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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学的主体性”论争与马克思主义文艺理论的中国化探索

2017-03-06黄念然

华中学术 2017年2期
关键词:李泽厚作家主体

黄念然

(华中师范大学文学院/湖北文学理论与批评研究中心,湖北武汉,430079)

“文学的主体性”概念逐渐淡出人们的视野,并不是因为与这一概念相关的问题已经得到了彻底解决;相反,“文学的主体性”概念以其内涵广阔、复杂及其外延中浓重的政治色彩令人望而却步。从马克思主义文艺理论的中国化探索这一视角来重新回顾、探讨关于“文学的主体性”及相关论争,前代学人们的多方向努力将有可能得到更加透彻的总结;作为新时期以来诸多文艺论争中著名的一个,其合理性与局限性、洞见与盲视,都敞现了中国学界为建构马克思主义文艺理论中国形态的艰难境遇和不懈努力,回顾并总结之,对进一步推进马克思主义文艺理论的中国化进程有重要的理论意义。

一、“文学的主体性”论争简要回顾

刘再复《论文学的主体性》(《文学评论》1985年第6期、《文学评论》1986年第1期)一文在新时期文论发展中具有重要意义。正如夏中义所言:“‘主体’或‘主体性’概念确实是刘氏《论文学的主体性》问世后才席卷新潮文坛的。”[1]这种转折性意义是奠基在胡风“主观战斗精神”与“精神奴役的创伤”、钱谷融“文学是人学”、周扬“人道主义与异化”、李泽厚对康德哲学的述评及刘再复本人对当时的社会与文学新状况的积极思考与回应基础之上。其中,李泽厚的论文及论著是刘再复“文学的主体性”的直接思想来源。

1. 李泽厚哲学与美学思想述略

李泽厚《批判哲学的批判》一书在介绍康德哲学的同时,为发展马克思主义而力倡人类学本体论。他认为这一概念强调了作为本体的人类可以实际征服和改造世界,可以与各种类型的唯心主义对立。李泽厚同时强调“人类学本体论即是主体性哲学”。将这种主体性哲学分为两个部分,第一个部分是物质文明发展史,“另一方面即以构建和发展各种心理功能(如智力、意志、审美三大结构)以及其物态化形式(如艺术、哲学)为成果的人类主体的内在主观进展”[2]。在这一本体论思想的框架中,李泽厚从康德先验哲学中高度重视人的地位和价值的相关理论切入,通过康德哲学中自然向人生成、人是最终目的等相关理论[3],李泽厚导向了强调以美学作为桥梁来沟通认识与伦理、自然与人、社会与个体。李泽厚特别指出康德哲学中自然向人生成理论中的“人”指的是“文化——道德的人”。接着他从作为联结媒介的美学走向了对马克思主义的审美观的阐释:是实践着的人和群众的实践的历史使自然成了人的自然;人的自然既在物质方面服务于人,又使人产生了诸多超越生物特性的能力。李泽厚认为审美就是这种超生物特性的需求和享受[4]。李泽厚在其主体性哲学中将人类主体的内在主观进展与物质文明发展史并列,认为两者具有同等的重要性。同时,李泽厚借助康德哲学提升了马克思主义实践美学的作用和价值,并进而提升了审美的地位和价值。

之后,在《康德哲学与建立主体性论纲》中,李泽厚对当时学界热议的“人性”问题给出了自己的答案:从静态角度而言,人与物性、与神性的区别在于人性;从动态角度而言,人与自然、与对象世界的区别在于主体性。李泽厚从上述“动态区别”出发,以实践性和积淀说为基础解释了人类认识世界的主体性的产生过程。在此基础上,李泽厚特别强调了个体实践的相对优先性:“实践就其人类的普遍性来说,它积淀、转化为人类的逻辑、认识结构;另一方面,实践总是个体的,是由个体的实践所组成、所实现、所完成的。个体实践的这种现实性也就是个体存在、它的行为、情感、意志和愿望的具体性、现实性。这种现实性是早于和优于认识的普遍性的。”[5]李泽厚把实践和积淀作为了主体性理论的重要基础,前者是马克思主义的重要概念,后者是他美学体系中的重要概念。由此可以见出“主体性”概念在李泽厚理论体系中的特殊位置。

2. 刘再复“文学的主体性”理论主要观点

(1)刘再复在《论文学的主体性》一文中的核心观点是“人是目的”,刘再复在文中反复强调要“把人看作人”,“以人为思维中心”,“把人的主体性作为中心来思考”。这一观点明显受到了康德哲学及李泽厚相关述评的影响。

(2)刘再复在《论文学的主体性》一文开头对人的主体和客体、受动性和能动性的区分与李泽厚在《康德哲学与建立主体性论纲》中对人性和主体性区分有相似处。刘再复进而将文学主体分为对象主体、创造主体、接受主体三大类,分别对应作品中的人物形象、作家、读者和批评家三类人群并分别加以深入论述。

(3)刘再复认为是环境决定论、抽象的阶级性、肤浅的外在冲突三点原因造成了文学创作的主体性失落;根本原因是“不承认‘人是目的’这种根本观念”。

(4)刘再复从对作家创作时的理想状态,即“作家创造的人物把作家引向自身的意志之外”的探讨过渡到对作家精神主体性的分析,他借用了马斯洛的人的五种需求理论分析之后得出结论:“作家的主体意识,首先是作家的超越意识所造成的内在自由意识。”“优秀的作家都能自觉或不自觉地完成上述心理升华过程,因此,他们的创作实践一般都表现出三种特征,即超常性、超前性和超我性。”

(5)在文学接受方面,刘再复认为这是一个“人性复归的过程”,在自我实现机制和创造机制的双重作用下,这个过程得以完成。

(6)文学批评家的主体性实现过程体现在超越日常生活中人的不自由与片面,超越作家意识范围,超越自身审美心理和审美意识的限制;并且要使文学批评从科学走向艺术。

刘再复在《论文学的主体性》中并没有逻辑化、系统性地论述精神主体的内涵;相反,他以李泽厚为桥梁借鉴了康德关于先验主体的相关理论,以略带情感并偶尔诗化的语言表达了自己关于文学的主体性的观点。

3. 相关论争

刘再复《论文学的主体性》一文发表后,在学界迅速引起了强烈的反响。学者们通过召开学术讨论会、报刊笔谈、撰写学术论文等形式进行了多角度的深入探讨。例如中国社科院文艺理论研究室、《红旗》杂志、华南师范大学中文系、河南省作协和《大学文科园地》杂志等等高校、研究所、杂志社分别召开座谈会专门讨论文学的主体性问题。《文艺报》、《文论报》、《文汇报》、《芙蓉》等报刊也刊登了相关笔谈文章。学者们以论文形式所进行的相关讨论更加深入、全面。有的学者热情地支持刘再复,有的学者对刘再复的观点进行了补充,有的学者进行了严厉的批评,有的学者则受到刘再复启发,提出了新的理论[6]。随后,关于这场论争的文集《当前文学主体性问题论争》也迅速出版。

刘再复的文章之所以能够引起如此强烈的反响,除了文章本身的原因之外,还有两条外部原因值得注意:首先,刘再复的当时行政职务令人产生了一些学术之外的猜测。他时任中国社会科学院文学研究所所长,《文学评论》杂志主编。何西来曾透露出这样一个消息:刘再复在《论文学的主体性》中提出的观点是属于他个人的,不是社科院文学所的治所方针;社科院文学所内对刘再复的这篇论文存在着不同的看法[7]。其次,对文学的主体性问题的探讨,从刘再复《文学研究应以人为思维中心》(《文汇报》1985年7月8日)一文发表以后“开始逐渐展开,但气氛平和,而使这场讨论引起轩然大波的则是陈涌同志长文的发表”[8]。陈涌直接针对刘再复观点的《文艺学方法论问题》一文发表于《红旗》杂志1986年第8期。正是《红旗》杂志的特殊背景再次令人产生了一些学术之外的猜测。

这场关于文学主体性问题的论争一直到五六年之后仍然受到高度关注,1990年11月,国家教委社会科学发展研究中心等十余家单位在山东大学联合举办了文学主体性问题讨论会。该会议的纪要同时发表在四份学术杂志上[9]。此次会议之后五六年,夏中义《新潮学案》一书对刘再复的文学主体论、性格组合论、国魂反省论进行了全面梳理、分析。

二、文学主体论与文学反映论的冲突

在这场持续时间达十余年的论争中,文学主体论与文学反映论之间的分歧既是学者们争论的首要问题,更是一个带有根本性的问题,时至今日仍然值得特别关注。然而在纷繁的论争文章中理出一个头绪并非易事。刘再复的“文艺理论家兼作家”的身份似可成为一个微妙的切入点。

在20世纪80年代,刘再复曾经出版《深海的追寻》、《告别》等散文诗集。“我写散文时,好像也是本性使然,不得不吐。只觉得不写时,心中有些欢乐与痛苦在激荡,心理有些不平衡,写了之后则觉得心灵获得一次解放,心情也好多了。”[10]这一段文学创作谈透露出一些刘再复自己进行文学创作时的感受;与《论文学的主体性》一文相对比,便可以看出该论文对作家创作状态的论述是以自己的创作经验为基础,因而带有很强的自我体验色彩。典型的例子是下面这一段文字:“愈有才能的作家,愈能赋予人物以主体能力,他笔下的人物自主性就愈强,而作家在自己的笔下人物面前,就愈显得无能为力。这样,就发生一种有趣的、作家创造的人物把作家引向自身的意志之外的现象。这种有趣的现象使很多文学理论家,批评家感到困惑,笔者也曾久久地陷入困惑与迷惘之中。而现在,笔者终于了解:这种状况,正是作家在创作中的自由状态。”[11]这一段文字引来了姚雪垠的严厉批评。

作为“作家兼文艺理论家”的姚雪垠在分析作为“文艺理论家兼作家”刘再复的上述文字时,以自己多年的创作经历反驳了刘再复:“我从事文学创作实践活动数十年,象刘再复同志所说的对人物无能为力、任人物自由活动的奇妙现象,一次也没有遇到过。”不仅如此,姚雪垠进一步质问:“我也没有听说‘五四’以来任何有成就的作家有过这种现象。谁能够从我们大家熟知的作家的创作活动中举出一个实例么?”质问之后,姚雪垠得出结论:“据我看,刘再复同志所用的思想方法,根本背离了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天下本无其事,却用主观唯心主义的方法凭空设置问题,扰乱自己,而又夸大其辞。”[12]

两相对比之下可以看出,刘再复与姚雪垠都将自身文学创作经验作为重要基础,两人作为文学创作活动的具体承担者对其所从事的活动从不同角度做出了不同阐释和理论总结,这两种阐释和结论之间的差异是如此之大,以至于这些分歧首先表征着文学主体论和文学反映论之间的碰撞,也表征着文学创作实践活动与创作理论之间可能存在着的巨大差异。

刘再复曾经提到,对于主体性问题,“从1981年我就开始考虑了”[13]。那时的思考伴随着对文学反映论的反思。刘再复首先从扩展、丰富之前的文艺本质理论角度出发,强调仅仅从政治和认识论角度来理解文学的本质是不够的。他认为还可以从异化、价值学、历史学、审美等多个角度来规定文学艺术的本质[14]。如果说在这一阶段,刘再复仅仅提出了文学本质的几种可能性规定,那么在《论文学的主体性》一文最后一部分,刘再复梳理了文学反映论的发展历程,承认其有相当的合理性;刘再复同时指出了机械反映论的四种不足,反对把文学反映论凝固化,“它应该随着人类文化观念的不断演进而逐步更新,注意现时代文学内外日新月异的种种变化,纠正自身历史上的偏颇和不足”[15]。

1. 内外宇宙:灵魂的自由抑或现实的局促

在《论文学的主体性》中,刘再复回顾了“文化大革命”时期不正常的文学现象后,认为造成上述现象的原因是他们都没有肯定人作为精神主体的地位,不承认人在作为实践主体的同时,也作为精神主体而存在,取消人与世界联系的内在链条。这样,所谓“人”学,往往就成了一个丧失了内宇宙运动的“人”学,成了一个没有人的灵魂,即没有人的主体的丰富性和精神主体价值的“人”学。在今日看来,姚雪垠意图驳倒刘再复的那段创作谈却恰恰成为不正常文学现象的一个注脚。

在如此特定的时代社会背景和文学背景之下,刘再复对此问题提出了自己的解决方案——“人是目的”。“‘文学是人学’的含义必定要向内宇宙延伸,不仅一般地承认文学是人学,而且要承认文学是人的灵魂学,人的性格学,人的精神主体学。”[16]这一解决方案包含两层内容:肯定外宇宙与内宇宙两者的存在及其区别,肯定内宇宙在当时社会背景下的价值并向内宇宙延伸。刘再复对内宇宙内涵的揭示并对其价值进行了高度肯定,也就相当于对人的主体性内涵及其价值进行了揭示和肯定。在这一原则指导下,刘再复反复论述了主体性在作家、人物形象、读者和批评家、人类社会发展等方面的重要作用:作家的主体性表现在充分发挥作家自己的力量,不要把文学创作变成某种外在概念的图解;人物形象的主体性就是必须具有自主意识,能够按照人物形象自身的逻辑和灵魂来行动,进而实现自身的价值;读者和批评家的主体性是用审美的而不是政治的或教育的眼光来欣赏文学作品,在这一过程中实现对作家创作的肯定、自身审美愉悦的满足和审美能力的提升;人类社会发展的主体性体现在以人类精神主体的不断进化和升华为标志。

陈涌坚决否认了刘再复对文学的内部规律和外部规律这一区分,坚决否认刘再复的超越时空限制、超越具体社会现实的主体性;陈涌以“典型环境中的典型人物”理论作为武器,强调作家必须和现实保持高度的联系,“每一个作家在历史上的意义和地位,主要取决于他对社会生活反映了什么和反映得怎样,他的作品和社会生活的本质符合得怎样。审美特点也不能离开这个基本事实去孤立地讨论,不能离开文学艺术和社会生活的关系去考虑。审美特点固然有它自己长久形成的相对独立的规律,但它也不可能是孤立的存在的。要想完全排除政治、经济和社会生活的联系去探究审美特点,最后只能走向绝境”[17]。姚雪垠下面一段论述可以看作是这段理论文字的创作实践注释:“例如我塑造崇祯皇帝这个典型,就是将他放在明朝末年特定的、具体的、带着历史特点的宫廷生活环境中,描写他的政治生活、私生活以及各种心理活动和精神面貌。我要使他准确地反映历史,决不给他过多的‘自主性’,不给他超越典型环境条件制约之外的自由行动。”“我遵循唯物主义的反映论,而不采纳主观唯心主义。”[18]这段创作谈形象而集中地体现了姚雪垠对唯物主义反映论的理解:在追求“准确地反映历史”这一目标之下,牢牢地将人物抓在手中,“决不给他过多的‘自主性’”。程代熙和陆贵山则全面否定了刘再复的文学主体性理论。程代熙认为“‘把人当成人’,‘以人为本’,这就是刘再复同志文学主体性理论的全部核心”,然而“人不是目的”[19]。陆贵山否认了“内宇宙”与“外宇宙”之间的对等关系,他认为“外宇宙”包含“内宇宙”,是“内宇宙”的根源[20]。可见,在文学反映论中,从作家的创作到文学形象的塑造再到文学批评都必须时刻以与现实政治、经济状况的关系是否紧密作为评价标准;文学艺术与现实的政治、经济状况之间的紧密关系得到了特别强调。在这类观点中,“外宇宙”,即现实政治、经济状况,它仿佛是一间狭小的房间,文学艺术要时时刻刻忍受着这种强烈的局促感。反映论支持者用激烈的言辞强调了文学艺术必须在这种局促感中谋求发展。文学主体论则强调了文学艺术与现实政治、经济状况之间的疏离,强调了作家主体、文学对象主体、文学批评主体各自的特点,特别强调了审美的价值及其作用。

2. 精神主体:燃烧的火炬抑或能动的镜子

刘再复把机械反映论的不足归纳为四点,即没有解决实现能动反映的内在机制,没有解决实现能动反映的多向可能性,只注意了自然赋予客体的固有属性,而往往忽视了人赋予客体的价值属性,忽视了客体的主观性,忽视了主体的客观性[21]。他将情感作为文学的最根本动力,在此基础上,他认为可以将精神主体分成表层结构和深层结构两部分,分别对应意识和潜意识,而情感就在这两个层次之间沉浮。同时,刘再复又认为精神主体有不同的类型,每一种都应该得到充分的肯定和尊重。在这种理想的状态下,无论是个体独特的精神主体还是以此为基础的人类精神主体都能够得到确立、认识和理解。显然,刘再复在这里仍然是以“文化大革命”作为分析的时代背景,从而既强调个体的独特性及其价值又没有忽视人类共有的精神主体。

以上述两种类型的精神主体为基础,刘再复详细论述了作家在创作实践中的从个体精神主体到人类精神主体的升华历程;刘再复把这种历程的本质规定为“爱”的推广:“作家的自我实现归根到底是爱的推移,这种爱推到愈深广的领域,作家自我实现的程度就愈高。爱所能达到的领域是无限的,因此,自我实现的程度也是无限的。”[22]在这里,作家的主体力量实现过程仿佛是点燃了一支火炬,这支火炬必须以现实物质作为基础,但是在点燃之后,熊熊燃烧的火焰所带来的光和热成为更加令人关注的焦点。火炬在物质基础方面的消耗有可测量的标准,但是火焰或“爱”对外在世界产生的精神性影响是无法测量也无法估量的——“作家的爱是无边的,他们的忧天悯人的情怀也是无边的”[23]。可以说,刘再复在这一层面上发挥了他作为诗人的精神特质,将诗人的创作激情和诗人理想中所应该承担的责任用富有情感的语言表达了出来。这种“燃烧的火炬”式的情感和语言的确可以令人深深感动。

面对接受主体,刘再复指出了文学接受主体的自我实现机制和创造机制。面对文学批评家,刘再复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即三级超越:超越现实意识的限制,超越作家意识,超越自身从而实现自身的再创造。在完成了这三级超越之后就是批评家自我实现阶段。在这一阶段,批评表现为科学和艺术两种形态,其终极状态应当是从科学走向艺术,批评因而成为艺术和美。刘再复认为在这种状态下,批评家可以“达到对美的冲动性的神秘的体验,以至发现作家未发现的东西,感悟到宇宙人生的潜在真理”[24]。

之所以做出上述结论,与当时的文学发展状况也有一定的关系。在《论文学的主体性》一文发表前后,刘再复密切关注着新时期十年文学发展状况。他认为新时期文学十年中发生了巨大的变化,具体包括:文学从“从属于政治的阶级斗争的工具”观念中解放了出来,从绝对化的共性观念的规范中解放出来,对文学本质的认识不再局限于“反映论”。在文学创作方面,现实主义创作模式得到改造和发展,成为开放的体系;现实主义之外的创作方法得到了多元发展[25]。然而刘再复对这种改变仍然不满意。《论文学的主体性》发表三年之后,在评论张抗抗《隐形伴侣》时,刘再复提出如果能在历史哲学方面、从个人身世感到人类命运感方面做出升华,作家们将会取得更大的成就[26]。这是刘再复作为理论家兼诗人对当时的社会现实和文学状况做出的交织着理性思考和感性认识的结论;与《论文学的主体性》中的结论相比,两者没有差别。然而促使刘再复对“燃烧的火炬”念念不忘的原因恰恰是作为理论家的他深知追求这一主体深层次价值的重要性,而作为诗人的他同样深知实现这一主体深层价值必然要背负沉重的精神压力和痛苦。

反映论的支持者在批驳刘再复时首先强调马克思、恩格斯、列宁提出的反映论是“能动的反映论”,其内涵是:“反映论所回答的不仅是意识的根源的问题,而且还包括意识的本质、生成和规律的问题。”[27]马克思、恩格斯和列宁的能动反映论是正确认识主客体辩证关系的基础[28]。这是反映论支持者对刘再复的又一根本性反驳。反映论者认为文学主体论出现的原因有“对现代西方形式主义文艺学的盲从;对文学反映论本身的误解;现代西方文化思潮中唯心主义成分的影响。最后还有一个并非最不重要的原因:学风问题”[29]。

在反映论者看来,作家是一面“能动的镜子”,“作家作为一切精神世界的东西归根到底都是主体在实践活动中对外部世界的反映”[30]。作家的职责因而得到了质的规定。反映论者进而对作家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每一个伟大作家都不能不反映他那个时代的社会生活的某些本质的方面,每一个作家在历史上的意义和地位,主要取决于他对社会生活反映了些什么和反映得怎样,他的作品和社会生活的本质符合得怎样。”[31]在这种根本性的强调之后,也有部分反映论的支持者讨论了反映论视野中的心理结构、创作机制、反映形态[32]。

通过上述分析可以看出,反映论者对当时文学发展新状况没有给予充分的重视,对艺术形象、文学接受主体及接受过程的分析不足。

三、文学的主体性理论与毛泽东文艺思想的对话关系

有学者将毛泽东文艺思想的特征概括为四个方面:标举革命实践的本体论,注重群体意志的主体论,强调革命功利的价值论,坚持社会政治学的文艺批评论[33]。刘再复文学的主体性理论与上述四方面特征进行对话,这种对话关系大致在本体和价值目标两方面展开。

1. 个体的精神追求与群体的革命实践

刘再复在分析文学的主体性问题时认为无论是作家、人物形象还是接受者都应当充分发挥自己的主体力量,作为个体的作家、人物形象和批评家都应当有各自的精神追求。更重要的是,刘再复指出的追求之路在很大程度上又只能是由个体来实现,例如作家“获得内心的大自由”,批评家“真正的悟道”等等——不仅是只能由个体来完成,而且也很难用某种外在的标准来进行评价。同时,还强调作家的创作不应当从某种外在的概念出发,人物形象不应当成为某种概念的图解,接受者也不应当被看作被动的受教育者。

毛泽东文艺思想对文学艺术的定位是“无产阶级的文学艺术是无产阶级整个革命事业的一部分,如同列宁所说,是整个革命机器中的‘齿轮和螺丝钉’”[34]。作家、文学形象、接受者首先都是被当做一个个群体来看待。例如“无论高级的或初级的,我们的文学艺术都是为人民大众的,首先是为工农兵的,为工农兵而创作,为工农兵所利用的”[35]。在这一经典表述中“工农兵”就是一个群体,其内部存在着的差异被刻意忽视了。毛泽东文艺思想强调文学艺术家要注重自身的改造,因为“他们的灵魂深处还是一个小资产阶级知识分子的王国”[36],不管怎样的长期和艰巨,作为群体的作家一定要完成世界观的转变,惟其如此,“他们”才能变成“我们”,“只有这样,我们才能有真正为工农兵的文艺,真正无产阶级的文艺”[37]。在这些经典的表述中,“他们”这一指称反复出现,又模糊地指称着作为群体的作家和接受者,这其中流露着强大的政治威慑力——然而这是一个完全无法进行验证也无从反驳的政治结论。

刘再复在探讨文学的主体性问题时对个体的强调,与毛泽东文艺思想从政治角度对群体的要求形成鲜明对比:“用阶级性来淹没人的主体性,把人视为阶级的一个符号,把人规定为阶级机器上的螺丝钉,要求人完全适应阶级斗争,服从阶级斗争,一切个性消融于阶级观念之中。这样,在作家的笔下,人就完全失去主动性,失去人所以成为人的价值。”[38]刘再复从尊重个体的路径走向对个体特征的多层次分析,毛泽东文艺思想则从政治高度对作家、批评家应当达到的目标做出了概括。刘再复强调了文学的个性原则,强调个性的多元化发展;毛泽东文艺思想则强调文学的党性原则,强调革命的文艺只能由无产阶级政党及其指导思想去领导。出发点和思考路径上的差异造成了刘再复与毛泽东文艺思想上的一重对话关系。

2. 审美体验的超越与革命事业的助力

如前所述,刘再复在探讨作家、文学形象和接受者的主体性时,将审美、对现实的超越及精神主体的自我完成作为目标。然而在毛泽东文艺思想中,文学艺术是革命事业的助力,作家应当根据生活实际创造出各种各样的人物形象来,这种人物形象的作用是“使人民群众惊醒起来,感奋起来,推动人民群众走向团结和斗争,实行改造自己的环境。”最终“帮助群众推动历史的前进”[39]。在这一政治目标的指导下,“文艺大众化”、“歌颂与暴露”、“提高指导下的普及,普及基础上的提高”、“革命的现实主义和革命的浪漫主义”、“文艺批评应该进行两条战线的斗争”、“文艺批评政治标准和艺术标准”等一系列文艺理论观点得到了阐释。

毛泽东对文学艺术的价值做了严格的规定:“一切革命的文学家艺术家只有联系群众,表现群众,把自己当作群众的忠实的代言人,他们的工作才有意义。只有代表群众才能教育群众,只有做群众的学生才能做群众的先生。如果把自己看作群众的主人,看作高踞于‘下等人’头上的贵族,那末,不管他们有多大的才能,也是群众所不需要的,他们的工作是没有前途的。”[40]刘再复提出这样会造成“一种新的绝对观念,即人的一切行为和心理都是阶级斗争所派生的,”文学“蜕变为阶级符号学”[41]。

总之,毛泽东从政治高度对文学艺术提出了要求,尤其强调用政治标准来评价文学艺术。在现实里,政治标准极其容易变成文学艺术的唯一评价标准。刘再复就是在“唯一评价标准”这一意义上展开了对主体性的思考。

四、文学的主体性理论在坚持与发展马克思主义文艺原理上的合理性与局限性

刘再复关于文学主体性问题的讨论是以他对时代政治和文学状况的思考及他自己的创作实践为基础,借鉴了李泽厚对康德的述评及当时刚刚传入国内的诸多西方新文艺理论,用理性与感性相结合的文字表达出来的。刘再复的探索开阔了文艺理论研究的视野,促使人们更深入地探索相关概念的内涵及价值。然而刘再复在《论文学的主体性》中先验地预设了人的精神领域的巨大能动性,导致其理论在终极意义上脱离了马克思主义;整篇论文逻辑体系不清晰也是重要缺陷。

第一,针对社会现实政治、文学状况。在整个20世纪80年代,刘再复极为活跃。在这一时期,刘再复出版了文学评论集《文学的反思》、《论中国文学》,另与人合著有《论中国文化对人的设计》、《传统与中国人——关于“五四”新文化运动若干基本主题的再反省与再批评》,并出版了多部散文诗集。可见,刘再复那时始终密切关注并多方面思考着中国文学的发展状况,他自己也积极地从事文学创作实践。对过去那段不堪回首的历史,刘再复既用理论的方式也用散文诗的形式进行了总结、反思、表达(如散文诗《灵魂的复活》)。因此,分析刘再复“文学的主体性”理论就不能单纯地以刘再复的几篇论文为依据,而应当以80年代刘再复整体的文学活动作为依据。

社会政治、文学状况是刘再复提出“文学的主体性”现实的、直接的动因。在《论文学的主体性》这篇文章中,刘再复反复提及“以往”、“过去”、“文化大革命”中种种不正常的文学状况,并分析了造成这些状况的原因,进而提出自己的解决方案。在其他理论性、作品评论性、对话性的文章中,刘再复也始终将之前的历史及其文学状况作为前车之鉴[42]。

不同意刘再复观点的学者对当时的文学创作实践缺乏敏感。在一次访谈中,刘再复提到了他拒绝直接回应陈涌文章的原因之一是“他的文章写得太空洞了,他应该结合文艺的实践来论述”[43]。这些学者在文章中对“文化大革命”的政治、文学状况的探讨也没有像刘再复那样深入,或者轻描淡写,一带而过。显然,论战双方在现实指向性方面的交锋发生了错位。

第二,充分借鉴新的理论资源。刘再复密切关注着当时文学研究方法的引进和发展状况。在《文学研究思维空间的拓展》(《读书》1985年第2期)这篇长文中,刘再复介绍了当时文学研究方法表现出来的由外到内等四种新的趋向,进而介绍了这四个趋向在文艺美学等七个方面的具体表现。在探讨文学的主体性问题时,他借鉴了李泽厚的康德述评、接受美学、弗洛伊德的无意识理论、马斯洛的人的五种需求等西方理论。这种自觉的尝试改变了以往把作家和读者当作一个群体来看待的传统观念,对作家、读者精神内部结构做了深入探讨,具有开拓性意义。

第三,诗化的激情表述使刘再复在终极意义上脱离了马克思主义。在《论文学的主体性》一文中,刘再复的论述呈现出一个有趣的结构:批判过去的社会政治、文学状况——分析作家、文学形象、接受者的精神结构——激情地升华到神秘的先验理想境界。例如在探讨作家创作问题时,刘再复首先归纳出了文学对象主体性失落的三种表现及原因,接着用两个公式表示了作家在塑造人物时应当注意的问题,最后探讨了作家帮助、干预人物做出不违背个性的选择,此处出现了一段激情而神秘的论述:“这种干预,大体上像电子计算机的操作员给电子计算机一种指令,计算机得到这种指令后,便把信息贮存于自己的机体中,然后进行独立的运转和活动,最后把结果告诉操作员,作家的干预也仅仅在于给予人物一个灵魂的指令,而这之后,作家就像操作员一样,不再起干预作用了,他一旦把信息输入到人物的身上,人物就像电子计算机一样,独立地运转活动起来,不受作家(操作员)所摆布。”[44]这段文字用当时还算很新鲜的计算机做比喻,体现出刘再复开阔的视野;但是刘再复对计算机运作原理的错误理解说明他对这一新事物的了解仅仅停留在表面。那神秘的“独立地运转活动起来,不受作家(操作员)所摆布”完全脱离了马克思主义,滑入了康德哲学对人的主体的先验预设中。

刘再复的支持者和论敌在当时就已经注意到了上述问题。在之后的论争中,论敌就刘再复对“文学的主体性”论述的疏漏之处穷追猛打;杨春时、孙绍振等学者着重从文学的主体性与现实的复杂关系入手来弥补、深化刘再复的探索。例如杨春时从人的无限需求和现实的有限满足之间的冲突入手,强调人的精神生活就立足于此;人的精神生活有多重形式,只有具有自由品格的文艺才能使人摆脱精神的苦恼,使人的精神得到升华[45]。又如孙绍振对实践主体、精神主体和审美主体各自的内涵做了更加细致的分析,一定程度上弥补了刘再复“文学的主体性”论述的疏漏[46]。

五、“主体性”论争在马克思主义文艺理论中国化探索的经验教训

刘再复的文学主体论作为对“文学是人学”这一原有命题的“深化”努力,因其“主体”的先验给定性而陷入理论盲区,与马克思关于人的主体性发展的三大历史形态或阶段的理论也有所偏离,并由此引发了学界关于文学主体论与文学反映论的论争与冲突。它在马克思主义文学理论中国化探索进程中的重要意义就在于它引发了学界对庸俗社会学之弊端的思考和对单纯认识论文艺学的反思与批判。

今日看来,“文学的主体性”论争暴露了当时人们在理论方面的不足:例如夏中义在《新潮学案》中系统分析了刘再复理论体系的疏漏;又如在文艺反映论一方,有论者否认文学的内部规律与外部规律的划分,否认人是目的,否认主体是实践者和行动者。如果我们用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研究的新进展、新成果来重新审视“主体性”论争中的一些核心概念与范畴,将对“主体性”论争有更深入的认识,也将会对它在马克思主义文艺理论中国化探索中的地位、作用、影响有更好的把握。

第一,关于“人是目的”。在启蒙时代,康德这一观念极大地提升了人的尊严和价值。但是在后启蒙时代,康德这一观念造成了“人类中心主义和主体性形而上学”观念及环境破坏等相关恶果。因此,俞吾金强调现在我们“决不能简单地像康德那样,把人尊崇为目的,而应该把人与人之间的和谐相处、人与环境之间的和谐相处尊崇为目的”[47]。可见,在刘再复提倡“文学的主体性”时代,“人是目的”具有很强的启蒙意义,能够促使人更深入地思考文学问题;但是在今日“人是目的”这一观念应当被审慎地使用。

第二,关于“主体”。在1842年以前,马克思把“自我意识”作为“主体”的内涵。1843年,马克思把“主体”的内涵规定为“市民社会”。1844年以后,马克思认为“主体”指现实的人,从事实际活动的人。1847年以后,马克思的“主体”成了“资本”。其中,“市民社会主体论”是其他类型主体的基础。“除了马克思后来已抛弃的‘自我意识主体论’和费尔巴哈式的‘现实的人’主体论外,主体概念的其他样态实际上处于互补的状态中。”[48]从上述分析可以看出,文艺理论研究可以借鉴马克思“主体”概念中从事实际活动的人、市民社会两层内涵,强调文学创作和文学接受活动都是人在从事实际的活动,更重要的是把文学活动作为人与人之间的实际存在的关系来理解。由于人与人之间的实际关系非常复杂,因此也就不能把文学活动简单地理解为从属于文学之外的某种意识形态、为某个特定的群体服务。

第三,关于“主体性”。马克思是在本体论和认识论两个维度上来使用“主体性”这一术语的。本体论维度上的“主体性”主要关注人与人之间的关系,认识论维度上的“主体性”主要关注人与自然的关系;贯通这两个维度的是实践[49]。以往人们理解“主体性”概念的偏颇在于近代西方哲学是以认识论为主导的,这一倾向对阐释马克思哲学产生了深刻的影响。主体性的认识论维度因而得到了强调,“而与主体性的本体论维度相关的问题,如与政治哲学、法哲学、道德哲学和宗教哲学关于人格、自由、公正、信仰、善恶、社会关系、主观际性和交往规则等问题就远远地逸出了人们的哲学视野”[50]。 正是这种忽视“主体性”概念本体论维度、片面强调其认识论维度的状况对1949年之后中国文艺理论研究产生了恶劣的影响。从这一意义上说,刘再复从“文革”及80年代社会政治及文学大背景出发来探讨“文学的主体性”问题,其出发点是正确的。

*本文系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马克思主义文学批评的中国形态研究”【11&ZD078】的阶段性成果。

注释:

[1]夏中义:《“文学主体论”批判》,《华东师范大学学报》1995年第6期,第126页。

[2]李泽厚:《批判哲学的批判》,天津:天津社会科学院出版社,2003年,第248页。

[3]李泽厚:《批判哲学的批判》,天津:天津社会科学院出版社,2003年,第389页。

[4]李泽厚:《批判哲学的批判》,天津:天津社会科学院出版社,2003年,第400页。

[5]李泽厚:《康德哲学与建立主体性论纲》,《论康德黑格尔哲学纪念文集》,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1981年,第9页。

[6]热情的支持者如唐云坤:《春天里的一声惊雷——谈〈论文学的主体性〉》,《内江师范学院学报》1988年第1期。进行补充者如孙绍振:《论实践主体性、精神主体性和审美主体性》,《文学评论》1987年第1期。严厉批评者如陈涌:《文艺学方法论问题》,《红旗》1986年第8期。提出新理论者如吴兴明:《精神价值论——文艺研究的逻辑起点》,《文学评论》1987年第2期。

[7]何西来:《对于我国当前文艺理论发展态势的几点认识》,《文艺争鸣》1986年第4期。

[8]潘凯雄、贺绍俊:《文学主体性问题的探讨述略》,《人民日报》1986年8月18日。

[9]分别刊载于《文艺理论与批评》1991年第1期;《文史哲》1991年第2期;《人民音乐》1991年第6期;《高校理论战线》1991年第1期。

[10]刘再复:《情不自禁 不得不作》,《人民日报》1986年7月17日。

[11]刘再复:《论文学的主体性》,《文学评论》1985年第6期,第18页。

[12]姚雪垠:《创作实践和创作理论——与刘再复同志商榷》,《红旗》1986年第21期,第34页。

[13]何火任:《当前文学主体性问题论争》,福州:海峡文艺出版社,1986年,第393页。

[14]刘再复:《文学研究思维空间的拓展——近年来我国文学研究的若干发展动态》,《读书》1985年第2期,第5页。

[15]刘再复:《论文学的主体性》(续),《文学评论》1986年第1期,第15页。

[16]刘再复:《论文学的主体性》,《文学评论》1985年第6期,第13页。

[17]陈涌:《文艺学方法论问题》,《红旗》1986年第8期,第30页。

[18]姚雪垠:《创作实践和创作理论——与刘再复同志商榷》,《红旗》1986年第21期,第30页。

[19]程代熙:《对一种文学主体性理论的述评——与刘再复同志商榷》,《文艺理论与批评》1986年第1期,第63页。

[20]陆贵山:《对“文学主体性”理论的综合分析》,《文艺理论与批评》1992年第4期,第61页。

[21]刘再复:《论文学的主体性》(续),《文学评论》1986年第1期,第18~19页。

[22]刘再复:《论文学的主体性》,《文学评论》1985年第6期,第22页。

[23]刘再复:《论文学的主体性》,《文学评论》1985年第6期,第24页。

[24]刘再复:《论文学的主体性》(续),《文学评论》1986年第1期,第14~15页。

[25]刘再复:《新时期文学的突破和深化》,《人民日报》1986年9月8日。

[26]刘再复:《历史哲学感与人类命运感》,《文汇月刊》1989年第2期。

[27]王元骧:《反映论——马克思主义文艺学的哲学基础》,《求是》1989年第13期,第39页。

[28]郭正元:《两种文学主体性理论的根本分歧——评刘再复的文学主体性理论》,《中山大学学报》1991年第3期,第116页。

[29]杨正润:《为文学反映论辩护》,《文艺理论与批评》1987年第5期,第24页。

[30]王元骧:《反映论原理与文学本质问题》,《文艺理论与批评》1988年第1期,第6页。

[31]陈涌:《文艺学方法论问题》,《红旗》1986年第8期,第30页。

[32]潘翠菁:《反映论与主体性理论的分歧》,《中山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1992年第2期,第29页。

[33]黄曼君:《毛泽东文艺思想与中国文艺实践》,武汉:华中师范大学出版社,2002年,第414~520页。

[34] 《毛泽东文艺论集》,北京:中央文献出版社,2002年,第69页。

[35] 《毛泽东文艺论集》,北京:中央文献出版社,2002年,第67页。

[36] 《毛泽东文艺论集》,北京:中央文献出版社,2002年,第59页。

[37] 《毛泽东文艺论集》,北京:中央文献出版社,2002年,第60页。

[38]刘再复:《论文学的主体性》,《文学评论》1985年第6期,第16页。

[39] 《毛泽东文艺论集》,北京:中央文献出版社,2002年,第64页。

[40] 《毛泽东文艺论集》,北京:中央文献出版社,2002年,第67页。

[41]刘再复:《论文学的主体性》,《文学评论》1985年第6期,第16页。

[42] 刘再复:《历史哲学感与人类命运感》,《文汇月刊》1989年第2期。刘再复、刘心武、刘湛秋:《对话:作为超越的文化》,《文汇月刊》1989年第6期。

[43]何火任:《当前文学主体性问题论争》,福州:海峡文艺出版社,1986年,第392页。

[44]刘再复:《论文学的主体性》,《文学评论》1985年第6期,第19页。

[45]杨春时:《论文艺的充分主体性和超越性——兼评〈文艺学方法论问题〉》,《文学评论》1986年第4期,第19~20页。

[46]孙绍振:《论实践主体性、精神主体性和审美主体性》,《文学评论》1987年第1期。

[47]俞吾金:《如何理解康德关于“人是目的”的观念》,《哲学动态》2011年第5期,第28页。

[48]俞吾金:《马克思主体概念新论》,《江苏社会科学》2006年第5期,第3页。

[49]俞吾金:《马克思主体性概念的两个维度》,《复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7年第2期。

[50]俞吾金:《马克思主体性概念的两个维度》,《复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7年第2期,第35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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