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昌县农贸市场建设和管理的实践与思考
2017-02-28许祖菁王久鹏
许祖菁++王久鹏
摘要:农贸市场作为城乡公共服务基础配套设施之一,是集公益性和市场性于一体的民生工程。在今后相当长的时期内,仍然是城乡居民"菜篮子"供应的主要渠道和农产品消费的重要场所。本文结合江西省会昌县城镇农贸市场建设情况,在深入分析目前存在问题的基础上,提出农贸市场建设和管理的建议,以期对促进城乡农贸市场建设与管理的提高、促进城乡农贸市场的健康发展有所帮助。
关键词:农贸市场;交易;建设;管理
农贸市场作为城乡公共服务基础配套设施之一,是集公益性和市場性于一体的民生工程。在今后相当长的时期内,仍然是城乡居民"菜篮子"供应的主要渠道和农产品消费的重要场所。近年来,江西省会昌县对因历史传统形成和建设的农贸市场加强管理,基本满足了群众购物消费需要,方便了农副产品的交易和部分菜农自产自销习惯,保障其正常运行,提供了商品流通的基本平台,解决了部分人员的就业,繁荣了城乡经济贸易。
一、会昌县农贸市场建设和管理现状
(一)城乡均设有农贸市场,农副产品贸易有平台。全县共有农贸市场23个,其中,城区正在使用的有水东、文家塘、文武坝、湘南、彭迳临时市场等5个菜市场,在建的有城东和城西南两个菜市场。18个乡(镇)均有面积不一的农副产品交易市场,建筑分为钢混和钢架亭棚结构,占地面积为200㎡至3000㎡不等,全县农贸市场均为敞棚形式,有简易的固定摊位和划线的临时摊位,能划行归市,容积基本达标。由于历史传统和习惯原因,农贸市场基本集中在密集建筑群和人口流动相对集中的中心地带,给群众采购商品和生活带来便利。
(二)农贸市场投资多样化,减轻了政府资金投入的压力。全县农贸市场投资主体多样,既有政府全额投入,又有社会资本进入;既有主管单位垂直建设基本设施,也有乡(镇)政府作为民生工程进行建设和管理。以国有性质为主,私营性质为辅。针对现存农贸市场大都建于上世纪八十年代末、九十年代初和本世纪初的现状,会昌县开始启动乡(镇)农贸市场建设列入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推介项目,以政府向社会购买服务形式,实行市场化运作。
(三)相关管理部门尽职尽责。农贸市场建设管理涉及商务、城管(市场服务中心)、规划、国土、财政等多个部门和各乡(镇)政府,相关部门按照工作职责做好管理工作。商务执法大队做到了底数清楚,积极跟踪上级商务部门有关农贸市场建设改造各项政策;市场服务中心克服人少、面广、点多、经费少、市场基础差、管理难度增加和管理模式条块分割等困难,想尽办法,维护市场正常秩序,尽力促进农贸市场面貌改观;城管局调度力量,优化周边环境,规范市场外摆摊设点行为,保持农贸市场进出口畅通,防止挤压踩踏现象发生;规划建设部门把关农贸市场建设的规划设计和质量管理工作,把农贸市场建设融入城镇建设,解决农贸市场建设升级遇到的问题;财政部门保证市场服务中心在职人员工资和必要的公用经费,规定所收取的市场管理费按40%的比例核定成本性支出,维持了中心正常运转;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依照相关法律、法规,承担农贸市场的食品安全管理责任,明确市场基础设施规范、经营设施安全规范、食品经营规范、市场管理规范;国土部门根据实际需要,积极协调征收、及时保障农贸市场建设的土地供应。
(四)农贸市场商品丰富,交易活跃,较好满足了群众生活。全县农贸市场营业面积约23639平方米,共有固定摊位2174个,经营户数3239户,年交易额10亿元左右。主要经营蔬菜、肉食、蛋类、粮油、熟食、水产、日杂副食、水果、服装、百货、豆制品、冷冻食品等。如城区文家塘农贸市场,平时人流量约5400人次,高峰时9000人次,年交易额1.5亿元左右,市场辐射可达4000米。
二、会昌县农贸市场建设和管理存在的问题
由于经济发展,生活水平提高,群众对农贸市场建设管理的要求也随之提高。现有农贸市场的基础设施、管理、服务和运行落后于时代发展,不能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物质生活需求,一定程度上制约了当地经济发展,堆积了诸多问题。
(一)硬件设施简陋。除了新建和改造的农贸市场外,会昌县大部分农贸市场建设标准比较低,还是比较简陋的棚架式、摊担式,大都建于上世纪九十年代以前。这些农贸市场设施陈旧落后,存在严重的安全隐患,市场综合功能不完善,卫生条件和购物环境较差,缺乏与鲜活即食商品流通相适应的通风、采光、保鲜、卫生等配套设施。除县城城区少数市场有检验检测设施外,大多数农贸市场没有检验检测、安全监控中心和电子显示屏,无法保证农产品的食品安全。
(二)条块管理关系没有理顺,责任与权利不对等。现存管理模式,规划建设局负责市场布点规划,农粮局负责农残检测,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企业证照发放,城管局负责城市管理,表面上看谁都在管,但市场管理主体不明晰,相关部门都只分管其中一块,谁是管理主体尚待明确。市场开办者本应是农贸市场管理的第一责任人,承担农贸市场硬件设施建设、维护和市场经营秩序、市场卫生、食品安全、消防安全、建筑物安全的管理责任,但目前尚未形成齐抓共管的合力,光靠个别部门管理,势单力薄,勉为其难。尤其是乡(镇)混合交叉管理,增加了矛盾,影响了管理效率,导致市场内外管理不流畅,多支队伍管市场,不利于有效解决“脏、乱、差”问题。农贸市场建设管理机制不明晰,缺乏相应的食品安全质量监测机制,摊位出租后对经营户的后续管理跟不上,市场建设后期投入不足,欠账较大,群众反映较强烈,部分乡(镇)农贸市场数量和容量与人口流量不相称。
(三)标准化建设基本要求没有得到实质性执行。政府对农贸市场建设过分强调市场化、社会化和多元化,导致政府在农贸市场建设和发展中主导不够,市场改造中话语权不够,指挥失灵。由于认识不到位,造成对农贸市场建设管理不够重视,规划布局滞后,规划执行不严肃,对有关农贸市场建设的优惠政策难以落实。城乡农贸市场有关建筑结构、通道、地面、室内布局、供水供电等方面的相关规定,没有得到有效的贯彻,农贸市场大量建设在建筑密集、人居集中区域,不利于突发事件处置、人群疏散和优化生活环境。
(四)管理和服务粗放,精细科学不足。农贸市场建设遵循的是方便、卫生、安全,可谓是“农贸小市场,民生大工程”。由于农贸市场基础条件差,影响了管理职能的延伸,影响了工作人员的积极性,管理和服务粗放现象大量存在。
三、加强农贸市场建设和管理的建议
农贸市场是城乡群众生活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城乡建設项目的重要内容,是民生工程、公益事业。重视农贸市场建设和管理工作,是各级政府不容忽视的重要工作和民心工作,也是群众急切期盼的大事,理应加强农贸市场建设和管理。
(一)聚合共识,加速推进农贸市场升级改造进程。针对会昌县农贸市场建设和管理滞后现状,要切实把市场升级改造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列入政府为民办实事的项目,列入财政经常性保障范围。政府要发挥主导作用,真正体现“农贸小市场,民生大事业”,从重视、规划、设计、管理、运作和资金来源模式等方面,进行整体谋划、阶段实施、城乡并进、早见实效。要实事求是,该重建的重建,该改造的改造,该升级的升级。从有利于农副产品交易、活跃城乡经济贸易、方便群众生活、安全有序、保障有力的角度,加快推进。要科学规划定位,做到选址慎重、空间有余,便利交通、出入畅通、利于处置突发、优化生活环境,尽量少在人群密集和建筑重叠区域建设农贸市场。不搞“一刀切”,根据人口数量和居民聚集居住地实际情况,确定农贸市场数量和容量,完善城乡同时推进机制,以奖代补调动乡(镇)政府建设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改变重城区轻乡(镇)的认识理念和惯性思维,让城乡群众共享新型农贸市场升级改造成果。
(二)多方加大投入,强化硬件建设。要加大对老城区农贸市场建设的改造投入,尤其是市场硬件设施建设要逐步升级提质,从整体上改变农贸市场的内外形象。旧的农贸市场已经存续多年,规模虽有大小,但基本上能满足特定区域内居民的生活需求,也是市场化选择的结果。由于历史原因,旧的农贸市场脏、乱、挤的现象严重。受条件所限,不可能大规模改造,只能因地制宜、逐步整治。建议从改变“脏、乱”入手,通过强化宣传、引导、管理等措施,辅之以适度投入,逐步改造旧的农贸市场,做到整洁、规范、有序。
(三)引导投资多元化、建设标准化、管理精细化。
一是按照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进一步放开农贸市场投入,善于与社会资本合作,充分运用多方资本,优化投资结构,减轻公共财政压力,摆脱投入不足困境。二是按照“十三五”县乡农贸市场建设改造总体要求,贯彻城区和乡(镇)农贸市场省定标准,从建筑结构、室内面积、通道、地面、布局、供水供电、采光通风、公共厕所、治安消防等方面达到硬件要求,从办公场所、管理人员、服务规范、食品卫生检测、卫生保洁等方面达到软件要求,真正实现农贸市场布局合理、设施齐全、功能完备、环境整洁、安全可靠、购物便利、群众满意的目标。三是政府要牵头组织,有关部门要对照职责尽心尽职,做到农贸市场建设改造与城镇开发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并与当地商业服务设施、人口分布、消费水平、道路交通相协调,与经济社会发展程度相适应。四是积极争取更多的省级以奖代补资金,加大县本级财政资金支持力度,加大属于公益性方面的投入,解决部分群众自产自销无场地和条件差的难题。五是加强市场服务、市场秩序、环境卫生的日常监管和管理,抓紧研究和制定出台与现代城镇管理相适应的市场管理办法,增强权威性,建立完善农贸市场规范管理的长效机制,努力做到管理服务的精细化,实现城乡农贸市场面貌焕然一新。
(四)整合力量,理顺关系,转变观念。
农贸市场方寸之地,涉及部门单位较多,职责落实各有分工,在实际工作中,运行并不顺畅。要从科学和发展趋势出发,市场管理服务应由政府主导规则,社会主体运作,打破城乡垂直管理模式,避免多头管理、重复收费,一律实行属地管理,充分发挥地方政府统筹管控能力。要改革市场内外管理主体不一、互相区分、互相隔阂、切块作为的现状,实现“一条鞭”式的直接管理,充分运用现有乡(镇)城管和卫生保洁队伍,探讨实现社会化外包的做法,走出“政府大包大揽、增加财政供养”的圈子,切实做到“小政府大社会”。要及时研究出台新的管理服务办法,特别是进一步加强农副产品和食品的质量检测和监管,防止不良事件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