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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代汉语非典型宾语的界定

2017-03-07

华中学术 2017年3期
关键词:论元非典型句法

陈 蓓

(华中师范大学文学院,湖北武汉,430079)

一、引言

宾语是句子的句法结构中最重要的句法成分之一。近年来,非典型宾语引起了不少学者的关注,比如“吃食堂”、“写毛笔”、“织平针”、“跑生意”等虽然不合常规,但却有着系统的规律和生成机制。本文以非典型宾语为研究对象,由于非典型宾语的特殊性,不同的学者对其命名也有所不同,比如“受限制宾语”(李临定 1983[1])、“代体宾语”(邢福义 1991[2])、“伪受事”(陶红印 2000[3])、“非选择宾语”(Lin 2001[4])、“非典型受事宾语”(张云秋 2004[5])、“旁格宾语”(孙天琦 2010[6])以及“非典型宾语(non-canonical objects)”(Barrier & Li 2012[7])等等。本文沿用Barrier & Li(2012)的名称进一步对非典型宾语进行界定。

二、研究现状

学者们发掘了大量跟非典型宾语相关的语言事实,深化了对汉语现象的认识,启发了进一步的思考。关于非典型宾语的界定,代表性的观点有如下几种:

第一类以宾语的区别性特征命名,如邢福义(1991)第一次把及物动词的非施事宾语称为“代体宾语”,认为代体宾语是可以代入常规宾语位置的非常规宾语,如(1)所示。常规宾语是指动作和事物的联系是常规的,是说汉语的人所共同认识和共同接受的。邢福义(1991)认为代体宾语与动词的关系非常复杂,其类型难以穷尽类举,列举了工具宾语、处所宾语等主要类型[8]。

(1)a.常规式:[及物动词]+[常规宾语] 如:写字

b.代入式:[及物动词]+[↑] 如:写毛笔

<代体宾语>

第二类以受事作为区分点进行命名,如陶红印(2000)以动词“吃”为例,把“吃”后的非受事宾语称为“伪受事”,并归纳了抽象工具、处所、角色不清(表达“生活依赖对象”,比如“吃父母”)等类别[9]。任鹰(2000)区分了受事宾语句和非受事宾语句,将受事界定为广义的受事,把狭义的受事及结果、与事等所有客体格都包括在内,分析了施事宾语句、工具宾语句、材料宾语句和处所宾语句等几种主要的非受事宾语句[10]。张云秋(2004)以受事宾语句作为研究对象,把传统上的非受事宾语如“结果宾语”、“致使宾语”、“对象宾语”、“工具宾语”、“材料宾语”、“方式宾语”和“处所宾语”等都归为广义的受事宾语,认为这些成分是“非常规受事宾语”,非常规受事宾语经宾语化后,向典型受事宾语靠拢,由于其拥有的受事宾语范畴的共同特征没有常规受事宾语的多,也称为非典型受事宾语[11]。

第三类以句法地位作为区分点,把和动词的选择关系作为判断标准,如Lin(2001) 认为汉语动词与其宾语之间不存在选择关系,由轻动词USE、AT、FOR等选择动词后的论元,把动词后的这类宾语称为“宾语的非选择性”(unselectiveness of object),并重点分析了工具、处所、时间和原因等四种宾语类型[12]。

第四类,直接从论元结构的角度命名,如孙天琦(2010)把非核心的外围语义成分称作“旁格宾语结构”,认为这一类宾语是旁格成分直接占据宾语位置,包括材料、工具、时间、处所、目的、方式、原因、凭借等非核心成分[13]。Barrie & Li (2012)认为一些由介词引导的旁格论元省略介词后可出现在动词后的直接宾语位置,这些旁格论元就叫做非典型宾语(non-canonical objects)[14]。

以上几种代表性的观点从不同的角度对非典型宾语的现象做出了分类和界定,由于标准和角度的不同,造成了界定的差别,仍存在一些待解决的问题,比如,非典型宾语和受事的关系,非典型宾语和材料宾语的关系,等等。因此有必要给非典型宾语建立统一的界定和判断标准,以助于对问题的规范统一和深入研究。

三、非典型宾语结构的论元结构

非典型宾语作为汉语中一类特殊的宾语,其语义角色表现丰富,例如:

(2)a.吃食堂

b.吃父母

c.写毛笔

d.排戏票

在例(2)中,动词和宾语在句法表层结构上并没有体现出和常规动宾关系不同的地方,但是它们之间的结构关系却不同于常规的动词和宾语的关系。非典型宾语的语义角色并不是由动词的必选成分(obligatory)受事承担,而是由“处所”、“工具”、“方式”等和动词相关的可选择性(optional)语义角色承担。如例(2)所示,宾语“食堂”、“父母”、“毛笔”等就分别承担了处所、来源、工具、原因等语义角色。

再以动词“吃”为例,如例(3)所示:

(3)a.我吃饭

b.我吃食堂

c.今天我在食堂吃饭

根据论元结构理论(argument structure)[15],论元是充当主语和宾语等主要成分的名词短语,是句子中的必有成分,论元结构规定了论元的数目和每一个论元的语义角色,这些内容都作为谓词的词汇语义特征记录在词库中。每个谓词都能激活一个特定的语义场景,每个语义场景都包括事件参与者以及各参与者之间的关系。根据谓词所需要的论元数目,谓词被划分为:一元谓词(one-place predicates)、二元谓词(two-place predicates)及三元谓词(three-place predicates),顾名思义,一元谓词带一个论元,二元谓词带两个论元,三元谓词带三个论元,大体上相当于传统语法的不及物动词、及物动词以及带双宾语的及物动词。例(3)中,动词“吃”涉及两个论元,分别是“吃”这个动作的执行者和被吃的东西,这两个论元是动词“吃”的必有成分,它们的存在与否影响句子的合法性。这样我们就说“吃”是一个二元动词并且分配两个论元角色,把施事角色分配给主语,把受事角色分配给宾语。由此我们可以知道,在例(3)中,(3a)“吃饭”是一个典型的动宾结构,“饭”是受事,是动词必须有的论元,(3b)“吃食堂”是一个非典型的动宾结构,其宾语也就是我们所说的非典型宾语,承担的语义角色是“处所”,(3c)中,宾语“饭”是动词的论元,时间词“今天”和处所词“食堂”对于动词来说不是必需的,是可选成分,它们的存在不改变动词的性质也不影响句子的合格性。

根据题元理论,谓词的词汇特征决定了句子的结构特征,但是在一个句子成分中,除了必须出现的论元之外,还有一些其它成分,这些时间、处所、方式、原因、目的等成分在句子中被称为附加语(adjunct)(这些成分有时候也可以做一些动词的论元),它们和论元有本质的区别:论元是句子必需的成分,由谓词的词汇特征决定,其数量是固定的,而附加语在句子中则不是必需的成分,带有选择性,其数量不是固定的,只要句子语义允许就能加入一定数量的附加语。比如,例(3c)就同时允许两个附加语“今天”和“在食堂”同时出现。

典型宾语是动词的补足语(complement),是动词的论元,非典型宾语虽然在语义上并不是动词的必有成分,但是在句法上也成了动词的论元。这一表现与我们前面给出的对论元的定义相矛盾,这也造成了非典型宾语的特殊性。Forker(2014)[16]总结了五个标准来区分典型的论元和典型的附加语,即必须性(obligatoriness),隐性因素(latency),共现限制(co-occurrence restrictions),语法关系(grammatical relations)和重复性(iterability)。结合这五个标准,我们逐一对非典型宾语进行考察。

第一个标准是必需性,即论元是由谓词选择的必有成分,而附加语则不是。必需性是区别论元和附加语最重要的特性,必需性又可分成句法上的必需性和语义上的必需性。比如英语被动句中的施事成分虽然是语义上必需成分,但在句法上则是由介词引入的附加语。非典型宾语在语义上并不是动词的必有成分,但是一旦出现在动词后就成为句法上的必有成分,和典型宾语一样,非典型宾语在句法上也是不能删除的,一旦删除句子的意思就不完整。在这一点上,非典型宾语的表现更接近论元。

第二个标准是隐性因素,即典型的论元有一个确切的所指或解释,即使这个部分没有表达出来。这是一个纯语义的标准,相对而言,比如时间、空间等成分虽然没有在语义上表达出来,但是能够不受限制的被听者所解读。非典型宾语对动词而言并不能成为隐性因素,也就是说在语义上并不是动词的必有成分,而是附加语。

第三个标准是共现限制,共现限制是针对动词而言,指典型的宾语经常和特定的动词搭配,而附加语的出现则不受限制,常常和动词自由搭配。根据本文的考察,能和非典型宾语搭配的动词数量很少,而且在语义上也有特点,比如大多是表放置类或者表示创造和转换等类别。据此可以看出,非典型宾语也表现出了类似论元的共现限制特征,它们的出现依赖于动词的语义。

第四个特征是语法关系,即典型的论元应该是主语,直接宾语或者间接宾语等成分,这是一个纯句法的特征。非典型宾语出现在动词后宾语的位置,在句法表层充任动词的宾语,也就是说在语法关系的表现上,非典型宾语更像论元。

第五个标准是重复性,即附加语能自由重复的添加在任何句子中,而论元则不行。比如时间、处所等成分能自由和谓词组合(Vater 1978[17])。如例(4)所示:

(4)我们今天晚上九点吃饭。

例(4)中,时间成分“今天”、“晚上”和“九点”重复出现在句子中,它们都是附加语。而非典型宾语并不能自由重复地出现在动词后面,在这一点上,非典型宾语的表现更像论元。

还有一些其它的判断标准,比如英语中用“do-so”替换测试来检测论元和附加语:在一个“V x y”的结构中,如果“V x”能单独被“do so”所替换,并且与y隔离开来,那么y就是V的附加语,如果“do so”必须替换整个结构,那么x 和y都是V的补足语(Carnie 2002[18])。Zhang(2002)认为汉语中的“这样(做)”成分和“do-so”替换测试有同等的功效[19]。比如:

(5)我经常吃食堂,他也这样。

根据替换测试,“这样”能替换整个动宾结构“吃食堂”,因此非典型宾语在句法上是动词的论元,而不是附加语。

综合以上分析,非典型宾语占据表层宾语的位置,以语义上附加语的身份成为动词的论元,这一句法位置对论元结构、投射原则等造成了挑战,其句法上的允准也成为一个问题,对此将另文展开论述。

四、非典型宾语结构的命名

在一些有关宾语的论著中,学者们普遍认为动词的典型宾语由受事承担。比如,Dowty(1991)认为,最基本的语义角色只有原型施事和原型受事[20]。陈平(1994)赞成Dowty(1991)关于原型施事和原型受事的分类,并总结出汉语主宾语选择和主题选择的两条语义角色优先序列,概括了汉语中主题、主语和宾语与语义成分的对应规律,并制定了充任主语和宾语的语义角色的优先序列:施事>感事>工具>系事>地点>对象>受事。认为在充任宾语方面,“>”右边的语义角色优先于左边的角色,在充任主语方面则刚好相反[21]。张云秋(2004)认为典型的宾语应该是受事和焦点(自然焦点)的重合,但也有非典型宾语,如非受事和焦点的重合、受事和话题(对比焦点)的重合等等[22]。邢福义(1991)认为常规的受事宾语包括对象宾语(如“挖野草”)和目标宾语(如“挖地道”),它们都可以转化为受事主语,比如,“挖野草”可以转化为“野草被挖了”[23]。单个动词的研究方面,比如谢晓明(2002)从历时的角度考察了单个动词“吃”所带宾语的语义演变过程,并指出“受事宾语是动词‘吃’所带宾语中最为典型的宾语类型,它不但出现早,而且用例最多”[24]。这些研究都表明,动宾结构中典型宾语的语义角色以受事为主。

根据认知语法的原型范畴理论,一个范畴中既存在着典型成员,又存在着非典型成员,本文认为,以受事为主的必有成分作为宾语的是宾语的典型成员,还包括结果、与事、对象、系事等成分[25],而以工具、材料、时间、方式、原因、来源等各种非必有成分为宾语的是非典型宾语。

综上所述,本文对非典型宾语的定义是:语义上,非典型宾语不是动词的必有成分,比如处所、工具、来源、方式等等语义角色,但是句法上,非典型宾语占据表层宾语位置,是动词的论元。本文沿用Barrier & Li(2012)的名称“非典型宾语”[26],是因为在表层位置上,这一类名词占据动词后的宾语位置,但其句法表现又跟典型的宾语有很大不同,并且语义角色上这些宾语表现得很丰富。

在这里我们要排除几种情况:

1.有些动词的宾语由处所、工具、来源、方式等语义角色充当,它们是动词必有的论元,不应看作非典型宾语。比如:

(6)a.去上海

b.需要三天

c.放桌上一本书

例(6a)中,动词“去”是一个二元谓词,处所宾语“上海”是动作的终点,(6b)中,“需要”是一个二元谓词,宾语“三天”指明时间,(6c)中,动词“放”是一个三元谓词,除主语外还需要直接宾语“一本书”表对象和间接宾语“桌上”表示处所。因此,处所成分“上海”、“桌上”和时间成分“三天”都是动词的论元,是必有成分,不作为非典型宾语考虑。

2.一些动宾结构的惯用语不看作非典型宾语。惯用语简短精练,在结构上表现为词组,由于意义具有整体性,所以不能单从字面意义上去理解,比如惯用语“吃现成”,从字面上分析,“现成”应该是“吃”的非典型宾语,但是“吃现成”应该从整体上理解,即“比喻不劳而获,坐享其成”[27]。例:

(7)可你看的清楚,我胳膊、腿都还结实,我凭什么坐着吃现成。(李魂、欧琳《远方的星》)

又如“喝西北风”中“喝”的典型宾语应该是液体或者流食,故而字面上看“西北风”应该是其非典型宾语,但实际上,该词组应该整体理解为“①没有东西吃,挨饿;②比喻闲待着,没事干,没有收入”[28]。因此,惯用语虽然符合非典型宾语的定义,由于它有另外的意思,所以将其排除在非典型宾语之外。

3.一些特殊的非典型句式并不是真正的非典型宾语,如汉语中的存现句(方位倒装句)和不及物动词带计数宾语,如:

(8)台上坐着主席团。

(9)立定跳远跳了三十个人。

例(8)和正常语序相比,逻辑主语“主席团”和动词“坐”位置颠倒,处所成分“台上”前置,其中动词后的成分“主席团”是动词的论元,是句子的必有成分。例(9)中动词“跳”是一个不及物动词,选择了一个计数短语做宾语,分析其论元结构可知,这类结构中,动词后的计数短语如“三十个人”实际上是动词“跳”的论元,根据孙天琦、潘海华(2012)的研究,这种非常规的句法实现是信息结构和句法结构共同作用的结果,属于信息结构引发的语序异变[29]。这两类句式都是必有论元出现在动词后,与本文的语义上的非必有成分论元占据核心论元位置不一样,因此不予考察。

4.材料宾语的归属问题。过去针对动词及宾语的研究并没有把材料宾语列为一个单独的类别,如李临定(1983)[30]、孟琮等(1999)[31]。但也有一些学者如谭景春(1995)对材料宾语和工具宾语进行了详细的区分,认为材料宾语表示一种材料,随动词表示的动作附加在别的物体上[32]。在语义上,材料宾语与工具宾语有明显的区别,材料宾语附着在其它的物体上,随着动作被消耗掉,比如“刷油漆”、“浇水”中的“油漆”和“水”就伴随着动作附着在其它物体上或者是消耗掉。所以材料宾语结构中的动词能加上“完/光”,如:

(10)a.刷完了油漆 b.油漆刷完了

(11)a.浇完了水 b.水浇完了

例(10)和例(11)中动词后都能加“完”表动作的完成或者是材料被用完。但工具宾语只是动作凭借的工具,往往能多次重复使用,如“打板子”、“抽鞭子”等。任鹰(2000)也对材料宾语进行了分析,但她认为并不存在真正意义上的材料宾语,材料宾语集材料与受事于一身,受动性和变化性都十分明显,当材料进入宾语位置后以受事身份出现在语句中[33]。本文认为,虽然材料宾语和典型宾语在句法表现上有很多相似之处,但是材料宾语仍属于非典型宾语。以“刷油漆”为例,如下所示:

(12)a.油漆刷了

b.把油漆刷了

c.油漆被刷了

d.他刷的是立邦的油漆

e.他刷的油漆质量很好

f.刷什么?——刷油漆

从例(12)可以看出,材料宾语“油漆”和典型的受事宾语在句法表现上并无明显区别,可以话题化,如(12a);可以进入把字句、被字句,如(12b)和(12c);可以进入分裂结构,如(12d);可以关系化,如(12e);还可以直接用“什么”进行提问,如(12f)。这些句法特征都显示材料宾语有很强的[+受影响]的特征,也反映了材料宾语结构的高施事性。Dowty(1991)总结了受事的原型角色(Patient proto-role),具体表现为:经受状态变化;递增客体;受另一个参与者影响的原因;相对于另一个参与者是固定的[34]。而材料宾语就展现了大多数特征,其受动作的影响表现突出,经历状态的变化,比如材料自身的消耗。但是,并不是所有的材料成分都能进入动词后宾语的位置,比如,跟动词“刷”相关的“牙膏”就没有“刷牙膏”的说法。

本文穷尽式地逐一考察了《汉语动词用法词典》(1999)[35]中的1223个动词在大规模语料库——“中文十亿词语料库”(Chinese GigaWord Corpus)中的带宾情况,发现能带材料宾语的动词共有20个,分别是:

(13)包 补 擦 缠 打 点 垫 钉 缝 灌 浇 抹 泡 喷 铺 砌 烧 刷 填 涂

观察可知,以上能带材料宾语的动词都是及物动词,没有不及物动词带材料宾语。而且这些宾语都能用介词“用”进行转化,Lin(2001)[36]指出“用”属于高施事性的词语,而且只和高施事性的动词连用,可见这些带材料宾语的动词都具有高施事性。李临定(1990)把这类动词都看作“双系动词”[37],即能联系两种宾语的动词,“系”指动词联系宾语的数量情况。他指出例如动词“编”就是工具和结果双系动词,“编柳条”、“编帽子”;动词“刷”是工具和处所双系动词,如“刷油漆”、“刷桌子面”,只是在本文中“柳条”和“油漆”都被看作是材料。根据Dowty(1991)提出的“论元选择规则”(Argument Selection Rules)[38],这两个客体作宾语的能力是一样的。但是对动词的选择有要求,在句法表现上也并非完全相同。

五、余论

本文从宾语的区别性特征、语义角色及句法地位等几个方面梳理、介绍了现有研究对于非典型宾语的界定。在此基础上,进一步以Forker(2014)[39]区分典型论元和典型附加语的标准为基础分析了非典型宾语的论元结构,认为非典型宾语虽然不构成动词的“隐性因素”,但在“必须性”、“共现限制”、“语法关系”和“重复性”等方面却与论元的表现并无差别。因此,本文进一步指出非典型宾语构成动词的论元,由动词的可选择性语义成分占据动词后的宾语位置。然而作为特殊的一类宾语,非典型宾语语义构成灵活多样,句法特点也与典型宾语有很大的不同,这些特征及其生成机制将另文展开论述。

*本文系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青年基金项目“事件结构理论视角的汉语非典型宾语句法—语义界面研究”【16YJC740006】阶段性成果。

注释:

[1] 李临定:《宾语使用情况考察》,《语文研究》1983年第2期,第31~38页。

[2] 邢福义:《汉语里宾语代入现象之观察》,《世界汉语教学》1991年第2期,第76~84页。

[3] 陶红印:《从“吃”看动词论元结构的动态特征》,《语言研究》2000年第3期,第21~38页。

[4] Lin,Tzong-Hong,LightVerbSyntaxandtheTheoryofPhraseStructure,PhD dissertation.University of California,Irvine,2001,pp.201-249.

[5] 张云秋:《现代汉语受事宾语句研究》,上海:学林出版社,2004年,第1~46页。

[6] 孙天琦:《现代汉语非核心论元允准模式及机制研究》,北京大学博士研究生学位论文,2010年,第11~49页。

[7] Barrie,Michael and Audrey Li,“Noun incorporation and non-canonical objects”,ProceedingsofWCCFL,30,2012,pp.1-5.

[8] 邢福义:《汉语里宾语代入现象之观察》,《世界汉语教学》1991年第2期,第76~84页。

[9] 陶红印:《从“吃”看动词论元结构的动态特征》,《语言研究》2000年第3期,第21~38页。

[10] 任鹰:《现代汉语非受事宾语句研究》,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0年,第8页。

[11] 张云秋:《现代汉语受事宾语句研究》,上海:学林出版社,2004年,第1~46页。

[12] Tzong-Hong Lin,LightVerbSyntaxandtheTheoryofPhraseStructure,PhD dissertation.University of California,Irvine,2001,pp.201-249.

[13] 孙天琦:《现代汉语非核心论元允准模式及机制研究》,北京大学博士研究生学位论文,2010年,第11~49页。

[14] Barrie,Michael and Audrey Li,“Noun incorporation and non-canonical objects”,ProceedingsofWCCFL,30,2012,p.3.

[15] 何元建:《现代汉语生成语法》,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11年,第48页。

[16] Forker,Diana,“A Canonical Approach to the Argument/Adjunct Distinction”,LinguisticDiscovery,2,2010(12),pp.27-40.

[17] Vater,Heinz,“Distinguishing between complements and adjuncts”,Werner Abraham,Valence,Semantic Case,and Grammatical Relation,Amsterdam:Benjamins,1978,pp.21-45.

[18] A.Carnie,Syntax:AGenerativeIntroduction,Oxford:Blackwell,2002,pp.161-169.

[19] Zhang,Ren,EnrichedCompositionandInferenceintheArgumentStructureofChinese,PhD.Dissertation,York University,2002,pp.42-46.

[20] 参见D.Dowty,“Thematic proto-roles and argument selection”,Language,67,1991,pp.547- 619.受事和客体虽然是两类语义角色,但由于它们都属于Dowty(1991)划分出来的典型受事角色,所以本文不做进一步区分。

[21] 陈平:《试论汉语中三种句子成分与语义成分的配位原则》,《中国语文》1994年第3期,第161~167页。

[22] 张云秋:《现代汉语受事宾语句研究》,上海:学林出版社,2004年,第1~46页。

[23] 邢福义:《汉语里宾语代入现象之观察》,《世界汉语教学》,1991年第2期,第76~84页。

[24] 谢晓明:《相关动词带宾语的多角度考察》,湖南师范大学博士学位毕业论文,2002年,第29页。

[25] 参见袁毓林:《一套汉语动词论元角色的语法指标》,《世界汉语教学》2003年第3期,第24~35页。受事、结果、与事、对象、系事等语义成分的原型受事典型性逐渐减少。

[26] Barrie,Michael and Audrey Li,“Noun incorporation and non-canonical objects”,ProceedingsofWCCFL,30,2012,pp.1-5.

[27] 施宝义,等:《汉语惯用语词典》,北京:外语教学与研究出版社,1985年,第61页。

[28] 施宝义,等:《汉语惯用语词典》,北京:外语教学与研究出版社,1985年,第177页。

[29] 孙天琦、潘海华:《也谈汉语不及物动词带“宾语”现象——兼论信息结构对汉语语序的影响》,《当代语言学》2012年第4期,第331~342页。

[30] 李临定:《宾语使用情况考察》,《语文研究》1983年第2期,第31~38页。

[31] 孟琮,等:《汉语动词用法词典》,北京:商务印书馆,1999年,第3~21页。

[32] 谭景春:《材料宾语和工具宾语》,《汉语学习》1995年第6期,第28页。

[33] 任鹰:《现代汉语非受事宾语句研究》,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0年,第192页。

[34] D.Dowty,“Thematic proto-roles and argument selection”,Language,67,1991,pp.547- 619.

[35] 孟琮,等:《汉语动词用法词典》,北京:商务印书馆,1999年,第1~487页。

[36] Tzong-Hong Lin,LightVerbSyntaxandtheTheoryofPhraseStructure,PhD dissertation.University of California,Irvine,2001,p.206.

[37] 李临定:《现代汉语动词》,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0年,第172~176页。

[38] D.Dowty,“Thematic proto-roles and argument selection”,Language,67,1991,pp.547-619.

[39] Forker,Diana,“A Canonical Approach to the Argument/Adjunct Distinction”,LinguisticDiscovery,2,2010(12),pp.27-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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