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抗日根据地的农业生产和粮食工作
2017-03-07王明前
王明前
(厦门大学 马克思主义学院,福建 厦门 361005)
山东抗日根据地的农业生产和粮食工作
王明前
(厦门大学 马克思主义学院,福建 厦门 361005)
山东抗日根据地各级党和政府采取各种行政和经济手段,刺激农民生产积极性,提高农业生产率。山东抗日根据地的粮食工作,包括粮食保管、粮食财政和调剂等环节。
山东抗日根据地;农业;粮食工作
山东抗日根据地是抗日战争时期中国共产党领导的重要根据地之一,包括胶东、渤海、滨海、鲁中、鲁南五个战略区。农业生产是山东抗日根据地经济工作的重点。粮食作为主要战略物资,也始终得到根据地各级党和政府的重视。因此,农业生产和粮食工作对支持山东抗日根据地的抗日斗争意义重大,理应得到史学界的关注。笔者不揣浅陋,拟对这一问题做系统探讨,以期增加学术界对抗日根据地经济史的学术认知。
一、山东抗日根据地的农业生产
农业是山东抗日根据地的主体经济,对支持抗日斗争具有显著的战略意义。山东抗日根据地各级党和政府采取各种行政和经济手段,刺激农民生产积极性,提高农业生产率。
(一)提高农业耕作技术
提高农业耕作技术是增加农业产量的最主要途径。1940年8月颁布的山东省战时施政纲领,提出“提倡造林、开发水利、杜绝水患、垦殖荒田”,以及“改良农产、严防虫害,发展合作事业,调剂粮食”等措施。①山东省战时施政纲领(1940年8月7日),山东省财政科学研究所、山东省档案馆:《山东革命根据地财政史料选编》(第一辑),出版地济南,1985年,第12页。1940年11月,陈明在省行政会议上提出:“政府应采用一切办法,提高农业生产繁荣农村经济,有计划的组织春耕与夏收、秋收植树运动”。②山东抗日民主政权目前的中心工作(1940年11月11日),《山东革命根据地财政史料选编》(第一辑),第44页。为响应山东分局的十项建设号召,1941年7月,战工委决定:“政府组织领导春耕秋收工作,要有计划的扩大耕地,开垦生荒熟荒,防止荒田增加,规定垦荒奖励办法,及时处理地主荒芜之土地,保护农民对耕地的永佃权”。战工委责令“县以上政府得开农业试验场,专门研究与实施改善农具、选种、使用肥料及防除害虫等办法,以资提倡”。战工委强调指出:“兴办水利、开渠筑井是增加土地生产最有效的办法”。为此,政府“要有计划的组织互助劳动与低利借贷,从事提倡奖励农村副业”。③山东省战时工作推进委员会关于响应中共山东分局建设山东抗日根据地十项建设运动号召的决定(1941年7月7日),《山东革命根据地财政史料选编》(第一辑),第110页。
1941年7月,中共山东分局发表抗战第五年建设规划,要求建立自给自足供给后方的经济建设工作,做到“政府能有计划的组织领导春耕秋收工作,帮助群众解决耕牛、种子、肥料、劳动力等困难问题”。具体到农业生产,要“广泛进行凿井开渠、兴修水利、开垦生荒、熟荒,扩大耕地,防止荒地,发展造林植树牧畜,增加农业副业,发展农村经济”。①中共山东分局:抗战第五年的山东十项建设运动(1941年7月4日),中共山东省委党史资料征集研究委员会:《山东抗日根据地》,北京:中共党史资料出版社,1989年,第79页。
1942年4月,中共山东分局财经委员会指示各地财委会:“应以大半力量扶植农业,求得农业生产大量增加”,首先“解决农民生产中的困难,如耕牛种子劳动力的调剂,进行春耕贷款,改良农具、肥料与兴办水利等”。②中共山东分局财委会对各财委会工作指示(1942年4月5日),《山东革命根据地财政史料选编》(第一辑),第159页。1942年,战工委指示清河区委:“必须从注意选种、施肥、除病、虫害诸项,一面向群众号召提倡,一面设置农事试验场,实行科学管理”。③山东省战时工作推行委员会关于清河区经建工作的指示(1942年),《山东革命根据地财政史料选编》(第一辑),第195页。
1943年8月颁布的山东省战时施政纲领宣布:“发展农业生产,扩大耕种面积,提高和改良农业生产技术,增加农产,造林开荒,开发水利,研究肥料农具,提倡选种育种,提倡农业副产”。④山东省战时施政纲领(1943年8月1日),《山东抗日根据地》,第138页。1943年8月,中共山东分局指示各地“集中主要力量提高农产,增加根据地基本富力,自给自足”。首先,“改良种子,改良耕种法,增加农业出产”;其次,“奖励掘井,深耕多锄,利用灌溉及增加施肥的教育,鼓励农民增加生产”;再次,“鼓励农民开荒种山,使用废地、空地、场地增加生产”,同时“提倡农民副产副业”。最后,增加农业生产的科技含量,“政府可招请有农学知识理论及农村有经验之老农,组织试验场,专门作长期试验工作”,同时政府“须有计划研究及调剂耕种粮食之面积”。⑤五年工作总结及今后任务(1943年8月19日),《山东革命根据地财政史料选编》(第一辑),第326页。1943年8月,黎玉同志在省临时参议会一届二次大会上号召各级政府,一方面提倡发展富农经济,“要政府各种政策均能奖励生产发展,不是限制富农,剥削富农,而是帮助贫农上升为中农,中农上升为富农”;另一方面,“改进生产技术”,垦荒工作“应把重心移向增加产量方面”,如提倡水利灌溉、早种多锄、改良品种、增施肥料等。⑥山东抗日民主政权三年来的总结与今后施政之中心方案(1943年8月),《山东革命根据地财政史料选编》(第一辑),第374-475页。
1944年1月,战时行政委员会号召各地进行大规模生产运动,提高农业生产技术,“多凿井开渠实行灌溉,选种育种,以减莠苗,除害虫,多积肥上粪,勤除草、拔草,深耕细作,杀虫除害;开荒导渠,修滩筑坝,以增加耕地面积”,并给以“开荒者三年之内不要公粮田赋”的奖励。⑦山东省战时行政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发展生产保证军民衣食供给的布告(1944年1月),山东省财政科学研究所、山东省档案馆:《山东革命根据地财政史料选编》(第二辑),出版地济南,1985年,第3页。1944年1月,黎玉同志在山东省行政会议上要求贷款工作首先要掌握重点,“以推广植棉公私两利为重点”,其次要掌握对象,“以更大贫农抗属及部分中农、变工组为基本对象,使其经济上更加翻身,但不是救济”。⑧继续开展大生产运动(1944年1月8日),《山东革命根据地财政史料选编》(第二辑),第165页。1944年8月,黎玉同志在滨海鲁中鲁南工商工作会议上指出:为保证生产建设以农业生产为主的方向,可相应“提高农产品的价格,适当减低工业品的价格,否则大家便会抛弃农业生产而去经营各种副业”。⑨我们的工商管理工作(1944年8月5日),《山东革命根据地财政史料选编》(第二辑),第64页。
1945年1月,胶东区党委指示农业生产,“第一要强调各种水利灌溉;第二强调开荒,今后不强调开生荒,应着重开泊地、大道与海滩荒地;第三强调种棉,要求根据地内每人平均种棉一分;第四强调精种”。①胶东区党委关于财经工作的指示(1945年1月21日),《山东革命根据地财政史料选编》(第二辑),第181页。1945年3月,中共山东分局指示1945年经济工作,在农业方面,“号召每亩多打十斤,并根据因地制宜的原则兴办水利,求得全省增加五万万斤粮食”,同时动员农民开展各种副业。②中共山东分局关于1945年经济工作指示(1945年3月3日),《山东革命根据地财政史料选编》(第二辑),第195-196页。1945年3月,山东省战时行政委员会发布大生产运动指示,全方位规划农业生产。指示要求:“粮食生产要做到耕三余一”,农业生产应因地制宜,“渤海垦区和鲁南湖田区域应以开荒为主;新解放区应当集中力量迅速消灭熟荒,同时开垦生荒;老根据地应以精耕细作为主,亦不放弃开荒”,但“开荒应与植树造林同时进行,防止为着开垦山荒河荒以致冲毁原有耕地”。指示要求精耕细作,“除深耕多锄多施肥料外,更应奖励开河、筑堤、打井,提倡人工灌溉”。③山东省战时行政委员会关于开展大生产运动的指示(1945年3月3日),《山东抗日根据地》,第175-176页。
山东抗日根据地的农业生产取得很大的成绩。以垦荒为例,截至1940年9月,泰山区即开荒450余万亩。④山东抗日民主政权工作(1940年9月),《山东革命根据地财政史料选编》(第一辑),第34页。清河区共垦荒70万亩,仅1942年即垦荒44万亩,较上年耕地扩大4倍,增产粮食40万石。胶东区垦荒49631亩,其中1942年36000亩。滨海区垦荒8千亩。掘井开渠效果也较明显。胶东区掘井5700眼,修河20万丈,筑堤400万丈。⑤山东抗日民主政权三年来的总结与今后施政之中心方案(1943年8月),《山东革命根据地财政史料选编》(第一辑),第357-358页,第375页。
(二)互助合作运动
山东抗日根据地党和政府注重发挥集体与家庭生产各自的比较优势,一方面发挥传统农业互助组织形式的潜力,另一方面帮助农民制订兴家计划,发挥小农家庭单位生产的优势,促进农业生产。
1943年8月19日,中共山东分局为解决贫农的耕牛农具困难,指示各地:“除了政府拨款之外,要根据各地农民习惯,发动群众组织变工队或合种办法”。⑥五年工作总结及今后任务(1943年8月19日),《山东革命根据地财政史料选编》(第一辑),第326页。1943年8月,黎玉同志在省临时参议会一届二次会议上,要求“按照当地习惯及双方照顾的原则,普遍组织换工变工劳力互助”,同时“帮助农民制订生产计划,发展富业”。⑦山东抗日民主政权三年来的总结与今后施政之中心方案(1943年8月),《山东革命根据地财政史料选编》(第一辑),第357-358页,第375页。
1944年1月,战时行政委员会指示各地积极组织互助合作,“在完全自愿的原则下广泛组织搭犋队、换工队(即变工队)、包工队(即扎工队),以提高劳动互助效率”,同时“每户制订生产计划,以推动全体人民增加生产”。⑧山东省战时行政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发展生产保证军民衣食供给的布告(1944年1月),《山东革命根据地财政史料选编》(第二辑),第4页。1944年1月8日,黎玉同志在山东省行政会议上提出:变工互助合作,“首先是建筑在一户为单位的个体经济的集体劳动互助,而不是破坏私有制的;其次是建筑在自愿的结合上,绝不能强迫合作的;再次,推动发展,逐渐集体化的,是群众自觉需要提高的”。具体形式有全劳力在一定季节与人工牛工相互合作的变工小组;以户为单位将全劳力、半劳力、老幼、妇女、牛力、用具包括在内的变工组;以全劳力为基础,扩大与手工业为主者的结合;由集体变工经营更进一步的走上正轨的农业合作社四种逐步提高的变工形式,以集体化为方向。①继续开展大生产运动(1944年1月8日),《山东革命根据地财政史料选编》(第二辑),第159-160页,第162页。同时辅以按家计划,“以计划推动生产,推动互助,推动家庭团结”。②继续开展大生产运动(1944年1月8日),《山东革命根据地财政史料选编》(第二辑),第159-160页,第162页。
1945年3月3日,中共山东分局要求“组织成功的变工互助,调剂劳力,深耕细作,多施肥,按家计划于变工结合,并使剩余劳动力与深耕细作、发展副业结合起来”。③中共山东分局关于1945年经济工作指示(1945年3月3日),《山东革命根据地财政史料选编》(第二辑),第196页。1945年3月3日,山东省战时行政委员会发布大生产运动指示,一方面指出:“普遍组织劳动互助,是发展农业生产运动之一中心关键”,要求“除普遍提倡外,并应培养典型,创造经验,来推广并提高现有的劳动互助组织”;另一方面“帮助农民通过家庭讨论编订兴家计划,培植新式家庭,从典型入手,使男女老幼均能够在大生产运动中起其应有的作用”。④山东省战时行政委员会关于开展大生产运动的指示(1945年3月3日),《山东抗日根据地》,第176页,第176页。
但在具体实施过程中,山东抗日根据地的合作互助运动也存在“代耕换工、调剂人力牛力时不照顾富农,无代价的强用耕畜,不是用人力交换牛力,以致有些富农减少耕畜”,以及“滨海区强拨富农土地,要求生产上的平均主义”的违反发展富农经济政策的偏差。⑤山东抗日民主政权三年来的总结与今后施政之中心方案(1943年8月),《山东革命根据地财政史料选编》(第一辑),第363页。
(三)农业贷款的扶持
农业贷款是山东抗日根据地促进农业生产的重要经济手段。1940年9月,山东省战时工会秘书长陈明在省行政会议上指出,在民主政权建立后,北海区放出春耕免息贷款18万元,泰山区放出低利贷款18544元。⑥山东抗日民主政权工作(1940年9月),《山东革命根据地财政史料选编》(第一辑),第34页。1942年4月,中共山东分局财经委员会指示各地要“以北海票大量贷款,占投资百分之五十”。⑦中共山东分局财委会关于今后财经工作的指示(1942年4月12日),《山东革命根据地财政史料选编》(第一辑),第162页。1943年3月,朱瑞同志在滨海区第四次群众工作会议上指示贷款工作时指出:“贷款不要分散太过,要适当集中使用”。贷款方向要有重点,“以百分之五十投入农业、纺织,提高农业生产,救济与其他贷款是次要的”。时间安排“应着重于春季,这对生产事业与纺织事业都是有利的。冬季贷款则着重救济”。贷款对象“一般应着重于农民、贫农、佃农或雇农,商业贷款应尽量减少,而且是贷给小商人”。⑧滨海区十个月群众工作总结(1943年3月),《山东革命根据地财政史料选编》(第一辑),第279页。1944年12月,山东省第二次行政会议确定贷款工作“必须和生产结合,首先是农业,其次是工业,并且在发展生产上也要根据各地情况不同而适当的规定重点,不是一般的出贷,平均使用力量,更不能用于救济事业”。⑨山东省第二次行政会议财政组总结报告(1944年12月),《山东革命根据地财政史料选编》(第二辑),第122-123页。1945年3月,山东省战时行政委员会发布大生产运动指示,要求“全省发放春耕贷款一万万元。此项贷款主要用于奖励植棉,提倡水利,在缺耕畜农具地区则应贷款添购耕畜农具。新解放区亦可贷放种子肥料,以期迅速消灭熟荒”。指示特别规定:“抗属及贫苦农民有获得贷款的优先权,但应完全用作生产资金”。⑩山东省战时行政委员会关于开展大生产运动的指示(1945年3月3日),《山东抗日根据地》,第176页,第176页。
(四)军队和机关的生产运动
为响应中央的大生产运动号召,山东抗日根据地以陕甘宁边区大生产运动为榜样,动员机关和部队开展生产运动。
1944年5月,罗荣桓同志在山东军区后勤供给工作会议上指出:军队农业生产,“应该把生产粮食、植棉花放在第一位,这是我们的食与穿;种菜放在第二位,做到完全自给;种麻、烟放在第三位”。①罗荣桓在山东军区后勤供给工作会议上的总结报告(1944年5月30日),《山东革命根据地财政史料选编》(第二辑),第30页。为奖励部队生产的积极性,1944年6月颁布的山东军直公私合作和两利生产节约方案,以鼓励开荒为重点,提出:“凡各伙食单位今年完成三人一亩地,生产自给半月粮食以外,多开荒多得之粮食,均归各伙食单位自用”。为鼓励零星的以班、排为单位的业余开荒,“由公家贷种子出肥料,收割还种后自得百分之八十,伙食单位得百分之二十”。②山东军直公私合作两利生产节约方案(1944年6月1日),《山东革命根据地财政史料选编》(第二辑),第36页。
1945年3月,山东省战时行政委员会发布大生产运动指示,要求机关生产“应以农业及手工业生产为主,次为运输。不应当抱单纯营利观点”。③山东省战时行政委员会关于开展大生产运动的指示(1945年3月3日),《山东抗日根据地》,第178页。1945年4月,肖华同志在中共山东分局直属队工作会议上指出:农业生产“特别要求深耕细作,增加肥料,改良土质,开荒不荒,变荒地为良田;生产中大大提倡兴筑水利,并把它作为增产的主要办法,原则上每十亩地要有一眼井;注意挖厕所,积尿、填栏,开粪房养猪攒粪发酵。此外还可利用骨灰等废弃物品制造肥料”。军队机关要注重农场的示范作用。“团或机关单位一定要开办一个农场,主要供给蔬菜与试种各种农作物、改良种子土壤等”。贷款落实每团15万元,“主要用在农业方面”。每人50元,“主要应用在发展业余生产方面”。为奖励生产积极性,业余生产,“除成本费外,倒二八分红”,即公二私八。集体生产,“全部归公,由公家解决经费自给部分”,劳动力按日记工,奖金每工一元。后方脱产人员,“力求职业化,每人以种粮地十五亩为原则,超过标准产量的数字,正二八分。如果生产收入能超过全部成本及生产人员费用开支时,其超过额倒二八分红”。④直属队生产中的几个问题(1945年4月24日),《山东革命根据地财政史料选编》(第二辑),第214-219页。
二、山东抗日根据地的粮食工作
(一)粮食的保管
山东抗日根据地制定严格的规章制度保管粮食。1941年8月,战工委关于鲁中区秋季粮食会议的决议,规定粮食的储存工作,首先应做到“随收随存,在比较有基础的地区应原地收原地存,不应集中在一个地区”;其次在敌占区和接敌区,“应集中到我巩固地区分散保存之”;最后应力争“设立绝对秘密之粮库,由地方可靠之同志负责秘密运输保存,以做长期之用”。⑤山东省战时工作推行委员会关于鲁中区秋季粮食会议的决议(1941年8月30日),《山东革命根据地财政史料选编》(第一辑),第134页。胶东区办事处于1941年初制定严格的粮食储存办法,要求粮食“应存在山洞里和地窖里;不在大村庄掩藏;不在我工厂、医院、后方机关、指挥机关经常驻在村庄掩藏;不在敌人可能建立据点的村庄掩藏;不在各路附近及公路上村庄掩藏;不在无群众组织的村庄掩藏;不要集中一起掩藏”,并要求“严守秘密,提出时避免公开”的纪律。⑥胶东区1938年至1942年五年来财政经济建设工作总结(1943年2月),《山东革命根据地财政史料选编》(第一辑),第252-256页。1943年11月,中共山东分局财经委员会指示胶东区:“首先要健全粮库组织”,尤以区级粮库为重要。⑦中共山东分局财委会关于胶东粮食工作的指示(1943年11月15日),《山东革命根据地财政史料选编》(第一辑),第391页。
同时,山东抗日根据地创造性地采取物质刺激手段保管粮食。1945年7月,黎玉同志提出:粮食保管工作可试办存粮奖粮政策,“一般不超过千分之三”,并增加军队缴获粮食管理办法,规定:“军队在战时缴获粮食一万斤以下不交政府,做为经费补助;一万斤以上的数目交政府,由政府奖给30%的粮食或代金照顾部队的功劳;在战役中攻克县城镇,应组织统一的善后委员会,照奖励办法统一奖励各参战部队,不得互争,其他机关,民兵无受奖之权,亦无争夺战果之权,并不得乱没收”。①⑦大反攻前夜的经济工作(1945年7月17日),《山东革命根据地财政史料选编》(第二辑),第355-356页,第355页。
(二)粮食财政的正规化
山东抗日根据地各级党和政府重视粮食财政工作,在预决算、会计和审计诸环节严格规范粮食财政制度。
1940年11月,陈明在省行政会议上提出建立粮食财政制度,首先“立刻实行预决算,吃粮量数实行粮食支票制度”,实行统一支粮。其次,“实行严格编制,减少食粮人数”。②山东抗日民主政权目前的中心工作(1940年11月11日),《山东革命根据地财政史料选编》(第一辑),第44页。1941年8月,战工委关于鲁中区秋季粮食会议的决议,首先严格粮食预决算制度,规定:“今后主力旅以上部队,粮食预决算交一一五师与山纵司令部审核后交粮食局核发;所有军分区以下地方武装、政府武装、抗敌自卫团及专员区以下之政府机关、群众团体等,以专员区委范围各造预决算,交专署审核后,再交粮食局核发与报销;政党以主任区委范围编造预算决算,交粮食局核发与报销;专区以上之党政军民机关预算决算,直交粮食局审核与报销”。其次,严格粮食会计程序即支粮票手续,规定:“全鲁中区粮票的印发由粮食管理总局统一印发,分为军用民用两种,自十月份起开始实行,各地停止自己制造;各预算单位按批准之预算数领取粮票;无粮票者不准发给粮食”。③山东省战时工作推行委员会关于鲁中区秋季粮食会议的决议(1941年8月30日),《山东革命根据地财政史料选编》(第一辑),第134页。
1943年9月,战工委再次严格粮食财政制度,推出粮秣检查制度,“由各地党政军民共同组织委员会,严格检查各单位之人数及用粮数,除各单位应拨存之粮外,应将存粮一律交公”。为进一步节约粮食,规定“改粮票为饭票”,要求“一切往来人员必须携带饭票,无饭票者一律不管饭”,并严令“一切会议不得报销”。④山东省战时行政委员会关于节约救灾的决定(1943年9月23日),《山东革命根据地财政史料选编》(第一辑),第382页。1943年11月,中共山东分局财经委员会指示胶东区:“区粮库非有上级粮库的命令不得擅行拨支公粮”。指示要求严格预决算制度,“各吃粮单位必须依照各自系统按期造具预决算,由各海区汇总经地委财委会切实审核后呈由行政公署之粮食科会同审计处严格审核”,同时严格粮票制度,规定粮票分军用、机关团体及地方武装用两种,“统由行政公署印发,并印以各海区名称,以免互相流通”,建议“凡有固定地区者,尽可能给以粮食支票向粮库领粮,粮票只作零星出发之用。主力部队转移过远不能调剂粮食者,应带军用票随时机动领取”。⑤中共山东分局财委会关于胶东粮食工作的指示(1943年11月15日),《山东革命根据地财政史料选编》(第一辑),第392页。
1945年3月,山东省战时行政委员会发布大生产运动指示,要求“严格执行供给制度,改善粮食管理,反对贪污浪费”。⑥山东省战时行政委员会关于开展大生产运动的指示(1945年3月3日),《山东抗日根据地》,第178页。1945年7月,为布置大反攻前夕的经济工作,黎玉同志在中共山东分局财经委员会扩大会议上,要求建立简便的粮食组织系统,“以专署级为统一管理批发领导单位,取消专署县的粮库,以每分区设立一个粮库,县兼一个粮库为中心粮库”。粮食会计方面,要“制定划一的粮食领发制度。分存的账簿,勿使有账粮无实粮现象发生”。⑦
(三)粮食的调剂
粮食调剂工作,包括粮食贸易管制和内部调剂两个环节。贸易管制作为一种经济手段,旨在一方面奖励敌占区粮食流入根据地,另一方面限制粮食流出根据地。
由于1938年秋收歉收,胶东区于1939年5月起开始调剂粮食,由蓬莱、黄县政府“各拨五千元作为调剂粮食基金,吸收当地士绅成立粮食调剂委员会,自栾家口等海口购买外粮,以原价出售于贫民”。1940年,胶东区政府向北海银行无息借贷10万元作为各县调剂基金,“动员各地绅商运用游资向海外大批购买粮食,救济粮荒”。1941年春,为稳定小麦上市后的粮价波动及解决秋种资本,政府“动员各地人民普遍办理分散麦仓,除原借10万元调剂基金无息延期半年外,并将到期的春耕贷款40万元也免息拨作办理麦仓专款,贷款人以等价小麦由自己收存作押,到麦价较贵时自由买卖再归还贷款,并动员商民自由囤积”,总计购进粮食938400斤,其中东海区18400斤,西海区80万斤,北海区12万斤。①胶东区1938年至1942年五年来财政经济建设工作总结(1943年2月),《山东革命根据地财政史料选编》(第一辑),第257页。
1942年6月,战工委推出粮食贸易管制法令,首先鼓励采取贸易手段从敌占区购进粮食,要求“凡接近敌占区之抗日民主政府,应大量的发动民资、游资或低利贷款给贫民,使民众集体或私人到敌占区贩运粮食”,并规定相关奖励办法,如凡从敌占区运往根据地的粮食,“抗日民主政府,群众团体及当地驻军应予以通行证,使其畅销无阻;不受任何限制,不交关税,政府粮食部门得予以各方面之帮助。如倾销不完时,政府可按市价收买”。各地贸易局应团结敌占区粮食商,“必要时可以我之土货交换其粮食”。根据地内粮食贸易则受到一定限制,如“凡根据地内之民众,购粮自用在百斤以内者,可以自由流通;超过百斤者,须有本村村长及农救会长之证明文件,保证确非资敌者,方许其流通;再多须经过区公所及县政府;凡粮商在根据地内贩运粮食在一百斤以上二百斤以下者,首先要有本村村长介绍到区公所登记,领取登记证,然后再向购粮区区公所登记,领取运销证”。二百斤以上则须向县政府登记领证。②山东省战时工作推行委员会关于奖励粮食入境及严禁粮食出口资敌暂行办法(1942年6月3日),《山东革命根据地财政史料选编》(第一辑),第168-169页。
1945年8月15日,山东省政府发布城市工作纲要,指出调剂粮食为城市经济工作的急务,首先要求:“每一城市解放后,应即宣布撤销粮食土产禁令,奖励人民自由调剂”;其次,“工商管理局在大城市附近买粮,,并将重心地区粮食向大城市及铁路附近运输”;最后,在占领城市后,“没收粮食除供军用外,平价出售,并由军政机关决定酌拨粮食救济贫民”。③山东省政府关于城市经济工作纲要(1945年8月15日),《山东革命根据地财政史料选编》(第二辑),第371页。
综上所述,山东抗日根据地各级党和政府采取各种行政和经济手段,刺激农民生产积极性,提高农业生产率。山东抗日根据地的粮食工作,包括粮食保管、粮食财政和调剂等环节。
Abstract: The Communist party and government of Shandong anti-Japanese based area carried several administrative and economical methods to stimulate activity of peasants and put up agriculture productivity. Its grain work included such links as storage, finance and regulating supplies.
Key words: Shandong anti-Japanese based area;agriculture;grain work
[责任编辑 山阳]
A Study on Agriculture and Grain Work of Shandong Anti-Japanese Based Area
WANG Ming-qian
(School of Maxism, Xiamen University, Xiamen 361005,China)
K265.1
A
1672-1217(2017)04-0009-07
2017-05-13
王明前(1971-),男,江苏苏州人,厦门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副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