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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聊斋》丛脞录
——说“亚魁”

2017-03-07赵伯陶

华中学术 2017年3期
关键词:乡试举人聊斋

赵伯陶

(中国艺术研究院,北京,100029)

《聊斋志异》有不少涉及明清科举制度的篇章,有关科举名词的释义,由于历史的隔膜,注家稍有不慎就有可能贻误读者,决不能掉以轻心或不了了之,更不能望文生义,郢书燕说。“亚魁”属于明清乡试后对于名次较为靠前的中式举人略带恭维性质的一种称谓,民间习用,官方也不排斥,甚至出现于省级大僚为新科举人题写的匾额上。乡试获隽,与“亚魁”关系较近者是“解元”、“亚元”、“经魁”、“文魁”等,皆属于对新科举人名次的一种荣誉性称谓,既不会影响以后会试、殿试的录取,对于屡经会试而未能进入进士行列的举人拣选、大挑、截取等方式选官也没有实质性的影响。乡里中悬挂一块诸如“经魁”、“亚魁”经官方题写的匾额,不过夸示桑梓,令门楣生辉,光宗耀祖而已;特别是在穷乡僻壤,有一举人出现就已属百年不遇,更何况名列前茅呢。

《聊斋志异》中有两篇小说涉及“亚魁”的称谓。《叶生》中命运坎坷的叶生为报答邑令丁乘鹤的知遇之恩,悉心尽力教读丁公子举业文:“公子名再昌,时年十六,尚不能文。然绝惠,凡文艺三两过,辄无遗忘。居之期岁,便能落笔成文。益之公力,遂入邑庠。生以生平所拟举子业,悉录授读,闱中七题,并无脱漏,中亚魁。”[1]《阿霞》一篇借因果报应之玄机,谴责喜新厌旧的凉薄社会风气。书生景星为接纳新欢阿霞,薄倖休妻,阿霞鄙夷景星之所为,两人路遇时,阿霞的一席话振聋发聩:“向以祖德厚,名列桂籍,故委身相从。今以弃妻故,冥中削尔禄秩,今科亚魁王昌,即替汝名者也。”[2]结果当年乡试,景星果然落榜,亚魁则有“王昌”之名。至于“经魁”,又称“经元”,《聊斋》仅出现一次,《贾奉雉》中的贾生在屡试不中的困窘中,不得已以“戏缀之文”入场,反而高中举人:“贾取文稿自阅之,大非本怀,怏怏不自得,不复访郎,嗒丧而归。未几榜发,竟中经魁。又阅旧稿,一读一汗。”[3]“文魁”,《聊斋》中没有使用过这一称谓。至于“解元”,或称“解首”,即乡试第一名举人,《姊妹易嫁》称明嘉靖初内阁首辅毛纪未发达时为“毛解元”,预订其日后乡试第一的功名,与史实符合。《于去恶》中又有“魁解”一词,即为乡试中的经魁与解元的联称,属于预祝主人公于去恶乡试高中的吉祥话。《三仙》中有“擢解”一词,《阿宝》中乡试所谓“抡魁”,也都是高中乡试第一名解元之意。明清乡试第二名或称“亚元”,这一称谓与“解元”、“经魁”、“经元”、“文魁”等称谓或系专指,或属于集合名词,一般不会用错。如经魁与文魁,就是集合名词。经魁五人,即乡试前五名,包括解元与亚元;文魁则是亚魁以后名次的举人的通称。然而“亚元”也作为集合名词使用,并不单指乡试第二名。乡试发榜后,报录人对第一名以下中举者通常恭称“亚元”,即亚于解元的举人之意。清吴敬梓《儒林外史》第三回《周学道校士拔真才,胡屠夫行凶闹捷报》:“捷报贵府老爷范讳进高中广东乡试第七名亚元,京报连登黄甲。”[4]称乡试第七名为“亚元”,恭维中不乏多讨些赏钱的用心。

明清科举的文体以八股文为主,八股文出题又分别从“四书”与“五经”中取材,称“四书文”或“五经文”。诸多士子应试,有关“四书”的考题完全相同,于“五经”则各占一经,考题就有五种之多。如若以“五经”决定考生成败,则失去横向比较的基础,显然惟有“四书文”才是衡量考生水平的主要依据。至于“五经文”,尽管明清科举首场七艺,试“四书文”三题、试“经文”四题,以数量而论,比重似乎偏向于经题,实则考生中式与否,主要视其“四书文”——特别是首艺的写作而定。至于张榜的名次排序前五名,则需照顾到诸多考生选经的平衡性,各经考生平均分配前五名,利益均沾,不能只集中取中一经或偏向两、三经考生。清梁章钜《称谓录》卷二四释“经魁”有云:

经魁:《会典》:“各省乡试,士子分经肄业,不能无人数多寡之殊。其《诗》、《书》、《易》三经,习者人多,故中额亦多。即《春秋》、《礼记》,习者甚少,亦必设立一房,取中数名者,诚以并列学宫,欲士子不废诵读也。”案:国初乡试,士子必先陈明所习何经,其中额亦即分经取中。《会典》载,顺治二年,定京省各经中额:顺天《易经》四十九名,《诗经》六十名,《书经》三十六名,《春秋》十五名,《礼记》十一名。其他各直省多寡有差是也。中额既分经酌定,即每科第一名至第五名,必于《五经》各中一名,而每名各居一经之首,故世有五经魁之称。[5]

明清乡、会试多数情况阅卷皆以“五经”分房,在理论上至少有五位同考官方可足用,但每经由一房阅卷,在考生众多的状况下显然有些捉襟见肘,于是就有了“十八房”的说法。清顾炎武(1613—1682)《日知录》卷一六《十八房》云:

今制,会试用考试官二员总裁,同考官十八员分阅“五经”,谓之十八房。嘉靖末年,《诗》五房,《易》、《书》各四房,《春秋》、《礼记》各二房,止十七房。万历庚辰、癸未二科,以《易》卷多添一房,减《书》一房,仍止十七房。至丙戌,《书》、《易》卷并多,仍复《书》为四房,始为十八房。至丙辰,又添《易》、《诗》各一房,为二十房。天启乙丑,《易》、《书》仍各五房,《书》三房,《春秋》、《礼记》各一房,为十五房。崇祯戊辰,复为二十房。辛未《易》、《诗》仍各五房,为十八房。癸未,复为二十房。今人概称为十八房云。[6]

明末清初的遗民文人朱舜水(名之瑜,1600—1682)与顾炎武大约同时,他记述“经房分考官”状况为:“《诗经》六房,《易经》六房,《书经》四房,《春秋》一房,《礼记》一房。”[7]数目比例小有出入,无关大局。明代会试分经阅卷之比例,于乡试阅卷也大同小异;清因明制,乡试以“五经”分房阅卷也大率如此。清代江南有些省份经济发达,由于乡试考生众多,阅卷同考官有时甚至达到二十二房之多;而一些偏远省份如云贵地区,有时乡试同考官分为八房已足敷用。此外,每科考生选经比例有时悬殊甚大,这可能造成各同考官阅卷数量的苦乐不均,乾隆中曾一度打破分经阅卷而采取同考官平均阅卷的方法。清赵翼《陔馀丛考》卷二九《十八房》曾谈到乾隆二十七年(1762年)顺天乡试情况:“余分校壬午乡闱,签掣《诗》五房,通计京闱卷八千有余,而《诗经》独至五千卷,是五考官较十三考官所阅之卷尚多三分之二。不得已,分八百余卷入《春》、《礼》四房助校。然《诗经》犹各阅八百余卷,其视《易》、《书》等房不过二三百卷,闲剧大不侔也。今不分经,则各房所阅卷多寡适均,可以从容校阅,不至苟简矣。”[8]与蒲松龄所处时代相较,此系后话,毋庸详论。同考官或称房官,负责向主考官“荐卷”,是考生中式与否的关键环节,得中考生称之为“房师”,异常尊重。

再回到本文主旨,何谓乡试“亚魁”?权威的《汉语大词典》如此释义:“亚魁:古代泛指科举考试第二名。清蒲松龄《聊斋志异·阿霞》:‘是科,景落第,亚魁果王氏昌名。’”[9]《中国科举辞典》释义:“亚魁:明清乡试取中正榜者为举人,其第六名称亚魁,自第七名以后皆称文魁。”[10]此第六名说,当源于商衍鎏《清代科举考试述录》,是书第二章《举人及关于举人系内之各种考试》有云:

新科举人,顺天由礼部,各省由布政司,颁给牌坊银二十两(亦称旗匾银两),及顶戴衣帽匾额,第一名解元,第二名亚元,第三四五名经魁,第六名亚魁,余曰文魁。各省有作就匾额致送者,银两衣帽后则名存实亡矣。[11]

商衍鎏是清光绪三十年(1904年)甲辰恩科第一甲第三名进士,即清代科举考试最末一科的探花,讨论科举有关问题自属于个中人语,他认为亚魁只局限于乡试第六名,从而受到后世研讨科举考试制度者的重视,不言而喻。当下持亚魁为乡试第六名说者不乏其人,至于第二名说,笔者仅于典籍中找到一个实例为证。清梁章钜等《楹联丛话全编·楹联四话》卷之三:“南海劳莪野孝廉潼素工时文。乾隆乙酉科出闱后,自负不肯作第二人想。及揭晓,泥金到门,乃报中亚魁也。劳曰:‘吾文当第一,何以第二!然则解元为谁?’对曰:‘顺德梁泉也。’劳始不语。至簪花日,其门署一联云:‘险些儿做了五经魁首;好汉子让他一个头名。’”[12]乾隆乙酉即乾隆三十年(1765年),劳潼考中这一年广东乡试的第二名,梁章钜不称其为经魁或亚元,而称之为亚魁,可见古人对这一称谓的理解并不单纯。

有关通俗小说乃至遗存科举匾额等,倒常可作为亚魁乃乡试第六名说的旁证:

清曹去晶《姑妄言》第十四回《多情郎金马玉堂,矢贞妓洞房花烛》:“众人道:‘恭喜相公高中。’遂将红报单贴起。钟生举目看时,高高中在第六名亚魁,喜不自胜。”[13]

清佚名《平山冷燕》第十九回《扬州府求媒消旧想,长安街卖扇觅新知》:“二人到了三场,场中做的文字,犹如万选青钱,无人不赏。及放榜之期,燕白颔高高中第一名解元,平如衡中了第六名亚魁。”[14]

清海圃主人《续红楼梦新编》第十二回《惊四座贾茂叔挥毫,感三湘梅月娥对月》:“贵筑旧家李云龙,年十七岁,中了贵州第六名亚魁。皆来都中会试。”[15]

北京科举匾额博物馆藏有一块“亚魁”匾,并有拓片。原匾上、下款字迹漫漶不清,拓片上款题写“钦命大主考头品顶戴兵部侍郎巡抚江西等处地方兼理军务兼提督衔德馨为”,下款题写“中式第六名举人陈锦鑅立,皇清光绪十六年岁次庚寅仲春月上浣榖旦”。光绪十六年(1890年)江西乡试为恩科,匾额拓片已经明确匾主考中乡试亚魁为第六名。不过从拓片字体分析,除“亚魁”两个榜书大字外,其上、下款题字皆非原镌字体,当系转书,向博物馆馆长姚远利先生讨教,也未得到确切的答复,只能存疑。

明清之际的朱舜水对于“亚魁”的释义却另有说法,突破了第六名说,将之视为一个集合名词。他于清人入关以后东渡日本,在异国回答日本友人有关明朝科举之问有云:

大明分天下为十五国,南、北两京为天子京畿,故不言省。而十三省乃中书省之分署,故曰省。浙江、江西、福建、广东、广西、山东、山西、河南、陕西、四川、湖广、云南、贵州为十三省,合南、北二京为十五国。三年一大比,子、午、卯、酉之年,大集举子于省会。朝廷差京考二员,就其地考试,而房考则督学官自行聘请阅文。中试者为解元,合次四名为经魁,又次五名为亚魁,又次及末为文魁。鹿鸣设宴,此即礼之宾兴,而艰难尊宠过之。[16]

朱舜水乃明诸生,对于明代科举制度当如数家珍,绝不生疏,他认为乡试亚魁如同经魁一样是一个集合概念,即乡试第六至第十名共五位举人皆可称亚魁。这显然是以五经魁为根据立论的,即各经考生既可以有第一名,也须有第二名,因而对应于五个经魁,也必然分别产生仅次于经魁一等的五个亚魁。换句话说就是:五位经魁之后的排次,是否也必须照顾的考生所习何经而平均分配?朱舜水对此也有明确的说法,他在回答另一位日本友人关于明代乡试如何以五经分房取士时说:“每经各取一名冠场,合解元为五经魁,第二名为亚魁。”[17]这实际上补充了他在《问答一》中的说法,但未予明确的是,五个亚魁的排序(即从第六名到第十名)是否也按照五个经魁所治经书的次第?如果真是一一对应,则可能产生排序新的不公。如以治《礼记》的考生为第一名解元,那么治《礼记》的亚魁就必然是第六名吗?因为若不照顾士子分经的平衡问题,纯以“四书”文衡量考生水平高下,第六名以下未必就逊于第二名或第三、四、五名。但可以明确的是,至少在明代,经魁有五位,亚魁也有五位,两者合计为十位,且皆照顾到士子所治经的平衡性。这是亚魁为乡试第六名至第十名的根据。对应此说,在明清通俗小说中也可找到有关亚魁名次的证据:

明天然痴叟《石点头》第一回《郭挺之榜前认子》:“三场完了,候到发榜之期,郭乔名字,早高高中了第九名亚魁。忙忙去吃鹿鸣宴,谢座师,谢房师,俱随众一体行事。”[18]乡试第九名可称亚魁。

清古吴墨浪子辑《西湖佳话》卷八《三台梦迹》附录有《于祠祈梦显应事迹》,现代整理本或排印于书末:

姚行人未第时,祈兆于坟。梦公曰:“汝是当今第七个恶人。”令左右剜去其心。姚惊觉,思曰:“此非吉兆,想吾心不诚故也。”遂斋戒三日,再求一梦,以定前程。是夜,复梦公曰:“汝这第七个恶人又来了。”急令人再剜去其心。姚复惊醒。自思平日毫无罪过,何得有此恶梦?乃叹曰:“吾非但功名不成,他日必得心疾而亡。”其年乡试,中第七名亚魁,会试又中第七,始悟二次恶字。去心,乃亚字也。[19]

乡试第七名可称亚魁,第十名也可称亚魁。清绿意轩主人(萧鲁甫)《海上花魅影》第三回《迂监生赴省求名,老学究临场做梦》:“岂知,这先生正在做梦,梦见出榜自己已中了第十名亚魁。”[20]

乡试第八名称亚魁者,清天花藏主人《两交婚小传》第十四回《占高魁准拟快乘龙,寻旧约何期惊去凤》:“捷报贵府令坦辛讳发高中南场乡试第八名亚魁。”[1]碰巧的是,今互联网上所“晒”的“亚魁”三块匾皆为乡试第八名举人所题写。第一块“亚魁”匾其上、下款至今仍依稀可辨,其上款题“巡抚福建等处地方提督军务督察院右佥都御史纪录十七次黄国材为”,其下款题“雍正二年甲辰科中式第八名举人张骧立”。雍正二年(1724年)既非乡试正科年,也非恩科年,而是会试正科年。当是胤禛于雍正元年癸卯(1723年)登极,这一年正值乡试正科年,特改正科为恩科,而将乡试原正科错后一年所致。第二块“亚魁”匾上、下款也不模糊,其上款题“大主考太子少保兵部尚书兼督察院右都御史署理闽浙总督盐课印务长麟为”,其下款题“乾隆乙卯科中式举人第八名黄殿安立”。乙卯即乾隆六十年(1795年),适为乡试正科年,但因禅位于嘉庆帝,故改正科为恩科。第三块“亚魁”匾上、下款也可辨识,其上款题“全闽将军署闽浙总督兼巡抚事部堂崇善、工部右侍郎兼钱法堂事务秦绶为”,其下款题“光绪癸卯恩科中式举人第八名张大猷立”。癸卯即光绪二十九年(1903年),此科乡试本为正科,因庆贺翌年慈禧太后七旬寿诞而改为恩科。

乡试亚魁,尽管没有解元乃至经魁荣光,但毕竟名列前茅,可以夸耀乡里,有人即制成牌坊借以传名。清道光《休宁县志》卷一《坊表》:“亚魁,在上溪口,为吴诚。”另卷九《选举·举人》著录吴诚:“嘉靖四年乙酉科,字存之,溪口人。”嘉靖四年即公元1525年,明代休宁属徽州府(今安徽黄山市),乡试在南直隶的应天府举行。这座亚魁牌坊不知题写吴诚的乡试名次如何,但不出第六至第十名则可以肯定。

明清科举制度,乡、会试卷,考生用墨笔书写的考卷称墨卷;考官阅卷前由专门誊录人员用朱笔誊写者,不书姓名,只编号码,称朱卷。这无非令阅卷者无法辨认考生笔迹,杜绝串通作弊。发榜后,朱卷连同其上考官批语发还考生,中试者往往刻印出来以馈送亲友。顾廷龙主编有《清代朱卷集成》420册,1992年台北成文出版社出版。此书收录清代从康熙到光绪年间的乡试、会试、五贡等朱卷8235份。其中会试卷1635份,涉及的进士共近12000人,另有武会试卷4份;乡试卷5186份,另有武乡试卷34份,五贡卷1576份。是书所收录诸科举人中的第六名至第十名,皆径标其名次,尚未发现用其他称谓者。如收录乾隆乙卯(1795年)恩科顺天乡试之江咏朱卷:“江咏,字鸣韶,号褚生,行四,乾隆戊子年三月二十八日生,江南安庆府桐城县监生,民籍。顺天乡试乾隆乙卯恩科,中式第八名。”又收录嘉庆戊辰(1808年)恩科顺天乡试之程铨朱卷:“程铨,字衡三,号春岚,行一,乾隆辛丑年九月廿六日生,顺天府大兴县民籍,附生。原籍浙江金华府东阳县。顺天乡试,嘉庆戊辰恩科,中式第三名。”[22]这里并没有使用“亚魁”或“经魁”的称谓。即使乡试解元,《清代朱卷集成》也仅用“第一名”相称。如收录嘉庆十八年癸酉(1813年)科江南乡试之沈巍皆朱卷:“沈巍皆,字讲虞,号舜卿,一号朴斋,行四,乾隆甲辰年十月二十一日吉时生,安徽直隶六安州拔贡生,民籍。江南乡试嘉庆癸酉科,中式第一名举人。”[23]

值得瞩目的是,《清代朱卷集成》收录光绪二十六年(1900年)浙江乡试夏之霖朱卷:“夏之霖,原名之榆,字羹和,行八,同治戊辰九月二十三日吉时生,系浙江嘉兴府嘉善县优附生,民籍。光绪辛卯科荐卷,甲午备取优贡,乡试堂备。浙江乡试卷第拾房,中式第十三名亚魁(庚子、辛丑恩正併科)。”[24]在这里,亚魁的称谓已然从上述所论前六名至前十名五人延后至第十三名,这显然已经打破了明代以“五经”分房而论亚魁的习惯,而有可能与乡试分房阅卷的同考官数目直接挂钩了。以同考官十八房计,各房皆有同考官所荐之第一名试卷,而五经魁则势必从这十八位第一名(或称房元)的试卷中产生,于是去掉五人的试卷,剩下的十三位考生试卷若不再考虑“五经”的平衡分配问题,则皆可视为仅次于五位经魁的试卷,即亚魁。这一状况绝非个别,从目前遗存的亚魁匾额也可以看到这一称谓在清代特别是清中后期的一般适用原则。

互联网上有一块1999年9月11日复制的“亚魁”匾照片,上款题“道光壬辰年钦赐”,下款题“浙江省第十七名举人翁庆山……公元一九九九年九月十一日”,可见举人第十七名也可称亚魁。如果说此匾为复制品,题款也不伦不类,因而不足为据,那么“今日惠州网”所“晒”一块“亚魁”匾则系原物的展示。此匾上款题“钦加头品顶戴兵部侍郎兼督察院右副都御史巡抚广东等处地方提督军务兼理粮饷许振祎为”,下款题“光绪二十三年丁酉科乡试中式第十一名举人叶蓉煌立”,举人第十一名可称亚魁,且为广东巡抚所题匾,绝非儿戏可知。光绪二十三年即公元1897年,这一年为乡试正科。

在清代通俗小说中,称乡试第十名以后的举人为“亚魁”也不罕见。清代李修行所撰小说《梦中缘》第十一回《易姓氏盛世际风云,赴新任驲亭遇骨肉》:“初九日,头场七篇得意,二场、三场大有可望。到了揭晓之日,吴瑞生中了《春秋》经魁第二名,李如白中了《书经》亚魁第十四名。”[25]经魁为第二名不必论,乡试中举第十四名也可称亚魁,就已落于第十名以外了。《梦中缘》作者李修行,字子乾,山东阳信人,康熙五十四年(1715年)考中三甲第四十一名进士,当生活于康雍时代,可证至少在那个年代以前即清初,“亚魁”已可以称呼乡试第十名以后的举人了。

更为吊诡的是,在通俗小说叙事中,清代科举会试中式竟然也出现“亚魁”之称谓,且在第五名。清震泽九容楼主人松云氏著《绘图英云梦传》第十二回《占春魁权奸护事,封列侯仙丈传情》:“三人唱名入场,三场已毕,揭晓之日三人同去看榜。王云就高高中了第一名会元。本来王云该在下科取中,因他在江西有彩姑阴德,所以今科得中。万鹤中第五名亚魁,钱禄中了第十五名。”[26]小说作者或许不熟悉科举文化,故有此张冠李戴的错讹,实不足为据。

明清科举,乡试武科也有亚魁之称谓,且并非个别情况。先看《清代朱卷集成》,是书收录光绪二十年甲午(1894年)浙江乡试武生汪凤飞朱卷:“汪凤飞,字文炳,号灿成,行一,同治丁卯年十月十三日吉时生,浙江金华府汤溪县学武生,民籍……乡试中式第八名亚魁。”另收录同科浙江乡试武生李武扬朱卷:“李武扬,字光烈,号功臣,行一,同治丁卯年正月十六日吉时生,浙江金华府汤溪县学武生,民籍……乡试中式第十名亚魁。”[27]武生乡试以清代为例,马射、步射、开弓、舞刀、掇石等外场考试内容外,内场考试原用策论,后改为默写《武经七书》(即《孙子》、《吴子》、《司马法》、《六韬》、《尉缭子》、《三略》、《李卫公问对》七书)一段,与“四书”基本无关,与“五经”更不相干,也不用八股文体,自不用同考官分经阅卷,也毋庸分房。中试者称武举,当无所谓“经魁”之称谓,然而竟然也用“亚魁”名号,且见于朱卷,显然是对文科科举称谓的搭车跟风。这在遗存至今的匾额文化中也有反映,中华古玩网曾“晒”一块咸丰九年(1859年)福建武科乡试“亚魁”匾,其上款题“兵部尚书闽浙总督部堂庆瑞、兵部侍郎福建巡抚部院瑞瑸为”,其下款题“咸丰己未恩科并补戊午正科中式武举人第二、六名萧青云、鸿禧立”。武举第二名与第六名皆称“亚魁”,当是仅针对武解元而论。互联网上还有一块道光二十年(1840年)庚子浙江武乡试的“亚魁”匾,其上款文字不清晰,仅知其下款有“第十八名武举人柴懋三”字样,即受匾人。第十八名武举称“亚魁”,当是套用了文科乡试当时有“十八房”同考官的惯例。

旧时科举匾额的题写往往夸大其词,题匾人又是高官显贵,这无疑会造成社会上科举称谓名义的混乱。如互联网上有一块“经魁”匾,其上款题“钦命礼部右侍郎实录馆总裁提督福建全省学政加五级史致俨为”,其下款有“岁贡生某某”字样,显然这并非乡试举人匾。北京科举匾额博物馆收藏有一块“优进士”匾,系嘉庆十二年丁卯(1807年)礼部尚书汪廷珍、刑部尚书金光悌为这一年的“选举第一名优贡生王临策”所题写,这“优进士”显然不是殿试后已经决出甲第名次的“进士”。该馆另藏有一块乾隆十七年壬申(1752年)恩科“经魁”匾,系江西布政使王兴吾为江西乡试第十二名举人吴洲所题,乡试第十二名举人也可称“经魁”,且出自省级大僚之手,令人诧异。明清科举考试中,礼部会试的第一名称“会元”、“贡元”,又称“会魁”,意即会试之魁首。这家博物馆就藏有一块康熙三十九年庚辰(1700年)会试“会魁”匾,系东阁大学士吏部尚书熊赐履为“庚辰科会试第十八名进士胡承谋”所题,这一称谓的错位显然也与“十八房”有关,即在会试中,胡承谋可能是十八房中某一房取中的第一名,称“会魁”总有些勉强。据《明清进士题名碑录索引》,这一年殿试,胡承谋考中第二甲第四十一名进士。最有趣的是该馆所藏一块同治十一年壬申(1872年)的“进士”匾,系内阁学士礼部右侍郎李文田为这一年的“正贡一名”××(看不清)所题,贡生也可悬挂“进士”匾,两字当系动宾结构,与向皇帝贡献人才的“贡生”本义并不矛盾,但总令人觉得有些虚张声势。可见清人题写科举匾额的随意性与混乱性,实在一言难尽。

贡士,明清时代一般称会试中式后准备参加殿试者,但在民间也常常作为“贡生”的敬称,因为从语义而言,两者并无太多差异。《聊斋志异》有《张贡士》一篇,小说主人公张在辛(1651—1738)即康熙二十五年(1686年)的拔贡,或笼统地称贡生,他一生没有中举,更不用说进京会试了。清因明制,科举承袭尤为明显。蒲松龄生活于清代初期,对于明代科举称谓耳熟能详,《聊斋志异》中所涉及的科举内容也多带有明人的影子。就此而论,“亚魁”在蒲松龄笔下当属于一个集合名词,所指范围当为乡试第六名至第十名,也即乡试名列前茅的意思,这与朱舜水所下定义是相合的。如果《叶生》或《阿霞》中的“亚魁”专指乡试的第二名或第六名,虚构小说情节如此坐实,真无此必要,笔法也略显笨拙;若将“亚魁”释义扩充为第六名至第十八名,又未免过于宽泛,可能有违作者写作初衷。

“亚魁”释义虽属于细枝末节,无关宏旨,但若解说正确,对于理解蒲松龄创作构思不无裨益,读者切不可掉以轻心。

注释:

[1] 任笃行辑校:《全校会注集评聊斋志异》,济南:齐鲁书社,2000年,第121页。

[2] 任笃行辑校:《全校会注集评聊斋志异》,济南:齐鲁书社,2000年,第627页。

[3] 任笃行辑校:《全校会注集评聊斋志异》,济南:齐鲁书社,2000年,第1977页。

[4] (清)吴敬梓:《儒林外史》第三回,北京:人民文学出版社,1977年,第41页。

[5] (清)梁章钜:《称谓录》卷二十四,长沙:岳麓书社,1991年,第299页。

[6] (清)黄汝成:《日知录集释》卷十六,长沙:岳麓书社,1994年,第583页。

[7] (明)朱舜水:《问答四·答小宅生顺问六十一条》,《朱舜水集》卷十一,北京:中华书局,1981年,第415页。

[8] (清)赵翼:《陔馀丛考》卷二十九,石家庄:河北人民出版社,1990年,第575页。

[9] 罗竹风主编:《汉语大词典》第一卷,上海:汉语大词典出版社,1990年,第543页。

[10] 翟国璋主编:《中国科举辞典》,南昌:江西教育出版社,2006年,第54页。

[11] 商衍鎏:《清代科举考试述录》,北京: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1958年,第83页。

[12] (清)梁恭辰:《楹联四话》卷三,《楹联丛话全编》,北京:北京出版社,1996年,第316页。

[13] (清)曹去晶:《姑妄言》第十四回,北京:中国文联出版公司,1999年,第684页。

[14] (清)佚名:《平山冷燕》第十九回,北京:人民文学出版社,1983年,第332页。

[15] (清)海圃主人:《续红楼梦新编》第十二回,清嘉庆十年(1805年)文秀堂刊本。

[16] (明)朱舜水:《问答一·答源光国问十一条》,《朱舜水集》卷十,北京:中华书局,1981年,第346页。

[17] (明)朱舜水:《问答四·答小宅生顺问六十一条》,《朱舜水集》卷十一,北京:中华书局,1981年,第415页。

[18] (明)天然痴叟:《郭挺之榜前认子》,《石点头》,郑州:中州古籍出版社,1985年,第13页。

[19] (清)古吴墨浪子:《于祠祈梦显应事迹》,《西湖佳话·三台梦迹》附录,北京:华夏出版社,2013年,第188页。

[20] (清)绿意轩主人(萧鲁甫):《海上花魅影》第三回,北京:北京师范大学图书馆馆藏清抄本。

[21] (清)天花藏主人:《两交婚小传》第十四回,清初刊本。

[22] 顾廷龙主编:《清代朱卷集成》第九三册,台北:成文出版社,1992年。

[23] 顾廷龙主编:《清代朱卷集成》第一三二册,台北:成文出版社,1992年。

[24] 顾廷龙主编:《清代朱卷集成》第二九四册,台北:成文出版社,1992年。

[25] (清)李修行:《梦中缘》第十一回,清光绪十一年(1885)有益堂刊本。

[26] (清)震泽九容楼主人松云氏:《绘图英云梦传》第十二回,太原:山西人民出版社,1989年,第224页。

[27] 顾廷龙主编:《清代朱卷集成》第三五三册,台北:成文出版社,199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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