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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媒介语境下城市“可参观性”文化的呈现与传播

2017-03-08

呼伦贝尔学院学报 2017年1期
关键词:场所实体媒介

周 正

(安徽大学艺术与传媒学院 安徽 合肥 230601)

一、城市文化的可参观性

早期的芝加哥学派认为,城市文化的传播及其内部沟通依靠的是报纸、广播等大众媒体,它们促进了信息的流通和城市的发展,并将其对城市的表征看作是其外化的结果。即便在当下,人们依然在强调媒介的重要的作用,而在一定程度上忽视了作为地方的场所本身的传播作用。场所性的文化呈现是大众媒介所不能替代的,建筑形式、户外艺术作品、购物广场、街道、人行道和花园都可以城市文化传播的中介,以至于今天很多的场所依然成为了展览。被重新开发的小镇、厂区以及被发现的历史故地都具有某种文化价值的身份,具有明显的可展示性,进而形成城市意象,并增强其“可读性”,①实现与参观者的沟通与交流。这就是文化的“可参观性”。文化是生产“可参观性”的核心,因为它使某一场所成为可被参观的去处。②现在很多地方,旧的工厂和普通的房子被定义为遗产、乡村也划分了主题区,把一些历史故事、传说具体化,可看、可观,甚至可以互动,供人们参观,那么这些原本看起来普通的实体如何被灌输了文化了呢?答案是改造和重建采用阐释的技巧,赋予场所以文化意义。③

文化展示历史可以追溯到18世纪初,那个时候已经出现了现代意义上的展览的意思。但直到17世纪晚期,展览还仅指在群众面前供奉的圣象,或者是市场上货物的展示,还没有上升为文化展示的层面。在那个时候,即便是一些藏品也只是向精英人士展看,普通民众无法、也没有权利和资本观看,即便偶尔接触到,也是看不懂的。其原因除了这些展品“可读性”不强之外,更关键的是被展示的目的是炫耀王族的财富和品位。后来经过若干次变迁,到了20世纪末,真正的“可参观性”文化才得以逐渐形成,不仅是博物馆主动吸引一般的观众,最有意思的是很多的崭新“活态历史”场景将当地的过去更加生动地呈现出来。④在中国内地,近30多年的经济发展使得许多地方性场所被发现、发掘、包装以及展示,这也是文化发展的一种策略。那些所谓的历史古迹并不是一夜之间被发现的,而是本身就存在的,现在经过历史化的装饰,使隐藏其深处的文化呈现出来,重现天日。普利茅斯是第一批清教徒在北美大洲登陆的地方,长期以来这里荒草连片,人迹罕至,后来这里重建了当时的村庄,复原了充满1627年的欢声笑语。人们穿梭其中,感受着彼时文化的魅力。

文化的可参观性是地方性重新被发现、空间被生产,其本身也意味着差异性,吸外地的旅游者参观、欣赏,这让人走向现代化的需要。当前文化的可参观性已经逐步走向全球化,各个旅游目的地都在与“他者”进行文化的相互碰撞与沟通,进行文化的传播。对于异乡人来说,对当地“可参观性”文化的认知是基于自己的经验积累,主要是借助媒介作前期的了解,因此,这些可参观性文化务必具有“可读性”,城市景观的表面要清晰可辨,至少与其媒体化再现、表征、融合要相似相关,形成一种相互对应的关系。

二、城市“可参观性”文化与新媒体

(一)城市可参观性文化的传播

城市是人类文明实践的成果,也是人类文明的标志,同时也是人类生活的家园。城市实体空间的生产,主要表现为楼宇的建设、街道的开发、购物中心、公园等一些功能性设施。但是城市的演变不仅仅是满足人们的吃喝住行,还有文化的追求。对于个人而言,城市为人们遮风挡雨,提供衣食住行,还给人们呈现迷人的城市景观。人们穿梭于大街小巷,慢慢成为习俗,进而演绎为一种生活的方式,进行着文化的实践。城市的发展经过历史的沉淀,漫漫成为历史的画卷,彰显一个城市的底蕴和魅力。城市既是实体、又是精神的寄托。城市包含城市的布局、建筑、广场以及各种基础设施建设。尤其是城市空间的堆积、排列,造成文化的各种样式。

城市文化呈现出“可参观性”的目的是为了增强其传播的有效性。“可参观性”文化从本质上说是一种以实体为基础的意指系统,与参观者(受众)之间构成体验式的互动关系。尽管参观者对其文化的理解与解释借助“看”的实践,但其中具有丰富的行动过程,其间的互动极具深入性。参观者能够在其展示的实体空间内游走、查看,不仅与实体之间有某种互动,还可能和周围勾连成短暂的社群关系。参观的过程本身就生成了文化的传播的关系。复旦大学信息与传播研究中心提出传播研究范式创新的“可沟通城市”转向,认为城市传播以“可沟通城市”为核心概念,将城市理解为一种关系性空间,传播是编织关系网络的社会实践。⑤“可参观性”文化有利于促进城市内外之间的沟通,实现文化的交流与传播。文化之所以以参观的形式制造出来,其目的是被有效的理解。最为关键的是“可参观性”文化具有场所性,这本身就有吸引力,其原因是场所性就意味着独一无二。可被参观的实体是一种借助经由设计的表象达到文化表征的目的。无论其样式、结构、色彩等元素都在某种文化的框架内精心构造而成,甚至依靠大家公认的符号,传达既定的意义。就如博物馆、美术馆的展览一样是一整套的文化表征手段,实体的东西只是被中介化的工具。这种形式在改变着人与城市、人与人之间的交流方式。而“可参观性”文化的场所性和在地感也是其吸引参观者的灵性和光晕之所在,虽说其所见是依赖文本想象的结果,却满足了参观者一种“到此一游”的心理期待和实在感。

(二)城市“可参观性”文化再次中介化

城市本身可以被看做一种媒介,承载经济、政治、科学、文化等多元信息,人们从城市获得的信息比乡村多。即便不接触各种所谓的媒介,比如读书看报、听广播、看电视,可只要在城市里就会接触各种新鲜的信息。城市“可参观性”文化的表征借助于实体的表象,也是一种中介化的实践,构成主体(参观者)与客体(蕴含文化精神的内容的“可参观性”景观)之间的传播关系,具有现象学上的直观意义,但缺乏移动性和张力空间。芝加哥学派的帕克、沃斯等人在研究芝加哥的过程中,发现了报纸对于城市的重要作用,进而引申出媒介与社会之关系。⑥文字、图片、影像等对城市“可参观性”文化再次呈现、表征与传播,从而形成再次中介化的状态。这在一定程度上使其文化传播的广度和深度都有所突破。不过以芝加哥学派奠基的主流传播学把城市看作第一性,认为大众媒介是第二性的,只对城市作了表征、再现,是一种外化的结果,然而从传播研究的中介化转向来看,媒介就是人类认知世界、觉察环境的基础,“交流渠道之外没有信息”,⑦也就是说媒介已经不仅仅是人类认识事物的工具,而提升到本体论的层次,这就打破了中介两个面向的主客观之间的关系。因此,通过大众媒介,参观者对城市“可参观性”有一定的临场感,但大众媒介对其文化传播有一定建构性,并且由于技术限制,还不能发挥城市“可参观性”文化的场所感和参观互动,实现“远距离的存在”。直到新媒介技术出现与发展。

(三)城市“可参观性”文化与新媒介

古希腊的传播都是在实体空间,广场、街道、神庙、体育场等场所的交往活动,呈现浑然一体的状态。而大众媒介尤其是电子媒介的出现更关注虚拟空间,并对其夸大了想象。这就导致会忽视作为“地方”场所的传播意义,同时也可能遮蔽互联网使得媒介走向融合,以至重构多重空间的实践关系。新媒介的出现不仅没削弱城市的发展,而是逐渐增强城市发展的力度,其原因是新媒介整合了各种媒介,将实体空间与虚拟空间的传播融合在一起,进而重构了城市的社会关系。现代媒体不适简单的“表征”,而是有助于新的感知和认知模式的形成,有助于社会活动的新形式和新地点的产生。⑧

城市实现实体空间和虚拟空间的融合。街道、广场、桥梁、纪念碑支撑的城市实体与媒体建构的虚拟空间并非截然相对、格格不入,城市“地点”提供的场所感承载了个人、集体记忆,庆祝着公共或私人的情感,具有无可替代的价值。而城市生活正式结合实体、虚拟两种空间的纽带。⑨

在新媒介语境下,文化的“可参观性”进入另一种管道。借助互联网等新媒体技术,让可参观性文化的呈现更加人性化、更具吸引力。具体如何实现有效沟通,一定在时间、空间及呈现的具体技术手段上下功夫。场所性的文化展示具有不可抹去的时间性,那种经由历史沉淀的东西要转化为新媒介的内容,让使用者在心理上有时间延长的感受。时间的体验是有效沟通的一个重要参数。至于场所性与新媒介空间的关系主要表现为:前者是实体空间,其目的是再现文化意义;而后者是构成空间,借助位置定位,与场所性信息发生联系,重点是打造一种心理的空间,并使信息的呈现于传播立体起来,达到与人们充分、深刻的沟通。

虚拟空间,聚焦城市的传播,包括城市媒介、公共参与等更为虚拟的内容。在这里,我们有必要对传播的含义进行匡正,在传统的视野里,传播被认为只是信息的传递,更关注其媒介性,但对于城市传播来说有更深刻的含义,那就是连接、沟通和共享。⑩

传统媒体对“可参观性”文化的呈现是缺乏选择性、互动性,基本是被动接受。观者所到的都经过被选择过的,确切地是看见,而不是“看”的结果。“看”和“看见”是两个概念,我们每天都会张开眼睛“看”并不是所有在眼前展现的事物被我们“看见”。也就是在都是影像中,被拍摄主体的视线是高度选择性的。正如视觉文化大师约翰伯格所说:我们只会看到我们想看的东西。想看乃是一种选择行为,其结果是我们所见之物带入了我们的目力所及的范围。”⑪如此以来,观看者只能被动接受既定意象选择,却很难跨越边界,缺乏观看的灵活性;而且荧幕的尺寸不管有多大,都会有边界,严重制约观看者视野范围。这与“可参观性”文化不兼容,因为它具有沉浸感、参与感,可以说是没有边界的。而传统媒体对“可参观性”文化只能做影像化表征。另一方面,传统媒体缺乏互动性,文化的“可参观性”一大特点就是互动性,很多的新潮的展示场所不再是静态的,而是具有较强互动性的,它会提供对话、挑战、选择性设备,具有一定的声音、质感、动作。但传统影像知识展示、呈现,不能满足互动性。

新媒介技术的发展,使得展示更加多元化、深刻性。新媒介具有较强的可选择性,甚至没有边界的。比如,城市街景地图的空间几乎是无边界性,可以让观者任意选择想要去的地点,而对传统的影像来说几乎不可能。从时间上说,新媒介的更新速度和修复功能几乎与现实同步的,这就更具有同感化,大大改变观者的时空观念。这种时空的营造就很接近场所性的“可参观性”文化的特质。此外,新媒介强大互动功能也为“可参观性”文化的呈现提供了技术上的支持。除了前面说的街景地图互动之外,还有VR技术更使互动具有立体感。对于微博、微信来说,其互动的特点更具有平面化,不管是点赞、评论、分享,都是线性互动,还呈现一定的文本性。而新技术的发展使得互动更具有立体化、影像化,虚拟现实(VR)就是一个典型的例子。强大的互动还表现为在同一时间和虚拟空间里面,不同的参观者可以选择自己所看的景物,而不像传统媒体线性呈现,使不同的观者看同样的东西。当然精确的LBS系统让地理定位更具有“场所感”,在一定程度上增加了地方想象的空间。在线的互动不仅实现实时自然环境的查看,还能形成临时的社群、圈子,甚至商业物品的交易,几乎完全与现场同构化,现实空间与虚拟空间的有机融合,构成一一的映射关系。因此,在新媒介语境下,“可参观性”文化可以实现在线被参观、甚至被“闲逛”,达到“远距离存在”的境地。

三、城市“可参观性”文化与新媒体的映射与同构的形式

“可参观性”文化把城市本身看作文化传播的中介,而新媒介对其的呈现属于文化的二次中介化,由场所性的实体传播转向虚拟化,但不是实体展示的翻版,而更深层次的挖掘,使文化的展示更集中化、凸显性。新媒介的虚拟性的内涵已经发生了变化,虚拟性不是虚假性,甚至不是模仿物,而是一种幻境,是心理的真实。其次在时间和空间更新了观念。对于一个实体性、场所性的“可参观性”文化来说,观看者在其中闲逛是有时间的限制,而在新媒介语境下,是没有时间约束。这样使线性的时间更具有主观性、可选择性。总体上城市“可参观性”文化与新媒体的映射与同构的形式有以下几种:

(一)文本型

既然是“可参观性”文化,为什么还文本性的展示呢?因为这里的文本性已经不同于传统的纯文本性。比如说参观性的游记比较抽象,只能线性描述,而在新媒介中,如微信中写一段旅游感受时,上面可以同时显示时间和地点的定位,这就突出了场所性,而场所性是“可参观性”文化的实体基础。LBS定位技术营造了一种本地化环境,有时候,点开一个定位会把周围发定位信息都集中一起,使得文本立体化起来。因此这种文本型呈现效果也很形象。此外,对于“可参观性”文化各方面的描述、评论也能使呈现有一定的完整性。

(二)影像型

影像对“可参观性”文化融合更具有直观性、形象性。除了可以自动定位外,更有渗透力,尤其是短视频,例如秒拍、美拍等。一般的游客会在参观时拍摄短视频,然后上传到网上面,接着会依据地点会连接一系列展示影像。这些围绕某个地方的短视频会建构一个立体化的空间。特别是一些行摄视频更具有游动性,体现可参观性;而多个视频连接一起,形成一个自然的蒙太奇的排列,形成一定流动性。

(三)虚拟现实

传统的影像的平面性和边界化大大制约了其对于“可参观性”文化呈现,而虚拟现实技术使得影像的展示没有了边界,可以实现 360度全景式观看,甚至互动。街景地图不同于传统地图的平面性和固定化,街景地图真实性再现街景,并且是全景式浏览观看。对于可参观文化来说,街景地图几乎还原了现实中的景观,可以随着游标到处游走。一方面开辟了一种崭新的空间,另一方面满足观众对景观凝视的需要。

四、结语

城市存在与发展是基于传播,而以“可参观性”的形式制造文化是增强沟通交流、提高传播效果的方式。“可参观性”文化的场所性意味着两个方面:历史与地方性。在新媒介的语境下,“可参观性”文化如何在上述两个方面更好地呈现出来,以便与人们之间实现有效的沟通和交流,是随着网络新媒体技术不断发展持续演化。新的映射、同构、融合方式层出不穷,但渗透其中的文化意义是传播从发点和归宿点。

注释

① [美]凯文·林奇:《城市意象》,方益萍等译,北京:华夏出版社,2001年,第2页。

② [英]贝拉·迪克斯:《被展示的文化——当代“可参观性”的生产》,冯悦译,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12年,第1页。

③ [[英]贝拉·迪克斯:《被展示的文化——当代“可参观性”的生产》,冯悦译,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12年,第2页。

④ [英]贝拉·迪克斯:《被展示的文化——当代“可参观性”的生产》,冯悦译,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12年,第7页。

⑤ 孙玮:《城市传播:重建传播与人的关系》,《新闻与传播研究》2015年第7期,第10页。

⑥ 孙玮:《城市传播:重建传播与人的关系》,《新闻与传播研究》2015年第7期,第6页。

⑦ [法]雷吉斯·德布雷:《媒介学引论》,刘文玲译,陈卫星审译,北京:中国传媒大学出版社,2014年,第36页。

⑧ [澳]斯科特·麦奎尔:《媒介城市:媒体、建筑与都市空间》,邵文实译,南京:江苏教育出版社,2013年,第287页。

⑨ [美]曼钮尔·卡斯特:《信息时代的城市文化》,选自汪民安、陈永国、马海良主编:《城市文化读本》,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08年。

⑩ 谢静,《可沟通城市:网络社会的新城市主张》,新闻与传播研究,2015(7):21.

⑪ [英]约翰·伯格:《观看之道》,戴行钺译,桂林: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015年,第90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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