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需多方努力
2017-03-07
2016年12月31日《中国警察网》消息,我国首个个人诚信体系建设文件《关于加强个人诚信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30日出台,提出将以重点领域、重点人群为突破口,推动建立个人诚信记录。个人诚信体系建设是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重要内容之一。“指导意见”由国务院办公厅发布,旨在褒扬诚信,惩戒失信,提高全社会信用水平,营造优良信用环境。
点评:诚实守信是现代市场经济的基石,也是一个人的立身之本。然而,在现实生活中,总有那么一些人见利忘义,弃诚舍信,有的欠债不还,甘当“老赖”;有的制假贩假,违法经营。这些个人诚信缺失行为,危害很大,不仅侵害消费者的切身利益,损害个人的形象和行业声誉,而且违背社会公平、公正原则,搅乱市场经济秩序,败坏社会风气,造成人与人之间关系紧张,互不信任,影响社会和谐稳定。在当前加快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的新形势下,加强个人诚信建设刻不容缓。
个人诚信体系建设是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日前,国务院办公厅发布的《关于加强个人诚信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提出对重点领域建立个人诚信记录,同时,选择一批重点职业人群,加快建立和完善个人信用记录形成机制,并且还提出了具体实施办法和措施,非常及时,对于加强个人诚信体系建设,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必将起到重要的指导作用。
在落实“指导意见”,加强个人诚信体系建设中,具体可以从以下几点作為抓手:首先,抓好“政务诚信”。常言说,正人先正官,公职人员失信,带来的是政府形象受损、百姓不满。整治失信行为,公职人员应发挥表率和导向作用,为此,加强个人诚信和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必须率先将危害群众利益、损害市场公平交易等政务失信行为作为治理重点。只有真正建起“诚信政府”“诚信公职人员”,才能带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得到广大群众的真心拥护和满意。其次,要大力开展诚信宣传教育。个人诚信体系建设,教育是基础,制度是保障,两者缺一不可。要运用多种群众喜闻乐见形式,向全社会广泛深入开展诚信宣传教育,普及信用知识。同时,要抓住诚实守信的先进典型大力进行宣传,对失信行为的反面典型案例予以曝光,让守信者扬眉吐气,使失信者名誉扫地,直至为市场所淘汰,全面营造“有信者荣、失信者耻、无信者忧”的氛围。最后,要全面建立市场诚信记录,加大联合惩治失信者力度。信用信息的记录、归集和管理是个人诚信体系建设的基础。要建立完善重点领域、重点职业人群个人信用档案,及时准确更新每个人的诚信动态信息;积极推动完善个人实名登记制度和个人信息安全、隐私保护与信用修复机制;规范推进个人诚信信息共享使用,实现部门之间市场诚信记录的联网;完善个人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等。
“十三五”期间将加快形成多元办医格局
国务院日前印发《“十三五”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规划》(以下简称《规划》),部署加快建立符合国情的基本医疗卫生制度,推进医药卫生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规划》指出,“十三五”时期是我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胜阶段,也是建立健全基本医疗卫生制度、推进健康中国建设的关键时期。要在巩固前期改革成果、认真总结经验的基础上,进一步统一思想、坚定信念、增强定力,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制度创新和重点突破,推动医改由打好基础转向提升质量、由形成框架转向制度建设、由单项突破转向系统集成和综合推进,用中国式办法破解医改这个世界性难题,为保障人民健康、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增添新动力。
银监会印发《关于民营银行监管的指导意见》
近日,银监会印发《关于民营银行监管的指导意见》。《指导意见》紧密围绕“引导科学发展”和“严守风险底线”两个核心目标,通过明确民营银行监管工作的各项要求,有利于提高监管工作的科学化、精细化水平,提高民营银行竞争能力和抗风险能力,保障民营银行安全高效运行和整体稳定。《指导意见》提出了民营银行监管工作的总体要求,明确了坚持审慎监管与创新发展并重,全程监管、创新监管和协同监管相统一,统一监管和差异化监管相结合,试点经验和常态化设立相衔接等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