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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肃党内政治生活须从“小事”做起

2017-03-04薛琳

中国延安干部学院学报 2016年6期
关键词:党费党性小事

薛琳

“天下大事,必作于细。”严肃党内政治生活,要靠每位党员做好个人党内生活之“积分”,持之以恒地做好点滴“小事”来实现,正如习近平同志所强调的,“严肃党内政治生活贵在经常、重在认真、要在细节。”

一、按时足额交纳党费——增强党员的纪律意识和党性观念

《党章》是党内政治生活的“根本遵循”,它规定:所有党员都必须按期交纳党费,如党员连续六个月不交党费,就被认为是自行脱党。交纳党费是强化党员纪律意识的重要形式,“遵守纪律没有特权,执行纪律没有例外”,党纪不是“橡皮泥”“稻草人”,违纪无大小。党纪为党员行为划定了范围和底线,每位党员都应对党纪“心存敬畏、严格遵守”,自觉将之内化为个人言行的根本遵循。严肃党纪,我们必须破除那些涉及党费的错误观念,对那些有意拖欠党费、故意不交党费的党员,决不能放任自流,该教育的教育、该开除的开除,增强党员的纪律自觉。

交纳党费是衡量党员党性的标尺,党费承载了党员对党的忠诚、党员的身份意识及其使命担当。按时交纳党费是党员经常性的自我教育,是锤炼党性的过程,更是党员牢记“初心”、审视“我是谁”的过程。交纳党费是党员和组织联系的有效形式,是党员对党忠诚的重要表现。交纳党费活动本身就是很好的党性教育,具有潜移默化的教化功能,通过庄重的“仪式”——固定时间、特定场合、特殊环境、特别议程,震撼心灵、净化灵魂,唤醒党员意识,强化党员责任,深化党性观念,这是党费制度对党员教育的重大价值。

二、党内一律互称同志——深化党员之间的平等观念

每位党员不论职务高低,都是平等的同志关系,“同志”体现了党员间志向相同、精神相通、地位相等、情感相亲的政治关系。互称同志,有助于增强党员干部的平等观念,克服其封建特权思想和等级观念,也有助于保障普通党员的民主权利和增强其主体意识。《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指出:“坚持党内民主平等的同志关系,党内一律称同志。”“同志”关系打破了几千年来“贵贱”“尊卑”等级森严的旧观念,道出了我们革命队伍为共产主义的崇高理想而奋斗的志同道合的本质。

近年来,部分党员干部受各种不良风气侵蚀,忘掉了这一优良传统,在党内称呼上出现了种种乱象,称领导“老板”“老大”,称同事“哥们”“兄弟”。语言是思维的工具,称谓一变,思维方式就变了,党内关系也随之变化。习近平强调: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必须大力“倡导清清爽爽的同志关系”。如何恢复好传统?关键在领导。上述乱象,很大程度是因领导有“需求”,在他看来,不叫“官衔”,就是不尊重他,他就不高兴。无论是从党的事业发展,还是个人成长来看,这种“需求”不仅完全没必要,更是一种“旧社会的腐朽习气和官僚作风”。领导干部要深刻认识称呼问题之重要,将之上升到党性高度来检视自己,以“无产阶级的纯洁品质”摒弃一切与党和人民利益无关、无益,甚至有害的私心杂念,管住小节、止住欲望、经住诱惑,自觉倡导“同志”之称呼。

三、领导积极自我批评——营造党内生活的民主空气

“新形势下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重点是各级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关键是高级干部”。批评和自我批评是党内思想斗争的重要内容、是解决党内矛盾的锐利武器,党内生活质量相当程度取决于这一武器的效力。批评和自我批评流于形式,最主要原因就是领导干部不愿意听批评,特别是“一把手”容不下“杂音”。《准则》强调:领导干部必须带头“从谏如流、敢于直言”。为使批评和自我批评能真“红脸出汗”,领导干部要首先做严肃“尖锐”的自我批评,营造党内思想交锋的民主空气,唯有如此,其他同志才“敢说”,进而“能说”“会说”,批评才能开展起来,党内生活的“炉火”才能越烧越旺。

自我批评是提升领导干部威信的重要途径。有些干部害怕自我批评会丧失威信,不利于工作,更因担心“小辫子”被人抓住,而影响自己进步。对这种担忧,不仅毫无必要,更是对自我批评的错误认识。邓小平曾讲:“有错误,自己讲,而且讲够,又能倾听别人批评的意见,这就有了主动,就可以使大家心情舒畅。这样做绝不会损害自己的威信,只会提高自己的威信。”对党员干部来说,敢于自我“揭短亮丑”,不仅绝非能力弱的表现,而是有很强自信之言行,这不仅能激发群众的拥护和支持,提高自己威信,更对提高党的凝聚力和战斗力也大有好处,因此,党员干部诚恳地自我批评是一件利党、利己的大好事。

四、鼓励下级监督上级——扎紧监督权力的制度笼子

“党内民主是党的生命。”党员是党的主人,由权力所有者监督受权人——各级干部是党内民主的题中之义,号召、鼓励、支持普通党员监督领导干部,既是规范党内权力运行、严肃党内政治生活的重要驱动,也是预防干部腐败堕落、消极怠工的有效武器。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党员、干部身上的问题,群众看得最清楚、最有发言权。”由于工作在一起,下级对上级的情况最了解,因此,下级的批评、监督对上级纠正缺点、正确行使权力有益无害,因此,上级不应拒斥下级批评、更不能挟嫌报复。对那些不愿接受监督、不能自觉接受监督的干部,习近平严厉批评道:“就不具备当领导干部的起码素质。”

在党内生活中,受异化权力和封建文化的禁锢,特别是怕“穿小鞋”,下级对上级的监督往往很难实现。如何破解这一难题?首先,要坚决保障党员监督权,严惩压制下级批评监督的错误行为。《党章》规定:“党内严格禁止用违反党章和国家法律的手段对待党员,严格禁止打击报复和诬告陷害。”要让普通党员能说话、敢批评,根本上就是要落实党员主体地位、保障党员民主权利。其次,干部要有听取批评的胸襟。邓小平提出:“各级领导同志要善于倾听反面意见,倾听不同意见。”《准则》也要求:“黨的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对各种不同意见都必须听取,鼓励下级反映真实情况。”再次,领导干部要积极主动为民主监督创造条件、构建渠道。一般来说,普通党员不会在正式场合上、在大庭广众下,向领导提意见。因此,为能倾听群众呼声,领导干部首先要彻底丢掉“老爷”心态、走出“衙门”,“把屁股牢牢坐在老百姓一边”、和群众“身挨身坐、心贴心聊”,这才能听到“苦口”箴言,才能用“良药”扶正祛邪,治病强身。

五、支部组织学习小组——提升学习效果、增强集体意识

学习是党员进步的阶梯,坚定理想信念必须靠学习。《党章》规定的党员第一项义务就是“学习”。习近平指出:“高度重视学习、善于进行学习,……是领导干部健康成长、提高素质、增强本领、不断进步的重要途径。”党员如何学习?除个人自学外,最重要的途径就是在所属支部中进行集体学习。支部组织生活是党内政治生活“重要载体”,是党组织教育党员的“重要形式”。“独学而无友,则孤陋而寡闻。”通过组织生活,同志们一起学习、互相启发,程度高的同志帮助程度低的同志,共同进步,特别是支部负责人和老同志发挥示范带头作用,不仅自己学好、学懂,还要督促、帮助其他同志学习,耐心为之答疑解惑,严肃批评教育那些未完成学习任务的同志。在此基础上,支部成员间彼此交流思想、经验和学识,不仅有助于形成一个好学、乐学、善学的良好环境,更能统一支部思想、增强集体意识,逐渐养成党内生活的良好习惯。

(作者为中国延安干部学院教学科研部副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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