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PP下载

当前鲁山县禽畜产地检疫的问题和建议

2017-02-28

河南畜牧兽医 2017年3期
关键词:鲁山县产地检疫

(鲁山县畜牧局,河南 鲁山 467300)

当前鲁山县禽畜产地检疫的问题和建议

岳国现,刘 捞

(鲁山县畜牧局,河南 鲁山 467300)

产地检疫是动物检疫中的一项基础工作,是有效防控动物疫病,降低畜牧业风险的重要手段,也是保障畜产品质量安全的关键环节。如何做好动物产地检疫,最大限度减少动物疫病给养殖业带来的经济损失,确保人们吃上放心安全的畜产品,是动物卫生监督工作人员一直思考的问题。针对鲁山县的现状,就基层这一问题,进行分析和探讨。

1 基本情况

鲁山县位于河南省中西部,辖4个街道、20个乡镇,总面积2 432平方千米,总人口87万人。2015年全县生猪饲养量为25.64万头,其中出栏15.45万头;牛饲养量为3.96万头,其中出栏0.643万头;山羊饲养量为17.63万只,其中出栏9.76万只;家禽饲养量为117.48万羽,其中存栏64.49万羽,出栏52.99万羽。全县共有动物产地检疫申报点17个,主要承担防疫、检疫、推广、改良等工作。鲁山县的家畜饲养主要以农户散养为主,因此动物产地检疫任务重、工作量大。

2 存在的问题

2.1 管理机制不完善,权责不清晰

全县20个乡镇都设有动物卫生监督分所,但许多分所存在无人在岗的现象。由于乡镇动物卫生监督机构的行政管理权归属各乡镇政府,因此乡镇政府经常把监督机构的执法人员抽调出来,从事其他工作,导致基层产地检疫出现空白,形成了“有事无人管”的现象。同时由于乡镇机构的改革与整合,导致各乡镇管辖面积增大,需检疫的畜禽数量增多,检疫任务加重。一般每个乡镇仅有3~6名工作人员从事防疫、检疫、畜牧水产技术推广、畜禽疫病的治疗、村级动物防疫员管理等大量烦琐工作。如此重的任务量,难免会出现工作纰漏。具体表现为各项检疫措施和制度得不到落实,不能及时实施现场检疫。

2.2 检疫手段落后,工作人员素质低

鲁山县地处山区,畜禽养殖主要为传统散养,畜禽交易频繁且零散。部分乡镇虽有固定的畜禽交易场所,但是规模较小,畜禽交易往往在乡镇集市或村民家中进行。产地检疫虽由农户报检,但在实际操作过程中存在很大困难,很难按要求完成,主要原因是交通不便、技术设施不足。据统计,全县80%的乡镇没有检疫箱、体温表、听诊器以及刀、剪、镊、钩、棒等产地检疫现场操作必备器具;所有的乡镇没有正规的实验室工作间,检疫工作主要靠经验判断和感官检查。在国家取消检疫收费后,少数检疫人员为了降低工作成本,往往不到现场实施检疫,甚至把检疫证明转给别人代开。

2.3 检疫经费不足

2014年,全县没有专项检疫经费投入。尽管全县有基层产地检疫队伍,但由于没有充足的防疫监督经费保障,导致实际检疫工作的开展困难重重。动物产地检疫面向的是千家万户,是一项面广、任务重、技术要求高的工作,没有工作经费,产地检疫工作很难深入到各村寨。此外,由于没有足够的经费,无法聘请村级协检员来协助开展动物检疫工作,动物产地检疫工作也无法正常实施。

2.4 对动物产地检疫认识不深

动物产地检疫虽然实施了多年,但是由于对产地检疫的重要性认识不足,使得检疫制度很难得到落实。首先是乡镇主管领导及部分工作人员对动物产地检疫重要性认识不足,认为产地检疫需要大量人力、物力、财力,又看不到明显成绩,是费力不讨好的事;其次是农户和贩运户缺乏主动申请检疫的意识,在动物出栏或上市前不报检,有的故意逃避、拒绝、阻挠检疫。这些因素造成乡村产地检疫工作严重滞后,动物防疫得不到全面保障,一旦发生疫情,很难及时控制,极易造成动物疫病传播。

2.5 检疫监管环节漏洞多

《动物防疫法》明确规定屠宰出售或运输动物以及出售或运输动物产品前,货主应当向当地动物卫生监督机构申报检疫。但在实施过程中,存在许多困难。主要表现在:一是农户分散饲养,养殖规模不等、数量不一,出栏时间不一,难于管理;二是交通不便,工作人员难于及时到现场对动物及产品实施检疫和出具检疫证明并加施检疫标志;三是各交易场所没有建立健全的市场准入制度,对上市动物没有查证验标;四是屠宰场入门把关不严,导致没有产地检疫证明或无佩戴耳标的动物也可进入屠宰场;五是对逃避检疫的动物贩运者没有统一的监管制度,造成在对其监管和处罚时阻碍重重。

2.6 缺乏无害化及消毒处理措施

《动物防疫法》明确规定“禁止经营、运输病死及死因不明的动物和动物产品”,但是一些养殖场(户)法律意识淡薄,为了个人利益,把病死畜禽低价卖给不法商贩,或将病死畜禽乱抛乡村沟渠,这不仅污染环境,给人们的生命安全带来危害,还极易造成动物疫病的流行和传播。同时,对运载工具没有经过消毒就出具合格证,对卸载后的运载工具基本上也不消毒,这已成为一个重要的监管死角。

3 建议

3.1 完善执法体系,明确责任

依法建立健全乡镇畜牧兽医站或动物卫生监督分所,设置村级兽医室或动物检疫室,实行专人专岗。结合当地实际,健全规章制度,理顺由上到下的动物卫生监督管理体制,明确各自职责,并严格督查和考核。

3.2 加强培训,提升素质

首先加强基层动物检疫员队伍建设,积极推进村级协检员制度;其次提高动物检疫人员的自身素质,定期开展法律法规、业务知识、操作技能、证章标志填写及应用规范等培训;最后要细化各项检疫指标,定期检查、动态考核,实行奖惩分明、优胜劣汰、灵活机动的用人机制。

3.3 保障经费,夯实基础

政府部门应将动物检疫经费、人员经费和基本建设纳入本级年度财政预算,建立科学、稳定的预算机制和长效投入机制。根据物价水平,适当调整村极工作人员补贴,特别是要解决村级动物防疫员在开展动物强制免疫、疫情监测、产地检疫工作中的补助问题。同时要加强检疫申报点建设,配备相应的办公和检疫设备以及现场检疫、执法取证、执法办案用的交通通信工具等。

3.4 加强宣传,提高认识

利用各种媒体,通过多形式、多方位、多层次宣传,提升人们对重大动物疫病危害性和实施动物强制免疫及产地检疫重要性、必要性、自觉性的认识,使之自觉接受并积极配合,形成共同参与的意识。

3.5 强化监管和协调

认真落实《动物防疫法》规定,一要严格落实动物检疫申报制度;二要抓好农村散养户和养殖场的养殖监管,建立健全动物标识和免疫档案监督管理制度;三要监督养殖场严格落实防疫制度,加强休药期管理和“瘦肉精”等违禁药品的检查;四要强化流通、屠宰等环节的监督;五要探索建立规模养殖场或养殖专业的村官方兽医派驻制度,逐步形成以官方兽医为主,村级动物协检员为辅的检疫体系。

3.6 科学规划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

坚持因地制宜、统一规划、合理布局的原则,在饲养量大的乡村建立无害化处理站,集中销毁病死及死因不明的动物。同时,制定村规民约,对乱抛动物尸体的行为给予约束。

4 结语

基层动物产地检疫是确保人们吃上“放心肉”的第一道关,是动物卫生监督的一个关键环节,相关部门必须高度重视。需要依法划分各相关部门的职责,建立分工明确、权责清晰、有效协作的机制;要动员全社会力量参与管理、监督,形成“统一管理,科学实施,多方协作,群众参与”的管理模式。只有这样,基层动物产地检疫才能健康、有序地开展,才能实实在在地从源头上保障肉品安全。

S851.34

B

1004-5090(2017)02-0034-02

2016-12-26)

猜你喜欢

鲁山县产地检疫
英国检疫隔离立法源流及启示
河南鲁山县杨叶沟铅锌矿地质特征及成因分析
鲁山县
《检验检疫学刊》简介
检验检疫学刊
警惕“洗产地”暗礁
河南省平顶山市鲁山县在水源保护区以疏浚之名行采砂之实
食物离产地越远越好
《检验检疫学刊》简介
测定不同产地宽筋藤中5种重金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