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河县村级会计委托代理工作的思考
2017-02-28徐文红
徐文红
摘要:全面推行村级会计委托代理服务,是新形势下规范村级财务管理,提高村级财务公开水平的有效方法,是实行民主理财、民主监督的重要手段,是维护农民合法权益,改善党群、干群关系的重要举措。本文结合云南省红河县村级会计委托代理工作实践,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全面推行村级会计委托代理服务的建议。
关键词:村级;会计委托代理;对策建议
全面推行村级会计委托代理服务,是新形势下规范村级财务管理,提高村级财务公开水平的有效方法,是实行民主理财、民主监督的重要手段,是维护农民合法权益,改善党群、干群关系的重要举措。自2009年以来,云南省红河县坚持民主自愿、“四权”不变、独立核算、分类指导的原则,以管理科学化、操作程序化、理财民主化、监督制度化、手段现代化为工作目标,深入推进村级会计委托代理工作,为农民当好家理好财,促进全县农村经济社会发展和农村社会稳定。
一、红河县村级会计委托代理工作的基本情况
红河县下辖13个乡镇,91个村委会,1092个村民小组。全县成立13个村级会计委托代理服务中心,目前已纳入代管91个村委会、701个村民小组。2015年,代管村级资金1478.13万元,其中代管村委会资金1460.99万元,村民小组资金17.14万元。配备代理会计机构人员123人,其中会计人员14人、出纳13人、审核人员5人、村民委员会报账员91人。在13个村级会计委托代理服务中心中,有10个代理中心实现了会计电算化管理,尚有3个代理服务中心实行手工记账管理。
二、红河县村级会计委托代理工作存在的问题
(一)村级会计委托代理服务业务能力薄弱。村级会计委托服务中心会计人员共有26人,具备会计从业资格2人,24人为无证人员,且多为非会计专业人员,缺乏会计基础、会计电算化、财经法律法规等理论与实际运用能力;会计机构无固定编制人员,工作人员变动频繁,业务水平适应不了工作需求;管理部门、会计机构监管松懈,对会计人员加强学习的约束力不强,会计人员学习业务知识的自觉性、主动性不够。
(二)农村财务管理监督不到位。虽然经过清理整顿及实行村务公开,农村财务管理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但由于监督管理机制不健全、管理措施不力、处理问题不及时,仍存在集体收入不入账或者不及时入账、擅自扩大开支范围、随意改变资金用途、审批手续不规范等问题。
(三)民主理财制度落实不到位。实行民主理财制度的目的在于使农村财务收支充分接受群众监督,控制不合理开支,规范财务管理。但有些地方民主理财制度未能完全贯彻落实,存在民主理财小组有名无实、不履行或不能履行监督职责的现象。
(四)财务处理不符合相关规定。据去年6月对6个会计委托代理服务中心会计管理工作抽查结果显示,大多存在賬务处理不及时,出现跨年度处理会计业务问题;会计业务处理错误,会计科目运用不准确,导致会计核算不真实、不完整、不准确;个别乡镇账务手工处理,会计电算化推进迟缓。
(五)会计资料保管不规范。会计档案零散存放,无专人保管,容易造成会计资料缺失,不符合会计档案管理办法明确的“单位会计机构或会计人员所属机构,按照归档范围和要求,负责定期将应当归档的会计资料整理立卷,编制会计档案保管清册”的规定和要求。
(六)内部控制执行不力。虽然自2009年以来制定了《民主管理与财务公开制度》、《现金银行存款管理制度》、《债权债务管理制度》、《集体资产管理制度》、《票据管理制度》、《财务开支审批制度》、《会计、出纳、审核员权限及职责》等内部控制制度,但实际执行效果不好,内控相互牵制,监督作用失灵。
三、加强村级会计委托代理工作的建议
(一)采取有效办法,加大宣传力度。通过宣传,使村干部和农民进一步认识推行村级会计委托代理服务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取得他们的充分理解及大力支持,积极参与建设村级会计委托代理工作。
(二)健全管理机制,确保会计委托代理服务中心履行职责。2014年云南省财政厅明文规定,“各乡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能够承担村级会计委托代理服务工作职责的,继续由其承担;对农业综合服务中心没有条件继续承担的,由乡镇财政所承担”。根据这一规定,红河县村级会计代理中心划归农业服务中心,机构人员由财政所、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工作人员组成。要坚持这一管理机制,进一步重视委托代理服务工作,积极探索通过整合财政所、农业综合服务中心人力资源等措施,确保会计委托代理服务工作正常开展。同时,固定和优化会计人员,不随意调整会计人员,不能适应工作需要的要及时调整。
(三)加强针对性培训,提高村级财会业务素质。要针对服务中心会计人员、村报账员以及村民理财小组成员情况,进行分层次分类培训,提高其政策水平和业务水平;要加强委托中心会计人员管理和培养,力争会计人员持证上岗,培养高素质高水平的会计人员;财政部门要利用教学资源优势,引入专业师资力量,加强对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人员业务培训;要结合村委会(社区)、村民小组换届,重点对新上任的村社干部进行财经法规和财会知识培训。
(四)加强财务公开监督,促进民主理财。县乡有关部门要切实履行监督职能,督促村级按程序按规定,定期向村民公布财务收支情况,听取群众对财务公开的意见、建议,及时答复处理村民对财务收支的反馈意见,充分保障群众的知晓权。
(五)深入调查研究,完善工作制度。主管部门要切实履行职责,进一步完善村级会计委托代理工作管理制度,规范农村集体资金管理,确保集体资金、资产、资源安全,维护群众利益。
(六)加大投入,提高保障水平。县级财政要不断加大投入,积极向上争取资金,为村级会计委托代理工作正常有效开展提供财力保障,促进村级会计委托代理工作持续稳定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