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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人口非农化转移背景下农民家庭生计资本研究

2017-03-07聂飞

湖北社会科学 2017年5期
关键词:生计农化农民工

聂飞

(洛阳师范学院,河南洛阳 471934)

·社会建设研究

农业人口非农化转移背景下农民家庭生计资本研究

聂飞

(洛阳师范学院,河南洛阳 471934)

农业人口非农化转移不仅是农民的个体迁移行为,更是农民家庭基于生计资本状况的理性选择,家庭的人力资本、社会资本、金融资本、自然资本以及物质资本对农民的非农化转移有着显著的影响,人力资本匮乏、金融资本不稳定、社会资本滞后、自然资本和物质资本孱弱,农民家庭生计资本呈现一定的脆弱性,这也是农民外出务工最直接的动因。农业人口非农化转移不仅是家庭生计资本状况变化带来的外延效应,也是提高家庭生计资本存量、增强家庭风险抵御能力的必然选择。

非农化转移;务工;生计资本;农村;农民家庭

《2015年全国农民工监测调查报告》显示,全国农民工总量为27747万人,比上年增加352万人,增长1.3%,虽然2011年以来农民工总量增速持续回落,但农业人口非农化转移的规模与数量在逐年增加,在国家城镇化发展战略下这种趋势在未来仍将继续。农业人口非农化转移不仅是农民个体自身利益最大化的选择,更是家庭基于多种因素考量下的策略选择。家庭是农民生产、生活的重要场所,它不仅是农业人口非农化转移中的重要行为主体,更是农民外出务工决策的重要单位,研究农业人口非农化转移必然绕不开对农民家庭基本特征的关注,这样能够更好地理解农民外出务工的动因以及影响农业人口非农化转移的因素。

“可持续生计”概念产生于上世纪末,最早出现在1991年的世界环境和发展委员会报告,报告中指出可持续生计是“维系或提高资源的生产力,保证对财产、资源及收入活动的拥有和获得,而且要储备并消耗足够的食品和现金,以满足基本的需要。”1995年哥本哈根社会发展世界峰会将可持续生计表述为“使所有男性和妇女通过自主选择的生产性就业和工作,获得可靠和稳定的生计。”[1]进入21世纪以来,由于研究着力点不同,学者们对可持续生计概念的界定并不相同,但研究的共同点是都将生计资本作为可持续生计的核心概念。生计资本是多种资本的集合体,它不仅有着丰富的内涵与外延,而且能够较为完整地描绘出特定人群的生存状态。在研究生计资本时一般将其分为人力资本、社会资本、自然资本、物质资本和金融资本等五方面,它们是家庭或个人所拥有的选择机会、采用的生计战略和所处风险环境的基础,[2]生计资本是农民家庭所拥有的维持生存与发展的各种资本的总和,影响着农村家庭生活、生产状况。根据已有的相关研究以及农民家庭的实际情况,运用可持续生计分析方法,从生计资本的五个维度出发分析农民家庭的基本特征,研究家庭生计资本在农业人口非农化转移中的作用,并透过五类生计资本分析农民外出务工过程中面临的阻碍与困难。

一、人力资本:知识与技能的劣势

人力资本主要是指家庭拥有的知识、技能以及健康等要素,它们可以帮助家庭以不同的生计手段实现生计目标,[2]它是个体或家庭在市场竞争中所必需的,人力资本对于家庭的作用有别于其他生计资本,它决定了家庭驾驭其他资本的能力,影响着农民外出务工的能力。

文化程度是衡量家庭人力资本最重要的指标,人力资本对于农村经济增长以及家庭收入水平的改善有着至关重要的作用。近年来,我国农村劳动力文化程度不断提高,“1990年—2010年,不识字或识字很少的农村劳动力所占比重下降15个百分点”,[3]农村劳动力整体文化程度并不高,《2015年全国农民工监测调查报告》显示,未上过学的农民占1.1%,小学文化程度占14%,初中文化程度占59.7%,高中文化程度占16.9%,大专及以上占8.3%。高中及以上文化程度农民工所占比重比上年提高1.4个百分点,但半数以上农民工仍集中于初中及以下文化程度。农村主要劳动力平均受教育年限普遍较低,相较于城市家庭受教育程度多集中于中等与高等教育阶段,而农民家庭受教育程度还处于普及九年义务教育阶段。受文化程度影响,大部分男性农民工外出务工主要从事建筑、装修等体力劳动,而女性农民工则从事服务业、保姆、保洁等职业较多,较低的文化程度导致农民务工的职业更多以简单、繁重的低端工种为主,在非正规部门就业较多,多以年轻为资本、靠出卖自身体力来换取收入,这种低端的体力劳动势必影响其未来职业生涯的发展,虽然目前收入水平尚可,一旦其靠体力吃饭的黄金时期过去后,最终不得不回到农村,这会影响家庭收入的稳定性与可持续性。

“普工”与“技工”的区别。目前农村劳动力转移对于技能需求发生巨大变化,相较于传统的纯体力劳动,农民工对于生产工具的掌握程度对家庭收入水平影响巨大。技能水平与劳动效率相关,并影响劳动者的收入水平,缺乏必要专业技能或仅仅具有传统技能的农民工的收入不高,工作稳定性较差,其家庭更容易陷入贫困状态;而那些拥有较多现代化技能的农民工却往往与贫困无缘。村外出务工出“死”力的“普工”不在少数,即所谓的“技盲”,工作大多劳动强度大,劳动时间长,可替代性强,伴随着年龄增长与身体素质下降,这种“技盲”农民工“找活儿”会越发困难;而少数具有一技之长的农民工,他们多靠技术(如电焊、开吊车、开机床等)“吃饭”,务工收入远高于普工,竞争力强,职业生涯延续性长,甚至越老越值钱。从事低端体力劳动且缺乏技能的普通农民工一旦超过了40岁就不太容易找到工作,常常会受到用人单位排斥,用人单位更愿意招收年轻劳动力,而他们则常常成为“裁员”的对象。

在文化程度和技能方面均不占优势的农民工大多只能从事低端的体力劳动,常常是“干半年、歇半年”,工作和收入都不稳定,流动性强,这不仅影响家庭生活水平,也降低了举家迁移进城的可能性。《2014年全国农民工监测调查报告》显示,接受过技能培训的农民工仅占32.7%,这说明将近70%的农民工未接受过技能培训,目前农村职业教育和劳动力培训比较薄弱,多数农民工在劳动力输出地基本没有参加过正规的职业教育与培训。一方面受传统观念影响,农民更重眼前利益、轻长远发展,学习积极性不高,不愿意花费时间与金钱接受技能培训,而高额的培训费用也让多数家庭望而却步,另一方面劳动力输出地政府相关部门对于农村转移劳动力技能培训重视不够,很少为农民外出务工提供专门的技能培训,未承担起相应的责任。

家庭的人力资本对于农民外出务工具有重要的影响,在非农化转移过程中,非农部门对劳动力文化程度与技能的需求也在提高。但目前农民家庭主要劳动力文化程度低且技能缺乏明显,形成了人力资本劣势,这会降低了农民家庭劳动力非农化转移的能力(就业机会与能力)与稳定性,[4]进而影响农民家庭的务工收入的水平。

二、社会资本:关系网络的“短板”

林南教授将社会资本定义为“在目的性行动中被获取的或被动员的、嵌入在社会结构中的资源”,[5](p28)社会资本存在于社会关系与网络之中,可以转变为家庭发展需要的社会资源,对于家庭及其成员的支持程度影响着家庭的生计状况。农民家庭的社会资本主要是指家庭社会关系网络。在中国农村以血缘、亲缘、地缘为基础的社会关系网络是农民家庭社会资本的主要表现形式,它们不仅在农民外出务工中发挥着重要的支持作用,而且在留守家庭的生产与生活中同样发挥着重要作用。

社会资本在农民外出打工中的重要依靠,它有助于降低农民外出务工的成本与风险。基于亲戚、朋友、同乡的社会关系网络不仅可以为农民提供务工信息,而且可以在农民务工过程中以组织化形式为外出务工农民提供物质、情感方面的支持,帮助外出务工农民更好地适应城市生活,降低务工风险。第一,社会关系网络可以加强农民工之间沟通与联系,老乡、工友之间的帮助与支持不仅可以降低搜寻工作的成本,而且可以通过互帮互助传授技能与经验,提高外出务工农民的就业能力;第二,在农民工聚集区,通过老乡、工友之间情感、心理沟通,缓解外出务工农民初入城市的恐慌与不安,降低他们务工的心理成本;第三,在外出务工农民面临疾病、失业等生活工作风险时,老乡、工友的照料与关心,帮助他们渡过难关,在一定程度上弥补外出务工农民社会保障的不足;第四,对于家庭而言,外出务工农民之间的互助可以在物质与精神上弥补家庭照顾的不足,通过轮休、换工等方式,帮助外出务工农民照顾在城市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缓解农民工家庭照顾压力。“亲不亲、故乡人”,“城市中的老乡”往往成为农民外出务工最先依靠的人。

传统社会关系网络发挥着重要的社区照顾功能,通过村民之间的互帮互助实现对留守妇女、留守老人、留守儿童的生产帮助与生活照顾。基于传统血缘、地缘、亲缘为基础的社会关系网络在农民日常生活中发挥着重要作用,通过社会关系获得外界额外的资源帮助是家庭解决一些日常困难的重要途径。而在面对一些突发事件时,传统的互帮互助关系的支持作用更为凸显,这在一定程度也减轻了外出务工农民的后顾之忧。

伴随着社会转型,市场经济与现代文化冲击着农村社会,人际交往方式、社会价值观在逐渐发生变化,传统农村社会关系网络逐渐弱化,而现代社会关系网络尚未形成,影响家庭社会资本的存量,社会资本对农民及家庭的支持与保障作用日益弱化。第一,传统家庭结构发生变化,大家庭迅速解体,核心家庭成为主体,家庭规模逐渐小型化,家庭内部关系呈现简单化、疏远化,代际关系简化,成员之间以及家族内部的联系与支持趋于弱化。第二,男性外出务工,女性大量留守农村,家庭社会网络伴随着男性外出而发生改变,女性交往与活动能力大大降低。丈夫外出务工后,“从夫居”的留守妇女因为害怕流言蜚语而减少社会互动,社会交往仅限于亲戚与邻里中,社会关系网络不同程度缩小,这在一定程度上也制约了农村妇女的自我发展。第三,伴随着社会转型,基于亲缘、血缘、地缘的社会关系网络的封闭性与同质性的日趋凸显,农村社会资本的狭隘性导致其在农民外出务工中的支持作用逐渐弱化。熟人网络虽然降低了农民的务工成本,但这种熟人关系下的务工信息传递也存在一定弊病,如信息闭塞、内容单调、失真,会导致农民工流动的盲目与不稳定;传统的社会关系网络以特殊信任为内容,强调面子,注重人情,在这种非正式的熟人关系下,很多不规范的务工行为经常发生,面对借钱、欠账等事情,大部分外出务工农民碍于面子不得不选择忍让。农民务工所依托的传统社会关系网络虽然在物质与精神上帮助外出务工农民较快适应了城市环境,降低了生活成本,但却在一定程度上阻碍了外出务工农民的城市融入,狭窄的社会关系网络使得他们只能在“城市的村庄”中与“城市的老乡”交往,封闭的社交圈降低了外出务工农民与市民的互动。

农民家庭社会资本在“半熟人社会”下日益弱化,呈现碎片化与边缘化的特征,社会网络缩小,社会关系弱化;在市场经济入侵下传统社会关系网络对农民家庭的支持逐渐弱化,同质性的社会关系网络也使得农民在外出务工中难以获得持续且稳定的社会支持与资源,这不利于外出务工农民在城市形成新的社会关系网络,影响其市民化进程。

三、金融资本:不稳定的收入

金融资本主是指在“消费和生产过程中人们为了取得生计目标所需要的积累和流动”,不仅包括金钱,还包括其他能起到钱的积累和交换作用的实物。[2]这里主要从工资性收入、经营性收入以及财产性收入角度分析农民家庭的金融资本。

第一,工资性收入。这里主要是指务工收入。对于多数农民家庭而言,务工收入已经逐渐成为主要的收入来源,家中是否有劳动力外出务工已经成为农民家庭收入能否大幅增加的重要原因之一。《2015年全国农民工监测调查报告》显示农民工人均月收入3072元,比上年增加208元,增长7.2%,增速比上年回落2.6个百分点。近些年来,农民家庭工资性收入增长明显快于经营性收入增长,从2013年到2015年,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由9429.6元增加到11422.0元,其中工资性收入和经营净收入分别增加947.5元和562.9元,分别占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总增量的47.6%和28.6%,工资性收入已经成为农民收入的第一大来源。[6]目前我国农村家庭收入来源中六成以上来自打工收入,打工收入更是种地收入的十倍有余,农民在外打工一年的剩余比待在家中两年的收入都高。[7]但目前农民务工流动性强、稳定性差,务工收入时高时低,造成家庭收入不稳定。首先,农业生产的季节性造成农民工往往从事灵活性较强的工作,以方便回乡务农,不少农民每年农忙时节会选择回乡务农,农忙后继续外出务工,“务工—务农”的兼业模式使得农民务工常常呈现间断性,造成务工收入的损失。其次,外出务工农民文化程度低,大部分缺乏一技之长,大多从事体力劳动,较少从事脑力劳动,工作可替代性强,间歇性失业成为常事。最后,工资常常被拖欠。出力干活、拿工资本是天经地义的事情,但因各种原因外出务工农民工资经常被拖欠,这不仅影响务工收入的稳定性,更会对家庭正常生活造成不利影响。

第二,经营性收入。这里主要是指农业收入。过去农民主要收入来源是种地,但改革开放后,市场经济和现代化要素改变着农村,“增产不增收”成为常态,农业收入在家庭总收入中的比重越来越小,很多农民觉得种地越来越不划算,“一年种五亩地不如出去一月工”,种地不赚钱已成为事实,农民开始逐渐从土地上逃离,家庭生计由务农转向务工。目前农村务农人口在逐年减少,粮食生产大多维持着低水平的小农经营模式,不少耕地被私人承包转种经济作物,种地成为老人和妇女的职业,正所谓“弱者种地”、“差地种地”,依靠种地勤劳致富在农村已不再是公理。务农收入的降低使得越来越多的人远离土地,传统家庭联产承包经营制面临巨大挑战,伴随着劳动力的大量转移,农业兼业化、生产非粮化等问题越发突出。

第三,财产性收入。主要是指农民家庭对外投资和财产租赁等取得的收入,以土地出让、储蓄利息为主,这里主要分析的是土地(耕地与宅基地等)流转或抵押为农民带来的收入。从2013年到2015年,农民人均财产净收入由194.7元增加到252.0元,占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总增量的2.9%。财产性净收入仍只处于农民收入补充来源的地位。目前财产性收入在总收入中所占比重较小,对农民收入的贡献率相对较低。土地是农民重要的财产,它不仅为农民带来生产收入,还应为农民带来财产性收入,农民可以通过转租、出租、转让等方式来获取收入。[8]多数农民特别是外出务工农民都非常希望自家的耕地能够被流转(出租为主)出去,流转土地收益要高于自己种地,正所谓“旱涝保收”,而少数未外出务工的农民则对土地流转积极性不高,更不愿长期将自家耕地流转出去。在很多村庄未流转出去的耕地大多采取粗放式耕种模式,农民不愿在耕地投入过多人力物力,土地集约化程度不高,利用率低,甚至出现部分耕地抛荒的现象。粗放耕种和闲置的土地并没有为农民带来更多的财产性收入,土地财产对农民来说“有名无实”,土地作为农民最重要的生产、生活资料却未能给农民带来更多的增值收益。目前的土地政策还不能满足农民增加财产性收入的诉求,农民的土地用益物权权能不完整,在土地的流转过程中,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流转方式不明确、流转对象受限,更多是政府主导下土地流转,农民缺乏土地流转的自主权,所获得收益或补偿偏低偏少,甚至可能成为利益受损者,这不仅会降低农民的财产性收入,影响农民向非农产业转移,更会影响土地流转、阻碍了农村土地规模化经营。

金融资本是家庭最重要的生计资本,它是影响农民家庭生活质量的重要因素,不仅影响着家庭生活水平,更是保障教育、养老、医疗、住房等需求的重要物质基础。目前农业增产不增收,农业比较收益逐年降低;在目前的土地政策下,农民无法真正“控制”自己的土地,土地产权界限模糊,土地承包经营权不够稳定,土地承包经营权在转让、抵押等方面受到诸多限制,农民并未被赋予完整的土地权利,土地产权流动性较弱,农民的土地收益权与处置权无法得到很好的保护,土地并未给农民带来更多的财产性收益。在此情况下,农民家庭不得不将改善生计状况寄希望于务工收入,城乡收入的巨大差异使得农业人口非农化转移成为不可阻挡的趋势,可以说,目前农民向好城市非农部门转移成为农民提高家庭金融资本存量、改善家庭生计资本状况的唯一手段。

四、自然资本:无奈的农业兼业

自然资本是指“人们维持生计所依靠的自然资源的储存和流动”,[9]主要包含土地、森林、海洋、野生资源、水和空气质量等。耕地作为农民最重要的自然资源可用来衡量其自然资本的存量,农民对耕地的依赖性较强。在农村,不同的家庭对于耕地的态度明显不同,富裕家庭会放弃土地耕种或者将土地转包给他人耕种,一般中等家庭则会在维持自家口粮的基础上放弃部分耕地,而贫困家庭由于受外出务工机会的限制,不得不扩大耕地面积,租种其他人闲置的耕地。[10]但目前受工资拖欠、季节性务工、务工低端化等影响农民务工收入并不稳定,对大部分外出务工农民来说,务工收入虽然成为家庭收入的主要来源,但是未来的预期并不稳定,他们虽然进入城市务工,但是城市的制度性排斥使得他们进易留难,很难彻底脱离农业进入城市。所以耕地不仅是他们临时待业之所,也是他们外出谋生的底线保障,一旦失业或者年龄大了,耕地可以为他们解决最基本的生存问题,所以在土地流转收益低或者无法流转出去时,这类家庭都采取“主要劳动力外出、辅助劳动力留乡种地”的兼业模式维持着基本的农业生产,留守妇女和留守老人则成为“守土有责”的主要“劳动力”;拥有土地让农民在城市与农村间进退更为主动,所以农民大多攥紧自己的土地。农民的兼业模式说明农民外出务工的不稳定性和农业人口非农化转移的不彻底性,他们对耕地有着较强的依赖性。对于外出务工农民来说,让他们放弃耕地几乎是不可能的,相较于处于完善的社会保障体系下的城市居民,广大农民却只有微薄的养老金和耕地,面临各种不可预知的风险,他们并不愿轻易放弃耕地的,但这在客观上造成了“一家两业”,部分家庭成员不得不留守农村。

虽然种地已经不是农民家庭收入的主要来源、土地的生产功能逐步弱化,但土地仍是农民家庭不愿舍弃的“资本”,它不仅是农民家庭的“保命田”,也是他们非农化转移失败的底线保障。“一家两业”策略下的农业兼业虽然保障了农民的“进退有度”,但客观上阻碍了农民的“去农化”,也影响了农业规模化经营、降低了土地的利用率。

五、物质资本:难以盘活的财产

物质资本是指“用于生产和生活的公共设施和物质设备”,[10]在这里主要指农民家庭自有房屋以及居住条件。房屋是农民家庭最为重要的物质资本,兼具生产与生活资料双重功能,它不仅是农民家庭重要的资产形式,更是农民家庭福利和保障实现的重要基础。[11]

修建与购置房产是一笔可观的家庭支出,与家庭收入相关,不同类型的房屋不仅反映农民家庭的居住条件,更反映了家庭的生计水平。外出务工对于农民家庭房屋以及居住条件的影响巨大,改革开放后,伴随着农民大量外出务工,农民家庭收入逐年提升,改善住房条件则成为农民家庭收入增长后的必然诉求。20世纪80年代和90年代,农民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增幅最快的时期,1980—1984年以及1990—1994年是我国农房建设历史上两次建设高潮,年均增幅更是达到20.7%、13.7%,分别以扩大转发面积和改善住房结构为特征。[11]农民家庭的建房行为开始从单纯的追求面积大小向提高居住条件转变,房屋质量以及内部装修越来越被农民所看重,住房更新速度加快,住房质量不断提高。而近年来,我国农村住房建设进入又一轮新的高峰期,2005—2008年农民人均住房建筑面积由27.06平方米提高到32.81平方米。[11]在“建房热”的同时,“买房热”在很多农村地区也开始蔓延起来,为追求更好的居住条件以及改善子女教育条件,不少外出务工农民选择在家乡所在地县、镇购买房屋,而不再对农村房屋进行改建,甚至在一些农村地区(欠发达地区)是否在县(镇)城有房产成为结婚、相亲的必要条件。在县(镇)购房基本掏空了农民家庭的积蓄,但这些外出务工农民大部分却很难“留不下”,真正留在县城还是家里的老人、妇女和孩子,县城比农村花销大,但务工机会少,这里没有他们的工作,也没有他们的社会福利,只有他们的房子,他们不得不继续在外务工还房贷,走上了“房奴”之路:买房——背贷——打工还贷。

在“建房潮”和“买房潮”下,农村房屋与宅基地空置、闲置现象越发明显。一方面,高房价背景下农民工很难在城市“安家”,只能回乡建房或者买房,打工收入大都投入到房屋修建或购房中去,但农民住房消费不理性,形成建房买房跟风心理,举债建房购房,这加重农民家庭经济负担,形成新的家庭债务,农民不得不通过外出务工还债,成为“房奴”。另一方面,由于缺乏规划、选址随意、分布不合理、建新不拆旧,房屋与宅基地长期闲置,土地资源浪费严重,农民闲置着房屋继续外出务工,不少农村地区甚至形成了大量空心村,[12]这也将是未来村改居以及新型农村社区建设必须面临的难题。[13]

目前我国农村地区空置宅基地与房屋较多,但宅基地属于集体,农民只拥有宅基地的使用权,很难实现使用权的抵押、转让等,目前缺乏完善的“宅基地自愿有偿退出机制和流转政策”,宅基地与住房基本没有变现的可能,同时农民受未来务工预期的不确定性以及传统的“恋土”情节影响,大多不敢也不愿意轻易对宅基地进行转让、置换以及退出,这造成大量宅基地和房屋闲置、浪费,土地资源利用率低,无法为农民带来更多的财产性收益。

城市没有“家”。“农村老家的房子让老鼠住,城里打工却只能住老鼠窝”,农民能在务工城市购房的基本很少,他们大部分在城市没有房产,只有少数早期出去做生意致富的“农民商人”在城市居有定所,绝大部分农民在城市没有能力完成购置房产,多居住于集体宿舍、城乡接合部的出租屋等。居住面积小、环境差、配套设施不齐全是外出务工农民城市居住条件的真实写照,大部分外出务工农民在城市没有长期稳定的居住场所,不得不到处“流浪”。在城市住房保障体系保障下,不少城市居民尚且难以实现购买房屋的目标,对于大部分外出务工农民来说,由于户籍限制他们大多被排斥城市住房保障体系之外,更不敢奢望能在城市拥有自己的房产。外出务工农民在城市栖身于“老鼠窝”般的出租房,而在农村自有住房却得不到很好的利用,大量闲置,外出务工农民缺乏在城市组建家庭的载体——住房,处于一种尴尬的境地,不得不像候鸟一样过着迁徙的生活。

房屋与宅基地是除耕地外,农民家庭最大宗的财产,但目前其可变现性很低。虽然大量宅基地闲置,但由于政策限制,农民对于在自己宅基地上合法建造的房屋不具有完整的产权,农民只对宅基地拥有使用权,并没有商业性利用或者转让的权利,它们很难为农民带来更多的增值收益,不得不成为农民的沉淀资产。一方面农民手里没钱,买不起房,很难留在城市,另一方面宅基地却在闲置,不能成为其规避风险、再次购买房屋提供支持。

六、结论与启示

生计资本是衡量家庭面临风险的可能和抵御风险的能力,“脆弱性”则是常被用来描述生计资本的要素,世界银行将脆弱性定义为“个人或者家庭面临某些风险的可能”,[14]生计资本的脆弱性是农民外出务工的重要动机之一。通过对农民家庭的资本特征研究发现,金融资本对于农民家庭生计的影响是最直观的,它对家庭的重要性是其他资本所不可取代的,金融资本缺乏或不足是农民外出务工的主要诱因,以赚钱回家为目标的务工行为成为提高家庭金融资本的主要途径;在金融资本中务工收入目前几乎已经决定着家庭生计状况的好坏,务农收入比重逐年降低,土地出让收入则增长缓慢。物质资本与自然资本对于改善农民家庭的生计状况是有限的,房屋与宅基地是农民家庭最基本的生活资料,也是农民福利与保障实现的基础,并已经成为农民家庭最大的支出项目之一,外出务工对居住条件改善较为明显,但面对风险,房屋与宅基地的作用更多是间接的,受政策限制,其抵御风险能力不强;自然资本也是农民基本的资产形式,但受自然条件影响明显,耕地增产增收缓慢,自然资本已经无法成为农民家庭收入的主要来源,其保障功能已经取代生产功能,农业兼业化成为土地保障功能的最重要体现。人力资本与社会资本对于农民家庭生计的影响是间接的,家庭的人力资本存量不高,农民普遍缺乏必要的知识储备与技能,这会影响外出务工收入的持续性与稳定性;社会资本可以转化为人们需要的资源与支持,在市场经济与城市化的冲击下,基于血缘、亲缘以及地缘的社会关系网络逐渐弱化,对改善农民家庭生计状况的作用十分有限。[15]农民家庭生计资本存量不高且不均衡,呈现一定的脆弱性,而外出务工在一定程度上是改善家庭生计资本脆弱性的必然选择。

农业人口非农化转移在一定程度上提升了农民家庭生计资本的存量,改善了农民生计资本的脆弱性,但生计资本的改善与提升并不均衡,这不仅会影响农民家庭的生产生活,更会对农民外出务工造成影响。要真正改善农民家庭生计资本的脆弱性需要提供外部支持与帮助,国家与地方政府要关注农民家庭生计资本的脆弱性,创造有利于农业人口非农化转移的政策环境,更好地改善、增进农民生计资本,提高农民家庭生计的可持续发展。从家庭金融资本角度看,一方面,务农收入逐年降低,农民家庭不得不将主要劳动力分配于城乡不同的生产部门以实现家庭收入多元化,降低家庭经济风险,另一方面,农民外出务工收入不稳定,这直接影响着家庭的生计状况,加大农业投入,加快推进农业经营体系改革,逐步建立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提高农业的生产率与竞争力,提高农业产业内部劳动力吸纳率;[16][17]应破除不利于农民工就业的政策歧视和体制障碍,保护其合法劳动力权益,使其享受与城市居民同等的就业机会,提高务工收入与就业环境。从家庭人力资本角度看,文化程度与技能在农民外出务工过程中发挥重要作用,因此需要加大对农村地区教育投入,提高农民文化程度,逐步以“技能型”劳动力输出取代“苦力型”劳动力输出,提高外出农民的就业能力,真正实现“走一人,富一家”。从家庭社会资本角度看,以血缘、地缘和亲缘为基础的社会关系网络仍是农业人口非农化转移过程中倚重的就业途径与信息网络,这说明目前我国缺乏公开的务工信息供给和完备的劳动市场服务,要改变劳动力市场二元管理体制,实现城乡统一的劳动力市场,将农民工的就业管理与服务纳入到城市劳动力管理系统之内,逐步形成覆盖城乡的劳动力信息服务网络,为农民工就业与流动提供优质的信息服务指导。从家庭物质资本与自然资本角度看,农民并不具备对土地的完整“控制权”,土地产权模糊使得农民难以自由处置自己的土地,土地作为农民最宝贵的财富却不能成为其举家迁移进城并最终实现市民化的依靠,也影响了土地资源的合理配置;在现有的政策条件下,土地仅仅发挥着最低的保障功能,充当农民的“保命地”,外出务工家庭只能采取农业兼业经营,农村房屋和宅基地闲置常态化,农村土地政策必然要进行改革,要通过“还权赋能”切实保护农民的土地权利,“赋予农民对承包地占有、使用、收益、流转及承包经营权抵押、担保权能,使农民拥有承包地的权能更加完整和充分”,[18]让农民分享土地的增值收益,满足农民离土离乡或留土离乡的现实需求。农民家庭生计资本状况不仅是观望农业人口非农化转移的全新视角,更是优化公共政策、改善农民家庭生产生活状况的重要切入点。

[1]何路路,陈勇,等.我国西部山区受灾搬迁农户生计状况研究——基于四川绵竹市清平乡受灾农户的调查研究[J].西北人口,2012,(6).

[2]苏芳,徐中民,尚海洋.可持续生计分析研究综述[J].地球科学进展,2009,(1).

[3]刘唐宇.我国农村人力资本投资的效应、现状及路径选择[J].农业现代化研究,2014,(1).

[4]刘文.我国农村人力资本的基本特征及投资战略研究[J].南开经济研究,2004,(3).

[5][美]林南.社会资本——关于社会结构与行动的理论[M].张磊,译.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2005.

[6]姜长云.当前农民收入增长趋势的变化及启示[J].人民论坛·学术前沿,2016,(14).

[7]6100万农村留守儿童被挡在城市门外[EB/ OL].http://news.163.com/16/0301/07/BH29LO0N0001 4MTN.html,2016-03-01.

[8]傅晨,任辉.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背景下农村土地制度创新的机理:一个分析框架[J].经济学家,2014,(3).

[9]周易,付少平.生计资本对失地农民创业的影响——基于陕西省杨凌区的调研数据[J].华中农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2,(3).

[10]李小云,等.农户脆弱性分析方法及其本土化应用[J].中国农村经济,2007,(4).

[11]刘李峰.我国农民住房建设:发展历程与前景展望[J].城市发展研究,2010,(1).

[12]刘彦随,刘玉.中国农村空心化问题研究的进展与展望[J].地理研究,2010,(1).

[13]刘俊.试论农民流动与农村住房建设[J].现代农业,2008,(1).

[14]韩峥.脆弱性与农村贫困[J].农业经济问题,2004,(1).

[15]吕伟伟.甘肃省山区农户生计资本脆弱性分析[J].理论前沿,2014,(2).

[16]王如鹏,孙仕德.论我国城乡二元社会终结的路径及制度选择[J].学术交流,2013,(10).

[17]蒋和平.我国现代农业的发展目标、主要挑战及对策建议[J].中国发展观察,2011,(12).

[18]冯海发.赋予农民更多权利和利益推动城乡发展一体化——对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有关农村改革几个重大问题的理解[J].中国合作经济,2013,(11).

责任编辑 杨幸

C91

A

1003-8477(2017)05-0050-07

聂飞(1982—),男,管理学博士,洛阳师范学院讲师。

2015年度教育部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重大项目“中印农村妇女参与村级治理比较研究:基于实地调研”(15JJDZONGHE009);2014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青年项目“农村流动家庭离散化的社会治理政策研究”(14CSH0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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