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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近代保险业在武汉经济社会生活中的作用

2017-03-08马翠兰

关键词:本局汉口人寿保险

马翠兰

(湖北经济学院,湖北 武汉 430205)

论近代保险业在武汉经济社会生活中的作用

马翠兰

(湖北经济学院,湖北 武汉 430205)

武汉近代保险业经过几十年的发展,已具有相当的规模,在武汉经济社会生活中的重要作用日益凸显。保险业可以为经济发展提供安全保障、调剂资金,可以为民众生活转移灾困、减轻意外灾祸。当时积极投保的主要是工商企业和政府企事业单位员工,广大普通民众由于经济条件、思想观念等的原因投保并不普遍。武汉保险企业基本上是上海保险公司的分支机构,而且国营企业的垄断性比较突出,营业过程中的人情色彩也比较浓厚,而且受战争环境影响比较大。总之,企业的健康发展需要和平安定的社会环境,需要健全的法律、法规的规范和保障。

近代保险业;武汉;作用

武汉在中国近代经济社会发展中地位独特,新式金融业也获得了相当的发展,到1925年时,武汉的中外银行、证券公司、保险公司、典当行等金融机构已达200余家,外资银行分行有20余家。武汉成为仅次于上海的金融中心。由于金融业发达,汉口一度被誉为“东方芝加哥”。保险业可以分担风险、救助民生、转移灾困、为经济发展保驾护航,在经济社会生活中的作用重大。今天,保险业俨然已成为经济生产、生活中须臾不可或缺的一部分。研究近代保险业在武汉经济社会生活中的作用,探讨当时保险业发展的特点、业务开展状况,给今天保险业的发展提供历史借鉴,可谓意义深远。

近年来学术界对近代保险业在中国的发展历史进行了广泛的研究,主要表现在:(1)研究成果涉及的地域集中,现有研究成果主要集中在保险业最发达的上海,如复旦大学的赵兰亮关于1865—1937年中国近代上海保险市场的研究,东华大学的吴艳对于1927—1937年间上海地区华商保险业的研究等。近年来,研究者对于广州,抗战大后方的重庆、四川等地的保险业也有了比较深入的研究;(2)研究内容上:大都重在对历史脉络的梳理,对历史现象的描述,对于保险业进行学理分析的比较少;对其中保险公司开展的保险业务、保险思想、保险监管、保险业行业自律、保险业发展过程中买办的作用、华洋竞争、官商竞争等等做了深入探讨。

学术界近年来对于保险业的探讨,使人们对于中国近代保险业的发展历程、业务开展、当时人们的保险认知等方面有了一个大致的理解。但当前亟待解决的一个问题是,现有的研究成果大都集中在反映上海、广州等地保险业的发展状况,对于其他地区保险业发展状况研究的很少。笔者求学、工作于武汉10多年,对于武汉地方经济史尤其是近代金融史有着浓烈的兴趣。一直好奇于武汉近代保险业究竟发展到了一个什么样的水平?那时的保险从业者如何开展业务,是不是也和今天的保险业从业者一样遭受着人们的误解、排斥和拒绝?国民政府统治时期的大部分时间都在战乱中度过,战时环境中,保险业如何开展业务,在社会生活、经济发展中究竟发挥着怎样的作用?笔者几乎翻遍了有关武汉近代史研究的所有成果都没有找到答案。因此,笔者选择近代保险业在武汉经济社会生活中的作用作为切入点,理顺武汉近代保险业发展的脉络,对保险业务发展特色、业务开展状况、保险业与武汉当地工商业的关系等展开研究和探讨。

一、武汉近代保险业发展简史

保险是一个外来的产物,最早由英国的东印度公司于1805年在广州设立谏当保险行,保险业开始在我国萌芽。1865年,上海华商义和公司保险行成立,开创了国内创设保险业的先河;1875年中国轮船招商局在上海设立保险招商局是中国保险业发展的里程碑。此后,中国保险市场出现了华商、洋商激烈竞争,共同发展的景象。至1925年,我国虽然先后设立的保险公司达到70多家,但2/3以上的公司成立不久就倒闭了,而业务量中的80%以上又被外资在华保险公司垄断。尤其是1927—1937年间是保险业发展最兴盛的时期,工商各界对于保险业由陌生而熟悉,由熟悉而投保,保险业在社会经济中的地位日益凸显。而随着保险界对保险业的大力宣传,民众渐渐由排斥而了解,由了解而参与,人寿保险也开始兴盛起来。

近代金融业的保险、信托、证券等行业在武汉也有较快发展。武汉保险业始于1864年,先是英商开设的鼎新和义隆两家公司。随后,本国的上海仁济和水火险公司在汉口设立分公司,经营水火险业务。华兴、华安和中外合资的永庆等保险公司先后在汉开业。1916年,总部设在汉口的华年人寿水火险公司成立。1926年,汉口有41家保险公司。1934年,汉口有保险公司27家,其中外商保险公司8家。1936年,在汉本国保险公司及其代理处发展到31家。抗日战争武汉沦陷后,英、美等国在汉保险公司均告结束,由15家日商公司及9家德商公司取代。抗战胜利后,国民政府复原南京,保险业重新恢复并获得了快速发展。各大金融机构重新在武汉复业。仅1946年4-11月间,在汉口登记营业的保险公司据不完全统计就达22家之多。①1948年,汉口有保险公司44家,其中外商公司3家。由于战乱频仍,保险业呈现出一种非常态的发展态势,有些业务完全由战时而开设,一时畸形繁荣,如战时兵险、物价指数保险等,这种一时的繁荣很快因国民政府的倒台而破灭。新中国成立后,经过整顿、改组、重设,今天武汉保险市场又出现了繁荣的景象,保险业在经济社会生活中的地位更显重要。

二、近代保险业在武汉经济社会生活中的作用

从武汉各保险业的业务开展出发,剖析其与当地工商业的关系,分析其在人们生活中的地位和作用,如保险业通过承保工商业收取保费,而保费积累的资金又投资贷助于各工商业,其既为工商业发展保驾护航,同时又具有资金融通和调剂功能。广大民众投保人寿保险、财产保险,转移灾困,保障民生,有利于社会稳定,尤其是在战时开设的兵险、因通货膨胀期而开设的物价指数保险等,具有鲜明的时代特色和战时特色。

1945年10月中央信托局汉口分局成立时,“保险一项,因汉市目前尚无正式保险公司,公私物投保者势必拥挤”,“开业后,业务异常畅达,实收保费已近300万元。”②开业仅1个多月,取得如此骄人的成绩,可见当时武汉市场对保险业的渴求状况。汉口分局保险业的主要经营门类有产物保险和人寿保险。产物保险主要为水险、火险和运输险,后来又开办战时兵险。产物保险得益于汉口分局自身经营的仓储业和抵押贷款中的物资保险。同时还代理总局产物保险处和人寿保险处的保险,收取10~20%的手续费,③此项收入在汉口分局的营业收入里占据很大比例,是一项没有任何风险和责任的美差。

各地工商业者充分认识到保险的重要性,在产品存放、运输等等环节都纷纷投保,如投保水险、火险、运输险、兵险等等。如1943-1944年宝丰保险公司承保湖北省银行樊城办事处棉花兵险及运输险,数额巨大,先后有几十批的棉花被运往各地。而棉花存放在湖北省平价物品供应处樊城支处仓库时,宝丰保险公司承保了其陆地兵险及火险。④鄂中区储运转运宜都聚点仓库大米等粮食均投保了运输平安险,耗费保费数额巨大,由此湖北省田赋粮食管理处曾下令水运粮食不准保险。“查江汉水流平稳,运粮员工如能谨慎行事,即偶有风险,亦可安全度过,不致失吉,须知以大量粮食普遍保险,所费甚巨。及偶或失吉,取偿米粮仍系公家损失,且运势人员亦不免因投保水险而间有所恃,要非善策,所请向中信局投保水险一节,仍不准行,特复遵照。”⑤总之,工商业者已经认识到了保险在经济发展、提供保障等方面的重要作用,积极投保,转移损失,为自身业务开展提供切实保障。

人寿保险分为团体和个人两种。“本局举办之国民寿险、公务人员团体保险,旨在保障员工生活、增进工作效率,并养成节约习惯。推行以来,收效颇宏,国内公私机关及工商团体先后参加者不下1000余单位,如财政部中国兴业公司、汉口火柴厂等,均早已次第举办。”⑥在政府各部门的倡导下,社会各界纷纷投保。“本局举办之物价指数人寿保险,旨在保障国民之经济生活,俾得安心服务,提高工作效能,其要点在于保险金额得随物价之涨落而调整,手续简便,保费低廉,推行以来,收效颇宏。”根据各月公教人员生活费指数而确定每月、每季的保费、保额。在物价如脱缰之马的时代,物价指数团体保险对于保障公教人员和普通工薪阶层的生活,具有重要的社会意义。中央信托局是当时唯一经营此种保险的机关,因有国家的担保,实力雄厚,保障极为可靠;同时由于其适应了战时社会物价飞涨、人们普遍寻求投资保值、增值的迫切需要,发展极为迅速。

对于普通民众生活的保障则主要体现在很多企业投保职工人寿保险,如湖北省航业局全体职工2100人向中央信托局汉口分局投保,每人保额20万元,1946年10月30日保单生效,但仅在短短半年的时间里,该局相继有5、6人因工、因病死亡,根据保险条款,汉口分局履行合约,积极、快速地理赔,为企业减轻了负担、转嫁了风险。又如湖北省机械厂也参加了保险,1946年一年内先后有4人病故,获得汉口分局的赔付。以较少的金钱支付,在危难时获得极大的保障,这正是现代社会保障制度优越性的具体体现。

1935年国民政府颁布《简易人寿保险法》明令邮政储金汇业局举办简易人寿保险,隶属交通部主管。简易人寿保险取法日本,简便易行,主要针对处于贫困线以下的劳苦大众,保额小、保费低廉,虽然是小额的赔付,但对贫苦的老百姓却能在关键时刻,起到无法估量的作用。社会民众对于这一新鲜事物却不太了解,所以1936年交通部长朱家骅在接受记者采访时,对此作了详细介绍:“此项业务,不特足以养成人民储蓄的习惯,并足以集中社会上的游资,作发展地方产业之用途,又因其手续比较简单,实际推行亦较便利。国外采取此种业务之国家颇多,均有极大成效。因此本部参照他国制度,斟酌本国情形,拟订草案,经过立法程序,缜密讨论后,公布简易人寿保险法及详细章程。已于上个月在首都、上海、汉口等邮政储金汇业分局先行举办。预备自本年度3月起,逐渐酌量情形,推广至江苏、浙江、安徽、江西、湖北、湖南各邮区,以后再施行到其他邮区。”⑦循序渐进、摸索前行,表明政府的谨慎、认真。简易人寿保险有极稳固的信用保障,因为是政府举办,国力的保障自然较其他保障更为有力。“以此种巩固而健全的基础,为简易人寿作信用的保障,深信必得社会的信仰,至于保费的收入,均以特别会计处理,不与该局其他帐目相混,而其投资,亦将以用于地方事业为主,不仅求其稳固,且将来有利于社会也。”⑧政府的推动,政府部门负责人的宣传、介绍,促使民众最终消除疑虑、决心参与投保。实业部长陈公博说:“人寿保险是有益于人群之一种社会事业,各人应将投保寿险作为生命过程中必经阶段,或谓系‘衣食住行’外一最需要之生活条件。”⑨商法委员会召集人,经济学博士马寅初说:“人寿保险是需要,不是消耗;是储蓄而非投机;寿险非保人之长寿,系保一人之生产能力,此种生产能力因死亡而消灭者,可用经济力量以维持之。”⑩他们都从人寿保险与国计民生的重要性来说明实行保险的必要性。

前中央研究院副院长杨杏佛说:“人寿保险是节省有余金钱谋求未来保障的最良制度。”[11]强调寿险存今日之有余,补将来之不足的保障性质。胡适说:“人寿保险含有两种人生常识:第一、人无远虑,必有近忧,所以壮年做老年的准备,强健时要做疾病时的计划。第二、日计不足,岁计有余,所以微细的金钱,只须有长久的积聚,可以供重大的用度。”[12]报界名流史量才则曰:“居今日之世而言未雨绸缪之计,除人寿保险外似无其他更佳之方法。”[13]社会名流或政界人物纷纷为中国保险业尤其是人寿保险业摇旗呐喊。他们详细介绍了人寿保险的投保方法、意义、作用等,这对于加强普通民众增进保险观念、增强对于华商保险业的信任,同样不无裨益。

有些政界人物对于保险业不仅自己投保,还根据切身经验与体会撰文大肆宣扬。上海市社会局长吴醒亚曾作文论述团体保险与工商界的关系,认为团体保险具有两种特殊的力量:它能使劳动者和资本者融洽感情、携手合作,而向生产方面努力发展;它能使劳动者无身家后顾的忧虑,而专心于谋求事业的进步。在现今经济衰落的我国,对于这种伟大而益于群众的事业——团体保险——是值得我们工商界同人一致起来提倡的。[14]结合自身所处的位置,论述团体保险对于解决劳资纠纷、从而促进工商业发展的重要意义,号召人们创办与支持团体保险事业。鄂湘边区总司令徐源泉投保了宁绍人寿保险公司的保险,撰文论述人寿保险与复兴中华民族经济的关系,认为当时中国寿险不发达的原因,系为“社会对于人寿保险整个的机能,还没看得透彻尽致,否则人人必当肯定它是与个人、社会、国家的经济都有切肤利害关系的一种事业,亦即是复兴中国今日经济的唯一良善工具”,“人寿保险公司是民众的金库,是无数身家性命的保障机关,讲到这金库、这机关是怀抱着绝大的力量,能调剂个人缓急的需要,能拯救孤儿寡母的厄运,能鼓励人们大胆的去奋斗上进,我们岂愿把这金库、这力量以及自己的身家性命轻以托给外人代为保管利用吗?”比较美国寿险公司资产200亿美元在各种实业投资中发挥着重要作用,从而认为中国就需要这种蔚然大观的民众组织,以集合社会游资,免遭外人利用,并利用这种组织所发出的切实有效的权威,“去扶植全国工商业的繁荣,去恢复农村经济的衰落,去安定社会上的金融,去减少鳏寡孤独的疾苦,去开发国家生产的泉源,去促进一切的建设。

总之,这一时期保险业的业务开展,主要是通过报纸广告、社会名流和政要人物的文字宣传,而且投保的主要是政府部门公务人员、工薪阶层,以团体投保的方式比较常见,而民众个人投保,尤其是广大下层民众投保比较少见。这种情况的出现,主要是两个方面的因素造成的:一是普通民众对于保险业认识上的局限,二是经济能力所限。

三、武汉近代保险业的发展特色

武汉在近代成为仅次于上海的金融、经济中心,由于商贸的发达而催生了新的近代金融业的勃兴,但武汉保险业毕竟是中国近代保险业的一个组成部分,其发展水平也不可能超越上海保险业的发展水平。武汉保险业总体上来说仍然突破不了绝大多数是上海保险公司分支机构的局限,业务经营上银行、信托、保险混业经营的现象也非常明显,同时国营保险业压制民营保险业、外商保险业压制华商保险业的现象尤其突出。

武汉近代保险业发展中,人情、行政手段仍然充当了重要角色。国营保险公司利用人情、体制之便,开展业务。如保险业务员在推展业务时会强调同为“国营事业”要互相提携。同时同业间的联欢、人情交往也比较普遍,如中央信托局经费支出中有专门的业务拓展费,用于业务开展的宴请、招待等,这项支出还比较大。在政府没有法规制度对各业经营范围作规定的情况下,人气、交谊、人情就成了极为重要的营业资本。汉口分局为吸引客户,对于大笔款项的机关负责人,采取笼络、赠送礼品的方式,如上文中所列举的购买大批烟酒,过年节时送给他们,以维持情谊,揽取存款。“法律本系人情、天理、国法,则人情为事业推展之方便,势所必然,拟请局内各负责主管以私人资格,分别派人向有关团体、熟识及有交谊者接洽,最易获得成功。”[15]以人情、交谊来拓展业务,可能一时有利于业务的有效开展,但面对变幻莫测的金融市场,终非企业稳步、健康发展的长久之策。

汉口保险业同业间经常举办各种聚餐会、联谊会,目的是为了联络情谊,便利业务开展。如中央信托局汉口分局1946年3月11日呈请总局批准继续参加同业聚餐会,继续报销聚餐费。“惟查联欢会聚餐费之发生,多为新同业开业或同业主持多人及公会监理事就任,明为同业联欢,实系业务联系。盖以实际之经营,有赖同业间之合作辅助之处极多,尤以再保险关系为最,故同业感情亟以密取联系。不但大额业务分出去便利,即标的出险,亦可互谋查验。此种聚餐渝地公会每日经常举行,摊费更巨,本局产物保险处亦因业务之所,必须作正报销。此间平均月仅次余,非经常举行,所费亦有限,其裨益业务之推展匪浅。 ”[16]

为了调动各级主管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力,汉口分局从经理,到各科主任副主任和一、二、三等专员不仅享受丰厚的薪金待遇和各种福利保障,还享有不等的特别办公费,即职务津贴:经理8000元,副经理7000元,襄理5000元,主任4000元,副主任3000元,三个等级的专员分别为4000元、3000元和2000元。[17]随着通货膨胀和物价飞涨,特别办公费也根据各地生活指数的多少而相应翻番。为了业务的顺利展开,中央信托局还制定了极为详细的宴客预算、规格、报销程序等。1946年9月,中央信托局参酌事实需要及各地情形制订了《中央信托局交际费支付办法》及《宴客分区限额表》。该办法规定,交际费包括下列各项:各处会分局办事处主管人员因公宴客费,但非因公务上或业务上之需要,不得报支;因业务关系用本局名义致送之礼仪;其他交际费用经局长、副局长特准列报者。交际费支用以切实节约为原则,每次宴客费预计在限额以上者,应事先呈报总局核定;在限额以下者,得事后呈报备案,事后均应呈附宴客名单以凭审核。中央信托局把全国划分为六个区,根据各地物价情形和业务需要,交际费用有别,每次宴客费限额从六等区的川、贵等省的10万元到一等区的迪化的25万元不等。[18]交际费用极其庞大,中央信托局为了能顺利开展业务不得不背负了沉重的负担。各分局处遵照规定,斟酌各地物价情形,每3个月编造交际费预算1次,于3月、6月、9月、12月5日前送会计处审核后,转呈局长核定。1946年10~12月汉口交际费预算为359万元,实际远远超过了预算,达到了4828500元。1947年1~3月份,汉口分局交际费原拟预算为618万元,总局核定预算只有3888000元,而实际支付4837095元。[19]有了这些费用的支撑,各级主管人员可以放开手脚,以金钱铺路,以人情、友谊辅助,施尽解数,各显神通,使汉口分局在艰难的战时环境里生存和发展。

在开展保险业务的过程中,国营企业的垄断性体现的比较明显。汉口分局刚开业时,由于汉地保险业很少,业务发展很快并取得了良好的经济效益。随着各保险公司的或复员或开设,汉口分局的业务面临激烈的竞争。1947年4月,汉口分局呈报总局说:汉地保险业,因于收复之际,本局开业比一般同业早,复曾积极布置,基始大备。去年业务数字创本市第一位。旋后各同业纷纷开业,数达40余家,其贬率增佣以图招揽业务者,时有所闻。本局以信誉卓著,而承保额亦较大,故能于混乱状况中以正常方式拓展业务。本局实施专业后,保险乃中心业务之一,自应更为加速推进。凡本局业务与保险有关者,应作硬性规定,以接受本局保单为限。本局业务除产险外,尚有购料、易货、信托、储蓄、地产、仓运等6大类,如易货购料业务之物资,为求稳妥保障,自应妥保水火险;信托业务之各项放款,其押品亦需保险;地产业务之房产及仓运之储运仓货,依照规定应保足保险,期得保障,本局是项保费之支出,为数极巨,似应作硬性规定。凡本局业务有关于保险者,应一律以接受本局保单,以限制其向外投保,利权外溢。积极推进航空保险,限制民营公司国外分保以省外汇漏卮,建议政府组设全国性费率管理机关,并指定本局督导以安定保险市场。[20]汉口分局为了自身业务的发展,吁请总局呼吁政府制定法律,使信托业务达到规范经营、独立营运的境地,很多业务由信托局独家垄断,虽不乏霸气,但其试图使信托业专业化、规范化的初衷还是值得肯定的。

1943年6月23日,湖北省建设厅训令咸丰第一化工厂、咸丰修车总厂一律向咸丰邮局投保简易人寿保险。“简易人寿保险为国营事业,邮局经办,其主旨在保障人民经济之损失及促进国家之建设。最近政府为推广储蓄以格战时经济,曾迭令加紧推行普及每一乡镇及公私团体,并由本处派员分赴各县市邮局负责办理。兹据咸丰邮局呈报:咸丰修车总厂及第一化学工厂规模甚大,员工众多,为便利推行起见,请转函湖北省建设厅转饬该厂员工一律向该局投保简易人寿保险,以筹政府创设此项社会保险之主旨。”[21]

简易人寿保险为国营事业,属交通部主管,其他保险业者不得经营之。湖北省政府不遗余力地训令各界积极投保,如1943年10月7日曾训令各界:“人寿保险为互相扶助之社会事业,既可作防老之准备,亦可作家庭之保障。我国政府为适应全国民众需要,特创设简易人寿保险,由本局经办,凡我国民皆应迅速投保。”[22]湖北省建设厅于1943年11月16日训令各单位为员工切实投保简易人寿保险:“简易人寿保险业务以机构普遍,手续简便,推行8载,保户遍及全国,最近奉令配合战时金融政策,广事拓展,业经函准社会部通令全国各社会局处协助推行,普遍办理。……寿险一项关系员工生活保障至巨,转饬各厂矿主管机关分令后方各省民营工厂矿场,将所有员工切实全部投保简易寿险。经已投保而保额未满5000元者,一律加保,以宏保障而利推行。”[23]简易人寿保险基本上靠行政命令,公教机关、厂矿企业和民营工厂矿场的员工基本上都获得了福利保障。但对于那些不属于某个单位、组织的广大民众,基本上由于经济因素、观念因素,并没有投保,意外灾困依然没有保障。

总之,武汉近代保险业在各界的努力下,获得了较为快速的发展,但基本上仍然是上海各保险公司在武汉的分支机构。保险业兼业经营现象比较普遍,一家保险公司兼营财产保险、人寿保险。保险业发展的过程中,深受战时和通货飞涨的影响,有些业务具有临时性和时代性。保险经营过程中,人情、请托、垄断是常见手段,保险业经营管理缺乏法律和规则约束。保险业在经济社会生中体现出来的保障经济、调剂盈虚、救济灾困作用明显,但由于战时环境、民众生活困苦,对保险功用认识不够,保户多为工商企业和企事业单位职工,而广大普通民众投保较少。保险业经营手段也受时代限制,主要局限于在报纸杂志登载广告,或者靠政府行政命令来执行,业务拓展途径单一。所有这些都影响到了保险业功用的发挥,与今天保险业发展繁荣景象不可同日而语。

注 释:

① 湖北省档案馆民国档案资料:LS29—1—1《总局与汉局有关人事调迁、任免、解雇往来函电》,1945-1947年。

② 湖北省档案馆民国档案资料:LS29—1—111《汉口分局与总局等单位有关业务计划及业务往来函电》,1945—1947年。

③ 湖北省档案馆民国档案资料:LS27—1—160—001《湖北省银行樊城办事处棉花保险电报底》,1943-1944年。

④ 湖北省档案馆民国档案资料:LS24—4—3630—004《湖北省田赋粮食管理处关于水运粮食不准保险的代电及粮食部的代电》,1947年5月22日。

⑤ 湖北省档案馆民国档案资料:LS24—4—3630—004《湖北省田赋粮食管理处关于水运粮食不准保险的代电及粮食部的代电》,1947年5月22日。

⑥ 湖北省档案馆民国档案资料:LS29—1—3《总局人寿保险处与汉局有关人寿保险往来函电》,1946-1947年。

⑦ 《朱家骅氏谈人寿保险》,载《保险界》,第2卷第1期,1936年1月1日。

⑧ 同上。

⑨ 《保险界》,第3卷第1期,第20页,1937年1月1日。

⑩ 同上。

[11] 《申报》,1933年7月9日,人寿保险专刊第七期。

[12] 《申报》,1933年4月9日,人寿保险专刊第四期。

[13] 《申报》,1933年9月10日,人寿保险专刊第八期。

[14] 吴醒亚:《团体保险与工商界》,载《人寿季刊》,第3号。

[15] 湖北省档案馆民国档案资料:LS29—1—111《汉口分局与总局等单位有关业务计划及业务往来函电》,1945—1947年。

[16] 湖北省档案馆民国档案资料:LS—29—0465—005《中央信托局秘书处关于继续参加保险业同业联欢会的函及中央信托局汉口分局的鉴呈》。

[17] 湖北省档案馆民国档案资料:LS29—1—1《总局与汉局有关人事调迁、任免、解雇往来函电》,1945-1947年。

[18] 湖北省档案馆民国档案资料:LS29—1—112《汉局与总局会计处有关预决算及营业概况简报往来函电》,1945-1947年。

[19] 同上。

[20] 湖北省档案馆民国档案资料:LS29—1—111《汉口分局与总局等单位有关业务计划及业务往来函电》,1945—1947年。

[21] 湖北省档案馆民国档案资料LS31—1—0912—003《湖北省建设厅关于请咸丰第一化工厂、咸丰修车厂一律向咸丰邮局投保简易人寿保险的训令及湖北邮政管理局办事处的公函》,1943年6月23日。

[22] 湖北省档案馆民国档案资料LS31—1—0912—004《湖北省政府关于检送简易人寿保险法规及说明书的训令》,1943年10月7日。

[23] 湖北省档案馆民国档案资料LS31—1—0912—005《湖北省建设厅关于请为员工切实投保简易寿险的训令、通知及经济部的训令》,1943年11月16日。

湖北省教育厅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近代保险业在武汉经济社会生活中的作用研究》(15Q167)

马翠兰 (1977- ),女,河南信阳人,史学博士,湖北经济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讲师,主要从事武汉近现代金融史的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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