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止入境非有效方式
2017-03-07
“零團費”旅行團並非本澳獨有,源頭在於“上線”的輸出,如今遍佈世界各地,特別是一些相對於容易前去的地方,泰國、韓國、日本等,各地也有不同的法例對此類旅行團進行規管,其中泰國於2016年的11月,出臺法律措施禁止“零團費”團入境,此舉被認爲是針對內地“零團費”團,如此一來,澳門是否應該效仿泰國推出類似的措施?若減少或杜絕了“零團費”團,屆時又對本澳各界有何利弊?又該如何應對?
對此,葉榮發認為,澳門並不適合採用“一刀切”的規管模式去對待“零團費”旅行團。
一是因為澳門如今有大概30-40%的旅行團,“零團費”團有很多模式,例如旅遊券、免費團等,無論澳門政府亦或者香港政府,都有明文規定的法律,對強逼購物、售賣假貨等違規行為有嚴厲的處罰,但無法阻止一些“灰色地帶”,讓“零團費”這類團死灰復燃,這些是旅遊行業中無可避免的現象。而澳門的旅行社作為地接社,源頭組團的是內地、東南亞等地的旅行社,不法問題往往也出現在組團方,旅遊局要求旅行社和地接社之間要有明確的合同條例,包括食宿、行程安排、消費地點等,現實中,一般旅行社不敢明目張膽地組成“零團費”團,故只需對源頭不合法行為的旅行社進行懲處即可,簡單粗暴地阻止所有團入境的方式並不可取。
此外,若出臺相關的政策,最先受到影響的將是中小企業,特別是餐飲、購物店、住宿、交通等行業,受到波及而有損失,影響可大可小。而且據我所知,泰國在實行禁止政策後,國內的中小企業營業額都下跌不少,損失達上千億。若澳門也強推禁止入境措施,不少中小企業受到牽連,甚至難以運營。還有一個問題,政府是否有足夠的行政能力去杜絕此類旅行團入境呢?
胡惠芳早在十年前就提出了應該禁止“零團費”、低團費的旅行團,但至今澳門的旅遊界並沒有做到這一點。因為組團社提供了低團費的產品,選擇權在於消費者手中,曾經不少內地旅行社推出了品質團,但高昂的團費,響應者寥寥無幾,更難以成團。以前澳門旅遊社也曾試圖建立罰款機制,對接低價團的旅行社進行處罰,但這種非官方的聯盟並沒有得到所有旅行社的支持,某些旅行社更是“鑽空子”,專門接購物團,難成氣候,也就不了了之。很多旅行團都是在深圳組團,由香港幾經轉手過澳門,其實在第一站香港就已經是“零團費”、負團費,澳門的旅行社只能被動地接受。
讓旅客選擇合理價格的旅遊產品,就必須讓旅客有“值得”的意識,來澳門付出團費,是合理並且值得的,這就要求澳門的旅遊資源,服務質素不斷提升,讓消費者有“物有所值”的感覺。
黃輝認為,對於此類團是否應該取締或禁止入境,政府並沒有執行相關法例的條件,例如標準問題難以制定。在此種情況下,用行政手段去限制某些群體來澳門,並不現實,更應該從制度的管理、配套的優化等方面來提升旅客質量。
根據旅行團的調查來看,澳門的旅行團絕大部分是常規旅行團,只有小部分才是“零團費”、低團費的消費團。在他看來,本澳整體的旅行團質量已經達到了中上水準。多年來,無論什麼樣的客源,對澳門旅遊的發展都是功不可沒的,通過餐飲、酒店、交通、購物等方式,為澳門經濟發展帶來了很大的推動。作為澳門的一份子,當然希望整體來澳遊客的質素高,特別是澳門旅遊資源有限,如何最大的優化和提升旅遊品質將是今後各界需思考和探索的。
其實這兩年澳門整體的旅客質量沒有很大變化,但業界已經發現隨團旅客數量是一直在下降的,在剛剛過去的2016年裏,隨團旅客的數量更是下跌接近三成,這就意味著市場在進行自我調節。
如今消費模式越來越透明,整個旅遊市場的發展都是朝向網絡化、自由化的方向去走,所以對政府來說,並不需要特別去做一些規定來限制遊客品質,市場的自我調整已經足夠。澳門是一個很適合自由行的城市,至於接待城市的各個方面要如何優化,提高旅遊品質,這需要時間和經驗累積,急不得。
張健中稱,泰國出臺相關的法例徹底已杜絕“零團費”團,有助避免泰國作為世界知名旅遊城市的形象受損,雖然短期內會減少旅遊收入,但長期來看,對打造優質旅遊,提高旅遊目的地的品質,利大於弊。“零團費”帶來的負面影響一旦爆發,對旅遊目的地來說將會是長久的打擊,例如香港,已經受到了早前“零團費”團糾紛的影響,旅客數量減少了不少。
現時澳門的“零團費”團情況不算嚴重,並不需要採取特別措施,相信此類團也不會影響澳門旅遊業的發展,一個成熟的旅遊城市中,並不會出現“零團費”團的情況,而成熟的旅遊目的地表現在於政府監管法律比較完善,旅遊業參與者守法經營的意識比較高,市場秩序平穩,不會出現惡意競爭的情況。澳門在致力於打造世界旅遊休閒中心,也會向更加成熟的旅遊城市發展,未來“零團費”團必定是一個優勝劣汰的過程,屆時此類團會越來越少,進而面臨轉型和淘汰。這對導遊行業來說也是一件好事,現在導遊的收入與旅遊消費掛鉤,今後旅遊團品質的提升,會有助於導遊的固定收入,而保護良好的旅遊品質是從根本上來保障旅遊從業人員的收入和工作機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