活化閒置商場 振興社區經濟
2017-03-07新生
新生
最近,有報章報導,位於中區的國華戲院商場,因為業權分散,管理不善,自1998年起,原可容納380人的戲院一直空置,電影票、舊式菲林機等仍然原封不動。而現時持有大部分業權的公司負責人稱,由於地面層小販攤檔設於主要走火通道,但消防局和民署權責不清,投訴無門,唯有透過司法程序處理,商場店舖小業主亦因此對投入資金維修整體建築裹足不前,致令國華戲院商場樓上現時漆黑一片,而且衛生環境較差,有關公司負責人表示,期望未來3個月內,維修和接通水電,先開放戲院讓文創團體播放電影,以起到活化商場及帶旺人流的目的。
對於上述有商人欲活化國華戲院商場,筆者認為值得鼓勵,因為該商場有其獨特的歷史和文化底蘊,且位處本澳中區,地理位置優越,每日人流如鯽,在商言商,確是一個理想的營商地點,倘若讓其長期荒廢或不作充分的利用,確實暴殄天物,非常浪費和可惜,不但某種度影響本澳的市容,而且亦對本澳的城市形象大打折扣,因此,現在有商人有心對其進行活化,在盡可能在不改變原有戲院商場格局上加以優化,實應得到特區政府的大力鼓勵,如成立專責小組為其提供法律諮詢和輔助、簡化維修和翻新的申請手續,以及提供某些優惠貸款和稅務寬減等,以鼓勵更多的商人對本澳各區空置多年的商場進行活化,改善本澳各個不同的地區的營商環境,從而吸引更多的本地居民和遊客前來消費,相信對振興本澳的社區經濟大有幫助。
另外,對於政府和本澳中小企業來說,由於近年本澳商廈和舖位的租金不斷攀升,致令很多政府部門及本澳中小企業需負擔昂貴的租金,有的甚至被迫遷和結業的現象,倘若本澳能有效活化在本澳不同地區的空置商場,除可讓本地中小企業能由租金昂貴的街舖轉往租金較便宜的商場舖繼續經營,而且亦建議有關發展公司可考慮撥出一部分的面積,以較平的租金租予特區政府作為一些公共部門向市民和遊客提供公共服務的辦公地點,相信此舉可有助解決本澳中小企業和政府部門經營和辦公地點的燃眉之急,而且由於兩者可起到相輔相成的作用,便可有效確保商場的人流,從而令活化後的商場能持續經營,筆者相信,這種透過官商合作的方式,可使本澳各區空置的商場生機再現,並能充分發揮它們的最大價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