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刊声明
2017-02-28文章稿酬支付应按照国家版权局国权199928号文件关于贯彻实施出版文字作品报酬规定的意见第一条第5款规定稿酬标准为30元千字本刊所收费用中已剔除稿酬及著作权使用费作者著作权使用费与作品稿酬被视为一次性给您付清
一、文章稿酬支付应按照国家版权局国权(1999)28号文件《关于贯彻实施“出版文字作品报酬规定”的意见》第一条第5款规定,稿酬标准为30元/千字。本刊所收费用中已剔除稿酬及著作权使用费。作者著作权使用费与作品稿酬被视为一次性给您付清。
二、因本刊加入《中国学术期刊(光盘版)》和“中国期刊网”等多家数据库,所以本刊刊发的所有文章将编入各期刊数据库,如作者不同意将文章编入某个数据库,请来函说明,本刊将做适当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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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文章稿酬支付应按照国家版权局国权(1999)28号文件《关于贯彻实施“出版文字作品报酬规定”的意见》第一条第5款规定,稿酬标准为30元/千字。本刊所收费用中已剔除稿酬及著作权使用费。作者著作权使用费与作品稿酬被视为一次性给您付清。
二、因本刊加入《中国学术期刊(光盘版)》和“中国期刊网”等多家数据库,所以本刊刊发的所有文章将编入各期刊数据库,如作者不同意将文章编入某个数据库,请来函说明,本刊将做适当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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