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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中根据地妇女的劳动习惯与家庭地位

2017-03-02吴云峰

中国劳动关系学院学报 2017年1期
关键词:华中根据地妇女

吴云峰

(黄山学院 思政部,安徽 黄山 245041)

华中根据地妇女的劳动习惯与家庭地位

吴云峰

(黄山学院 思政部,安徽 黄山 245041)

华中根据地妇女较多地参与生产劳动的原因首先是与当地的经济结构和妇女的劳动习惯有关。其次是资本主义和商品经济的发展也造成了对劳动力的需求旺盛。再次是地狭人稠的人口分布状况也迫使男性劳动力寻求家庭以外的收入谋生,从而使女性替代了部分男性劳动。虽然妇女广泛参与生产劳动对改善其家庭地位有一定作用,但与其对家庭的贡献并不相称。

华中根据地;妇女;劳动习惯;家庭地位

一、华中根据地妇女的劳动参与程度

近年来,关于根据地妇女解放与家庭关系,学术界取得了不少成果。但是,关于妇女的劳动习惯与社会地位的关系,尚无专门的研究。许多学者认为,在传统社会,妇女经济不独立是其地位较低的重要原因。而妇女解放的途径就在于多参加生产劳动,获得经济独立。如郑立柱认为:“妇女们参加生产,创造了大量物质财富,使她们经济上获得独立,摆脱了对丈夫的经济依附[1]。”张志永、延凤宇认为:“妇女参加劳动后,提高了经济自立能力,减轻了家庭经济困难,在妇女解放与家庭利益之间寻觅到了最大共同点,自然密切了农民的家庭关系[2]。”笔者通过对史料的阅读发现,华中根据地所在的长江中下游地区,妇女参与劳动的程度相当高,这是不是意味着她们就可以获得较高的家庭地位呢?或者说,参加生产劳动能否根本上实现妇女解放?事实上,她们对家庭的经济贡献与其家庭地位并不相称。

华北和陕甘宁边区的妇女,田间劳动的参与程度较低,因此对男子依赖性较强。白茜在《陕甘宁边区的妇女运动》一文中讲到:“说起妇女参加生产,在当时是件很不简单的事。由于封建传统和生活习惯,陕北有些地方的妇女是不上山干活的[3]。”秦燕、岳珑认为:“陕北妇女在家庭关系里受歧视、地位较低的原因,一方面固然是根深蒂固的男尊女卑传统观念的影响,另一方面也与当地经济生活的现实状况以及社会对妇女的整个评价有关。黄土高原气候寒冷,历史上一直没有种植棉花的传统,所以,被作为农业社会生产方式典型模式的‘男耕女织’在清末民初的陕北并不存在[4]。”妇女不从事纺织,全家穿衣所需要的布匹就必须用粮食去换,每年用来换衣穿的粮食要占全年总收入的近1/3。“仅靠男子在土地上有限的收获,不但要解决一家人的吃饭,还要用本来就不多的粮食去换衣穿,生活必然非常艰难。因此妇女不能从事纺织以补贴家用,就受到了指责[4]。” 傅建成也认为:“在华北农村各地,妇女少有参加生产的习惯,许多地方的妇女甚至以下地做活为耻[5]。”

而在华中根据地,妇女却普遍参加生产劳动。曾健在《华中根据地的妇女》一文中讲到:“华中根据地的妇女生产,有的养蚕和织布,有的种地,视地区不同,有所区别。养蚕一般是一年两次,但靠近湖北的地区,有许多家庭妇女,一年竟多至三次。养蚕时期,妇女们都去采桑,十余岁的小姑娘,也和成年的妇女一样勤勉[6]。”华中根据地的妇女广泛地参与农业和副业生产:“江北的妇女,种地、挑担、纺织,都很能干,并且从工厂中领回纸烟材料,在家里卷烟[6]。”“在苏北比较富裕的家庭,盛行刺绣,但这项刺绣业还不是当作一项正式的经济收入。华中根据地,还有一项在妇女中间很普遍的手工业,这便是编草席和编蒲扇,在一九四一年的时候,能干的人,每月可拿到一百多元(该地土布,当时每尺约值六毛),这一笔款足可维持两个人一个月的生活[6]。”华中根据地的妇女在家庭经济生活中发挥的作用较大,有的妇女参加手工劳动,甚至成为家庭主要的收入来源。笔者曾采访苏中抗日根据地的新四军老战士翁俊,苏中的妇女是否下田劳动?他说“男女都要下田劳动。”

伍千平、洪波在《忆淮南路东地区的妇女工作》一文中讲到他们曾在淮南发动妇女开展生产运动,组织生产互助:“因为淮南津浦路东接近南京、六合、扬州,妇女大部分未裹脚,能参加田间劳动,有些妇女还是家庭主要劳动力[7]。”由于裹脚的陋俗不如华北地区严重,华中根据地的妇女在身体上也有利于田间劳动。

1941年9月7日,杨云芝在“九•七”妇女干部会上的报告《淮北苏皖边区的妇女工作》介绍了苏皖边区妇女的一般情况:“妇女在劳动经济政治文化上的地位:苏皖边区的妇女,参加劳动的很多,计算起来,她们比男子的负担还重,田间的锄草收割和男子一样的负担,栽种、扬场,她们站在帮助的地位,仅仅耕地耙地不参加。此外家庭里的推磨做饭、洗衣、缝衣、做鞋、纺线、照料小孩、侍奉老人,这都是所谓‘妇女的天职’。另外还有副业劳动,如养鸡、喂猪、种菜、挑水割草、喂牲口等工作,也都是由妇女来进行的。也有妇女做小生意的,大都在集镇附近。副业生产有卷烟、打麻线、编席、做鞋、贩盐等①豫皖苏鲁边区党史办公室编:《淮北抗日根据地史料选辑》第3辑,第1册,内部资料1984年,第59-60页。。”由此可见,华中地区的妇女不仅从事养蚕、纺织业,还从事农业、家庭养殖、甚至商业贸易,在家庭经济生活中的地位比较重要。

二、华中妇女较多参加劳动的原因

第一,华中地区妇女较多地参加劳动是与当地的经济结构、妇女的劳动习惯有关系的。黄宗智认为华北地区传统的种植结构不需要也不适合妇女参加田间劳动。华北地区的主要农作物包括谷子(粟)和高粱,“高粱和谷子均不需要大量的劳动力。在20世纪30年代,每亩高粱只需要平均6.4个工作日,而谷子平均为6.9个工作日,满铁实地调查报告说当时妇女儿童几乎不参加高粱和谷子的农作。就这些作物而言,耕耙、播种、管理、收获均是较重的活。偶尔有一些孩子帮助锄谷子地,间高粱叶。除此之外,男人承担这两种作物的几乎全部农活[8]。” 而在长江三角洲,由于棉纺业、桑蚕业的发达,妇女较多地卷入到农业生产。“在‘长江稻—麦’区域,妇女承担19.1%的农活(儿童承担7.6%),而北方妇女只承担8.5%(儿童4.7%),略大于二比一之比[8]。”华中根据地所在的长江中下游地区由于农业的种植结构及家庭手工业种类与华北不同,需要妇女更多地参与生产劳动。

“在华中地区,各地妇女的生活习惯和劳动内容有所不同。湖北地区的妇女素有养蚕织绸的习惯,是当地一项重要的经济收入。江北的妇女一般会挑担种地,而苏北一带盛行刺绣。除此之外,华中家庭手工业比较普遍,妇女善编草席、蒲扇等①全国妇联主编:《中国妇女运动史1919-1949》,第五编,1988年内部编印,第209-210页。。” 由于棉纺、蚕桑等产业的发达,这些行业比较适合妇女,所以在华中根据地,妇女较多地从事生产劳动。华北地区的妇女,较少参加田间劳作。而华中地区的妇女普遍参加劳动,一个重要原因是经济结构的不同,像江南等地,地狭人稠,从事手工业的比较多,而纺织业正是女性擅长的。

第二,资本主义生产关系的发展和商品经济的发达造成对劳动力的需求旺盛。华中地区女性参加劳动的另一个重要原因是资本主义的发展对劳动力的需求旺盛。因为东南地区受资本主义侵略较深,自然经济解体地早,工商业比较发达,农村自然经济破产后,男子外出做工,或寻找别的生计,妇女自然地担负起了家庭农业生产。如江苏扬中县“由于十分之五六的扬中男子外出做工,不但日常家务都要由妇女主持,即便农田作业、种植收获也多由女子承担,大多妇女完全自食其力②《扬中县风俗调查纲要》,中国第二历史档案馆档案,全宗号:12,案卷号:527,目录号:2。。”

著名妇女社会活动家罗琼在《中国农村中的劳动妇女》一文中指出:“随着帝国主义势力侵入农村,自耕而食、自织而衣的自然经济体系日渐破坏;于是手工业便从农业中分离出来,成为独立的生产部门,这时农妇们的生产劳动便也突出家庭范围,而同都市、甚至国际市场相联系[9]。”华中地区妇女劳动权利的获得,及人身的相对自由,主要原因是传统的农业自然经济的生产方式受到了资本主义的冲击,农村劳动力被较多地吸引到资本主义市场,妇女不得不部分地替代男子从事农业生产。

第三,地狭人稠,男子不得不依靠土地以外的收入维持生活,也是妇女承担家庭农业生产的主要原因。鲁讷在调查报告《阶级变化与人民生活》中举了一户人家的例子:“何家凡,下何庄人,十口人。一个老奶奶,一个老头,三兄弟(都二三十岁)一个大媳妇,四个孩子。二斗种田,怎么能够这么多人吃呢。老父,三兄弟,及一个十二岁的大孩子,都雇给人家。家里留老母亲,媳妇忙种田,老母亲烧饭看孩子,虽然是孩子,吃起来和大人差不多,一到寒天就没吃,年年要饭[10]。”因为人均土地很少,男子不得不从事帮工,妇女从事农业生产。由于人口相对过剩,农村剥削和自然灾害的压力,很多人在农村无法谋生,只有被迫流徙外地。“苏南农村,男子约占离村人口的66%左右[11]。”

据解放前国立中央研究院社会科学研究所和中国科学院经济研究所《无锡县(市)农村经济调查报告》(1929——1948)提到无锡人口的外出情况:“外出人口比较多,是无锡农村的普遍现象,也是这个地区的特点”。而且在外出的人口中,男性劳动力占绝大多数。外出人口多数是劳动力,特别是男劳动力,占常住人口劳动力的比重较大[12]。

无锡人口外出的原因主要也是由于人地矛盾,“无锡农村人口稠密,总的来说是人多地少,如1948年每人平均占有农业用地1.57亩,其中贫农只占有0.54亩;由于占有土地不多,加之生产水平低,所以单纯依靠农业,难能完全解决生活问题,有一部份人就不得不外出谋求出路。同时,无锡地区靠近工业发达的上海和无锡等城市,资本主义工商业也需要从农村吸引一部份廉价的劳动力,这就使得外出人口不断增加[12]。”大量男性劳动力的外出,使妇女在家庭农业生产中的地位变得更加重要。

表1.3 外出劳动力比重表

表1.4 外出劳动力占总劳动力的比重

在长江三角洲,随着人口的增长,农村经济出现了“过密型”的增长。“以人均耕地面积而言,长江三角洲的人口密集程度比华北平原高得多:解放前夕长江三角洲人均耕地面积为2.10亩,而30年代河北省的人均耕地面积为4.21亩,山东为3.70亩[8]。”过密型的增长并不能带来效率的提高,而是以妇女、儿童和老人等无机会成本的劳动力的大量投入为代价的。黄宗智认为在长江三角洲的农村,“家庭年收入的增长,不是来自单位工作日报酬的增加,而是来自家庭劳动力更充分的利用,诸`如妇女、儿童、老人的劳动力,以及成年男子闲暇时间的劳动力。这就是‘无发展的增长’,或者说‘过密型增长’[8]。”黄宗智举了一个例子:“南埭的何会花和郭竹英,她们从妇女干较多农活的村庄嫁到了南埭。结婚后,她们继续在田里干各种农活,甚至插秧这一认为需要有最高技能、通常认为是男人专有特权的农活。其他贫农妇女虽然不插秧,但除了拔秧、除草等较轻的杂活外,还干松土、用牛车水、甚至耙地等中等强度的活。总之,较贫穷的农妇趋于干较多农活,因为她们的男人往往在农忙时外出佣工[8]。”由于华中地区农村人口的剧增,导致了过密化,因此妇女更多地被投入到家庭生产。

三、劳动对妇女家庭地位的影响

1.对改善其家庭地位有一定作用

华中妇女较多地参加田间劳动甚至是在工厂做工,这对传统的家庭关系、夫妻关系产生了一定的影响,妇女的家庭地位得到一定程度的提高。

费孝通认为乡镇工业的发展对亲属关系产生了重要影响。“现在挣工资被看作是一种特殊的优惠,因为它对家庭预算有直接的贡献。那些没有成年妇女的人家开始懊悔了。妇女在社会中的地位逐渐起了变化。例如,一个在村中工厂工作的女工因为下雨时丈夫忘记给她送伞,竟会公开责骂她的丈夫[13]。”198女子参加劳动,在一定程度上获得了较自由的活动权利,并且相应提高了家庭地位。资本主义工商业的发展和城市化对传统的婚姻关系产生了剧烈的冲击。如原新四军苏中报社的译电员钟青回忆说,她的父亲在上海当学徒,在外面还有女人。她的母亲虽是童养媳,大字不识一个,但人很厉害。发现他父亲有几个晚上无故不归之后,就找到他父亲姘头的住处,“我母亲拎个马桶往床上泼,把那个女的揪下来,父亲和那个女的双双跪在我母亲面前,我母亲很凶啊,从此父亲不敢了[14]。”由此可见,华中的大部分地区,妇女是有劳动习惯的,这对于提高妇女的家庭地位起到了不小的作用。

中共在华中根据地妇女解放的实践中也再三强调了妇女参加生产劳动的作用,并通过各种形式动员妇女参加生产劳动。如淮海根据地章集区双河乡妇联会把每个村庄里大批的贫苦劳动妇女发动起来学习生产技术。“妇女们认识到,想彻底翻身,第一要当家,和男子汉一样掌握经济权。第二要学本领,上识字班,学掌犁掌耙。妇女的口号是:‘参加妇联会,分地不受罪’、‘妇女要当家,学会掌犁和掌耙。”①钱榴:《双河乡妇女翻身》,江苏省档案馆藏,档案号:GB-16-26.

淮北行署主任刘瑞龙在淮北第二届妇女代表大会上提出:“今天我们女同胞努力生产,和妇女本身解放实现男女平等,也有极大关系,往年妇女为什么受罪,不敢讲话,‘嫁鸡随飞、嫁狗随走’,骂了不敢还嘴,打了不敢还手,因为你穿的吃的都是男子汉挣的,拿人的手软,吃人的嘴软,你吃穿用都靠男子汉,那你便要看男人的脸色,男人笑就笑,骂一下你就要哭,男人能做活挣钱,所以嘴硬手硬,不给你饭吃,你只能饿几天,从前旧社会妇女受压迫被欺负,归根结底,就是经济上不能独立, 妇女同胞要想能说话能做人,就要自己能够劳动生产,吃穿二字自己挣不靠人,这样家里人看得起你,社会上看得起你[15]。”

淮海抗日根据地的妇救会通过鼓励妇女参加生产,提高了女性的经济地位,打破了轻视妇女劳动的传统。“除纺纱外,妇女还打破旧习俗,和男人一样下田干活,犁田耙地,过去流传的‘妇女下地去犁田,丈夫不好妻不贤’的老话,被我们革命抗日的妇女给改变了。大家都认识到,搞好生产,支援前线,是我们妇女应该做和迫切需要做的事。在青壮年男子,大多参军上了前线的情况下,妇女下田干活、既是生产的需要,也是妇女求解放的需要。”②中共淮阴市委党史办公室编印:《淮阴党史资料》,第二辑,1984年内部编印,第39页。妇女参加生产,不仅增加了家庭收入,而且改善了家庭关系,许多人称赞说:“媳妇会种田,公婆心里甜。”中共通过提倡生产劳动,将妇女传统的“贤妻良母”、“家庭主妇”等性别角色转换为“生产能手”。

2.妇女的家庭地位与其劳动贡献并不相称

在华中根据地,由于妇女较多地参与生产劳动尤其是田间劳动,妇女在家庭收入中起到重要的作用。但实际上,妇女的家庭地位与其劳动贡献极不相称。她们有劳动的权利,但在财产分配与使用上并无平等的权利。究其原因,还在于父权制社会下生产资料是归男性所有。为了维持家庭生活,妇女不得不从事生产劳动,但在财产的分配与使用上,妇女仍受到诸多的限制。妇女解放也并非简单地通过参与生产劳动就能实现的。

自然经济的解体使妇女突破了家庭劳动的范围,更多地参与到社会劳动之中。但是民族资本主义的短暂发展并未带来妇女的解放。罗琼指出:“中国农村经济,自从帝国主义侵入以后,已发生了巨大的转向,中国农村中的自足经济摧毁殆尽,成为帝国主义原料供给及商品推销的市场。在这转变之中,农妇生活亦自然不得不跟着变化。自足经济时代完全封锁在家庭中的奴隶生活,已经不能维系,她们生产劳动,随着生产的商品化而日益隶属于市场。结果她们虽然能够稍稍挣脱家庭束缚,但因市场动摇不定,她们生活更加弄得毫无保障,另一方面还有深锁在家庭中间,从事奴隶式的农业劳动和家庭劳动[9]。”

华中地区妇女劳动的强度及对家庭的经济贡献与她们的地位、待遇并不完全相称。罗琼在《江苏北部农村中的劳动妇女》一文中谈到:“先看她们的劳动吧,在江北一带因为水利关系,种稻的县份很少,大都是用轮种的方式,栽种着麦子、珍珠米、棉花、花生之类。在农忙期间,男女都下田劳动。妇女们一方面要煮饭带小孩洗衣服,以及负担其他杂务,而另一方面又得同男子同样劳动,因此只能极度剥夺睡眠时间,她们往往午夜12点睡觉,早上三四点就起身。特别是到了阴历四五月间,正是割麦时季,差不多三四点钟就忙着到田里去劳动,直到晚上才一拐一拐地挑着一担担的麦杆回家,倘使家里有个女孩子或老母亲,还可以吃一点已经烧好了的麦细粥充塞饥肠;否则还得饿着肚子自己动手[9]。”

由于宗族势力的影响,财产往往是与男性联系在一起的。如泗南县的许爱民是招赘婚,她父亲在的时候,尚能保住家里的财产,而在父亲去世后就被赶出家门。“她许姓娘家,在泗宿县朱湖区许宅子地方,是一门封建旺族,但自家却是一个只有九亩地的贫农,由于她父亲没有儿子,在征得许姓家族同意之后,就招赘庄稼汉杜保连来家做女婿。十九岁上,她正式结了婚。此后小夫妻俩下劲死苦,白天给人家干活,晚上做自家的事情,冬间就生豆芽磨豆腐。这样风里来雨里去,手打脚挖,生活尚可温饱,生了两个孩子,并且还买了几亩地。但这一来许姓大户眼红了,籍故讹许,加上土匪□,不久把辛苦挣来的一点积蓄搅个精光,恰巧父亲又在这个时候死了,好容易办好棺材寿衣,姓许的恶霸和光棍就站出来撵他们夫妻滚蛋,说‘姓杜的你们快走,这里没有你们相干!’说之不及,打骂交加。这样,她就在父亲埋葬下日的那一天,在坟前痛哭一场,一手拉着大男孩义小,怀中又抱着个小女孩,赤手空拳,洒着酸辛的眼泪,离开了自己血汗挣下的老家[16]。”

在鄂豫边区:“经济权仍操丈夫之手。边区(特别是鄂中几县)妇女和男子同样参加生产劳动,如锄草、割麦、插秧、车水、打柴等,然而家庭经济的支出,最后决定权仍由丈夫作主[17]。”传统习惯的影响根深蒂固,在传统社会婚姻家庭条件下,妇女对家庭财产是没有支配权的。

妇女参加劳动和社会交往,与传统的观念也往往产生冲突,如在苏北的泗沭一区,参加纺织训练班的妇女受到了来自家庭的阻力。“例如某些自愿来织训班学习织布的妇女,但因家庭不同意,每天回去要忍受家庭的辱骂,甚至不给饭吃,还有些妇女经常受着丈夫公婆的殴打辱骂,以至各种非人性的肉刑[18]。”这说明轻视妇女劳动的思想观念仍然存在。

虽然华中根据地的妇女有良好的劳动习惯,参与生产劳动的程度很高,但并未给她们带来相应的地位,究其原因,还在于父权制并未根本消灭,根据地仍然是以小农生产为经济基础,家庭是生产的基本单位。根据地在提倡妇女参加劳动,增进家庭和睦的时候,并未对妇女劳动所得的利益分配做出明确的规定,所以,她们的劳动所得多归家庭所有,她们仍无多大支配权。她们不仅要承担根据地“新女性”生产能手的角色,还要承担传统女性的家务劳动、抚养子女等功能,这无疑加重了妇女的负担。由于男性被动员出来参军参战,妇女更多地担负起了家庭生产劳动的任务,这使得小农家庭的“过密化”更加严重。当妇女解放的诉求与作为革命主力的男性农民的利益发生矛盾时,根据地不得不对政策做出相应的调适,妇女解放的要求不能超越家庭可容忍的程度。

[1]郑立柱.从夫妻关系看华北抗日根据地乡村妇女家庭地位的变化[J].保定学院学报,2013(2):96.

[2]张志永,延凤宇.政治与伦理的统一:华北抗日根据地和睦家庭的建设[J].河北师范大学学报(哲社版),2009(3):140.

[3]西北五省区编纂领导小组,中央档案馆.陕甘宁边区抗日民主根据地[M].北京:中共党史资料出版社,1990.

[4]秦燕,岳珑.走出封闭——陕北妇女的婚姻与生育:1900-1949[M].西安:陕西人民出版社,1997.

[5]傅建成.论华北抗日根据地对传统婚姻制度的改造[J].抗日战争研究,1996(1):185.

[6]曾健.华中根据地的妇女[N].解放日报,1943-03-07(2).

[7]上海市新四军历史研究会、二师淮南研究分会.战斗在淮南——新四军第二师暨淮南抗日民主根据地回忆录[M].上海:上海文艺出版社,2005.

[8][美]黄宗智.长江三角洲小农家庭与乡村发展[M].北京:中华书局,2000.

[9]罗琼.罗琼文集[M].北京:中国妇女出版社,2000.

[10]江苏省财政厅、江苏省档案馆、财政经济组.华中抗日根据地财政经济史料选编(第二卷)[M].北京:档案出版社,1986.

[11]乔启明.中国农村社会经济学[M].上海:商务印书馆,1947.

[12]陈翰笙,薛暮桥,冯和法.解放前的中国农村(第三辑)[M].北京:中国展望出版社,1989.

[13]费孝通.江村经济——中国农民的生活[M].北京:商务印书馆,2001.

[14]刘朝辉,汝小美.我是一颗小螺丝钉——钟青访谈录,张李玺、李慧波.追寻她们的人生——新四军、志愿军女战士和妇女干部卷[M].北京:中国妇女出版社,2014.

[15]刘瑞龙:全边区妇女组织起来努力生产——刘主任三月八日在淮北二届妇女代表大会暨生产纺织劳动英雄大会上的讲话[N].拂晓报,1944-03-16(4).

[16]刘永源,秦光宇.杜大娘[N].江淮日报,1949-03-08(3).

[17]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妇女运动研究室.中国妇女运动历史资料(1937—1945))[M].北京:中国妇女出版社,1991.

[18]方连.开展妇女女运动的初步体验[N].苏北报(淮海版),1945-11-22(1).

[责任编辑:文 沂]

Women’s Labour Habit and Family Position in Middle China Base Area

WU Yunfeng
(Huangshan College, Huangshan 245041, Anhui Province, China)

Compared with the north China, the women in middle China base area participated in more productive labour. The first reason was related to the local economic structure. Second, the development of capitalism and commodity economy made the exuberant demand of labour. Moreover, the densely populated population forced men to earn income outside home, so that female replaced a part of male labor. Women could improve their family position by taking part in product labour in certain extent, but it was not correspond to their contribution to family.

middle China base area; woman; labour habit; family position

K265.9

A

1673-2375(2017)01-0091-06

2016-08-11

本文为安徽高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重点项目:婚姻自由政策与安徽革命根据地婚俗变迁研究(项目编号:SK2016A0890)、及安徽高校人文社科研究重大项目(项目号:SKZ016SD57)的阶段研究成果。

吴云峰(1981—),男,安徽歙县人,博士,黄山学院副教授,主要研究方向为中国近现代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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