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PP下载

基于接受理论视野下的思想政治教育接受研究

2017-03-08黄传球

呼伦贝尔学院学报 2017年1期
关键词:接受者教育者政治

黄传球

(马鞍山职业技术学院 安徽 马鞍山 243031)(河海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 江苏 南京 210000)

接受活动是伴随人类社会产生的一种普遍现象,它不仅是人类一切创造活动的必要条件,也是人类文明得以承继和发展的重要前提。纵观中西方文明史,对于接受现象的关注由来已久,中国传统经学的释义观和西方古典解释学都对接受现象予以了充分的阐述。到了上世纪60年代,接受理论开始作为一门独立的研究视域出现在公众的视野,学者们对接受和接受现象的研究也开始呈现出细化和系统化趋势。我国学术界对“接受”问题的研究始于20世纪80年代,哲学、美学、管理学、心理学、教育学等学科都对各自领域内的接受现象进行了积极的探索。

关于接受的内涵,在汉语语境中通常被理解为接纳和承受;翻译成英文则是acceptance,表示赞同、认可、吸纳、验收。这里需要强调的是:英文中的acceptance与reception是有显著区别的,后者仅表示收到,而不涉及收受者的主观意愿方面。由此观之,接受含有主动积极、自觉自愿的意义,表示接受者经过深思熟虑之后愿意接纳并自觉践行的主观选择过程。

一、思想政治教育接受的含义

思想政治教育学科对接受问题的关注由来已久,对思想政治教育接受概念的认知和界定已经比较统一,即“思想政治教育接受是指发生在思想政治教育领域内的接受活动,它反映了思想政治教育接受主客体之间的相互关系,是接受主体出于自身需要,在环境作用影响下通过某些中介对接受客体进行反映、选择、整合、内化、外化等多环节构成的、连接的、完整的活动过程。通过有效的接受,社会和社会群体的思想观念、政治观念、道德规范就可以被内化为接受主体的品德思想,并外化为品德行为。”[1]笔者认为要真正实现对思想政治教育接受概念的全面把握,还必须理清其与思想政治教育活动本身以及日常学习、工作、生活中的知识接受之间的不同。

(一)思想政治教育接受与思想政治教育活动的区别

在思想政治教育过程中,教育者的思想政治教育活动与接受者的思想政治教育接受活动之间虽相辅相成,不可分离;但在思想政治教育具体实践中,二者之间的差异依旧明显。

1. 作用与地位不同

虽然教育者的思想政治教育与接受者的思想政治接受均会受到个体、社会等主客观条件的制约,不太可能完全按照自身的意愿行事。但相对来说,前者在思想政治教育过程中主要起着主导的作用和地位,其教育目标必须依靠接受者来实现;而后者的作用和地位是主体性的,虽然不能任意选择接受教育的内容,甚至于在某种情势下还需要屈从于教育者的教育,但只要不是真的接受,随时都会作出对已受教育内容的放弃。

2. 动力不同

教育者的思想政治教育活动是一种在社会、政治组织需要驱动下的有组织、有计划、有目的的指令行为;接受者的思想政治教育接受活动是为自身需要所驱动的,要对接受与教育之间不同需要的差距、矛盾、吻合状态作出轻重的权衡,而后决定自己的接受态度与行为。“即便在同一教育活动中,教育者与接受者同样都有很高热情,但教育者是理性使然,是教育的责任在起作用,而接受者则是临场的情感体验在起作用。”[2]

3. 目的不同

思想政治教育活动具有明确的指向性,受政治和社会发展目标的影响较大,教育的目的就是使受教育者对教育内容高度认同并付诸实践。而接受者的思想政治教育接受活动更多的是依从于自身的认知性指向,并据此以寻找多种信息源,作出不同反应。教育者追求的是受与教的思想共向性,接受者追求的是满足自我、实现自我。

4. 自觉性不同

教育者有多种教育方法,而接受者有多种接受源。思想政治教育的施教活动有鲜明的目的性,是一种自觉的活动,表现为有组织、有计划、系统地进行教育活动,对受教育者充满期望与热心;接受者的接受活动不都是一种自觉的行为,有多种表现形态,对教育者的施教活动有热情、冷漠、相信、怀疑、对抗等表现,除了根据指令接受教育以外,还根据自身需要主动寻求信息源,还表现为对周围发生的思想意识活动的积极吸纳。

5. 价值追求不同

教育者的思想政治教育在价值追求上更多关注的是集体和社会的整体价值,而接受者的思想政治教育接受则更加关心个体价值的实现。教育者在施教活动中对内容的安排一般比较注重系统性和整体性,而接受者对内容的选择却更加注意选择性,侧重于选择与自己人生价值有关的方面,对无关的教育内容既可以“事不关己,高高挂起”,也可以“蜻蜓点水,浅尝辄止”。

(二)思想政治教育接受与知识接受的区别

虽然思想政治教育接受活动常常以知识接受而开始,但并非仅仅局限于此,更多的是要把它内化为自己的态度并外化为自己的品德与言行,并长期习惯性的体现在实践活动中。只有这样,接受者才能更好地在实践中形成自己的态度与行为。具体来看,思想政治教育接受与知识接受二者之间主要差异如下:

1. 接受主体的心理指向不同

思想政治教育接受过程中的主体,虽然也带有很强的个人目的和功利主义倾向,但其在接受过程中往往能够意识到个体的社会属性,并积极主动地融入社会之中,协调好个体与社会之间的关系。而知识接受中的主体往往是现实生活中的具体生命个体,其接受指向是不断促进自身的成长成才,更加注重的是自我知识的积累和能力的提升。

2. 接受主体的情感体验不同

思想政治教育接受中更多的是情感参与,所需要的是专题性、针对性原则;知识接受中更多的是理性思维,所需要的是系统性、逻辑性原则。“思想政治教育接受中遇到的更多是‘不愿听’的情绪障碍,是信任障碍,是对教的‘信与不信’的问题;知识教育中的接受遇到的更多是‘听不懂’的意义障碍,是智能障碍,是对教的‘知与不知’的问题。”[3]

3. 接受活动的表现形态不同

思想政治教育接受模式复杂、细微,表现形态多样,广泛存在于人们日常工作、生活、学习当中,并且具有一定的隐性特征。而知识接受形态比较单一,普遍都是在显性状态下进行,表现为对知识的掌握与运用。在具体接受过程中,思想政治教育中的接受往往要面对教育者极具爆发力的思想引领;而知识教育中的接受面对的更多的是循序渐进式的引导,从感性到理性,从简单到复杂,从具体到抽象,并且将其严格限定在接受者理解能力所能承受的范围之内。

4. 接受活动的效果不同

由于思想政治教育接受以行为为目标,知识接受以认知为目标,所以思想政治教育接受易于走样,会产生接受中的变异,接受的往往不是教育的本我;在知识教育接受中,虽然同样有授、受的差异,但只是量的损益,而一般不会发生质的变异。

5. 接受活动的评价方式不同

思想政治教育接受的评价一般是软性状态,虽然可以列出很多项进行量化,但其准确性与科学性是相对的。而知识接受的评价,教师具有权威性,通过教师出题学生考试,以分数表达接受效果,一般已为人们所接受。自然知识接受有明确的是非界限,思想政治教育接受包括人文知识,接受则有很活跃的内化空间。

二、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接受的评价原则

如前文所述,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接受是发生在高校思想政治教育过程中的一种特殊接受活动,既不同于思想政治教育活动本身,更有别于日常生活、学习当中的知识接受,因而对其实际效果的评价过程虽无固定统一模式,但笔者认为“政治性、求实性、差异性”三大基本原则必须始终坚持。

(一)政治性原则

大学思想政治教育是培养大学生成为有德之人、成为合格的社会主义接班人的重要渠道,而并非单纯的思想教育、心理疏导工作,有其特殊的社会要求和政治目标。“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是高校依据社会有关思想政治、道德品质的规范要求,有目的、有计划、有组织地对大学生施加系统的教育影响的过程,其接受也有特定的社会目标和政治目标。”[4]因此,无论是教育者还是接受者在评价接受是否有效时,不能单纯看大学生的全部需要得到满足的程度,还要注意时代的政治要求是否得到体现,时代的主旋律是否得以张扬,大学生身心发展、品德言行是否能与时代同行。

(二)求实性原则

思想政治教育活动不是唱高调,不是纯粹的学术考究。对有思想、有抱负的青年大学生而言,只有符合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的实际情况,与社会实际现象和受教育者人生实际问题相结合的思想政治教育才能深入人心,才会取得令人满意的接受效果。因此,在评价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接受的实效性时,绝不能脱离社会现实和大学生的实际状况,否则评价的客观性和科学性必然受到影响。

(三)差异性原则

唯物辩证法告诉我们,一切事物都有两面性,要学会用发展的眼光来分析问题和看待问题。大学生群体是由不同的个体组成,个体之间因学历、专业、家庭环境的不同而千差万别。因而对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接受的有效性评价应因人而异,不能要求所有的大学生都体现为一种理想的接受表现形态,不仅要对不同的接受个体作差异性分析,还要仔细研究大学生个体思想行为在思想政治教育接受前后发生的变化。如果在思想政治教育接受之后,虽然不能完全达到要求,但已有明显的改善或进步,这也该算是一种有效的接受。

三、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接受的评价标准

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接受评价在坚持政治性、求实性、差异性基本原则的基础上,对于其评价标准的制定需要统筹考虑接受者和教育者各自需要,并将二者有机的统一起来,真正实现制定标准的科学性与合理性。

(一)接受者的评价标准

大学生作为思想政治教育接受主体,主要是从个体需要、认知价值等方面来评价自己的接受活动。“需要是人在一定的社会生活条件下对客观事物的需求,是客观事物作用于主体时人所体验到的一种心理状态。”[5]不管是对优越物质的追求还是对高尚精神的向往,现实生活中的人们都是在需要的推动下从事各种社会活动,接受活动更是如此。就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活动而言,受体的主观需要与内在价值追求对思想政治教育受体的接受活动起着重要的促进与推动作用,是受体愿意接受的内因。毛泽东在《关心群众生活,注意工作方法》一文中指出:“满足了群众的需要,我们就真正成了群众生活的组织者,群众就会围绕在我们的周围,热烈拥护我们。”[6]

就当前高校学生而言,自我实现的高层次需要仍然是他们最为关切的个体需要,也是影响思想政治接受效果的关键要素。在思想政治教育接受过程中,青年大学生们往往把是否选择和接纳思想政治教育与自身未来发展联系起来;将是否有利于自身的发展和自我价值的实现作为是否接受思想政治教育活动的外部条件。因此,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要想取得较为理想的接受效果,接受者的评价标准是教育者施教过程中必须关注的重要因素,否则教育的实效性必将受到一定层度的负面影响。

(二)教育者的评价标准

从教育者方面来看,其是社会思想政治要求与期望的代言者与执行者,在评价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和接受者的接受效果时,标准比较简单,主要是看自身预设的教育目标是否得以实现,接受者的态度言行是否符合自己及其所代表的社会组织的要求。从根本上说,这种标准是由教育者的身份地位及其职责所决定的,但是很多执行者在对这种标准的理解和具体操作上出现了偏失。

一是制定教育目标时忽视大学生的主体地位与需要。也就是说,教育者制定的的教育目标有问题。有的教育者把自己在教育中的主导地位误认为是主体地位,把大学生当成完全被动的接收体,这是不符合大学生与大学思想政治教育实际的;还有的教育者虽然重视大学生受体的主体地位与需要,但往往一味迎合和满足大学生的各种需要,这是如今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不可忽视的问题。

二是选择教育方法时不能与时俱进。教育者仅从主观愿望出发,使用老一套的书本理论说教灌输方法,或照本宣科,或空泛地学术概念考究,或蜻蜓点水似的联系实际,或不负责任的借题发挥,这种教育方法不但达不到期望的教育效果,还往往会起到逆向的反作用,增强了大学生的逆反心理,削弱了思想政治教育的说服力,导致不能实现理想的接受效果。

(三)“三个有利于”标准

评价大学生的思想政治教育接受既不能仅以接受者大学生的接受需求满足程度为标准,也不能仅以教育者的教育目标实现程度为标准,合理而客观的标准应该是二者的有机结合。

“三个有利于”即是否有利于调动大学生接受思想政治教育的主观能动性;是否有利于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宣传、贯彻、落实;是否有利于维护和发展安定团结的政治局面,促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的又好又快发展标准,始终是检验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接受有效性的根本标准。“一般来说,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接受一方面应有助于大学生的成长和全面发展,培养成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另一方面应有助于社会的稳定和健康发展,真正把学生培养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7]

综上所述,任何思想政治教育的接受都将转化成一定的观念体系,而后在行为上发生作用。古代的思想教育在于使人成为人,中世纪的思想教育在于使人神合一,封建社会的思想教育在于使权力稳定,文艺复兴时期的思想教育在于人的自由与解放,而资本主义社会的思想教育注重物化价值,苏联时期的思想教育注重政治价值。尽管不同的思想政治教育及接受有不同的目的与标准,但从根本来说,对于时代主旋律的认同是共同的。因此,评价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接受的有效性的标准应该是对于时代主旋律的认同,健康进步的观念体系及社会主义价值体系的形成。

猜你喜欢

接受者教育者政治
张慧萍:做有情怀、有温度的教育者
“讲政治”绝不能只是“讲讲”
“政治攀附”
“政治不纯”
政治不过硬,必定不可靠——政治体检不能含糊
Flu Study
与两位美国音乐教育者的对话——记于“2015中国音乐教育大会”
游戏、电影和接受者:跨媒介时代融合的新方式
道德教育者专长性的失落与重构
基于有限承诺审核的信息传递均衡策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