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议廊坊河流水系现代化管理
2017-03-03
浅议廊坊河流水系现代化管理
□张福凝
廊坊市地处京津之间,河流水系密布,建立河流水系现代化管理机制非常必要。
1.水系空间三线管控
为了保护和合理利用城市的水环境资源,通过制定水体的界线、保护线和开发控制线(即蓝线、绿线和灰线)来控制和指导城市对水域及滨水地区的开发建设,以达到保护和合理利用水体的目的。
1.1 蓝线
“蓝线”界定水系的管理范围,是水域空间界线,通过水行政部门对其特征点进行界桩的方式予以明确,并按照《城市蓝线管理办法》予以管理,除水文监测、防洪要求、环境保护需要设置的设施外,城市蓝线范围内严禁建设建(构)筑物。对现有城市蓝线范围内其他性质的用地,应当限期整改;对不符合城市蓝线保护要求的建(构)筑物及其他设施,应当限期迁出。具体原则是一级河道大清河蓝线为自堤防背水坡坡脚线外延不小于20m;其他一级河道及全市二级河道按照2015年划定的管理范围,一般为自堤防背水坡坡脚线外延20m~50m;三级河道牛牧屯引河蓝线为自堤防背水坡坡脚线外延不小于12m;四级河道除龙河、凤河、雄固霸新河外,蓝线为自河道上口线外延不小于10m;五级河道的蓝线为自河道上口线外延不小于5m;其余27条河流遵循已经划定的水系管理范围。
1.2 绿线
“绿线”为从生态廊道和景观的角度控制的绿化缓冲带界线,其意义在于:减少面源污染对水体的影响;维持滨水区的生态环境和生物多样性;维护滨水空间的共享性。廊坊市生态水系的绿线宽度按水系级别和类型分别选用不同标准,在空间足够时取上限,空间不足时,绿线宽度取下限,并可以将蓝线范围的陆域空间计入。
1.3 灰线
“灰线”为从城乡建设的滨水景观角度考虑的绿线以外滨水城乡建设区控制区范围线,灰线的制定主要是从滨水区开发利用的角度来对城乡建设进行控制和指导,通过对灰线区域的土地利用规划和城市设计,塑造独具特色的滨水城市景观。根据水体类别和规模确定,并符合如下规定:滨水灰线一般不宜突破城市主干道;滨江滨湖道路作为城市主干道的,其灰线范围为该主干道离江一侧一个街区;滨水灰线距滨水绿线的距离一般为一个街区,但不宜超过500m。
2.管理机制现代化
2.1 建立京津冀3地联席的定期涉水会议制度
受流域下垫面整体性和水体流动性的影响,流域水污染的治理多为跨行政区的问题。廊坊市水资源、水环境、水生态的问题不能脱离所在河流,尤其是上游地区。鉴此,廊坊市建立京津冀区域协同的水管理机制,构建3方联合管理机构,统筹协调区域的河流的水资源量分配、水环境污染责任追究问题,并将区域的成功经验复制成可操作的模式。
廊坊市在地理位置上处于北京、天津之间,在水资源量的补给和排泄方面处于承上启下的位置。京津冀在水资源使用权的分配方面区域差异明显。为打破京津冀地区行政壁垒,协调区域性用水和排水矛盾,廊坊市从京津冀一体化层面出发,设立跨区域的行政组织机制来协调处理,制定有利于促进水资源共享的政策和水量-水质一体化利用的规划。尤其是建立3地定期联席涉水会议制度,建立地方政府互动、决策资源共享、强化3地合作机制的平台,加强地方间水污染防治技术合作交流,防止出现信息不畅通和信息延滞现象。
2.2 建立廊坊内部跨部门的水管理机制
伴随着水务管理问题的复杂性、动态性和多元性等特点,需要廊坊市各行政职能部门之间协调合作,建立并完善相应协同合作机制。一是加强和完善部门合作相关法律法规建设,这是实现跨部门合作的首要前提,同时辅以各类动态发展的决策会议,有助于灵活应对改革中的突发状况和部门矛盾。二是建立各部门之间相互信任的关系,这能有效提升跨部门合作的效率。三是完善跨部门合作的激励和监督机制,有利于各部门充分发挥自身优势,保证跨部门工作中人员工作积极性。
2.3 建立水资源开发利用监测预警机制
以县为单位开展水资源水环境承载能力评价,建立水资源开发利用监测预警机制,为早期发现、有效控制和预防突发事件提供信息保障,为制定突然事件应急预案、控制措施及预测提供科学依据。
监测内容包括水资源总量监测、水功能区排污总量监测、重点河渠断面及排污口水质(COD、氨氮、高锰酸盐指数等)监测、群众和新闻媒体举报监测、突发事件监测等。预警内容包括控制红线预警(水资源开发利用控制红线、水功能区限制纳污控制红线、用水效率控制红线等)、水生态系统多样性预警、灾害预警(旱灾、洪涝灾害)等。
2.4 建立水利现代建设投融资机制
合理地引入市场竞争机制,鼓励社会资本以特许经营、参股控股等多种形式参与具有一定收益的重大水利工程建设和运营,建立健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机制,积极发展BOT、TOT、BT、PPP等涉水项目融资和管理模式。创新融资方式、拓宽融资渠道,探索利用工程供水发电等预期收益质押贷款,充分发挥政策性金融机构的作用。
3.管理法规制度现代化
3.1 全面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
依据《廊坊市人民政府关于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的意见》、《廊坊市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实施方案》及《廊坊市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办法》,强化“三条红线”约束。市、县(区)两级依据水资源综合规划,制定了年度取水许可总量控制指标,建立了覆盖市、县、用水户3级计划用水制度体系,对区域内用水实行总量控制,严格执行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制度和取水许可审批管理,严格地下水管理和保护。建立水功能区水质达标评价体系,强化水功能区达标监督管理,切实加强水源地保护和监测,切实保障饮用水安全。
3.2 优化闸坝等水利工程统一调度制度
制定《廊坊市三级闸坝多目标优化调度办法》,针对河流防洪目标、“三生”需水目标及水质目标实行闸坝统一优化调度,主要内容包括:建立水利工程(坝、闸)自动化管理系统,对闸坝等水利工程进行统一联合调度管理:采用自动控制技术、通信技术和计算机技术,合理安排闸坝下泄水量和泄流时段,实现水利工程的集中式管理和一体化调度,促进运行维护的标准化、规范化管理,最终实现自动化监测、实时化调度、系统化管理,全面提升水利工程(坝、闸)管理的现代化水平。
3.3 建立河道管理制度
制定《廊坊市河道管理办法》,划定水系蓝绿灰3线,并在河道内进行确权划界,进行水系及滨水空间的严格管控,强化水系规划约束管理,落实水域空间用途管制,形成长效运行机制。河湖周边1000m范围内的傍水村庄为重点,县级行政区域为单元,实行傍水村庄水系保护统一管理,统一规划,实施农村垃圾处置和生活污水治理等农村清洁工程。
探索实行市、县、乡3级“河长制”,河流保护和水质达标责任具体落实到人,采取“一河一策”的方法,制定出水环境综合整治方案等措施,通过实行“三包”政策——领导包推进、地区包总量、部门包责任,加强对水系管理和水环境整治项目事前、事中和事后的监督管理。
3.4 出台配套政策
河北省为第1个国家级水资源费改税试点,为有效发挥税收制度在廊坊市水资源管理中的调节作用,并与其他政策措施相互配合、形成合力,有效抑制廊坊市域地下水超采和不合理用水需求,促进水资源高效利用,推动形成节约保护水资源的社会环境,制定出台《廊坊市水资源费改税配套实施细则》。
《实施细则》主要遵循“属地移交、县级核实、省市备案”的原则,包括用水户信息移交、取用水精准计量、取水许可情况、年度取用水计划等方面。通过《细则》实施,利于严格控制地下水过量开采,抑制不合理需求,严格限制高耗水行业、超计划用水以及在地下水超采地区取用地下水,并确保正常生产生活用水维持原有负担水平不变。
4.水系信息管理现代化
加快推进廊坊市水务信息现代化管理体系建设,进一步完善地下水监测网、地表水监测网、取用水户水量监测网、水功能区水质监测网、雨情监测网、墒情监测网、汛情监测网以及水务信息现代化智能管理平台“七网一平台”为主要内容的“智慧水务”管理体系建设,提升系统运用实战能力,有效改善全市水环境监控智能化和规范化水平。
具体工作内容包括:优化市至省级防汛抗旱指挥系统,市至县级防汛抗旱指挥系统;加强水情分中心的设备管理和运行,完善雨水情信息的自动化采集传输,规划期末全部基本雨量站升级至自动测报水平;加强旱情、灾情和工程险情等信息自动化采集,完善数据库数据,统一应用平台;建成洪灾评估、抗旱应用、信息服务系统和移动应急指挥,提高气象预报预测预警能力,提升防汛抗旱指挥调度现代化水平。进一步完善地表水、地下水、取用水户水量和水功能区水质自动监测网建设,形成对全市水资源监测管理网络。加强各监测网络的融合,逐步实现涉水信息数据共享、实时监测预警、准确会商研判、统一指挥调度,加强数据分析、运用,提升决策水平。
加强政府部门信息共享交换,实现水务与气象、环保、交通等行业信息的互联互通和共享分发。提升政府部门决策的准确性和科学性。建立社会及公众信息服务接口,运用个人电脑、手机、移动端等手段,提升城市的信息化水平和政府公众服务能力。
5.人才队伍和科技现代化
5.1 加强人才队伍建设
实施人才战略,加强水务系统人才队伍建设,提升干部职工队伍工作执行力。全面建立人才培养制度,优化人才队伍结构,建立人才队伍良性更新机制;建立培训、考核与持证上岗相结合的人才队伍运行机制。加大高层次人才培养和引进力度,为水系生态建设提供强有力的人才和智力支撑。
5.2 提高技术创新能力
提升水利改革创新活力,坚持把科技创新贯穿于水系生态建设的全过程,做到科学规划、科学设计、科学实施、科学管理,确保水系生态建设的质量和效益。建立廊坊市水系生态建设科技创新平台,鼓励各类科研院所及科技人员紧紧围绕水系生态建设关键领域和重要环节,积极开展科研攻关,推进科技创新,大幅度提高水系生态建设工程的科技含量。大力推广生态混凝土、多级串联人工湿地水质净化技术,化肥、农药减量化应用技术,秸秆反应堆、青贮氨化等先进实用技术。□
2017-03-07
张福凝,女,汉族,廊坊市水利规划设计处,工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