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末《尚书》学者附会西学考述
2017-03-07刘德州
□刘德州
(江苏师范大学 历史文化与旅游学院,江苏 徐州 221116)
清末《尚书》学者附会西学考述
□刘德州
(江苏师范大学 历史文化与旅游学院,江苏 徐州 221116)
随着西学的大举进入,以及接连不断的外辱所带来的刺激,清末学者成本璞、刘光蕡、李元音等人将西学知识注入《尚书》学之中,提出新解释、新主张,迥异于旧有的考据、义理之学,藉此寻求自强之道。在此过程中,由于《尚书》自身的特点,以及当时的社会环境,他们特别重视对政治相关内容的阐释。总体来看,他们的立场是保守的,他们的学说也常有因袭前人之处,但毕竟向我们展示了经典解释的多样性,也是学随世变的重要例证,而且对西学的传播也有所促进。
尚书;西学;成本璞;刘光蕡;李元音
随着西学的大举进入,以及接连不断的外辱所带来的刺激,清末有大批知识分子开始关注西学,藉此寻求自强之道。传统的经学研究也因此而被注入新内容,一些经生将儒家经典与西学知识相比附,提出新解释、新主张,迥异于旧有的考据、义理之学。但他们的根本立场仍然是维护中学,大多与当时盛极一时的西学中源说相吻合。有关清末的西学中源说,学界已有可观的研究成果①参见全汉昇《清末的“西学源出中国”说》,《岭南学报》第4卷第2期,1936年;熊月之《西学东渐与晚清社会》,上海人民出版社1994年版;雷中行《明清的西学中源论争议》,兰台出版社2009年版。,但关注的重点多在自然科学与思想领域,对经学界着墨不多②叶纯芳所著《中国经学史大纲》是少有的对此予以关注的著作(参见叶纯芳《中国经学史大纲》,北京大学出版社2016年版,第483—497页)。。不过,经学界对西学的认知也有值得关注的特色。一方面,经学研究无法脱离儒经文本,这就决定了在学习西学过程中必然要多动一番脑筋。另一方面,经学具有较强的保守性,在与西学结合时,有着更为明显的扬中抑西色彩。本文即以成本璞、刘光蕡、李元音等人之《尚书》学为例,对清末经生的西学认知作一梳理。
1 成本璞之《九经今义》
成本璞(1877-1931),字琢如,湖南湘乡人。 优贡生,光绪癸卯荐举经济特科,官浙江候补知县。所著《九经今义》共二十八卷,刻于1908年,但成氏已于1898年在《湘报》发表《九经今义自叙》,其时业已成书。此书之命名,据成氏自称是要“绍惠氏之旧式”[1]515,即与惠栋《九经古义》相呼应。然而两书之旨趣实是大相径庭。惠栋治经,惟古是求;成氏所谓“今义”,则专求与现实相关之大义。《九经今义》所言不尽与西学相系,但书中主旨仍是西学中源的论调,其《自叙》云:
欧洲诸国,越征海表,筚路蓝缕,以启山林,封豕长蛇,荐会上国。寻其本末,匪有殊科;核其名实,遂收宏效。虽制礼作乐多惭往圣,而立体垂制,暗合古经。骤致盛强,无与伦比。懿彼洪规,谅符旧制,藐兹中土,瞠乎莫逮。博(按,当为“传”字之讹)曰“礼失而求诸野”,又曰“天子失官,学在四夷”,不亦信耶?……博观近译西人之书,乃知其政教、工艺之学咸出于古经[1]514。
成氏一方面承认西学“致盛强有由然也”[1]405,另一方面又认为西学皆源出儒家经典,这就促使他致力于糅合古经与西学,从而实现其经世之目的①参见全汉昇《清末的“西学源出中国”说》,《岭南学报》第4卷第2期,1936年;熊月之《西学东渐与晚清社会》,上海人民出版社1994年版;雷中行《明清的西学中源论争议》,兰台出版社2009年版。。如成氏论重商之道云:
“懋迁有无化居”,懋迁者,贸易迁徙也。懋、贸俱假音字。化,即古货字。……货殖之事,古已重之,为后世商学之权舆。此言水土既平,稼穑既播,急宜广求商务,以广招徕而给国用也。今地球各国均用商战,政府以兵力保护商人,商人心计最精,懋迁益广,既逐厚利,悉力以供国家。官商通气,上下合德。盖今日之国势,非商无以立国也[1]405。
按,成氏释《皋陶谟》之“懋迁有无化居”,原本旧训②参见:孙星衍撰,陈抗、盛冬铃点校《尚书今古文注疏》,中华书局2004年版,第93-94页。,但以之与西人相较,提出重商之必要性,则告别了传统儒家重义轻利的主张。
除此之外,成本璞在阐释《尚书》的过程中,还十分注重与西方政治的结合。例如他极力抨击私天下的专制制度,主张实行民主,而民主之意中国古已有之。他说:“西人民主之法,除民之害也。其法由通国公举,及上下议院议定始,以践位期满则退,无所私焉。此与尧舜之禅让有以异乎?中土效之则立成篡弑之祸,西人效之则长享治平之福,其相越岂不远哉!盖西人沈厚笃朴,犹有古意也。 ”[1]402在他看来,尧舜禅让体现的正是公天下之心,但后世权奸假禅让而行篡弑,大同之治因而丧亡,反观西人,则更好地继承了禅让之本意,因而能达成治平之世。在阐释《洪范》时,他又进而批判君主专制,推崇议院民主之制,其言曰:
“汝则有大疑,谋及乃心,谋及卿士,谋及庶人”,此西人议院之法所由昉也。西人每有大事,必谋之卿士庶人,开院会议,顺民情之向背,察众论之异同,始敢出而行之。政行而民无怨讟,事无不举,国以大和,顺民之欲也。汉置议郎、博士诸员,有事必令会议,博求古义,讥切近事。魏晋抢攘,遂废其职,人君恣睢于上,言官结舌于下,而天下之事乃败坏不可胜言矣[1]408!
统观成氏所论,其实包含了三层意思:对西人的肯定,对古经的崇敬,以及对后世背离古经的不满。这种看法可以说始终贯穿于成氏全书。成氏既秉持这一看法,同时又有着强烈的强国致治的经世目的,所以对于学术门户之争是完全反对的。他在书中强调:“学术之坏,莫甚于门户之争。今日门户之争有二,一曰汉宋之辨也,一曰中西之辨也。……中西之辨,尤人所龂龂持之者也。不知西学悉出于中土,但西人益致其精,中土久失其传耳。善学者当博甄西人之书,以补吾所矩(按:‘矩’,当为‘短’字之讹),何可徇流俗之议,从而排斥之也。故善学者无汉宋之辨、中西之辨也。”[1]511门户之争是经学研究的常见现象,在成本璞生活的年代,汉宋之争已经开始趋于缓和,并非成氏首倡,但他将消弭中西之争的观点引入经学研究还是十分值得肯定的。
2 刘光蕡之《尚书微》与《立政臆解》
刘光蕡(1843-1903),原名一新,字焕唐,号古愚,陕西咸阳人。举光绪乙亥乡试。历主泾阳、泾干、味经、崇实诸书院,影响关中学风甚巨。刘光蕡热衷新学,曾倡导兴办近代工业企业和新式教育,对西方科技、政体也较为熟悉。面对西学的涌入,他认为西人所论皆中国所固有,不必妄自菲薄,而应更加重视儒经,从中寻求强国之道。刘光蕡宣称:“今西人天文地域各学均极精深,挟其图象,以傲我中国。我中国惊为西人创得之奇,岂知皆我三千年以前之故物。经训不明,有关于世教诚非细矣。”[2]130这一理念正是他治经的指导思想。
光蕡著述甚多,于《尚书》学则有《尚书微》与《立政臆解》。二书虽然篇幅较为短小,但观点皆极为鲜明。《尚书微》起《西伯戡黎》,止于《召诰》,伪古文不与焉。此书当系刘氏于烟霞草堂授徒之讲义,成于1899至1902年间[3]206-207。 书中对龚、魏新说及西学知识多有采纳,新解频见。即以议院制度而论,刘光蕡的关注点就与成本璞有别。他注意到《洪范》所云“三人占则从二人之言”,认为就是少数服从多数的意思,“今西国议院以与议多寡定从违,即此意”[4]6。 对于《洪范》所言君主有大疑可谋及乃心、卿士、庶人、卜筮之说,他解释说:“然则国家有事,君臣与民之议论,固可鼎足而三。……今西国议院,以君从其议者准若干人,其法与此同。而彼不决之神,不如中法之详密无弊也。”[4]6-7此说固然发前人所未发,表面来看颇为新颖,但其实质却是十分陈旧。姑且不论君主意见可抵数票之说显然不符西方议院制度,就其所言求之卜筮、决之神灵的主张,即可见其迂腐之气。
刘光蕡在比附西学过程中,一味求新,往往有违训诂学的原则。如论《康诰》“要囚,服念五六日,至于旬时,丕蔽要囚”云:
“要囚”,当作“勾囚”解。释为囚之要者,则于《多方》“我其战要囚之”不可通矣。“要囚”,即圜土“收教罢民”,今西法之拘禁若干日有财者则以财赎也。“服念五六日,至于旬时”,谓拘禁之,使自服念其罪而悔。五六日,罪之轻者;至于旬时,罪之大者。“丕蔽要囚”,谓拘囚已蔽其辜,则大释之,不以为罪案,使抱终身之憾也。[4]20
按,刘氏所言“勾囚”之“勾”当系勾提、拘捕之意,衡之上下文,确实文意贯通。①参见顾颉刚、刘起釪《尚书校释译论》,中华书局2005年版,第1329-1330页。但“要”何以当作“勾”解,刘氏却未加说明,让人不知其所以然。至于“大释之”云云,更是添字解经,犯了训诂学的大忌。这一解释的基础既然不牢靠,那么进而再与西方司法制度相比附就是出于想当然了。
相较于《尚书微》,《立政臆解》更是旗帜鲜明地比附西学,其关注重点也更为突出。据刘氏自述,此书之所以作,乃为阐发中国旧有之宪法精意,纠正盲目崇洋之心态。此书自序云:
癸卯夏初,次儿瑞焉吾随侍至甘,读湘乡周氏所译《宪法精理》,卒业,请曰:“此西人新出之精理,吾古亦有之乎?”曰:“有之。《尚书》二十八篇阐此无余蕴矣,而《立政》一篇尤重用法,谓为宪法之鼻祖,可也。……今为西人所迫,道始大明,乃求宪法于西国,是弃祖父膏腴之业而不耕,而甘行乞于市,以求延残喘也,岂非大可痛心之事哉? ”[5]383
与此书旨趣相同的尚有刘氏所著 《学记臆解》,其自序云:“乙未岁,马关约成,中国赔费二万万。予傍徨涕泗,无能为计。……旧书重读,新解特生。盖身世之悲有不能自已于言者,强坿经训以告稚子,故题曰 ‘臆解’。 观者若执古训以绳予,则予之戚滋深矣。 ”[2]133“光蕡受时政之刺激,试图从儒家经典中寻求自强之道,然宪法云云并非古训所固有,故名其书曰‘臆解’”。
为论证《立政》为宪法之鼻祖,刘氏着重对官制进行了新的诠释:“西国宪法全以三权相维持,谓主治、行政、议法三权也。常伯如西国之君相及上议院,勋贵为之,故曰伯。伯,长也,把也,谓主持政事也。常任即西国行政之官,谓常任事也。准人则西国下议院,以国人之公论议定宪法而行之,准人情以为法也。 ”[5]384按,刘氏对三者职责的论述或离实际不远,即如顾颉刚所言:“‘准’的意义是公平,‘准人’当是司法的长官;‘任’是执掌政务的长官,故云‘事’;‘伯’是管理民事的长官,故云‘牧’。”[6]1663然而他对宪法的理解是十分片面和肤浅的。西方实行宪法,最强调的是把宪法作为国家运行的首要准则。中国古代绝无这一类似准则,刘氏仅凭官员分工来论证宪法古已有之,失之牵强。
3 李元音之《十三经西学通义》
李元音,湖南平江人,生平不详。著有《十三经西学通义》,该书成于光绪三十二年(1906年),共十四卷,专取十三经中与西学相合处详论之。观该书自序云:
夫国家当积弱之候,又值人心思乱之秋,其暴动由内地起者如彼,其风潮由外域来者如此,伪旧伪新,交相为害。然则如之何?曰:归本于经,足以胜之。西人称地球文明之祖国有五,而中国居首,是新莫新于中国矣。抑西国之政学纰缪者,何一非吾五帝三王孔孟所屏拒者乎!其完备者,何一非吾五帝三王孔孟所已有者乎!是中国之新,又莫新于群经矣。……意五帝三王之世,中国之学说政说,凡经籍精意,必有流传西土者,岂待畴人分散、老子西行而后然哉!……然则以经义发明西学,将西学准诸经义,通中外,融古今,开风气,正人心,莫善于此[7]518-519。
由是观之,李氏以为西学之精意皆中国所固有,欲救国家之衰微,当以经学为本,糅合经义与西学,以求强国之道。就此亦可看出,李氏对中国学术有着极为强烈的自豪感。虽然清末的中国已远远落后于西方,但在李元音看来,这绝非古圣贤学说已不适用于今日,“世之妄人,心醉欧美,见彼中之政治厘然秩然,遂诋中国之政治事事不如。夫谓今日中国之政治不如西国可也,谓中国古先帝王之政治不如西国,不可也”[7]542。
观李氏于书中所引西学之书,如《泰西新史揽要》《新加坡风土记》《政治学》《经济大意》《教育原理》《理化概要》等,达数十种之多,可知其人于西学知识并非得自道听途说,而是确有深研。不过他对西学知识的学习和运用都有一个明确的前提,即西学中源之说,观其所云“今观其(西人)政治之善者,或得中国尧舜三代之意,岂彼中所能有此乎? 其自中土流传无可疑”[7]539,这种武断的话语鲜明地体现出他的态度。所以他虽然承认西学的巨大功用,但却要千方百计地从儒家经典中找出其“源头”,如论《尧典》云:
数人共一事则才绌(按,当为“诎”之讹)而事败,一人治数事则才绌而事亦败。欲救其失,莫若议政、行政分任其人。西国各部长以一人,其有兴革,议院集议其得失,然后下之各部,令其推行,故其虑周而事易集也。西人之法如此,吾观于虞廷之制,以为颇有合也。彼辟门之典,非议政之意乎?宅揆之使,非行政之事乎?询谋则以佥同为善,揆度则以总理为宜,既不患其揽权,复不忧其掣肘。西人得此意矣,故自百年以来百废俱举也[7]540。
李元音对西方政治特点的把握是较为准确的,不过此处所论多袭自麦孟华之 《论中国变法必自官制始》。此文于1897年发表于《时务报》,其中有云:
数人共一事则才屈而事败,一人治数事则才绌而事亦败。孰与人事其事之为愈乎?曰:庶务繁扰,固非一人耳目才智所可周也。如是,则莫若议政、行政分任其人。西国各部长以一人,其有兴革,议院集议其得失,然后下之各部,令其推行,故虑事周而集事速。令略仿其意,修虞帝辟门之典,复汉代议郎之制,精选通达中外之士,集之内廷,熟审机宜,详虑利弊,计议既定,下部施行,询谋则群策无遗,措办则一夫专制,既不患其揽权,复不忧其狭掣,数年之间,百废俱举[8]22。
比较李、麦二人之说,相似点颇多,惟李氏更注重从《尚书》中找寻与西学相合之处,以佐成其学术观点。
对于宪法、议院之说,李元音亦有详论。他说:“虞夏商周虽为专制政体,而君民同受治于天之下,则不尽专制也。夫中国古代所谓天道,犹欧洲今世所谓宪法耳。虽宪法切实而天道广远,不尽相同,然西国之法律亦必本于天然之理。 ”[7]542《尚书》中所言天道与西人所言宪法差异甚巨,一则宏阔幽远,一则细密切实。李氏虽然注意到这一差异,但仍强加比附,不但流于附会,而且也无益于现实。李元音论议院之制则云:
议院于《书》有征乎?曰:法先王者,法其意而已。《书》虽无议院之名,而《舜典》言“询于四岳,辟四门,明四目,达四聪”,《大禹谟》言“询谋佥同”,《洪范》言“谋及卿士,谋及庶人”,所谓询谋者,即谋议之谓也。言四岳,言卿士,如西国上议院人也。言庶人,如西国下议院人也。言四目、四聪,言佥同,则兼上下议院言之。盖唐虞三代之时虽无议院之名,而有其意也[7]543。
此说较之成本璞、刘光蕡所论更加详细,毕竟注意到了西方议院有上下之分。不过这也并非李元音所创,最早提出此说的似乎是梁启超,其 《古议院考》①此文撰成于光绪二十二年(1896年)。云:“问:‘子言西政,必推本于古,以求其从同之迹,敢问议院于古有征乎?’曰:‘法先王者法其意。议院之名,古虽无之,若其意则在昔哲王所恃以均天下也。……其在《书》曰“询谋佥同”,又曰“谋及卿士,谋及庶人”。……《洪范》之卿士……上议院也;《洪范》之庶人……下议院也。 ’”[9]94—95
4 西政为要:比附西学的重点所在
成本璞、刘光蕡、李元音三人在以西学比附《尚书》的过程中,都自觉维护着中学的尊严,但其看待西学与儒家经典之关系的态度,却有着细微的不同。刘光蕡只是认为西学所言皆中国所固有,而成、李二氏则旗帜鲜明地主张西学源出中国。李元音甚至还不厌其烦地在书中论证西学中源的途径,如因《禹贡》言及昆仑而论曰:“夫印度为五洲之中原,昆仑寔地脉之群祖,往古圣神必多经营擘画于其间者,不独中国为然,即古西国亦然也。……窃意当日印度、昆仑以西,埃及希腊以东,浸淫圣泽,沾丐余波,渐有种族迁徙,以为制作萌芽。不然何以彼中政学往往与古中国相合耶?”[7]545-546李氏复以“声教讫于四海”“西戎即序”[7]548证成此说。在之前学者提出的畴人分散、老子西行说②参见全汉昇《清末的“西学源出中国”说》,《岭南学报》第4卷第2期,1936年。基础上,李元音又进一步丰富了中学西传的论据支撑。
如果撇开这一细微差异,专就书中的具体内容来看,可以发现一个明显的共性,即十分注重对政治相关内容的阐发,而这相较于之前的西学中源论来讲,内容更加丰富。西学中源论自明末清初即已有之,但当时熊明遇、王锡阐、梅文鼎等人的学说多局限于天文历法、数术仪器,较为单一。甚至光绪年间成书的《格致古微》(“此书属草于乙未,补纂于丙申”[10]56)也只是于“光学、化学、重学、力学”[10]52等科技注意较多,于政治不加关心。反观成、刘、李三人阐释《尚书》,则于政治言之极详。究其原因,或可归纳为以下两点:
其一,《尚书》与政治关系密切③朱熹曰:“《书》以道政事”(《四书章句集注》,中华书局2012年版,第97页)。崔述亦云:“《六经》中,道政事者莫过于《尚书》”(《崔东壁遗书·丰镐考信录》,上海古籍出版社1983年版,第213页)。。正如李元音所言:“古先帝王之政治莫备于《尚书》”[7]542,相较于他经,《尚书》与政治有着更为紧密的联系。儒经内容,各有偏重。《周易》最便于与自然科技知识相联系,因此成本璞说:“西人之水学、火学、电学、汽学、力学、重学,皆出于《易》也。 ”[1]400而《尚书》虽然也涉及历法、地理等,但在儒生看来,“二帝三王治天下之大经大法”[11]1才是其核心内容。即使《周礼》,也仅记有周一代之官制,在儒生心目中的地位自然要逊于备载虞廷三代之政事的 《尚书》。宣统年间,杨寿昌编成《书经大义》,全书专论民政。卷首即云:
吾读《尚书》,见其言民政至详。立君以为民也,设官分职以为民也,《舜典》命官,箕子陈畴,物质精神兼包并举,凡外国一切强国利民之术,及其行政组织之机关所以成今日文明之治者,吾中国数千年前早已举其端倪,握其枢要。而莽莽神州,沈沈古籍,其理未宣,其用未究,遂使外人得以其术陵我,而吾国民亦且悔政治之苦窳,弃经学为无用。呜呼!是岂非吾辈对先圣而有责任者与[12]1?
杨氏所谓民政,涵盖极广,一国之政事几乎全部囊括在内。其原因在于杨氏主张以民为中心,国之政事皆与民相关。杨氏认为外国之机关、制度早已具于《尚书》之中。无独有偶,光绪年间,徐天璋撰成《尚书句解考正》,亦宣称:“斯时士竞维新,高谈西学,几于人诽尧舜,世薄汤武,谓中学无补于治,不若西学进于富强。焉知平地成天,内安外攘,《尚书》实政治之基础、西学之渊泉,五大洲中所学,无一不自我中华始哉! ”[13]3-4观此可知《尚书》在沟通西学过程中的独特地位。
其二,清末政治改革的呼声极高。洋务运动的失败使大批有识之士认识到,单纯学习西方的器物、科技是无法达到强国的目的的,于是政治改革呼声日高。甚至在洋务运动后期,郑观应、王韬等人就已要求仿照西法进行经济体制和政教法度的全面变革[14]。1896年,梁启超在所著《变法通议》中批评洋务运动说:“前此之言变者,非真能变也”,进而提出:“变法之本,在育人才;人才之兴,在开学校;学校之立,在变科举;而一切要其大成,在变官制。”[15]8-10成本璞认为此前学习西人,只是“徒袭西法之皮毛”,因而主张“变法宜全变,宜举其大经大法如官制、兵制、科举、学校之类而先变之,而次及于细目末节。图治有本末,收效有迟速也”[1]510。而作为士林领袖的张之洞于1898年撰成《劝学篇》,提出:“中学考古非要,致用为要。西学亦有别,西艺非要,西政为要。 ”[16]2此说一方面起到了明显的号召作用①李元音于《十三经西学通义叙》中极为推重张氏《劝学篇》。,另一方面也反映出时人已认识到学习西方政治的必要性。
虽然成本璞等人对西学的关注已扩展至政治层面,并进而提出改革的主张,但将希望寄托于2000多年前的经书,归根结底仍未摆脱今不如古的落后观念,本质上仍是“复归三代”的陈旧思路。正如成本璞所宣称的,“聊述西人之事,以古经相比附,冀以拒诐说于未兴,回狂澜于既倒,匪云用夷以变夏,良思挈今以返古”[1]515。所以仍难逃梁启超“名为开新,实则守旧”[17]71的批评。此外,他们的一些观点往往因袭前人,缺少自己的发明。如陈炽早在1893年为《盛世危言》作序时就提出“倚商立国,《洪范》八政之遗也。……议员得“庶人在官”之意。……罪人罚锾,实始《吕刑》”[18]304,而其后成、刘、李三人仍不厌其烦地详加论述,但其核心内容并未超越前人。
从经学的角度来看,后世对他们的评价也不高。传统的经学研究不外义理、考据两途,成本璞等人的著作则被认为乖离了正途,如伦明评《尚书微》云:“至于附会泰西学说政制,尤非诂经之体”[19]270。 所以后世的经学史著作往往将他们摒斥在外。不过,本文的主要目的并非批判这些治经方法和理论观点,而是着眼于传统经学家在时代巨变中的一种应对策略,以及他们之间的前后传承。总体来看,他们毕竟向我们展示了经典解释的多样性,也是学随世变的重要例证,研治经学史者对此不可不察。同时,由于清廷积重难返,他们没能挽救其灭亡的命运,但他们主动了解西方,针砭时弊,对西学的传播是有积极意义的,对此我们也应予以承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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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4180/j.cnki.1004-0544.2017.11.011
K231
A
1004-0544(2017)11-0062-05
国家社科基金青年项目(14CZS003)。
刘德州(1985-),男,山东济宁人,历史学博士,江苏师范大学历史文化与旅游学院副教授。
责任编辑 李利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