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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公安院校教育质量“供给侧改革”路径的探析

2017-03-08王银生

湖南警察学院学报 2017年3期
关键词:公安院校供给侧改革公安

王银生,魏 剑

(重庆警察学院,重庆 401331)

地方公安院校教育质量“供给侧改革”路径的探析

王银生,魏 剑

(重庆警察学院,重庆 401331)

“供给侧改革”在经济上的影响力定能促进高校教育质量上的改革。供给侧是相对于需求来讲的,供给能够满足需求,需求也能倒逼供给,同样,地方公安院校教育质量与公安人才培养之间是一种供需关系。当前公安人才质量主导的需求侧发生了阶段性变化。为此,以公安人才教育质量为核心,树立质量意识、供需意识,围绕供给主体、供给内容、供给方式和供给制度等改革,提升供给侧的引领力和供给力,实现人才供需结构再平衡。

人才质量;公安院校;供给侧改革

公安高等教育是国家高等教育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公安院校毕业生是公安队伍补充警力的主要渠道。公安院校具有普通高校学历教育的共性,又有公安专业人才的特殊性。当前全面深化公安工作改革、高等教育改革和公安人才招录培养制度改革正在同步进行,这为地方公安院校教育质量“供给侧改革”提供了有利条件。各地公安院校正处在转型发展时期,进入“质量+特色+优势+发展”的新阶段,教育质量既有质的规定,也有量的规定。以提升教育质量内涵指数为抓手,完善人才供给与需求的平衡关系,推进地方公安院校应用型人才培养模式的转变,使公安专业人才的职业认可度、社会满意度不断增加。

一、公安院校教育质量的内涵及其关系

人才培养是大学的核心使命,为学生提供最好的教育质量是大学的根本任务,教育质量是大学办学的生命线。那么,什么是质量呢?质量这个概念,现在很多领域都在运用。古代三国时期的刘劭对人的质量作过解释,他说:“凡人之质量,中和最贵矣。中和之质,必平淡无味。”(《人物志·九徵》)就质量的概念而言,它是指一组固有特性满足明示的、通常隐含的或必须履行的需求或期望的程度。所谓“固有”,是指这一事物本来就有的;所谓“特性”,是指可区分事物的特征;永久的特性是固有的,有些特性是赋予的。从一般意义上来说,质量就是事物的好与坏衡量标准。

在《教育大辞典》中,对教育质量从两个层面进行了解释。从宏观层面的解释是,教育质量即整个教育体系的质量,可称之为“体系质量”。所谓体系质量实质上是指其与系统规模、结构和效益等之间协调问题。它以系统内部各要素之间是否协调一致为标准。什么时候系统各要素之间协调一致,什么时候就表现出较高的体系质量。从微观层面的解释是,“教育质量是对教育水平高低和效果优劣的评价”,“最终体现在培养对象的质量上”。“衡量标准是教育目的和各级各类学校的培养目标。前者规定受培养者的一般质量要求,亦是教育的根本质量要求,后者规定受培养者的具体质量要求,衡量人才是否合格的质量规格”。从公安院校培养人才的特性角度看,公安院校的教育质量不仅涵盖所有高校教育质量的内涵,而且还有自身的特殊和特色的内容,其教育质量不但反映办学水平的高低问题,更是体现政治建校问题及办学的性质问题、方向问题和原则问题。

公安院校教育质量涉及到两个方面,学生的质量和教育工作的质量。这两个方面是不可分割地联系在一起的,提高学生的质量是基础和目标,提高教育工作的质量是前提和保证;学生的质量差,可以推断教育工作质量肯定低;相反,学生的质量高,可以肯定教育工作质量也高。也就是说,学生的质量与教育工作质量是一种正比关系。判断学生的质量标准,最终体现在培养对象能否满足社会需要和职业需要的程度,实际工作中的综合能力的状况等。判断教育工作的质量标准,[1]主要是围绕培养目标、培养模式、学科建设、课程内容、教学方法、师资队伍等指标。比如,重庆警察学院确定的“教学应用型”的办学定位,也就是以培养应用型人才教育质量标准,以学生的实际动手能力、解决实际问题能力的高低作为重要的考量,是学院、系部、教研室、教师教育培养学生的价值取向。

二、教育质量“供给侧改革”困境

(一)教育质量意识和供需意识不足,缺乏思想理论先导

地方公安院校多数由原来的专科学校或职业学院升为本科院校,存在办学起点低、起步晚、学科专业优势薄弱等问题。全国统一规范的公安院校人才教育培养以及教育质量评价标准还没有形成,包括这方面的理论研究也比较肤浅,导致地方公安院校“各行其是”,导致学校、教师对人才培养模式和教育质量理解上出现偏差,普遍缺乏教育质量意识、供需意识,不重视需求侧主体的需求,忽视学生多样化、个性化的专业需求。升本之后,有的公安院校难以摆脱传统教育培养方式,无法满足当地公安专业人才需求侧的需要,带来教育质量满意度和认可度都不高。有的认为,升本后应该继续向更高的硕士点、博士点冲刺,追求综合性院校,扩大办学规模才是学校发展的“正道”。有的对公安人才招录制度改革中的“提高公安院校公安专业毕业生入警比例”认识不全面,片面认为就是提升就业率,而忽视公安专业人才质量的核心问题。学生的学习态度和学业质量在一定程度上受到生源质量影响,公务员招录制度“一考定前程”的方式误导学生忽视学业而只关注公务员考试。

(二)办学定位不明确,教育特色优势不突出,影响教育质量的供给

地方公安院校传统的人才培养模式滞后于公安人才质量的需求,长期的供需不匹配问题比较突出;质量与数量、教学方式与教学效果、学校发展与质量保障等问题长期存在。许多地方公安院校的定位存在定位模糊、错位、攀高、趋同等问题,造成与其他院校办学风格“同质化”越来越明显。其原因,一是对如何解决高等教育一般办学规律与公安高等教育特殊性之间的矛盾或问题研究不够,解决办法和举措不多;二是升本时的评估标准,基本依照其他普通院校的办学标准来验收。升本之后,学校的主要精力放在本科教育评估和验收工作,没有来得及思考如何科学定位和发展的问题;三是对自身办学历史及现状认识和判断不准,加之人才培养模式及思路向地方普通高校“取经”较多,培养出来的学生既无学术型的专长,也无明显的公安专业特性;四是公安院校对学生以“半军事化”管理,学生接触社会及横向交流不多,再加上专业知识面不够宽,与其他高校学生相比,社会实践和专业应用能力出现“短板”;五是学校对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现状和公安工作需求侧变化的研究不够,在借鉴国内外先进办学模式或者经验方面,转化利用力度不够。

(三)开设的学科专业、课程体系、实践教学等教育教学活动,难以支撑教育质量的有效供给

一是地方公安院校遵照教育部对本科院校开设文化理论课程的要求,确保学生的文化知识水平达到相应学历程度。通常情况下,公安院校本科4年时间开设有50门课左右,其中公共理论课和专业基础课占总课程的60%以上,占了两年左右的时间,在很大程度上挤占专业技能和实践教学的时间。专业技能课程一般又放在后两年,特别到最后一年,学生关注的是公务员考试问题;二是学科、专业、课程建设存在被动性,学科建设的方向、重点不明确,专业课程建设的主体责任不落实,专业课程建设规划和设立退出机制缺乏,专业课程设置存在不规范、低层次重复多,造成专业知识滞后或者低端的供给学生过多,有效和中高端的供给不足;三是专业设置上缺乏前沿性、及时性和适切性。比如食品安全、网络犯罪、反恐、证券等方面危害社会公共安全的犯罪在上升,在专业方向上并没有及时体现;四是理论教学和实践教学课时比例不合理,专业课理论偏重,学生实际动手能力的培养不够。开设的实验实训教学过分依附于理论教学,多演示性、验证性实验。实验实训内涵不明、界限不清,实践教学项目设计不科学,缺乏过程管理和质量监控。现有教学设备利用不充分,实验室、图书资源、实训设施使用率偏低。科学合理、符合学生专业实际和人才培养目标的实践教学体系尚未形成;五是校局合作的研究与实践探索处于初级阶段,深度合作和协同创新方面的制度保障等还没有形成,校局共建模式未能充分发挥反哺教育教学质量建设的作用。

(四)培养目标和教育质量标准未确立,制约教育质量的建设

地方公安院校升本之后,普遍存在对公安专业人才培养目标到底是什么?教育教学质量依据是什么?怎样有效推进教育质量建设等问题还没有统一思想认识。许多院校习惯以课堂传授专业知识水平指向教育质量,以知识传承为人才培养的核心目标。一是普遍存在教育培养目标追求“标准化”、“模式化”的问题,依然采取不同专业或同一专业的学生都采取同一模式或者同一规格培养;学习层次、学习能力差异的学生都采用一种人才培养方案、课程体系、考核与评价标准,导致人才的规格、层次、类型、模式的“同质化”,忽略人才异质性要求;二是制定人才培养目标时,缺乏综合性和前瞻性的考虑,其参考依据和材料不充分,不切合学校现实条件,培养方案要么就一成不变,要么年年变;三是缺乏与公安工作发展趋势的紧密联系,无法准确地反映公安一线从业人员的素质和专业技能的需求,使学生就业之后用几年的时间来适应职业岗位要求。

(五)教育质量管理制度体制滞后,阻碍教育质量“供给侧改革”

受传统管理体制的影响,教育质量“供给侧改革”表现出明显的黏性和迟滞。一是教育主管部门为教育质量提升还未提供更多的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支持与财政保障,也缺乏指导公安院校人才教育质量建设的评价标准;二是多数地方公安院校,属于“双重管理”及省级公安机关和教育部门共同管理。受各种行政干预较多,致使办学自主权和优先权得不到充分落实,人才中心地位和教学优先地位难以落实。在师资队伍方面,高级职称教师和“双师双能型”教师数量偏低,支持教师职业发展和能力培养的平台有限。教师队伍不稳定,身份问题、待遇问题影响教育质量建设的积极性;三是“供给侧”主体不明确,主体系统还未建成。学校内部治理结构不完善,包括教学制度、科研制度和后勤保障制度以及相应工作激励机制等。教师教学准入淘汰和评价机制不健全,教学质量监控不到位。

(六)公安院校教育资源大数据平台尚未建立,形成教育质量“供给侧改革”的“瓶颈”

目前,各地公安院校正在建设专业特色院校或者应用型教学模式的转型,但各个院校资源不足和资源不平衡的问题也较为突出。“各自为政”、“各行其是”,习惯性地自办自建,缺乏建立教育资源共享和开放意识,教育资源横向交流少,包括学校资源、专业资源和教师资源等,学校之间互派交换生或者师资培训也很少。同样,对于全国公安院校教育大数据共享及综合利用存在着水平不高、教育资源数据壁垒、数据应用不深、网络“线上线下”交流不多以及缺乏规范等现象。

三、教育质量“供给侧改革”的路径选择

随着现代社会发展,公安工作职能由单一的专政职能转变为综合服务的社会治理职能,需要公安专业人才具有新的工作思维、新的专业知识、新的技术技能。因此,推进教育质量及专业技能的“供给侧改革”,围绕供给主体、内容、方式和供给制度等改革与创新,针对性地向学生提供高级的知识技能“产品”,才能实现引领性的教育供给、精准性的教育供给、实效性的教育供给和科学性的教育供给等,实现培养高质量人才的目标。

(一)明确教育质量供给主体,树立质量意识和供给意识,是教育质量“供给侧改革”的前提

教育质量供给主体涵盖了学院、系部、教研室、教师以及教育管理和辅助部门等。其中,教师主体是教育质量供给的原动力,是教学质量能否得到提升的最活跃因素。教育质量观是在特定社会条件下的教育价值取向,规定着学校运用不同方式和手段来实现教育质量的追求。公安院校应当树立“适应性+能力性”的教育质量观。适应性质量观就是满足国家、社会、用人单位合格人才的需求,这是教育培养人才的基本方向和追求目标;能力性质量观,强调培养学生学科专业知识和职业能力。明确“适应性+能力性”的教育质量观,才能牢固树立教育质量生命线意识,才会形成教育培养理念融“知识、能力、素质”,教育培养内容融“理论、实践、技能、技术”,教育培养主体融“高校、用人单位”,做到培养目标清楚、培养方案实用、质量保障措施到位、教学管理严格、教学组织灵活多样的人才培养体系。

(二)明确办学定位,打造教育特色,强化学科建设,才能实现引领性的教育供给

明确了教育质量观,才能确定学校的定位问题,而定位问题又是确定培养目标的前提。[2]办学定位的标志就是学校具有公安特色专业品牌和优势学科,特色专业品牌和优势学科的价值取向是服务面向地方性(区域性)、公安(警察)行业特性,在忠诚警魂培育、纪律作风养成、警务能力培养等方面具有的教育优势。重庆警察学院确定了“教学应用型”的办学定位,提出了公安特色和学科比较优势的发展路径。公安院校的教育特色,主要围绕公安(警察)职业所特有的教育理念、教育模式、学科专业、办学规律等,关键是培养出有别于其他高校的人才“产品”。[3]公安院校的教育特色是由学校性质、学科专业、教师或学者等的学科、专业、科研等特色构成。

公安院校的学科专业特色是学校存在的依据,学科专业建设状况是体现学校在国内外教育水平高低的标志,同时,学科专业建设又是提高教育质量的抓手。为此,地方公安院校需要从学校的学科定位(包括学科方向、学科发展层次)入手,着力培养学科专业带头人队伍,提升相关的科学研究水平,夯实学科基地(实验室、重点学科)建设。其中,学科建设的途径主要有以下三个方面,首先是挖掘或者筛选学校现有的优势学科,追求好中选优,一点带面;其次是打造牵头学科的引领作用和支撑作用,培育与之相关的学科群建设;其三是找准不同学科之间的学科交叉点,推进新的学科增长点建设。这样,优势学科必然促成优势专业的形成和发展。

(三)科学预测公安专业人才需求侧变化,确定人才培养目标和教育质量标准,提供有效性的教育供给

适应和满足公安专业人才质量需求是制定培养目标及质量标准的决定性因素。随着公安工作的发展,不同时期对公安人才的类型、层次的需求侧是不一样的,以至于人才规格和质量标准也不一样。学校需要及时地调查研究基础上,科学判断出公安专业人才需求侧变化的新态势,并准确地反映在人才培养目标和人才质量标准上。人才培养目标也与培养方案和办学定位相关,具有指向性、长期性和战略性。培养方案又是培养目标的具体设计,具有系统性、操作性和灵活性。人才培养目标应当由学校和公安机关用人单位共同制定,依据公安专业人才质量需求侧的变化来定。客观上判断公安专业人才质量需求侧变化的主要依据有:公安专业人才岗位知识与能力的分析报告;从业人员的素质和专业技能培养的需求报告;从业人员的素质和专业技能的预测报告等等。人才培养目标方案经专家论证、社会评估、实战部门评估等意见报告之后,经过学校相关程序后,才能确定为人才培养目标。学校要把人才培养目标上升到学校长期发展的战略高度,制定和出台一系列的配套方案,加大教育教学监督力度,才能确保有效性的教育供给。

(四)以培养模式、专业课程体系的改革,实现科学性的教育供给

1.坚持“重基础、宽口径”的教育培养理念,开展“按类招生、分类培养”试点工作,逐步弱化专业之间的界限,以专业方向分层次培养,形成大类专业的招生教育平台。培养模式方面,可以借鉴其他职业院校的培养模式及“一体两翼”模式。所谓“一体”,即主修一个宽口径的大专业,“两翼”中的“一翼”是指专业知识结构的总体设计,另“一翼”是学生职业能力结构设计,具体就是突出一个大的专业基础知识面和一个专业应用能力的方向。把学习的课程分为公共基础课程、专业基础课程、专业方向课程、实践教学环节四大模块,按“通识基础+专业知识+实践训练”的模式构建课程体系。通过通识课程教育平台完成培育学生价值观的成长教育,通过专业基础课教育平台完成“大公安”为视角的专业基础知识教育,通过专业核心课教育平台完成业务技能培养,通过选修课教育平台满足学生兴趣和个性化能力需求。也可以根据学校的具体情况,采取通过学科基础平台,将学生在一、二年级学好基础知识课,到三、四年级时学生可根据自己的兴趣和特长自主选择学科和专业方向。

2.不断开设新专业。比如,侦查学专业涉及的课程应是社会科学和自然科学等多学科的交叉与融合,教学中需要扩充大量的新学科知识。传统的侦查学知识和侦查技术手段,正在受到一定的挑战,快速发展的经济社会以及社会转型时期需要不断丰富侦查学知识。因此,专业的设置应该适应社会需求,随社会而变,不能一位守旧,固守传统专业一成不变。如近年来许多公安院校开设了网侦、反恐、禁毒、食品安全、证券方面等新专业方向,这些都是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

3.转变专业课程的设计。专业课程的设计应该突出体现专业目标,始终站在培养人才的大前提要求下。无论是公共基础课还是专业课都应体现实用应用性,并且以够用为度作为原则。不断构建、取舍、优化、整合,突出专业课的针对性和实用性。针对公安业务对不同层次人才的知识、能力和素质要求,通过课程开发、项目合作、实践调查等,不断设计出新的专业课程。同时,要及时主动吸收当今社会科学、人文科学以及自然科学的前沿研究成果和实践成果,为专业课程建设服务。

(五)教学方式、教学方法、教学内容的改革,提供精准性的教育供给

1.公安院校的教学方式应不拘泥于单一的课堂教学和知识传授,主动向实践教学、实训场教学、工作场教学和网络教学等多元、实效教学方式转变。教学方式改革要尊重教师的原创性和实效性以及学生的认可度,不断增加学生动手和实践操作的机会。根据不同对象,不断拓展模拟教学法、研讨式教学法、案例教学法、仿真教学法、启发式教学法等现代教学方法。

考察以往永磁无刷直流电机产品,电枢冲片梯形槽均是以Ansoft计算所得理想梯形槽参数为基础,利用传统作圆求交点法所制。经分析,由传统作圆求交点法所制梯形槽与实际Ansoft计算所得理想梯形槽存在较大差异,现以一台某型号无人机用永磁无刷直流舵电机(基本参数如表1)为例,先阐述传统作圆求点制电枢冲片梯形槽法;然后对比理想梯形槽找出差异,再分析差异对电机槽满率及性能的影响,最后,提出以作平行线求交点法制理想梯形槽电枢冲片的完善措施。

2.试行导师制、小班化、个性化。由于多数地方公安院校的招收学生数量有限,比如,重庆警察学院每年只招收500名左右的学生,导师制、小班化是可以尝试的。导师制是指组织学科带头人和教学、科研骨干教师以及实践教学教师或教官,在学生本科学习期间或高年级本科生中实行一对一的因材施教的教育方式。导师对学生职业规划、专业知识的学习、实践能力的培养等方面发挥指导作用,以提高学生成长成才过程中的思想道德素养、文化知识素质、专业素质和综合能力。小班化教学可以依托专业班级(区队),采取启发式、讨论式和探究式的教学方法,实现师生之间的全方位互动。个性化教育培养注重的是激发学生学习兴趣和职业潜能,制定适合学生个性化学习计划和过程,给予学生更多的自主学习探索的时间和空间。

3.教育内容的供给方面,注重优化增量,盘活存量,打造教育精品课程,实现教育“产品”的“优库存”,提高教育内容的精准性。目前许多教学内容学生不感兴趣、教学成果得不到社会肯定究其原因就是教学方式跟不上社会的变化。比如,培养学生的职业能力方面,可以从三个方面入手:一是公安专业知识及业务能力培养,重点是警务技战术能力、讯问取证能力、信息化能力和处置突发事件能力等;二是警务工作能力方面,主要是群众工作能力、调查访问能力、沟通协调能力等;三是社会治理能力方面,主要是社会动态的研判能力、社会问题的应对能力、社会治理能力等。

(六)以校局共建和社会合作为教育平台,构建全方位的实践教学空间

公安专业理论来源于实践,又服务于实践。实践教学是公安院校办学模式的显著特征,是理论教学鲜活起来的重要方式。不断创新“教、学、练、战”为一体化的实践教学模式,以培养学生警务实战能力为着力点。一方面,校局合作、协同育人机制的办学模式是人才培养的重要平台,有利于实现公安理论与公安实战、人才培养与队伍建设的有机结合。推动校局深度共建平台和机制建设,促进专业教学与警务实战的“零距离”和“无缝衔接”,遴选、建设一批校外实践教学示范基地。利用校局深度共建平台,共同开展培育公安专业、制定培养方案、编制质量标准、培养实战人才工作。校局合作模式应当丰富多样,包括实战部门急需的“订单式”培养模式、业务专门人才合作培养模式、开放式多维度师资培养模式、适应公安实战需要的在职民警培训模式等。在畅通合作体制的基础上,实现行业公共资源的优化配置等。同时,通过政策支持,引进优秀教官指导和参与实践教学,聘请业界专家指导实习实训等。另一方面,建立由实验室、实训基地、派出所、乡(镇)村、街道办事处、社区等构成的“多位一体”实习实训基地和“双训”合作机制。

(七)保障制度和评价体系建设,是教育质量“供给侧改革”的保证

(八)建设公安院校教育资源大数据平台,是提升教育质量“供给侧改革”的重要手段

随着公安院校教育资源的综合性、开放性越来越强,需要利用各个院校共同参与,从源头上加强教育资源的系统性、综合性和整体性建设,才能不断提高教育质量的能力与水平。公安院校对于教育资源大数据的应用除了在理念与制度上进行规范之外,最关键的是打造信息技术体系,需在网络基础设施、业务应用系统和数据资源三方面下功夫,促成教育信息互联互通和综合共享,实现教育资源的集成化与合成化。与此同时,根据各个院校的专业优势不同,加大学校之间交换生和培训教师学习等工作。

[1]张士献,李永平.本科应用型人才培养模式改革研究综述[J].高教论坛.2010(10).5.8.

[2]刘献君.论高等学校定位[J].高等教育研究,2003,(1):24-28.

[3]张德祥.协同创新:全面提高高等教育质量新引擎[N].中国教育报, 2012-03-26.

The Reform of the Supply Side of Education Quality in Local Public Security Colleges

WANG Yin-sheng, WEI Jian
(Chongqing Police Academy, Chongqing, 401331)

The economic influence of supply side reform can promote the reform of higher education quality. Supply side is relative to the demand, the supply can meet the demand, the demand can also be forced to supply. At the same time, the local public security colleges and universities education quality and public security personnel training is the relations of supply and demand . At present, the demand side of the quality of public security personnel has been changed periodically. Therefore, the public security personnel in the quality of education as the core, build up the consciousness of quality awareness, focus on supply and demand, supply subject and content, supply and supply system reform, the leading force and supply force and improve the supply side, realize the talent supply and demand structural rebalancing.

talent quality; supply side reform; police colleges and universities

D631.15

A

2095-1140(2017)03-0000-00

2016-10-20

重庆市高等学校教学改革研究项目“治理能力现代化背景下地方公安院校创新人才培养模式及实践研究”(项目编号:143084)

王银生(1966- ),男,四川宝兴人,重庆警察学院思政部教授,教育学学士,主要从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与公安教育改革;魏 剑(1976- ),男,四川雅安人,重庆警察学院治安系讲师,刑法硕士,主要从事治安学理论教育与教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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