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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老规矩(二十二)

2017-03-06刘一达

北京纪事 2017年1期
关键词:老规矩插话耳语

刘一达

孩子不近座儿

在老北京,家里来了客人,孩子是不能近座儿的。所谓不近座儿,就是不靠近主人和客人坐的座位。

换句话说,家里来了客人,是大人们的事儿,跟孩子没什么关系,孩子不能凑过来跟客人聊天。

通常的做法是,家里来了客人,父母或爷爷奶奶把孩子叫过来,让孩子跟客人见个面,大人把孩子介绍给客人,孩子向客人行礼问好后,便跑一边该干什么干什么去了。这个老规矩,在老北京几乎人人皆知,家家遵守。

老北京人為什么要定这么个规矩?

一是出于对客人的尊重和礼貌。

二是怕孩子小,待不住,吵吵闹闹,影响大人谈话。

三是孩子乳臭未干,尚未涉世,大人们的谈话内容,很容易被孩子听了以后曲解,传到外面闹误会。

当然,也有特例,比如大人聊着聊着,聊到了孩子,便把孩子叫过来,跟客人聊几句。但聊过之后,就会让孩子离开,不会让孩子跟着大人“陪绑”。说实话,客人到家里来,孩子也不愿意“近座儿”。

别当着人“咬耳朵”

北京土话把耳语,也就是交头接耳,叫“咬耳朵”,或者说是“小嘀咕”。

耳语,就是怕别人听见,对着对方的耳朵小声说话,有时怕声儿传出去,还要用手挡着嘴。

如果就是两个人,怕别人听见,或者怕碍眼,影响别人,说话用耳语,倒也没什么。从某种意义上说,还是文雅之举。但如果是两个以上的人在场,您说话时用耳语,那就犯忌了。

按北京的老规矩,在长辈面前,或者在外人面前,绝对不许“咬耳朵”,犯“小嘀咕”。所谓“外人面前”,一般是指在客人面前,或是在大庭广众之下。换句话说,就是在众人面前不能“耳语”。

北京人为什么要立这规矩呢?

一是在大庭广众面前“咬耳朵”,窃窃私语,形象不雅。北京人比较直爽、率真。说话办事,讲究落落大方,坦坦荡荡,开诚布公。当着众人的面儿,您“咬耳朵”,显得行为猥琐。在北京人看来,只有见不得人的事,才怕别人听见,所以,当众“咬耳朵”被视为“小人”之举。

二是容易让人起疑,产生误会。在公众场合,尤其是在别人说话的时候,您“咬耳朵”,犯“小嘀咕”,会让人心里猜疑:是不是对我有什么想法?我哪句话说错了?我怎么得罪他了?他是不是在说我的坏话?假如您跟别人咬耳朵的时候,眼睛再看着其他人,那就更容易起这种疑心了。

三是在大庭广众之下,跟人“咬耳朵”,是对他人的不尊重。在公众场合,要举止大方,规规矩矩,注意力要集中在活动的主题上。如果别人都在围绕活动的主题谈话,您却私下犯“小嘀咕”,是不是对其他人的不礼貌?

正因为如此,北京人比较腻歪在公众场合“咬耳朵”。所以对咬耳朵的举止亮了“红牌”,立下这规矩。

当然,北京人有这老规矩跟北京是皇城有很大关系。朝廷上下是绝对禁止“咬耳朵”的动作的。您想,文武官员在上朝的时候,当着皇上的面“咬耳朵”,等于是犯欺君之罪,那不等着脑袋搬家吗?

不光是在皇上面前,在官面上,都不能“咬耳朵”窃窃私语。这个规矩自然要影响民间。北京的老百姓是“天子脚下”的臣民,所以立这规矩也就顺理成章了。

说话不能打岔

打岔,就是两个人在说话的时候,旁边有人插话,把人家的话给打断了。这在老北京是大忌。

打岔,分为三类:一类是插话,不管人家说什么事,愣头愣脑地瞎打岔。两个人正说着话,旁边站着一个“冒失鬼”,冷不丁地冒出一句:“哎,你们猜怎么着?我昨儿碰见那谁了嗨!”接着没完没了地说起见到那个人的事。他这一打岔,把人家那两个人的思路完全给打断了。

另一类是接下茬儿。两个人在说一档子正经事,旁边站着一位,其实他是局外人,并不知道内情,听到人家说了一句什么,他把话接了过去,好像他全明白似的。其实他说的跟人家谈的是猴吃麻花——满拧。问题是他这一打岔,把人家要说的正事给搅和了。

还有一类是搭话,也就是人们所说的“敲边鼓”,北京话叫“敲锣边儿”。这种打岔,往往在别人说话时不露声色,但在裉节儿上,他打断别人的话,偏向于某一方,替他搭腔。这种打岔最可气,替对方说了话,又让另一方急不得恼不得。

不管是哪种类型,只要是说话打岔,都会让人生烦,也非常让人恼火,但您又不能对打岔的人说什么,顶多在心里呵斥他一句:怎么这么不懂事呀?

其实,老北京人从小就教育孩子,在别人说话的时候不能插话,也不能搭话,更不能抢话。有话要说,也要等人家把话说完。这种人家说话你打岔是对人的不尊重、不礼貌,也显得自身没有教养。当然,说话不打岔也是北京人的老规矩。

(编辑·宋冰华)

ice7051@sina.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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