總結:旅遊業將優勝劣汰
2017-03-07
旅遊業是澳門的支柱產業,也是澳門政府財政收入的主要來源之一,在澳門經濟中也有著舉足輕重的地位,正因如此,任何影響到澳門旅遊形象的因素都值得重視,就如本次探討的“零團費”團問題。
在本期的時事辯論中,旅遊零售服務業總商會理事長葉榮發、國際註冊導遊協會會長胡惠芳、旅遊業議會副理事長黃輝及旅遊發展委員會委員張健中四位受訪者,都對“零團費”團在澳門是否有存在的價值發表了各自的看法。葉榮發理事長表示,每個旅行團的行程離不開衣、食、住、行,旅客創造了一定的消費價值,促進當地經濟的發展。但“零團費”團的存在有其不合理性。胡惠芳則直斥“零團費”、低團費的旅行團是不應該存在的。但不能認為此類團是沒有任何價值的。黃輝分析,澳門早在七、八年前就同相關部門探討相應的規管政策,如今如何定義旅行團的標準也成為一個難解之題。在市場經濟的體制下,不可過多的干涉。張健中認為“零團費”團在澳門並非主流,關鍵在於源頭控制和旅遊合作機制,澳門當積極進行研究和探索,打擊“零團費”團。
那麼,本澳旅遊規管面臨哪些檢討空間?葉榮發指出,國家旅遊局早在2013年就已經正式出臺法例不允許旅遊團強制消費,奈何卻屢禁不止。澳門政府有相關的法例規範,但有多少業界會遵循法例不得而知。胡惠芳表示,在自由經濟市場之下,針對“零團費”團帶來的糾紛,有關部門並不可以對此有強硬的限制,只要店舖無假貨、違禁品,就可以自行運營。黃輝直言,本澳的旅遊法已經足夠,相關規定和細則均有,並且有關部門也提供了足夠的監管。張健中建議,“零團費”團可以從三級管理進行控制,最主要的就是從源頭,嚴格把控組團社;第二則是旅遊目的地的管控,特別是參與的商戶和旅行社;第三消費者本身需要提高自己的消費意識、維權意識。
針對泰國出臺法律措施禁止“零團費”團入境,澳門是否應效仿制定類似的措施,四位受訪者均持反對態度。葉榮發認為,澳門並不適合採用“一刀切”的規管模式去對待“零團費”旅行團。胡惠芳早在十年前就提出應該禁止“零團費”、低團費,但至今澳門的旅遊界並沒有做到這一點。黃輝直言,政府並沒有執行相關法例的條件,用行政手段去限制某些群體禁止來澳門,並不現實,更應該從制度的管理、配套的優化等方面來提升旅客質量。張健中稱,現時澳門的“零團費”團情況不算嚴重,並不需要採取特別措施,相信此類團也不會影響澳門旅遊業的發展。
在採訪的最後,四位受訪者也對如何加強旅遊亂象的整治,提高本澳旅遊品質提出了各自的意見。葉榮發提出,政府首先需要考慮的是承載力問題,澳門需要如何提升本地的硬件和軟件來迎接未來更多的旅客,尤其是交通,海、陸、空方面都需要更多的措施去舒緩壓力。胡惠芳建議,旅遊局可以開發特色旅遊、多樣旅遊模式,如海島遊的新式產品,用遊艇接駁,在內港、氹仔、路環等處設立站點等。黃輝表示,未來希望旅遊業界都能跟隨澳門世界旅遊休閒中心的定位,以文化為核心,根據不同的景點、設施、表演等,制定優質的旅遊行程,不再是一個走馬觀花的旅行。另外,澳門有很大的優勢去發展會展、商務旅遊,這是旅遊市場中比較高端的一個部分,可以將其發揚和推廣。張健中認為,為維護澳門旅遊業的整體健康發展,應該從提高服務質量、提升自身接待能力;延長旅客在澳門逗留時間著手;吸引更多高端客源;因應不同層次旅客的旅遊模式,加強本澳歷史文化遺產的推廣,推出個性化旅遊項目,如:“一國兩制”青少年教育基地,海上旅遊等,提升旅遊服務質量,吸引更多旅客來澳門休閒旅遊,使旅遊項目更多元化,提升多元旅遊城市形象,打造真正的世界旅遊休閒中心。
本刊認為,隨著澳門旅遊結構的不斷深度調整,旅遊市場發展的不斷成熟,未來的遊客中將會出現以優質旅客為主體的趨勢,而那些違反市場行規的不合法旅行團,若不及時進行改進和轉型,就可能面臨被淘汰,相信屆時,越來越多的高質遊客前來澳門旅遊,澳門的旅遊品質也會得到很大提升,大大提高本澳的旅遊形象,營造真正的世界旅遊休閒中心的氛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