构建师德建设长效机制,培育优秀教师队伍
2017-03-06卢鸿鸣
卢鸿鸣
进一步强化和创新师德师风建设是当前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的一项重要而紧迫的工作。首先是我们应该尊重教育规律,把教育自身的工作做得更好。前几天,我接待了一个学生家长,反映孩子课业负担过重的问题。他小孩在某所知名中学读初一年级,期中考试前一个星期,几乎每天晚上,语文、数学、英语、政治、历史、地理各要做一张试卷,一张卷子平常都是要考一个半小时,一个晚上6张卷子,他怎么去完成?就是孩子11点钟还不睡觉,也难以完成。本来老师们布置复习作业,组织模拟考试,好像是为学生负责,对事业负责,其实这不是真教育,而是“伪教育”!诸如此类是教师队伍建设中事实上存在的问题,我们要加大治理的力度。现在教育部、湖南省教育厅对教师队伍建设高度重视,作为市州、区县教育行政部门,还要进一步加大力度,特别是要把握住底线,落实到学校管理基层中。师德师风建设的主阵地在学校,要见实效,关键也在学校,绝对不能够上层热、下层冷。
其次是不能忽视社会因素。当今社会,除了普遍“仇官”“仇富”以外,对两类自古以来受人尊敬的职业,变得特别的不信任。一个是治病救人的医生,医患纠纷屡见不鲜,医患矛盾比较突出;另一个是对教书育人的老师要求苛刻,把很多社会问题都推到了教育身上、教师身上。对教育的要求高,对老师的要求高,对学生的期望值很高。在学生成长的过程中,很多家长都处于一种非常焦虑的情绪之中,当实际效果与他们的期望值存在距离的时候,他们就把不满的情绪发泄到教育和老师的身上。从某种意义上讲,是把个别问题放大到整个队伍身上,造成了社会、家长对学校的不信任。这个后果很严重。如果家长、社会对学校不信任,学生对老师不尊重,教育的效果就会大打折扣。因此,我们呼吁整个社会要尊师重教,教育工作者也要主动作为。
教育报刊、社会媒体要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引领教育风尚,教化社会。我们要利用一切可能的机会,主动与社会、家长交流,教育部门要主动发声。这里,我再举个案例:以往每到教师节,报纸、电视、网络都会大势渲染教师节给老师送礼的问题,教师的形象受到了严重的挫伤。教育行政部门也是每年教师节前夕就发通知,不准接受家长学生送的礼物礼品,好像这个事情已经是“陈年老醋”,成为一种顽疾。2016年教师节前,我就琢磨着怎样来改变这个局面,自己主动接受了新闻媒体的一次专访。题目是《教师节送礼不如送“理”》,送礼物的“礼”,不如送理解的“理”。不仅是网络媒体发了,我们的主流媒体报纸电视都发了,效果很好,没有再炒作教师节送礼的问题。对我的专访,以及对老师们的一些的专访 ,反而出奇般地引起了大家的共鸣。师德师风方面的问题,作为我们教育系统来说,当然要严加治理,要加强教育的力度。同时,我们也要看到,老师不单纯是一个自然人,更是一个社会人。“学高为师,身正为范”是对我们的职业要求,我们应该自觉遵守职业道德,提升师德修养。
长沙是全国首批历史文化名城,素有尊师重教优良传统。全市现有在职教师13.58万人。近年来,长沙认真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教育部关于建立健全中小学师德建设长效机制的意见》等文件精神,全面推进师德师风建设,着力培育优秀教师队伍,促进了全市教育事业的持续健康发展。长沙域内所有区县市2014年率先整体成为全国义务教育基本均衡县,社会公众对长沙教育的满意度达93.1%,比2011年提高14%;长沙教育质量综合评价、特殊教育医教结合、“现代学徒制”等成为国家试点项目,荣获全国两基工作先进集体、全国职业教育先进单位、全国教育改革创新奖等荣誉。主要做法是:
一、坚持教育引导为先,促进师德自觉
师德建设离不开教育引导,针对师德教育较易出现说教为主的倾向,我们采取活动渗透、文化熏陶等措施,推进师德教育系列化、常态化。近年来,长沙市坚持将师德教育作为教师培训的必修内容纳入师训体系,不断强化“师者,正己而正人,须身正为范,淳风化俗”等传统师德理念和新时期的“四有”教师要求。并先后实施师德师风“建设年”“巩固年”“提升年”,出台《关于认真抓好日常师德师风教育的意见》;组织开展《长沙人民教师之歌》歌词征集和传唱、“做党和人民满意的好老师”大讨论大实践、师德故事会、师德巡回演讲、师德集体宣誓、师德征文等教育活动,编印《做党和人民满意的好老师——贯彻落实习近平重要讲话精神学习资料汇编》《师德师风工作先进典型汇编》等资料,并在长沙教育信息网和官方微信平台开设师德师风建设专版,集中宣传与师德师风建设有关的政策法规、先进典型等内容,引导全市广大教师自觉追求理想信念、职業操守、精神风范,如长沙市芙蓉区在开展《芙蓉教师宣言》公开遴选、集中发声、践行典型推选等系列活动的过程中,让“忠诚教育事业、引领学生成长、坚定职业理想”成为芙蓉教师的教育共识和行动指南。全市教师也在浓厚的师德教育氛围中形成了“只为满园桃李艳,任凭双鬓染秋霜;只为行程杜鹃美,愿将年华酿芬芳”的师德共识。
二、坚持制度建设为基,促进师德自律
长沙市从推进师德师风建设的科学管理和长效管理出发,坚持依法治教,出台了一系列规章制度,让师德师风建设有章可循,教师依章自律。针对教师日常行为的规范,制定了《长沙市教师行为规范》《长沙市教师礼仪规范》,着力从制度层面规范教师言行举止,让“行为世范”要求具体化。针对教师不当或失范行为的界限和处置,出台了《长沙市中小学教师违纪违规处理办法》《长沙市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实施细则》等规范性文件,明确了师德红线。针对师德师风的考评,我们研制了《师德师风建设考评细则》,并将考评结果纳入区县(市)政府“两项”督导评估、区县(市)教育工作年度考核、素质教育督导评估、学校年度绩效考核、教师个人年度绩效考评,作为办学质量的重要指标和教师评优晋级、职务聘任的重要依据;对师德建设出现重大问题的单位和个人实行考核评优“一票否决”。结合省会城市经济社会发展较快、市民高层次教育需求强烈的实际,制定了《长沙市中小学教师从业行为“十不准”》《关于加强教师节期间师德师风建设的通知》等文件,明确将“接受学生家长宴请、收受学生或者家长赠送的礼品礼金及有价证券、从事有偿家教家养、替民办培训机构招揽生源、收受招生回扣”等行为列入禁区,受到学生和家长的普遍欢迎。
三、坚持关怀激励为本,促进师德自砺
坚持人文关怀与典型引路相结合,推进师德师风建设“内有张力,外有活力”。建立“从入口看出口、从起点看变化”的发展性评价体系,开展“五查五比”活动,组织全员参与的高效课堂竞赛和“星城杯”教学竞赛,推行教育阳光服务,让不同层级的学校和教师都有成长、出彩的机会;成立市区两级名师工作室128个、名师农村工作站11个、特级教师农村工作站5个,帮促骨干教师专业成长;实施教师幸福工程,按市直学校教师待遇标准,规范提高城区教师待遇,每年新增工资总额2亿余元;出台并落实《乡村教师支持计划实施细则》,提高学校地理位置,按照每人每月900元、700元、500元的标准发放乡村教师生活补贴。制定《对长期扎根农村教育人员奖励办法》,成立困难教师帮扶中心,帮助解决教师工作和生活中的困难,提高教师幸福指数,增进了教师职业认同。注重榜样示范,在每年教师节大力表彰优秀教师的基础上,持续开展“感动星城 魅力教师”“党和人民满意的好教师”“道德模范”“师德建设先进个人”“师德师风建设先进学校”系列评选表彰、宣传推介等活动,弘扬了敬业奉献、创业乐教的正能量。近三年,全市涌现出“全国师德标兵”缪昌联老师、荣登“中国好人榜”“感动湖南十大人物”陈宋瑜老师等一大批省级以上师德楷模。
四、坚持监督约束并举,促进师德自警
坚持以严格的监管抓落实,专门聘请行风评议员,建立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新闻媒体、学生家长等社会各界参与的综合评价体系,实行“一月一调度、一季一讲评”,定期对各区县、学校师德师风建设情况进行综合评估,促使师德师风建设工作落到实处。成立师德师风专项督查组,按照“问题导向、标本兼治、奖惩结合”的原则,采取專项督导、明查暗访、有奖举报等办法,主动对接群众关注的有偿家教家养、在职教师到培训机构兼职兼课、教育乱收费等热点难点问题进行专项整治,突出对违纪行为“零容忍”。2014年3月,我们一次性查处10名到培训机构兼职兼课的在职教师,并对每名当事人作出了全市通报、扣发半年绩效奖金、降低岗位等级、调离教学岗位、2年内停止晋职晋级的处理;2015年处理违反师德师风行为21起、43人;2016年处分23人,较好地发挥了警示作用。
(作者单位:湖南省长沙市教育局)
(本文系作者在湖南省师德师风建设工作推进会上的发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