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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3-04
全国妇联等9部门印发《关于指导推进
家庭教育的五年规划
(2016—2020年)》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注重家庭、注重家教、注重家风的重要指示精神,推动我国家庭教育创新发展,日前,全国妇联联合教育部、中央文明办、民政部、文化部、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中国科协、中国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共同印发了《关于指导推进家庭教育的五年规划 (2016—2020年)》(以下简称《规划》)。
《规划》提出,到2020年,基本建成适应城乡发展、满足家长和儿童需求的家庭教育指导服务体系。部署了准确把握家庭教育核心内容、建立健全家庭教育公共服务网络、提升家庭教育指导服务专业化水平、大力拓展家庭教育新媒体服务平台、促进家庭教育均衡协调发展、深化家庭教育科学研究、加快家庭教育法制化建设7个方面18项重点任务。同时,围绕健全实施机制、落实部门职责任务、加大财政投入力度、加强工作示范引导等方面提出了4项保障措施,明确了未来五年家庭教育发展方向、工作目标和落实举措。
河南4类学生
从2016年秋季学期起
免交高中学杂费
记者日前从河南省教育厅获悉,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农村低保家庭学生、农村特困救助供养学生、残疾学生等4类学生经相关资格认定,从2016年秋季学期起高中期间学杂费可全部免除。
据介绍,建档立卡家庭即建档立卡贫困户,是指以2013年农民人均纯收入2736元的国家农村扶贫标准为识别标准,以农户收入为基本依据,综合考虑住房、教育、健康等情况,整户识别贫困户。建档立卡贫困家庭中的在校学生为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由扶贫部门负责认定。
农村低保家庭的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按照相关规定由省、自治区、直辖市或者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按照当地居民生活必需的费用确定、公布,农村低保家庭学生和农村特困救助供养学生由民政部门负责认定。
此外,残疾人证是认定残疾学生的合法凭证。事实上残疾但暂未持有残疾人证的学生,按规定应享受免除学杂费政策的,需先办理残疾人证。残疾学生由残联负责认定。
据了解,申请免除学杂费,常规程序分“四步走”:一是县(市、区)教育部门在普通高中招生结束后,于5个工作日内,将普通高中学生录取名册及相关资料提供给同级民政、扶贫部门和残联;二是县(市、区)民政、扶贫部门和残联在取得名册后,于5个工作日内,将符合条件的名单反馈同级教育部门;三是县(市、区)教育部门于开学前,将符合条件人员名单提供给相应学校;四是学校根据名單,免除相应学生的学杂费。
【编辑:陈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