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尔兰经验:后金融危机时期现代学徒制体系的变革
2017-03-04潘海生曹星星
潘海生+曹星星
摘 要:抛弃英国传统学徒制模式,逐渐向大陆方式转变的爱尔兰现代学徒制受2007-2008年金融危机冲击,在内外因共同作用下,后金融危机时期爱尔兰政府开始着手对本国学徒制系统进行变革,主要采取的措施包括:改组学徒制系统组织管理体系、搭建服务平台、完善经费机制等,为我国现代学徒制改革与试点提供了可以借鉴的经验。
关键词:爱尔兰;后金融危机;现代学徒制;变革
作者简介:潘海生(1975-),男,天津大学教育学院副教授,博士生导师,研究方向为教育管理与评估、职业教育;曹星星(1991-),女,天津大学教育学院研究生,研究方向为职业教育。
基金项目:国家社会科学基金一般项目“企业参与职业教育的行为差异化内在机理研究”(编号:14BGL209),主持人:潘海生;天津市教委重大攻关项目“京津冀教育协调管理机制研究”(编号:2014H2-0042),主持人:潘海生。
中图分类号:G71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1-7518(2016)31-0084-06
整体而言,国际上将学徒制分为两大系统,即北欧系统和盎格鲁萨克逊系统。前者主要以德国、奥地利、瑞士等为代表,以普遍重视职业教育与培训、立法完善、企业参与职业培训的责任感和热情度较高、普遍采用双元制为特点;后者主要以英国、澳大利亚、加拿大为代表,主要特征表现为企业培训传统为“自愿自助”、企业投入职业培训意愿较低以及社会对学徒制认可度较低等。爱尔兰是欧洲现代学徒制国家中较为特殊的代表,爱尔兰从英国独立并加入欧盟后,积极借鉴欧洲大陆学徒制发展经验,逐渐摆脱了英国传统学徒制的影响,抛弃了英国一贯坚持的学徒制市场导向原则,注重学徒制法定结构的完善以及社会力量的有效引入等。爱尔兰虽未有德国深厚的学徒制传统,但凭借着其自身的反思与改革,内生出一套适合自身发展的较为完善的学徒制系统,培养了大量的技能人才,缓解了就业压力,推动了其经济的快速发展。但随着2007-2008年金融危机的到来,爱尔兰学徒制系统弊端日益显现,如学徒质量堪忧、学徒制系统管理机制不畅、学徒培养脱离市场需求等,同时金融危机导致学徒人数下降,引发人才供需矛盾,阻碍了经济发展,爱尔兰政府开始进行新一轮学徒制变革,以应对后金融危机时期经济发展对技能人才的需求。梳理爱尔兰学徒制发展历程,分析后金融危机时期爱尔兰学徒制变革的动因及采取的措施,对于我国现代学徒制的构建具有重要的借鉴价值。
一、爱尔兰学徒制发展历程
爱尔兰学徒制的发展是在适应经济社会发展不断调整的背景下形成的,经历了被动模仿、自主探索到全面完善的发展历程。
(一)被动模仿时期
由于历史渊源,爱尔兰学徒制早期发展一直将英国学徒制作为模仿的对象,在一定程度上其学徒制发展与英国有着密切的关联性。虽然1949年爱尔兰脱离英国而独立,但实际上在20世纪90年代以前,爱尔兰仍然是长期处于英国的管制之下,其学徒制发展也是被动模仿英国。例如:在指导原则上坚持市场导向,国家对于学徒培训采取自愿参与政策;在法律政策上,爱尔兰于1967年颁布的《产业培训法(Industrial Training Act)》与1964年英国出台的学徒培训法律不仅名称相同连内容也基本相同;1988-1993年爱尔兰政府的学徒制改革也基本是对英国1980年颁布的《培训革新计划(New Training Initiative)》相关条例的模仿。
初期的爱尔兰学徒制本质上是一个计时培训系统,没有强制性的资格标准要求,学徒只要在指定的行业培训中心接受特定时间的培训,就能够顺利毕业,获得学徒资格,这虽然在一定程度上扩大了学徒的范围,使更多的年轻人参与到学徒培训当中,但由于此时的爱尔兰学徒制系统模仿英国,坚持市场导向原则,没有针对学徒培训提出具体的标准要求,所以学徒制质量问题成为爱尔兰学徒制发展过程中的隐患。
(二)自主探索时期
20世纪90年代以前,爱尔兰单纯模仿英国发展模式,对外奉行闭关的政策,经济发展相对落后,社会内部矛盾凸显,同时因计时培训的学徒制系统成本高昂、效率低下以及缺乏灵活性,不能更好地推动经济的发展,所以爱尔兰政府于1987年颁布了《劳动力培训法(Labour Services Act)》,建立国家培训和就业局(Foras áiseanna Saothair,FAS),授权其对学徒制进行全面管理,并在1991年建立了基于标准的学徒制取代了传统的计时培训制度,学徒人数大幅增加。随着爱尔兰加入欧盟进程的深化,爱尔兰政府开始反思何种学徒制模式能够适应本国经济发展的需要,如何才能有效地发挥学徒培训对于经济发展的推动作用。因此,随着科学技术和全球化进程的发展,爱尔兰政府于20世纪90年代开始以积极进取的态度来变革职业教育和培训体系,爱尔兰学徒制自主探索时期到来。
20世纪90年代以后,爱尔兰政府逐渐抛弃英国传统学徒制模式,逐步向大陆学徒制模式转变。为了使学徒培训标准适应经济发展需求,爱尔兰政府在1992年颁布了《修订学徒制度》,建议以能力本位为主线,重新调整制度,并成立了国家认证机构[1];紧接着又在1993年颁布《学徒法(Apprenticeship Act)》,授权国家培训和就业局(Foras áiseanna Saothair,简称FAS)按照“大陆学徒制原则”制定学徒培训准则,如强制性的培训内容、对培训过程的严格监控等,同时也确立了学徒制的法定地位;为了继续推进学徒制的规范化,爱尔兰政府于1993年建立现代学徒制,并与职业资格挂钩,规定学生在完成指定课程学习后获得相应的资格证书;又于1997年颁布《学徒制准则(Apprenticeship Rules)》,规定学徒的最小年龄及准入标准,并且对于连续未达到所需標准的学徒做出解除合同的规定,以保证学徒质量;同时在融入欧盟的进程中,爱尔兰政府在2003年建立了国家资格框架(National Framework of Qualifications,简称NFQ),由此爱尔兰学徒制系统逐步地得到规范与发展[2]。
(三)完善化时期
经过几十年的发展,爱尔兰现代学徒制无论从数量上还是质量上都得到了很大的提升,但仍然存在一些积重难返的旧疾,比如爱尔兰现代学徒制相对于普通教育来说较低的社会地位和社会认可度、学徒制的大量投入与其产生的效益没有成正比、企业参与学徒培训的积极性不高、学徒制管理过度集权和官僚化等问题。2007—2008年的金融危机引发学徒数量减少,从而激发了人才供需矛盾,影响了经济的发展,这迫使爱尔兰政府不得不再次对学徒制系统进行反思,所以2007年的金融危机可以说是一个导火线加速了爱尔兰现代学徒制完善化时期的到来。2013年5月,爱尔兰教育和技能部部长宣布对爱尔兰学徒制进行全面审查并发布报告安排学徒制审查进度,同时颁布了《继续教育和培训法(Further Education and Training Act)》,决定解散国家培训和就业局(FAS),成立继续教育和技能服务部(An tSeirbhís Oideachais Leanúnaigh agus Scileanna,简称SOLAS),主张建立一个企业主导、多元治理、灵活透明的学徒制模型,以推动新一轮学徒制变革[3],促进爱尔兰学徒制系统更加完善化。
二、爱尔兰学徒制变革的动因与举措
总体来说,学徒制改革是外部环境变化的强烈刺激与学徒制系统内部变革诉求共同作用的结果,两者既是改革的动因,也是改革持续进行的推动力。后金融时期的爱尔兰学徒制改革也不例外。
(一)变革的动因
1.外部动因:金融危机倒逼政府变革学徒制。2007-2008年金融危机的爆发使爱尔兰经济遭受重创,这一方面体现在其严重的青年人失业问题上,居高不下的青年人失业率成为困扰爱尔兰政府的一大难题。究其原因,主要是由于青年人职业能力不能有效满足劳动力市场对于人才的要求,即青年人不具备劳动力市场所需的就业技能。另一方面,金融危机在一定程度也影响了爱尔兰的学徒招募数量(见图1)。爱尔兰学徒招募人数在2006-2011年期间急剧下降,即使2012-2014年人数有所回转,但仍不及2006年的三分之一。
从国际经验来看,学徒制是目前解决青少年失业问题最有效的措施,同时成为各国缓解应用型人才“产出”难以满足产业界发展需求的“技能鸿沟”问题的共同选择[5]。因此,在金融危机的倒逼下,出于复苏本国经济、缓解青年人失业率的考虑,爱尔兰政府开始积极探索更为合理有效的学徒制模式,有效提升青年人的就业技能,帮助青年人顺利完成从学校向职场过渡,同时提高学徒培养的质量和数量,满足社会对高水平技能劳动力的需求,促使现代学徒制能够更好地为社会经济发展服务,以维护社会稳定的局面。
2.内部动因:学徒制系统自身弊端迫使政府进行变革。学徒制系统的变革是内外因共同作用的结果,在金融危机外部力量的冲击下,爱尔兰学徒制系统内部的矛盾暴露无遗,基于学徒制系统内部自身的变革诉求迫使政府进行改革。主要表现在:
首先,学徒性别比例不平衡。2014年,爱尔兰学徒总人数为8000人,但女性学徒人数占学徒总人数的百分比刚刚超过35%,且爱尔兰学徒培训的职业范围十分有限,大部分招募的是技工职业,因此女性所占的比例很小[6]。
其次,学徒培训过于集中,劳动力市场匹配不均衡。目前,爱尔兰有26个学徒制培训行业,建筑、电子、汽车、工程、印刷行业排名前五位,在2008年这5个行业占据了90%以上的学徒,仅仅建筑和电子行业就占据了80%以上的学徒。学徒培训过于集中在少量的工作领域,这一方面导致某一行业容易出现学徒过多人员冗余的现象,如建筑行业;另一方面也致使大量的青年很難参与到学徒培训当中[7]。这也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学徒制系统的灵活性和适应性,学徒制系统不能及时地对于市场需求做出敏锐反应,培训的学徒与市场需求之前不能够很好地匹配。
最后,学徒制治理体系僵化,缺乏透明度。1987年爱尔兰政府成立国家培训和就业局(FAS),2013年《继续教育和培训法》宣布解散FAS,建立继续教育和技能服务部(SOLAS),SOLAS作为爱尔兰最新成立的针对继续教育和培训的国家权威机构,由其全面统筹学徒制系统的治理。这一期间,FAS一直扮演着总体负责学徒制的实施和监管的法定主体的领导角色,主要职责就是协调各相关主体在制度上的合作,比如雇主、工会、教育机构等。除此之外,FAS还兼具监督和管理学校和企业培训实施、课程开发同时负责学徒制第二阶段的脱产培训等责任。
在爱尔兰学徒制系统的治理体系中,一些不同的代理机构诸如政府主体、技能委员会以及工会组织也参与到学徒制的促进和管理当中,这虽然实现了各相关利益主体的话语权,但由于各个机构定位的不准确、分工的不明确导致了整个学徒制组织管理体系的拥挤与重叠。
基于FAS长期独揽大权以及组织管理机构混乱的现状,在治理学徒制过程当中难免会出现过度监管或者过度官僚化等问题。比如在学徒制培训资助水平上,雇主认为FAS以及其下属部门对于学徒制培训资助水平的判断过于武断,并没有很好地考虑到区域性及行业性的实际需要,并且FAS并不能够提供相关精确的数据和指标来证明其策略和政策的合理性和透明性,这使得雇主对于FAS的信任大大降低,参与学徒培训的意愿并不高[8]。
(二)改革措施
1.转变治理风格,改组学徒制系统组织管理体系。在国家培训和就业局(FAS)全面管理学徒制时期,FAS对于学徒制系统治理的风格是政府主导,权力运行以政府为中心,管理主体单一,权利相对集中,没有与企业、工会、教育和培训提供者以及相关主体形成有效的沟通和协商机制。这种过于集权和武断的治理风格导致企业参与学徒制的意愿不高,混乱且官僚化的学徒制组织管理体系使得学徒制改革计划进程缓慢,同时过度的监管也使学徒制体系缺乏活力。
后金融危机时期,爱尔兰政府对于学徒制系统的改革与反思的过程中意识到要建立基于能力标准的、企业主导的、清晰灵活的学徒制系统,必须转变以往FAS集权官僚化的治理风格,由集权走向分权,形成一套多元治理、沟通合作、各司其责的学徒制运行系统。因此,改组学徒制组织管理体系成为首要之举。
在学徒制组织管理体系当中,各个利益相关者的积极参与以及达成一致性的意见是组织管理体系顺利运行的首要保障。因此,爱尔兰政府变革学徒制组织管理体系所采取的主要手段就是解散FAS,设立相关部门,健全组织结构,基于此爱尔兰学徒制系统形成了包括政府主管部门、行业代表机构、服务提供机构和培训组织在内的较为完备的组织管理体系(见表1)。首先,由教育和技能部在国家层面通过颁布政策和法规来全面统筹学徒制的变革与管理;爱尔兰质量保障和资格认证局则负责对学徒制质量进行全程控制与监督。其次,在项目开发层面,作为具有学徒制管理法定责任的继续教育和技能服务部(SOLAS)扮演着领导者的角色,主要职责是协调相关下属机构,部署工作安排并审批相关建议,同时SOLAS还与高等教育局分工负责各类学徒制项目的开发与管理;而学徒委员会作为连接两者的有效纽带负责开发学徒制项目并综合各方意见,审查批准相关提案。再次,由各个教育培训委员会和高等教育机构分工负责各区域学徒制具体管理的实施,如课程开发、监控培训过程等。最后,学徒培训工作由雇主和职业学校共同承担[9]。
该组织管理体系将诸如雇主、工会、教师等主体作为各组织重要代表纳入到学徒制的组织管理当中,实现管理主体的多元化,同时各相关部门界限清晰、权责分明,能够基于共同目标实现各行为主体间的互动协商与合作,以促进整个学徒制系统的高效运行。
2.搭建服务平台,为供需双方有效对接创造条件。为克服学徒制扩张中的障碍,促进学徒制系统政策制定与决策科学化,爱尔兰政府以大数据为助力,不断搭建服务平台,落实服务政策,为学徒和雇主双方有效联系搭建便利桥梁。
第一,爱尔兰政府建立了国家公共数据库。经过教育和培训局认可的具有提供学徒培训权利的雇主或者培训机构,他们的数据会上传到这一网站,学徒申请者可以通过此数据库查询提供学徒培训的雇主和培训机构的信息,基于此学徒可以通过信件或者电子邮件的形式向雇主申请培训岗位。建立国家数据库一方面为学徒寻找雇主以及企业招募学徒提供了便利;另一方面,这些包含雇主、学徒数量和类别的记录为政府分配培训资源、制定学徒制推广政策提供了扎实的数据基础,有助于学徒制系统的科学治理[10]。
第二,建立反馈机制。反馈机制的建立,是为服务雇主与学徒,保障学徒培训顺利进行的又一举措。高等教育机构和教育培训委员会每年会从参与学徒培训项目的企业和完成学徒培训项目的学习者那里收集评价反馈表,该评价反馈表主要反映学徒培训过程中所遇到的突出问题,并对整个培训项目进行评价。反馈机制的建立赋予了学徒和雇主反映真实培训过程以及与相关机构进行沟通的权利,从而推动培训项目能跟随实际培训情况及需求而展开调整,这在一定程度上保证了培训项目的灵活性和适应性,如果相关机构未能解决学徒和雇主所反映的问题,该问题将被进一步上报给学徒委员会予以重视[11]。
3.完善经费机制,为学徒制有效实施奠定经济基础。企业参与学徒培训的积极性除了受文化传统的影响外,在很大程度上还受培训成本的制约,高昂的培训成本使得企业对于参与学徒培训望而却步,为推广和扩大学徒制,必须为学徒制发展给予积极的财政支持。爱尔兰政府不断完善经费机制,使学徒制有效实施有稳定的资金来源。
首先,经济上的补贴。爱尔兰学徒培训主要分为在职和脱产培训两个阶段,由雇主支付学徒在职培训阶段的费用及薪资。薪资主要根据学徒培训时长而有所变化,学徒培训的第一年,薪资主要相当于熟练员工薪资的30%,第二年为45%,第三年为65%,第四年为80%[12]。学徒脱产培训的费用及薪资主要是政府支付,由國家培训基金支持。除了正常的政府资助外,爱尔兰政府也对于雇主推行了一系列的激励政策,如提供补助金、社会保险以及减免税收等。
其次,多样资金的引入。作为积极推进欧盟进程的一员,爱尔兰也充分利用了欧盟结构基金以及青年保障基金来支持其学徒制的发展,这些基金可以支持技术援助、培训师训练、交付成本等。除此之外,这些基金也支持培训师、参与者、政策制定者的相互交流等。多样资金的引入不仅为爱尔兰政府积极借鉴欧洲大陆学徒制经验提供了机会,更为爱尔兰学徒制系统的运行提供了稳定的资金来源[13]。
最后,爱尔兰2013年开展的学徒改革计划中,建立了学徒制的专项基金,用于新的学徒制行业的开发[14]。因此,爱尔兰学徒制经费主要来源于政府、企业、学徒制专项基金以及欧盟资源等(见图2)。
三、对我国的启示
2014年5月,国务院发布的《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决定》明确指出要“开展校企联合招生、联合培养的现代学徒制试点,完善支持政策,推进校企一体化育人”;2014年8月,教育部出台了《关于开展现代学徒制试点工作的意见》;2015年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发布了《关于开展企业新型学徒制试点工作的通知》。可见以高质量学徒制推动我国职业教育改革已上升至国家战略层面,而后金融时代爱尔兰现代学徒制的改革经验,对于我国现代学徒制的改革与试点具有重要启示意义。
(一)持续推进制度建设,为现代学徒制的发展营造良好的制度环境
完善的体制机制,是一项改革得以顺利进行的关键。学徒制作为一种独特的职业教育形式,它的发展离不开政府对于制度建设的“持续投资”。德国作为学徒制的代表,其学徒制模式被其他国家争相模仿,然而却并未成功,抛开历史、文化、政治等传统因素的影响,制度建设上的缺失是移植学徒制失败的重要原因[15]。逐渐向北欧大陆学徒制模式靠拢的爱尔兰学徒制,在改革中通过完善法律保障机制、质量监控机制以及经费机制等多方位推进制度建设,是其学徒制成功的经验之一。
基于爱尔兰学徒制变革经验,我国应坚持一切从实际出发,立足我国国情,调研分析我国开展现代学徒制试点工作的障碍及可行性,积极加强制度与规范制定,破除体制机制障碍,为现代学徒制的顺利推进提供足够的制度支持;同时应强化顶层设计,建立多元主体参与的现代学徒制试点推进部署小组,制定现代学徒制试点推进方案,为创新技术技能型人才培养模式创建扁平化、开放化的机制与环境。
(二)明确政府责任,发挥政府在推动现代学徒制发展中的引导作用
职业教育不仅关涉一个国家的整体经济社会发展,同时也是一项公益性与惠民性极强的事业,当今世界各国政府均给予了高度重视,并且在推动其发展过程中发挥着不可或缺的作用与影响[16]。爱尔兰学徒制正是在政府主导下,通过不断完善法律体系且赋予学徒制法律地位才得以持续地成长与变革,最终形成独具本国特点的学徒制体系。
应该指出,政府主导学徒制试点工作并不是指政府过度干预或者介入职业教育活动,而是在“放权”和“调控”之间寻求平衡。通过在宏观层面综合利用法律、政策、财政等各种手段,为现代学徒制试点的推进铺砖搭桥,为中层和基层具体执行相关任务的机构指明行动方向,完善行动条件,同时调动各方因素参与改革进程,形成有效合力,推动现代学徒制试点的可持续发展。随着改革进程的具体化,政府就应该逐步从具体的管理事务中抽身而退。
为此,政府首先应该完善立法,将学徒制教育立法化、制度化和规范化;其次,应从法律层面明确现代学徒制的法定地位,承认学徒的合法身份,从而提升学徒制的社会认可度;最后,明晰政府、行业、企业以及学校等各个利益相关者在学徒制项目开展中的责任与权力,加强社会总动员,推进全民对于现代学徒制的再认识。
(三)注重社会合作伙伴关系引入,构建多元参与的组织管理体系
鼓勵社会合作伙伴参与到学徒制的设计和实施中,确保学徒制得到各方力量的支持,同时肯定多方利益主体的地位和权力,给予他们强烈归属感是爱尔兰学徒制成功因素之一[17]。根据国际劳工组织(ILO)的一项研究表明,政府、雇主代表、工会等利益相关者之间的对话关系的建立以及各层面所有行为主体角色的明确和职责的清晰是学徒制成功的必要条件之一。爱尔兰的现代学徒制,是在政府的主导下通过建立自上而下的完整的组织管理体系,从而将利益相关者有效纳入到了学徒制系统的运行之中。
我国现代学徒制试点工作的开展可谓是职业教育变革的一项重要尝试。而由于职业教育跨界性的特点,必然要求现代学徒制工作的推进必须建立在各方利益主体共同参与的基础之上,因此构建各利益主体共同参与的组织管理体系也是应有的题中之义。在政府引导下,在中央和地方成立现代学徒制协会和行业指导委员会,将政府、学校、企业雇主、行业组织的代表作为固定成员纳入其中,让他们能够在学徒制各层级运行中发挥作用,从而为现代学徒制试点工作的推进注入新鲜活力,有助于推动多方资源的有效整合,促进教学链、产业链、利益链的有机衔接[18]。
在构建现代学徒制组织管理体系的过程中还应注重建立分工协作机制,明确各方权利,加强政府部门与职业学校、行业企业的交流与合作。首先,政府部门必须根据各方利益相关者发表的意见拟定学徒制项目的发展规划;其次,行业企业根据市场需求进行标准制定;最后,企业提供真实的实操环境培养学生的实践技能,而职业学校则提供理论知识的指导以辅助学生迁移能力的获得等。通过各部门相互合作,相互协调,共同推动现代学徒制在我国的成功开展。
(四)健全财政投入制度,制定优惠政策,鼓励企业积极参与学徒培养
企业作为学徒制项目开展过程中的重要主体之一,它的积极参与是学徒制成功的必要前提条件。企业相对于其他参与主体而言,是最接近劳动力市场需求信息的参与者,没有谁比它更能及时了解劳动力市场需要何种类型的技能劳动者。因此,现代学徒制的发展,需把企业放在学徒制发展的主导地位上,通过建立企业主导的学徒制协会,赋予企业设计学徒培训框架与标准的权利等,大力激发企业参与学徒制项目的积极性。
就目前而言,我国企业参与学徒培训的积极性并不高,追根溯源是因为企业在投资职业教育这一行为中尝不到“甜头”。具体的优惠政策,才是激发企业参与学徒培训的内生动力,是企业主导的现代学徒制可持续发展的保障。我国必须通过相关经济刺激的方式,推动企业乃至社会各方力量参与到现代学徒制发展进程当中。政府应出台鼓励企业办学的优惠政策,如财政补贴、税收优惠、减免或返还企业缴纳的附加税以及允许合理回报、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同时应创新融资模式,允许私人乃至外国资本参与及举办职业教育,促进职业教育投资的多元化并着手建立现代学徒制发展的专项基金,为学徒制项目的开展提供足够的经费支持。
(五)以大数据为助力,完善服务系统和服务机制
随着信息技术的高速发展,以“大数据”为基础的新型现代政府治理与决策方式日益凸显为未来的发展趋势[19]。爱尔兰在学徒制变革中注重利用数字媒体技术,建立公共的国家数据库,为学徒、雇主企业的有效沟通搭建了桥梁,也促进了学徒制系统的科学有效治理。因此以大数据为助力,完善服务系统和服务机制是推进现代学徒制试点工作顺利开展以及职业教育改革顺利进行的必要手段。
在学徒制项目开展中,企业培养学徒的目的是基于为后期企业发展储备人才资源的长远战略考虑的,而学徒选择某一培训职业同样是基于自身特点(如兴趣爱好、特长等)或者未来职业发展方向考虑的,如果双方培训关系建立起来,一旦有一方不满意,就可能造成学徒培训无法顺利进行,这不仅浪费了企业和学徒双方的人力物力及财力,更可能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双方参与学徒培训的积极性,因此,学徒和企业的成功匹配是十分重要的。
就目前而言,我国现代学徒制试点工作的开展,不管是培训职业开设还是学徒培训方向选择往往带有盲目性,容易出现扎堆现象,冷门专业越冷,热门专业越热,同时由于前期学徒和企业之间缺乏一定的了解,导致后期培训过程存在失败的风险。基于此,我国必须借鉴爱尔兰经验,借助大数据时代的东风,不断完善学徒制服务系统和服务机制。首先,可以在学校层面开展系列就业指导的讲座或课程,以高水平的职业教师作为授课老师,对学生进行就业指导并辅助学生做出职业选择;其次,开发就业服务网站,发布相关职业的学习资源,为学徒提供职业咨询服务,帮助学生了解学徒制,寻找雇主;最后,利用大数据,成立学徒数据库,由行业组织及时更新学徒岗位信息,发布市场人力资源需求动态,推进学徒和企业的有效沟通与匹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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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 韩云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