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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尽快出台“学生营养餐”生产标准

2017-03-08禄永峰

师道 2017年2期
关键词:营养餐发给主管部门

禄永峰

中国疾控中心营养与健康所学生营养室主任胡小琪和她的同事们,受教育部委托到中西部14个省和直辖市搞营养情况调查发现,中小学生的营养状况普遍不佳,尤其是微量元素缺乏,这對孩子们的体格和智力发育,以及对疾病的抵抗力都有很大影响。于是他们写报告给教育部,要求提供一定的膳食补助以改善和满足孩子生长发育的需要。国家膳食补助的钱款拨下来了,作为营养学专家的胡小琪,在基层学校所见到的“不营养”现象比比皆是。(见《中国青年报》)

农村义务教育营养改善计划本是国家的一项重大惠民工程,营养餐应当是乡村儿童的专利,旨在为上学期间的儿童搭配一些有营养的食品,补充身体必须的能量,基层教育主管部门和学校只要尽职尽责,这理应不是什么难事。然而,在实际操作中,为了省事图方便,不少乡村学校私自定制“包装食品”,或者天天鸡蛋、顿顿面包,甭说是儿童,就是成人,天天吃这些不变样的食品甚至变质过期的“包装食品”,还能有多少食欲可谈?也难怪,孩子浪费食物的现象时有发生。

那些打着“儿童专用”旗号的食品,实质上是一种销售噱头,给消费者一种误导。这类“儿童食品”之所以横空出世,关键原因是“儿童食品”安全生产标准迄今并不明朗,相关法律、法规也不够完善,使监管处于被动甚至盲区。

还有一种极端情况,那就是将营养餐补助直接发给家长,让家长保证学生吃上放心的营养餐。问题是,这项政策普照的是农村儿童,将钱发给家长难以彰显政策初衷。一旦把学生的营养餐钱发给家长,儿童的营养补助意义也就无从谈起。

可见,要从源头避免营养餐变味,亟需打破教育主管部门和学校自以为是的“权力定制”。应尽快出台“学生营养餐”安全生产标准,采取教育主管部门、家长代表随机抽查,并逐步完善视频监控设备,确保营养餐加工的每一流程、各个环节安全到位,使营养餐落实过程更加阳光透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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