示了儿童一方面认为同情和安慰是“正确的”的答案,受害者是需要保护的一方;但另一方面,他们对“不歧视”的敏感性又暗示了这样“正确的”答案并不是现实生活中“普遍的”答案,两者的比照体现了儿童对待性侵犯受害者的态度在想象与现实之间的张力。

六、结 语

综上所述,我们可以对湖北虎村儿童性侵犯认知的特征概括如下:其一,对性侵犯区域的认知(区域认知)方面,儿童对隐私部位缺乏一致性的认知,而是呈现出从笼统的认知到具体的认知、再到对其特点和重要性的理解的分化。在这一分化中,性知识的获取渠道和了解程度影响儿童的区域认知,能够更加具体科学地指出并用正式词语指代隐私部位的儿童往往是通过更加权威正式的渠道例如课堂得到关于隐私部位的知识。其二,对性侵犯行为的认知(行为认知)方面,儿童对性侵犯行为的理解分为三个层次:对性侵犯的行为完全没有认识;对性侵犯在暴力层面的行为有所认识,但没有认识到性层面的行为;在暴力层面认知的基础上,对性层面的行为有所认识。由此可见,区域认知与行为认知均具有层次性,而这一层次性很大程度上是与儿童所接受的教育有关,年龄所带来的影响则相对较小。其三,对潜在性侵犯实施者的认知(对象认知)方面,儿童在对象认知呈现出在亲疏关系、性别、特定社会角色三个方面的差异对待。儿童信任亲属、同性、老师或医生,认为他们不会对自己造成伤害,故而允许他们看(摸)自己的隐私部位,这一认知现状显然是有风险的。其四,对性侵犯可能带来的伤害的认知(结果认知)方面,女性比男性更能意识到性侵犯对精神、身体造成的伤害。儿童一方面知晓性侵犯受害者是需要安慰和保护的人群,但另一方面又敏感地认识到周围人可能并不会善意地对待受害者。同时,社会支持网络的状态直接影响儿童在遇到性侵犯行为之后的可能的应对方式,亲人、朋友与儿童的关系亲密程度和可靠程度,关系到儿童受性侵犯后是否能即使地发现并得到处理。

在文章的最后,根据我们一开始搭建的概念框架,我们可以更明确地看区域认知、行为认知、对象认知及结果认知之间的联系及其作为一个整体的系统性。

区域认知考察儿童对隐私部位的认知,而隐私部位则是构成性侵犯行为的必要条件,因而区域认知是儿童对性侵犯认知的基础。然而单独的区域认知无法完整体现出儿童对性侵犯行为的理解,这就需要进一步考察行为认知,也就是对隐私部位的何种行为会被儿童视为性侵犯。我们的研究表明,二者虽然同样存在从模糊到具体的分化,但并非总是同构,可能存在一个维度上,认识深入,但另一维度上认识不足的情况。“对象认知”和“结果认知”将“性侵犯”从抽象概念带到了具体现实,儿童是在与不同群体的互动过程中遭受性侵犯、认识性侵犯、应对性侵犯的。这两个维度使得我们对性侵犯认知的分析可以与社会性特征如差序格局、性别角色、社会网络等相结合,使得对性侵犯认知的分析具有更深的社会性视角。

通过这四个维度的分析,我们实现了从区域、性质、对象和结果的认知向整体的性侵犯认知的建构。这四个维度紧密相连,研究者既可以深入到维度内部探究其特点,也可以考察维度之间的关系,还可以从文化和教育等外部因素分析对整体的影响。虽然虎村儿童的性侵犯认知状态无法代表所有儿童的情况,但本文提炼的四个维度可以作为我们研究儿童性侵犯认知的工具,是对已有研究的拓展,也有助于社会工作者、教师等群体在全面了解儿童认知的基础上开展更有效率的预防性侵犯教育。希冀能有更多的学者共同深化对性侵犯认知的研究。

注释:

① 为了保护采访者,本文所有名字均为化名.

[1] 陈大光,陈晶琦.小学二年级学生家长预防儿童性侵犯知识调查研究[J].中国全科医学,2008(4):351-354.

[2] 陈晶琦.小学二年级学生预防性侵犯教育效果评价[J].中国学校卫生,2012(2):399-401.

[3] 李宪辰,左霞云,楼超华,等.小学生身体接触性性侵犯遭遇情况及其影响因素分析[J].中国学校卫生,2014(11):1682-1684.

[4] 孙言平,张 贝,孙殿风.某大学专科女生童年期预防性侵犯教育与性侵犯发生情况的关联分析[J].中国学校卫生,2015(10):1476-1479.

[5] 黄蓉芳,王飙尘.广东发布女童遭性侵害报告:留守女童成高危人群[J].百姓生活,2012(8):9-10.

[6] 李成齐.大学生儿童期遭受性侵害的回顾性调查研究[J].中国特殊教育,2008(4):89-93.

[7] 庄庆鸿.农村已成性侵女童案高发地[EB/OL].(2013-10-19)[2016-04-10]. http://zqb.cyol.com/html/2013-10/19/nw.D110000zgqnb_20131019_4-03.htm).

[8] 郭瑞雪,李 峰,风笑天.中学生家长性知识、性观念与性态度调查研究[J].阜阳师范学院学报:自然科学版,2012(1):76-79.

[9] 韩 萍,陈晶琦.医学生对儿童性侵犯认识的定性研究[J].中国学校卫生,2004(5):549-550.

[10] 黄妙红.儿童期性侵犯受害者不同创伤反应的应对策略[D].北京:中国青年政治学院,2011:12-21.

[11] 龙 迪.性之耻.还是伤之痛[M].桂林: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07:27-29.

[12] 王进鑫.儿童性安全现状及思考[J].青年研究,2006(2):39-43.

[13] 黄盈盈,潘绥铭.论方法:定性调查中“共述”、“共景”、“共情”的递进[J].江淮论坛,2011(1):107-113.

[14] 王小红,桂 莲.国内儿童性侵犯问题研究综述[J].乐山师范学院学报,2014(8):11-14.

(责任编辑 王婷婷)

Abstract:Based on an empirical research in Hucun of Hubei Province, this study discusses the cognition of children sexual assault in the following four aspects: intimate parts, sexual assault behavior, sexual perpetrators and its outcome. The study shows that children’s cognition towards sexual assault differentiate from being vague to specific, which should be analyzed from the angle of education rather than the age of the kids. In addition, children also shows variety in sexual assault behavior. Some of them are not aware of any related behavior, while others know elements of sexual assault such as “violence” and “sex”. From the aspect of the cognition towards potential perpetrators, children tend to trust their relatives, people with the same sex, and particular ones who may make children reduce their alert. Last, the impact and reaction of sexual assault are influenced by social relationship as well as public media and education. This study expands both study targets and study fields. Therefore, it is beneficial for researchers to understand sexual assault more profoundly as well as for practical social workers to implement more effective sexual education, both of which would promote a healthy life of children.

Keywords:sexual assault; children; cognition; rural area

AStudyofCognitiononChildren’sSexualAssault:ACaseinHucunofHubeiProvince

HEXin-ge1,JIAQiu-yun2,ZHENGRi-qiang3

(1.UniversityofMinnesotaTwinCities,Minnesota,USA;2.CarnegieMellonUniversity,Pittsburgh;3.FujianProvinceNingdeCityDongqiaoEconomicandTechnologicalDevelopmentZone,Ningde352200 ,Fujian,China)

C919

A

10.3963/j.issn.1671-6477.2017.05.0019

2016-12-10

何昕格(1995-),女,陕西省西安市人,明尼苏达大学双城分校法律博士生,主要从事侵权行为及其规制研究; 贾秋韵(1995-),女,湖北省恩施市人,卡内基梅隆大学公共政策与管理专业硕士生,主要从事公共政策研究; 郑日强(1990-),男,福建省福清市人,福建省宁德市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科技副主任,社会学博士,主要从事社会治理研究。

教育部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重大项目(16JJD840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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