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傲慢与偏见》为例解读亚当?斯密《道德情操论》
2017-03-02廖昀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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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亚当·斯密在《道德情操论》中将人的道德原点归于同情,简·奥斯汀的《傲慢与偏见》小说亦暗合此观点。二者之间没有实际的联系,但他们不谋而合地展现了人类品德与情感的某些侧面,亚当·斯密试图寻求它们的缘起与所带来的后果,做出理性的分析和行动的指南;简·奥斯汀却是在故事中以不同人物命运的发展将人性的因果娓娓道来。二者的相通之处,便是都不放弃对善良、美好的品质的追求。
关键词:亚当·斯密;道德情操论;简·奥斯汀;傲慢与偏见
亚当·斯密在《国富论》中把人的经济行为的出发点归结于利己,在《道德情操论》中又说人的道德原点在于同情,这似乎是一个悖论。但同一个人,无论前后期的思想如何转变,都不会有这么南辕北辙的差别。何况亚当·斯密是交替写作这两本书的,他将《国富论》视作《道德情操论》的续篇。
其实,人性中的同情与利己是不可割裂的,这并不妨碍一个为自己谋利益的人同时是一个心中有他人的高尚的人。在当时刚进入工业社会的英国,这一联系显得尤为重要。因为那时,在最大限度地追求财富的狂潮中,贫苦的人被压榨到苦不堪言,恰如“朱门酒肉臭,路有冻死骨”,财富的持有者们将人性中的残忍、自私发挥到极致。这时便需要有人来提醒人们——作为一个自然人,而非纯粹的经济人——同情的重要性,即使是以利己主义为本性的个人,也应该如何控制他的感情和行为,尤其是自私的感情和行为。
英国当时的女性作家如简·奥斯汀,伊丽莎白·盖斯凯尔等,笔下的社会总是宁静安详的,其中的人物也多是美好善良的化身。她们的着眼点似乎是爱情与世俗生活,却暗合亚当·斯密关于人性和道德的理念。
《傲慢与偏见》的故事发生在一个波澜不兴的小镇,由外来的宾利和达西先生,以及他们的财富引起了女人们的关注和兴趣。班纳特太太最初兴奋地向全家汇报这个消息并且希望班纳特先生去拜访对方,无疑就是存了想把自己的女儿之一送入豪门的心思;此后故事里出现了各种为自己婚姻有所打算有所考量的姑娘,之中必要的一点也正是财产。这是人性中的利己主义,但它们都无可厚非。
这些出于利益的考虑在亚当·斯密看来都再自然不过,“每个人首先和主要关心的是他自己,无论在哪一方面,每个人当然比他人更适宜和更能关心自己”,同时他说“对每个人而言,只要他不触犯法规,都应该享有以自己的方式追求个人利益的自由”。这就使得那些为自己盘算的心思和念头都合情合理了。他同时认为追逐私利的基础是人的理性,因此人们明白何为眼前利益,何为长远利益,也会为此找出更科学和有效的方式。这种“自私”反而能造成人际和社会关系中的有益发展,这也是最普通的人的行为模式。
但追求个人的利益并不等同于自私。亚当·斯密称之为“自爱”,认为它是支配人类行为的动机之一,与同情相伴相生,有时又会妨碍同情心的充分发挥,但若堕入自私、贪婪的邪道,便可能不择手段地将社会带至“一切人对一切人的战争”。譬如威克汉姆,他曾经为获得达西先生妹妹的财产,欺骗甚至诱使这年轻单纯的姑娘同他私奔,阴谋败露后又污蔑达西先生的为人,并利用和年幼的丽迪亚的私奔丑事敲诈到一笔不菲的财产。虽然表面上而言,他的诡计得逞了,达西先生出于对伊丽莎白的爱成全了他们,但由这二人一贯的品性而言,他们很快便会沉迷在花天酒地的糜烂生活里,并且他们谁也不是脚踏实地生活的人,因此最终的结果必然是捉襟见肘、坐吃山空。他们代表的是那些被利益熏黑了心的人的下场。虽然故事没有发生在现代社会的工业化生产中,但恶有恶报的观念深刻地植入人们的脑海,简·奥斯汀为亚当·斯密的理念做出了合理的注脚。
与之相对的,在《道德情操论》的第一篇中,亚当·斯密说到何为尽善尽美的人性,他认为方法是“多同情别人和少同情自己的感情,抑制自私和乐善好施的感情”,且“唯有这样才能使人与人之间的情感和激情协调一致,在这中间存在着人类的全部情理和礼貌”。达西先生其实可以称的上是尽善尽美的人——只除了他稍稍的傲慢。在碰巧遇到伊丽莎白刚得知家中的变故时,他的行为阐释了何为高尚的人的同情心,尽管那时达西先生仍被伊丽莎白误解、拒绝,这也更增加了他的可贵。在他尚不明白发生了什么的时候,“一时摸不着头脑,只得含含糊糊地说了些慰问的话,默默无言地望着她,心里很是同情”,这是他望着对方的痛苦表情所产生的“怜悯”和“体恤”之情——这是亚当·斯密所认为的“用来对别人的悲伤表示同感的詞”,尚且未达到同情的程度。
而在他得知丽迪亚和威克汉姆私奔后,他禁不住叫道“我真痛心,又痛心又惊吓!”并且“在房间里踱来踱去,煞费苦心地在深思默想”,“我当初本已看穿了他的人品,只怪我遗事缺乏果断,没有大着胆子去办事。这真是千不该万不该!”达西先生此时的痛苦与自责,一部分来自于他对伊丽莎白真挚的爱情,另一方面则出于他对自己亲历的过往的联想。威克汉姆曾经有过教唆他的幼妹私奔谋取财产的行为,如今重蹈覆辙,又一次引发了达西先生对曾经差点失去亲人、败坏家族名誉的痛苦记忆。
这是一种类似于“移情”的思维,在亚当·斯密论述“同情”时,举过一个母亲看到自己的孩子因为病痛而哭泣时,她虽然不能感同身受但同样痛苦的例子。无论是母亲,或者达西先生,他们的“同情”都出于爱。这是隐含在亚当·斯密的论述之下的,使人与人之间和睦相处、使社会运转正常的基础。
于是,此时达西先生的痛苦,以及由于伊丽莎白对他的误解使他爱情挫败的痛苦,都形成了读者对于爱情的同情。这也符合亚当·斯密的观点:使我们感动的也许并不是爱情本身,而是随之而来的“希望、害怕、以及痛苦”。他们的爱情,也不单单是纯粹的激情,一并而来的关怀、善良、尊敬和友谊,读来也都令人陶醉。这是爱情美好的附属品,也是在亚当·斯密看来,众多同客观对象的价值极不相称的激情当中,爱情之所以是“唯一既优雅又使人愉快的”的原因吧。
亚当·斯密在《道德情操论》中对人的行为做出的解释,其实同简·奥斯汀写作小说之间没有实际的联系,但他们不谋而合地展现了人类品德与情感的某些侧面,用不同的方式——亚当·斯密试图寻求它们的缘起与所带来的后果,做出理性的分析和行动的指南;简·奥斯汀却是在故事中以不同人物命运的发展将人性的因果娓娓道来。二者的相通之处,便是都不放弃对善良、美好的品质的追求。
(作者单位:南京大学金陵学院,江苏 南京 21008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