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师怀孕,家长代班”是荒谬之举
2017-03-01陈姣
陈 姣
“老师怀孕,家长代班”是荒谬之举
陈 姣
近日,河南驻马店市第二高级中学的部分学生家长向媒体投诉称,高二某班班主任老师怀二胎,学生家长却被要求代为值班,不值班就交600元钱,否则就不让学生在教室里待着。(2月8日大河网)
“二孩”全面放开了,积极生育“二孩”本是响应国家政策的好事情。但驻马店市第二高中的这位老师却将好事变成了点燃舆论之火的导火线,引起了轩然大波,产生了不好的影响。老师怀孕,要求家长代为值班,不值班就交600元钱,于情于理都不合适,是一种荒谬之举。
要知道,不管是老师还是学校,都没有要求学生家长代班的行政权力。老师与家长应该是合作的关系,这样才能使学校教育和家庭教育形成合力,全方位培养学生。这种合作关系,与利益无关。在该事件中,学校及老师要求家长在该班主任生产期间轮流值班,是一种越权行为。
从老师的角度来讲,家长不交费就不让学生进教室上课,更是对师德要求的漠视。老师作为学生成长过程中的重要引路人,承担着教书育人的重要职责。对于老师来说,塑造学生的健全人格与传授知识同样重要。遇到困难积极解决,而非消极转移是健全人格中的重要组成部分。驻马店市第二高中的这位老师,当遇到十月怀胎与教书育人相冲突的尴尬境地时,不是用自己的人格担当去赢得家长的尊重,而是被动地转嫁问题,会给学生一种消极的心理暗示。
从学校的角度来说,要求家长代班是一种教育懒政。因为,及时安排教师为已怀孕的教师代班是学校教育管理的职责,不应将其推给家长。再者,家长值班没有意义,正所谓“术业有专攻”,家长不是教育工作者,岂能很好地承担传道授业解惑的职责?要求家长代班只会造成有人值班的假象罢了。更进一步说,即使一些家长具备带好班的能力,让其分担老师的责任,也是不妥的。家长可以配合学校教育,但不应越俎代庖地直接参与学校教育、教学。
女教师生育“二孩”,合情合法,不应责备。如何解决好教师怀孕与代班的冲突问题,需要教育行政部门和校方增强预见性,予以统筹安排。只有多方发力,才能积极解决“女老师怀孕,无人代班”的教育难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