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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都社会的边缘性群体
——对“街肆恶少”的重新审视

2017-02-28

唐都学刊 2017年1期
关键词:京城

宁 欣

(北京师范大学 历史学院,北京 100875)

【汉唐研究】

唐都社会的边缘性群体
——对“街肆恶少”的重新审视

宁 欣

(北京师范大学 历史学院,北京 100875)

唐宋都市社会走向开放的过程中,从地域空间到社会空间逐渐形成了日益加大的缝隙,都市社会各阶层的升沉起伏及频繁的流动(包括地域空间的流动和社会空间的流动),形成了一批被主流社会边缘化的群体,他们的生存状态,是成为城市继续发展的瓶颈,还是成为城市转型的催化剂,民间社会和政府都面临着新的问题和严峻的挑战。城市边缘化群体,属于城市社会的中下阶层,是城市中流动性最强和不稳定性最大的混合群体,在京城社会,这类群体中最为引人注目的是耀武扬威、寻衅滋事、斗鸡走狗、甚至坑蒙拐骗、欺行霸市、为害街市的“恶少”“无赖”者,他们的来源、形成、演变、特征及其发展趋势更具典型意义。他们的构成及对城市社会的影响,随着城市社会的发展变化,在不同时期也发生很多变化。

唐宋都城;街肆恶少;无赖;边缘性群体

城市边缘化群体,属于城市社会的中下阶层,是城市中流动性最强和不稳定性最大的混合群体。大致包括以下几类:(1)进城务工的农民;(2)流浪为生的艺人;(3)退伍或离职的军人及家属;(4)在职低级及退职胥吏;(5)从事服务业(包括家内服务)的各类人;(6)街肆恶少、坑蒙拐骗、靠“吃”都市为生的“无赖”、带有黑社会性质的团伙;(7)落选滞留而潦倒的举子文人;(8)政治上没有地位的小工商业者和商贩;(9)投亲靠友尚未发达的外乡人;(10)上番滞留或寻找工作的工匠;(11)沦落的胡人和其他少数民族;(12)逐渐职业化的妓女;(13)乞丐群体;(14)日益贫困化的一般居民;(15)游手、寄食、白望等社会闲杂,无正当、固定职业者等。他们的生存状态对都市社会发展具有重要的影响和作用。

上述若干类群体,有的属于在城乡二元结构,农业生产的特性以及城市社会和商品经济发展后的必然现象,如第1类和第13类;有体制内形成的滞留人群,如第4类、第7类、第10类;有因城市的发展而吸纳的新群体,如第2类、第5类、第8类、第11类、第12类;有城市发展滋生的衍生群体,如第6类、第13类、第14类。他们都属城市最下阶层。由于京城“处神州之要,辇彀之下,五方杂沓,四民设阜”,上述14类人物都汇聚于此,其他地方性城市,虽然也是人烟浩繁,杂方荟萃,但显然比不上京城的全、杂、多。史籍记载亦以京师的材料为多。因此,本文仍然以京城为主,讨论这类群体中最为引人注目的耀武扬威、寻衅滋事、斗鸡走狗、甚至坑蒙拐骗、欺行霸市、为害街市的“恶少”“无赖”者,他们的来源、形成、演变、特征及其发展趋势,更具典型意义[1]。

一、文人笔下的都城心结

历代文人笔下、史家著述中,对以都城为代表的大都市的描绘大多掺杂有复杂而多重心情。

《史记·苏秦列传》描述战国时齐国都城临淄:“甚富而实,其民无不吹竽鼓瑟,弹琴击筑,斗鸡走狗,六博蹋鞠者。临淄之涂,车毂击,人肩摩,连衽成帷,举袂成幕,挥汗成雨,家殷人足,志高气扬。”[2]2257

王符曾在《潜夫论·浮侈》中专门论及东汉都城洛阳的浮侈,云:“今举世舍农桑,趋商贾,牛马车舆,填塞道路,游手为巧,充盈都邑,治本者少,浮食者众。……今察洛阳,浮末者十于农夫,虚伪游手者十于浮末。”“或以谋奸合任为业”“或以游博持掩为事”“或好取土做丸卖之”“或作泥车瓦狗戏弄之具,以巧诈小儿”[3],看来不仅浮末虚伪充斥,而奸邪之人亦遍布京城。

北魏迁都洛阳不久,身为河南尹的甄琛就上表言及洛阳当时处于“天下转广,四远赴会,事过代都,五方杂沓,寇盗公行,难可备简,劫害不绝。此由诸坊混杂,厘比不精,主司闇弱,不堪检察……京邑诸坊大者,或千户五百户,其中皆王公卿尹、贵势姻戚、豪猾仆隶、荫养奸徒。高门邃宇不可干问。又有州郡侠客,荫结贵游,附党连群,阴为市劫”[4]。这段议论是甄琛于北魏宣武帝永平四年(511)冬十一月的上表,此时距孝文帝迁都(494)仅17年左右。仅十几年,京城寇盗公行、劫害不绝、诸坊混杂,充斥着豪猾的仆隶、私养的奸徒、阴结贵游的侠客,再加上嚣张跋扈的贵势姻戚、趋炎附势豪猾仆隶,弥漫着一片污浊之气。

京师长官所对付的奸豪,细究之,各时代多有不同。王符论及的东汉,因商业兴盛,商业资本和高利贷资本的侵袭,农民舍农桑,趋商贾,涌进城市,鱼龙混杂,导致洛阳充斥着浮末者和虚伪游手者,很多人不事生业,专门靠坑蒙拐骗、赌博谋奸为生。反映了城市与商业繁荣的同时,却是农业走向凋敝、农业人口向大城市集中的场景。

北魏甄琛笔下的洛阳,又有不同,“五方杂沓,寇盗公行”,甄琛归纳为三点原因:一是主司闇弱,不堪检察;二是王公贵势养奸违法;三是战国以来盛行于北方的地方侠客,阴结贵游,已成气候。他认为这三点缘由造成京城污浊弥漫。大背景是北魏以权贵为主体的新门阀强势崛起。

在笼罩着污浊之气的京城,其实我们看到了人口的流动。王符强调了舍农桑的农业人口向城市的流动和集中,甄琛强调了因四远赴会过程中,王公贵族向洛阳的聚集,以往游荡于地方的侠客们也将京城作为他们驰骋的场所,五方杂沓更导致诸坊混杂,加重了京城社会治理的难度。

二、三百年的隋唐京城社会

《隋书·地理志》云:“京兆王都所在,俗具五方,人物混淆,华戎杂错。去农从商,争朝夕之利,游手为事,竞锥刀之末。贵者崇侈靡,贱者薄仁义,豪强者纵横,贫窭者窘蹙。桴鼓屡惊,盗贼不禁,此乃古今之所同焉。”[5]这里指出大城市中的贫富分化开始显现,有三个因素:一是去农从商,形成游手群体,聚集京城;二是贵者豪强纵横;三是盗贼猖獗。有的属于贵势群体的作为,优势地位、优势心态。更多的属于下层群体的作为,而且有愈演愈烈之趋势。

唐朝的记载更为繁多。从唐高祖到唐末,我们看到“长安恶少”[6]2416,“奸豪”[7]8231,“盗贼”[6]2630,“京城恶少”[6]273,“轻猾所聚”[8]1333,“慝作”“奸暴”[6]4148,“豪猾”[7]8309,“豪侠”,“京师恶少”[9],“侠少年”[8]5633,“宿奸老蠹”[8]5246,从高祖到敬宗,不绝于书。这些恶少、奸暴,不仅仅是市井之徒,或游手流民,也有权贵子弟。

隋大将军宇文述的两个儿子宇文化及、宇文智及“常与屠贩专游,以规其利”,化及,“右翊卫大将军述之子也,性凶险,不循法度。好乘肥挟弹,驰骛道中,繇是长安谓之‘轻薄公子’”[7]11124;智及“好与人游斗,所共游处,皆不逞之徒,相聚斗鸡,习放鹰狗”[5]1892。隋沈光受到隋炀帝赏识,父君道仕陈至吏部侍郎,但陈亡后,入居长安,家贫,沈光混迹于市井,“交通轻侠,为京师恶少年之所朋附”[5]1513。

唐公主子,也有为非作歹之徒。开元二十七年,“先是鄎国公主之子薛谂与其党李谈、崔洽、石如山同于京城杀人,或利其财,或违其志,即白日椎杀,煮而食之。”[6]211宰相元载的几个儿子“聚敛无涯艺,轻浮者奔走。争蓄妓妾,为倡优亵戏,亲族环观不愧也”,被称为“牟贼”[8]4714。又,“刘桂州栖楚为京兆尹,号令严明,诛罚不避权势。先是京城恶少,屠沽商贩,多系名诸军,不遵府县法令,以凌衣冠、夺贫弱为事,有罪即逃入军中,无由追捕。刘公为尹,一皆穷治。至有匿军中,名目,自称百姓者。旬朔内,坊市奸偷宿猾慑气屏迹。”[10]

唐敬宗喜欢击毬,“于是陶元皓、靳遂良、赵士则、李公定、石定宽以毬工得见便殿,内籍宣徽院或教坊,然皆出神策隶卒或里间恶少年,帝与狎息殿中为戏乐。四方闻之,争以(骁?)勇进于帝。曾阅角觝三殿,有碎首断臂,流血廷中,帝欢甚,厚赐之,夜分罢。所亲近既皆凶不逞,又小过必责辱,自是怨望”[8]5883-5884。这是与内廷有关的恶少,或出神策军,或为里间恶少年。

三、“街肆恶少”身份解析

对城市社会边缘群体的不同类别,已经有一些学者进行过专门研究,但还有进一步探讨的余地,本文重点探讨的第六类群体*其他类别俟后将陆续讨论。,即街肆恶少,记载中大多与恃强凌弱、坑蒙拐骗、无赖泼皮,包括后来形成的靠“吃”都市为生的“无赖”、带有黑社会性质的团伙等联系在一起,而将他们归入一类,但社会属性其实有很大差别,又各有不同特点。第六类群体最初是从其他类别中转化而来的,因此更具复杂性和多元性,由于对城市社会的特殊影响和作用,使得他们成为专门的一类,文献中常被称为“京师恶少”“街肆恶少”,但如果简单地把这类人归为“王公豪戚子弟”或街头泼皮无赖,都无法真正认识城市社会的现状和发展。进一步析分和深入探讨这类群体的形成、来源、社会属性、发展趋势以及他们对城市进程和发展的影响和作用,对研究唐宋城市社会阶层及其变动还是非常必要的。

前引司马迁描述的战国时期齐国的都城临淄,王符描述的东汉都城洛阳,形象地描绘了城市繁荣背后的蹊跷。这些不务正业(治本),浮食游手,虚伪谋奸,任侠逞强驰骋于都城者,在唐代城市化进程中,更为凸显和活跃,文献中常被称为“街肆恶少”,其成分其实比较复杂,来源也是多元的,并非是单一的“王公豪戚子弟”或街头泼皮无赖。有人认为唐代城市的“街肆恶少”与汉代的游侠具有渊源关系,其实社会属性和时代属性有很大差别。活跃于城市社会中的一些品质恶劣的年轻人,文献中多有记载。这些人的成分很复杂,应该是有固定居所、长期盘桓在街肆结帮而形成的恶势力。但也有与贵势子弟混在一起,因此如张蓉芳认为京师恶少大多是“王公豪戚子弟”[11],但其实也有很多中下层的,甚至人数更多,影响更大。唐前后期,京城街肆恶少,成分及来源有所不同;依托的靠山发生变化;作恶的原因除了贫富分化,更大程度上是权贵势力恶性膨胀的衍生品,也是军队势力的扩张、新军阀的形成以及城市下层人口的累积所导致的城市社会现象。可以说,前期的“轻薄公子”比较张扬,而后期的“街肆恶少”较为嚣张。这与都市社会阶层结构的变化有关,与城市社会变化有关,两者虽然有交集,但不宜混为一谈。

根据相关资料,他们的社会构成主要有以下几类:(1)权贵豪戚子弟;(2)破落世家子弟;(3)城市贫民子弟;(4)外来人员和流动人员;(5)长期盘踞和滞留京城的低级胥吏的辞退人员;(6)各种名目的军队军士及隶属人员。很多情况下,不同类别多有交集,即某一个人可能会兼有多重身份。例如第2类、第5类、第6类都有可能集中在同一人身上。

1.权贵豪戚子弟

权门豪戚子弟一向是城市社会活跃的群体,权贵子弟恃贵而骄,驰骋张扬,隋代已经有突出实例。如前文所举的左翊卫大将军述之子宇文化及和宇文智及,由于化及弟士及尚南阳公主*隋炀帝长女。,两人更为嚣张。可见,隋代关陇军事集团文化素质不高,很多子弟不循法度,相聚驰骋者大多是斗鸡放鹰走狗等不逞之徒。

隋末,“段志玄,齐州临淄人。父偃师,仕隋为太原司法书佐。从义师,官至郢州刺史。志玄,姿质伟岸,少无赖,数犯法。大业末,从父客太原,以票果,诸恶少年畏之,为秦王所识,髙祖兴,以千人从,授右领军大都督府军头。”[8]3762

玄宗朝的记载也不少。如前文所举鄎国公主(睿宗李旦第七女)之子薛谂与其同伙李谈、崔洽、石如山等白日杀人,椎而煮食之的恶劣行径[6]211。公主之子竟然杀人越货,这属于比较极端的事例,更多的是李白诗中所述:“风流少年时,京洛事游遨;腰间延陵剑,玉带明珠袍。我昔斗鸡徒,连延五陵豪。邀遮相组织,呵吓来煎熬。君开万丛人,鞍马皆辟易。告急清宪台,脱余北门厄。”斗鸡、酗酒、斗拳、风流、结伴滋事、炫耀,是玄宗朝以后这些纨绔子弟及其追随者的风格,但高官的子弟又有身份特点。

韦应物在《逢杨开府》一诗中自诩:“少事武皇帝,无赖恃恩私。身作里中横,家藏亡命儿。朝持樗蒲局,暮窃东邻姬。司隶不敢捕,立在白玉墀。骊山风雪夜,长杨羽猎时;一字都不识,饮酒肆顽痴。”[12]1995-1996韦氏为关中大姓,韦应物曾祖韦待价在武则天时官至宰相,祖父宗正少卿,父亲韦銮官职不显,善画画,墓志记载为宣州司法参军,从七品下。韦应物是著名诗人,官至江州刺史、苏州刺史,他的儿子也没有高官。虽然靠着曾祖和祖父之荫还可以充任三卫,但其实仕途已经没有大的发展。韦应物,15岁起以三卫郎为玄宗近侍,出入宫闱,扈从游幸。早年豪纵不羁,横行乡里,乡人苦之。安史之乱起,玄宗奔蜀,流落失职,始立志读书,“鲜食寡欲,所居焚香扫地而坐”[13]。后历任洛阳丞、京兆府功曹参军、鄂县令、比部员外郎、滁州和江州刺史、左司郎中、苏州刺史等职。世称韦江州、韦左司或韦苏州。他因属于世家子弟,才有机会充任三卫,成为京城的无赖,还藏匿亡命之徒,也是结帮结伙,横行一时,与后来依托神策的中下层无赖不大相同,主要依托家世背景。再如前文所举的鄎国公主之子薛谂与其党的恶劣行径,都是有关玄宗朝公主子的一些不良记载。似乎与隋初宇文氏家族又有不同,基本是没落的家族或皇权国戚的分支。李白《叙旧赠江阳宰陆调》一诗中的“风流少年”“斗鸡徒”“五陵豪”等既有比较高阶层的豪贵,也有低层次的斗鸡徒。追求享乐,炫耀富贵,纨绔子弟,拈花惹草,追逐风流,不时惹是生非,是这些子弟类的特点。

到唐后期,情况有所不同。活跃在京城的街肆恶少已经属于不同的社会阶层了。

如刘悟(?—825),范阳(今北京)人,宪宗时为义成节度使,“其祖正臣,平卢军节度使,袭范阳不克,死。叔父全谅,节度宣武,器其敢毅,署牙将,以罪奔潞州。王虔休复署为将,被病去,还东都,全谅积缗钱数百万在焉,悟破縢鐍用之。从恶少年杀人屠狗,豪横犯法,系河南狱,留守韦夏卿贷免。李师古厚币迎之,始未甚知,后从击球,轩然驰突撞师古,马仆,师古恚,将斩之,悟盛气以语触师古,不惕,师古奇其才,令将后军,妻以从媦,历牙门右职。师道以军用屈,率贾人钱为助命,悟督之。”[8]6012这是叙述刘悟落魄时,与这些恶少年混在一起干坏事,与前期的权贵子弟不大一样。

张籍,德宗到文宗朝时人,其诗作《杂曲歌辞少年行》中的少年,虽然有“日日斗鸡都市里,赢得宝刀重刻字。百里报仇夜出城,平明还在倡楼醉”等恶劣行径,但其实胸怀“遥闻虏到平陵下,不待诏书行上马。斩得名王献桂宫,封侯起第一日中”[12]324-325的远大抱负。张籍描写的这些少年应该有一定的家世背景——六郡良家子,大概是西北军队子弟为主,或相为标榜。显然不是最高层的官宦子弟,但浪迹于都市寻欢作乐,应该有一定的资金资助,有的充任了皇帝侍卫,但在京城内外寻思报仇,宿娼斗鸡。有志者则不再浪迹于市井,而是博取边功,封官晋爵。如王建(约767—约831后)的《羽林行》:“长安恶少出名字,楼下劫商楼上醉。天明下直明光宫,散入五陵松柏中。百回杀人身合死,赦书尚有收城功。九衢一日消息定,乡吏籍中重改姓。出来依旧属羽林,立在殿前射飞禽。”[12]317唐后期以“少年行”为题的诗句,都有一些共性。

权贵豪戚子弟在京城的嚣张和招摇,从隋到唐后期有变化,隋代的宇文氏子弟,有恃无恐,所作所为也不影响他们的升迁和发达。玄宗朝及其此后,更多的是“五陵少年”,社会风气的蜕变,使得这些少年追逐时尚,斗鸡、炫富、风流、宿娼、寻仇,往往结伴滋事。但不少人因祖父余荫,有卫官身份,盼望着建功立业。诗人对他们给予了欣赏性的描述。

德宗以后,京城民间社会各种势力活跃起来,从隋初的权贵高门到玄宗朝的五陵少年,又有变化,市井子弟开始占据京城民间社会的舞台。

2.没落世家子弟

一些破落或没落的世家子弟,盘踞京城,往往纠集一些层次较低的社会恶少,滋事于京城。上述的“五陵少年”,也与破落世家子弟有关。很多破落子弟,很可能追随“五陵少年”,形成声势。

3.城市贫民阶层

如果说唐前期的京城恶少大多是攀附于权贵豪戚甚至没落世家子弟,那么到了唐后期,活跃于京师的“恶少”则已有了变化。占据城市舞台中心的恶少已经从权贵豪戚子弟转为一般城市贫民和市民子弟了,他们的炫耀和展示自身的方式更加“城市化”和“低俗化”了。崔沔所作《应封神岳举贤良方正第二道》中有问答,“问:屠钓关拆之流,鸡鸣犬吠之伍,集于都邑,盖八万计。”[14]2773形容市井之徒云集京城之盛。但八万的数字如何得出,不详。

宪宗元和时,《酉阳杂俎续集·支诺皋上》载:“元和初,上都东市恶少李和子,父努眼。和子性忍,常攘狗及猫食之,为坊市之患,常臂鹞立于衢。见二人紫衣,呼曰:‘公非李努眼子,名和子乎?’”[15]《酉阳杂俎·鲸》载,元和末,“蜀市人赵高好斗,常入狱。满背镂毗沙门天王,吏欲杖背,见之辄止,恃此转为坊市患害。”[16]76

文宗开成时,前文所举洛阳(河南)恶少的猖狂,“或危帽散衣,击大球,户(原文为尸,据改,)官道,车马不敢前”[8]5349。京师恶少也不逊色,“京师恶少优戏道中,具驺唱呵卫(街?),自谓‘卢言京兆’,驱放自如”,当时杜中立为京兆尹,强悍惩治,“部从吏捕系立棰死”[8]5206。

这些坊市恶少,刺青纹身成为时尚和标识,不仅嚣张于街肆,并且敢与官府叫板,挑战权威。《酉阳杂俎》卷8《鲸》载:“上都街肆恶少,上都街肆恶少,率髠而肤札,备众物形状。恃诸军,张拳强劫,至有以蛇集酒家,捉羊胛击人者。”[16]78

前文所举杨虞卿惩治的三王子,“遍图刺体无完肤”[16]78。还可举出如大宁坊力者张干,“札左膊曰:生不怕京兆尹,右膊曰:死不畏阎罗王”[16]76;又有王力奴,“以钱五千召札工,可胸腹为山亭院池榭,草木鸟兽无不悉具,细若设色”,薛元赏时为京兆尹,“悉杖杀之”;又有赵武建,“札一百六十处番印盘鹊等,左右膊刺,言:野鸭滩头宿,朝朝被鹘梢。忽惊飞入水,留命到今朝”;又京兆府畿县髙陵县捉得镂身者宋元素,“札七十一处刺,左臂曰:昔日已前家未贫,千金不惜结交亲,及至恓惶觅知己,行尽关山无一人。右膊上札瓠芦,上札出人首,如傀儡戏,有郭公者。县吏不解,问之,言‘胡芦精也’”[17]。

力者张干以及王力奴,从称谓和名字看,都是靠力气吃饭、社会阶层比较低的人。通过鲸刺纹身、酗酒斗殴,赌博寻仇,力图成为坊市人们关注的中心,应该说也达到了目的。

4.长期盘踞和滞留京城的低级胥吏和杂任中的辞退人员

京城长安云集着中央官署和京兆府各级各类官署*唐中央官署和京兆府官署名称及员额,《唐六典》《新唐书·百官志》《旧唐书·职官志》等都有具体记载,可参看。胥吏有广义与狭义之分,对吏、杂任、杂职掌、色役、职役这些有连带关系的职任和概念,不少学者有专门的研究,但各家意见也有分歧,暂存异,本文笼统而言,不做详细区分和考订。,任职人员包括低级官吏和胥吏及杂职人员。《资治通鉴》云:“官自三师以下一万七千六百八十六员,吏自佐史以上五万七千四百一十六员。”[18]6921《唐律疏议》云:“流外官者,谓诸司令史以下,有流外告身者。杂任,谓在官供事,无流外品。”*参见《唐律疏议笺解》卷11《职制》“役使所监临条”。

上述诸书记载的低级任职人员,可以说除州县地方职任,大多集中在京城各官署,可以分为三个层次或类别,第一个层次是流外官,其品秩和名目,《通典》有详细列举,王永兴师对此有详细考订。*参见《通典》卷40《职官第二二》。王永兴先生校释见《〈通典〉载唐开元二十五年官品令流外官制校释——唐流外官制度研究之一》,《文史》第35辑;《关于唐代流外官的两点意见——唐流外官制度研究之二》,《北京大学学报》1990年第2期,均收入氏著《陈门问学丛稿》,南昌:江西人民出版社,1993年版。

第二个层次是杂任杂职,据唐15条,“诸州执刀、州县典狱、问事、白直,总名‘杂职’。州县录事、市令、仓督、市丞、府、史、佐、计(账?)史、仓史、里正、市史,折冲府録事、府、史,两京坊正等,非省补者,总名‘杂任’。其称‘典吏’者,‘杂任’亦是。”列举的主要是任职于地方的胥吏,包括任职于京兆府的诸人。与唐律中所言的广义的“杂任”不完全相同。

第三个层次是色役。色役是个广泛而又复杂多变的概念,研究者们似乎也还存在着不同认识。色役应该包括庶士、乐户、杂匠在内的诸多被官府驱使的人员,除了前两层以外的胥吏。

李锦绣《关于唐后期官与吏界限的几点思考》*《暨南史学》第四辑,广州:暨南大学出版社,2005年版。作者提出的唐后期出现的“旧有胥吏系统的解体及新型胥吏体系的产生”的论点非常值得重视。一文,同意砺波护的唐后期胥吏人数增加的观点,并指出,仅财政领域的胥吏增加了近13倍。根据李锦绣文,我们可以得知,一是唐后期胥吏数量的成倍甚至成十倍的增加,尤其是关键部门,虽然传统的旧有的胥吏职位很多已经被后起的吏职甚至是官职所取代,但大量的色役和杂使等充斥着各个部门是不争的事实。

严耕望对这些人口数量的估测是:“长安城全部中央官署之官员胥吏,加京兆府、长安、万年两县之官员胥吏之人数,必当在五万以上。”[19]1072-1073长安各级各类官署官与吏的比例,或低品加胥吏与中品以上的比例,至少不应低于4∶1*统计过程暂从略。,那么,长安的胥吏应不少于4万,若加上不在编制内的杂任、杂职掌,人数会更多*拟另文探讨和统计。。

这些群体虽然正史记载中着墨不多,但应该引起足够的重视。如五坊小儿、各宦官机构小使、宫市中的“白望”、公主府中的混混等。唐后期还是可以搜集到很多具体而生动的记载。

宫市使下的“白望”。据载:“是时,宫中取物于市以中官为宫市使,两市置白望数十百人,以盐估敝衣绢帛尺寸分裂酬其直,又索进奉门户及脚价钱。有赍物入市而空归者。每中官出,沽浆卖饼之家皆彻肆塞门。谏官、御史数上疏谏,不听,人不堪其弊。户部侍郎苏弁言:‘京师游手数千万家无生业者,仰宫市以活,奈何罢’。帝悦,以为然。”[8]1358-1359

宦官系统的五坊小使。“宣徽院五坊小使,每岁秋按鹰犬于畿甸,所至官吏必厚邀供饷,小不如意即恣其须索,百姓畏之如寇盗。先是贞元末,此辈暴横尤甚,乃至张网罗于民家门及井,不令出入汲水,曰:‘惊我供奉鸟雀。’又群聚于卖酒食家,肆情饮啖。将去,留蛇一箧,诫之曰:‘吾以此蛇致供奉鸟雀,可善饲之,无使饥渴。’主人赂而谢之,方肯携蛇箧而去。至元和初,虽数治其弊,故态未絶。小使尝至下邽县,县令裴寰性严刻,嫉其凶暴,公馆之外一无曲奉。小使怒,构寰出慢言,及上闻,宪宗怒促令摄寰下狱,欲以大不敬论。宰相武元衡等以理开悟,帝怒不解。度入延英奏事,因极言论列,言寰无罪,上愈怒,曰:‘如卿之言,寰无罪即决五坊小使;如小使无罪,即决裴寰。’度对曰:‘按罪诚如圣旨,但以裴寰为令长,忧惜陛下百姓如此,岂可加罪。’上怒色遽霁。”[6]4414

这些小使显然类似出身坊市间的无赖等,社会阶层较低,素质也较低。

京城还聚集着大量的低级胥吏中的辞退人员。京吏和杂任、杂职掌退役、辞退者在京城为数众多,一大批素质较低者,为害坊市不浅。直接反映这些吏的相似情况的材料极少,还有待于进一步爬梳。

京城各中央官署都配置有为数众多的吏员、杂职,如石解墓志,志文:“(石解)贞元十七年(801)七月,除侍〔御〕史,留东都台。台有子来小吏百人,缘附为奸,发求民间阴事,投书削名行,风闻责牒,人多愁恐。”*大唐西市藏八○八:《唐故衡王府长史致仕石府君墓志铭并序》,承阎守诚教授惠示拓片,又承毛阳光教授惠示原拓及录文。龚静《反映唐代义商与唐人财富观的三方墓志》(《考古与文物》2010年第2期,第96~101页),也做了录文,可参看。吴武陵《谏窦易直》:“盐铁度支一户部事,今三分其务,吏万员,财赋日蹙。”[14]7386吏员数量不仅明显超编,还日益膨胀。严耕望认为“此诸吏员虽不尽在长安,但留驻长安比例甚大”[19]1074。

他们与市井无赖还是有区别的,为非作歹的层次和形式都不同,一般也没有将这类群体归入街肆恶少类。*本文权且寄名在此,有另文专门研究。有两个趋势是确定的,一是胥吏及杂职掌数量的绝对增长,而且增长幅度较大;二是吏职和色役的职任岗位大量增加,色役向职役转化,形成流外、杂职掌、杂任、色役界限模糊不清的现象*因此也引起研究者从不同的角度出发,而得出不同的结论的重要原因。。

5.外来流动人口

关于唐代长安城的人口数量,很多学者做过估算*妹尾达彦:《唐长安人口论》,《土屈敏一先生古稀纪念论集——中国古代的国家和民众》,汲古书院1995年版,文中有《过去的长安人口推计一览表》;严耕望:《唐代长安人口数量之估测》,第二届唐代文化研讨会论文集》(台)1995年版,后收入《严耕望史学论集》下,上海古籍出版社,2009年版,第1069~1099页。冻国栋:《唐代人口问题研究》,武汉大学出版社,1993年版;史念海:《中国古都概论》,《陕西师范大学学报》,1990年第1期;等。总结近十几年以来的研究,可参见张天虹:《再论唐代长安人口的数量问题——兼评近15年来有关唐长安人口研究》,《唐都学刊》2008年第3期,第11~14页。。严耕望先生的《唐代长安人口数量估测》,对外来流动人口的估测仅仅给予了约五万左右的估测[18]1092-1095,远远少于实际的数量,关于这点,我已经多次强调过。其中,从农村和外地涌进都城的外来流动人口没有计算充分,是主要原因之一。严先生将流动人口分为季节性流动与非季节性流动。非季节性流动人口包括四方商人、地方州府吏员进京公干、外国公私人等、留学生、僧徒、每月2 900余在京当值的诸使司丁匠幕士*这个估算数字严耕望先生的估算依据为京兆诸使司幕士丁匠总数八万四千五百人,据《唐会要》卷65《卫尉寺》载广德元年赦文,每月需二千九百四十四人当值。这个数字需要斟酌,实际应该远多于此。考证暂从略,可参见本书第三章,其中有关于工匠在京城活动的更详细的论述。,还有将作监、少府监隶属工匠共34 850人,根据需要分番上京当值*严耕望先生根据《唐六典》卷7《工部郎中》。《唐会要》所记是“京兆府诸使司”,《唐六典》所记的隶属将作监和少府监的数量,是否有重合,待考。,具体数字不详。季节性流动人口,包括参加吏部铨选的选人,参加礼部科举的举子*严耕望先生认为选人和举子人数众多,但很多人为备考复读、待选,长年滞留京城,已经不属于流动人口了。因此,他对此类群体在流动人口中的估算数量仅为数千人。、州府朝集使,等。

前文所引《隋书·地理志》说到京城人物混淆,游手众多的场景。大城市中的贫富分化随着城市的发展和人口数量的膨胀,逐渐显现。有两个因素值得注意:一是去农从商,二是游手。

《隋书·地理志》是整体的描述,没有具体的人和事,但是上述的闲人、恶少及其追随、依附者,可能有不少外来无业或失业的青少年。久居之后,有可能从事屠夫、纹身、赌博这类低层次的职业,成为城居的常住人口,若干年后,外来户的身份已经淡薄。

高宗、武则天时,天下逃亡流寓之人已经很普遍,证圣元年(695),李峤提出应严查逃户,“然后逃亡可还,流寓可绝”[20]1561。景云二年(711)韩琬指出:“然以军机屡兴,赋敛重数,上下逼促,因为游民。游惰既多,穷诈乃作。”[20]1561战乱使百姓流离失所,城里才有更多的空间容纳这些游惰、穷诈者。

杨炎指出,在租庸法崩坏后,“是以天下残瘁,荡为浮人,乡居地著者,百不四五,如是迨三十年”[20]1536。即死守在乡里,从事农业生产的人逐渐减少,很多人向城市集中。

吐鲁番出土大谷文书2835号《长安三年(703)敦煌县典阴永为括浮逃户事上县司牒》*(日)龙谷大学佛教研究所编,小田义久责任编辑:《大谷文书集成》第一卷“Ⅲ吐鲁番出土敦煌关系文书”,图版一二○、一二一,《长安三年(703)停逃户文书》,法藏馆,1983年(昭和五十八年)。原文书用的是武周新字,现一律改为常用字体。唐长孺:《唐代的客户》,《山居存稿》,北京:中华书局,1989年版,对这件文书做了探讨。:“甘凉瓜肃所居停沙州逃户……上件等州,以田水稍宽,百姓多悉居城,庄野少人执作。沙州力田为务,小大咸解农功。逃迸投诣他州,例被招携安置。”这件文书体现的是乡村逃户增多,有的是家境较好,便移居城市,有的逃往他乡,继续从事农业生产。这类现象不仅发生在西北地区,大量农村的上户移居城市,大量的下户流入大城市寻找生路,是当时的普遍现象,都城更甚。这种趋势在宋代更为盛行。

由于逃户屡禁不绝,陆续采取了一些逐渐宽松的政策*《唐会要》卷85《逃户》:“大历元年制:逃亡失业萍泛无依,时宜招绥,使安乡井。其逃户复业者,宜给复二年,无得辄有差遣。如有百姓先货卖田宅尽者,宜委本州县取逃死户田宅,量丁口充给。”,在两税法实施后,“户无主客,以见居为簿”。可以说对流动的“客户”有了政策性的转变,宋代主户与客户概念与唐代性质各异,与两税法及此后的一系列相关政策应该有密切关系。

北宋时,开封府城内,滞留、聚居着大量乞丐群体、手工业者群体,比之唐朝更甚。

四、“街肆恶少”的演变及其他

街肆恶少在唐后期有一些新的变化。由于神策军的崛起和本土化(京籍化),街肆恶少等也不再仅仅混迹于市井,而是找到了新的依托。

1.依托禁军

武宗“会昌三年五月,京兆府奏:两坊市闲行不事家业,黥刺身上,屠宰猪狗,酗酒斗打,及僦构关节,下脱钱物,摴蒱赌钱人等。伏乞今后如有犯者,许臣追捉。若是百姓,当时处置,如属诸军诸使,禁司奏闻从之。”[20]1188

《新唐书·薛元赏传》载:“(武宗)会昌中,徳裕当国,(薛元赏)复拜京兆尹。都市多侠少年,以黛墨镵肤夸诡力剽敓坊闾。元赏到府三日,收恶少杖死三十余辈,陈诸市,余党惧,争以火灭其文。元赏长吏事,能推言时弊,件白之禁屯,怙势扰府县,元赏数与争,不少纵,由是军暴折戢,百姓赖安。”[8]5633

上文所举的“两坊闲行不事家业”者,以刺青夸耀,为非作歹,有些是隶属于“诸军诸使”,地方行政部分对他们没有处置权。只有薛元赏,出任京兆尹,悉数杖杀,弃尸于市,以示惩戒。

再如河阳节度使李泳,“长安市人,寓籍禁军,以赂得方镇,所至恃所交结,贪残不法”,文宗开成二年(837)六月,河阳军乱,李泳奔怀州,军士焚烧府署,杀其二子[18]7929。

到晚唐,这些市井无赖更加嚣张。僖宗朝,“(黄巢起义前后)先是京师有不肖子,皆着迭带冒,持挺剽闾里,号‘闲子’。京兆尹始视事,辄杀尤者以怖其余。窦潏治京兆,至杀数十百人,稍稍惮戢。(黄)巢入京师,人多避难宝鸡,闲子掠之,吏不能制。(高)仁厚素知状,下约入邑闾纵击。军入,闲子聚观嗤侮,于是杀数千人,坊门反闭,欲亡不得,故皆死。自是闾里乃安。”[8]5471居然坊里有闹事或聚众的团伙达数千人。

2.有明显的时间性

唐前期依托权贵的人很多,后期依托宦官等和军队系统的居多。玄宗朝是个分界线。

此前,主要看到权贵子弟的炫耀和嚣张,一些无良混混混杂其中,造成声势,为虎作伥。安史之乱后,权贵结构发生变化,宦官势力坐大,权力从宫内延伸到宫外,逐渐覆盖了全城,并控制了中央禁军——神策军,因此,与宫内内侍省各领属小儿和隶名神策军的人员,成为京城街肆恶少的最主要成员。军事贵族集团(包括崛起的藩镇)子弟及隶属人员,横行京城,反倒是文臣化的高官公卿子弟比较收敛。可称之为街肆恶少群体的活动范围和层次已经有明显的区别。

3.城市归属感、认同感显现,积极作用和负面影响同时同步增强

“街肆恶少”和“市井之徒”其实都属于市民群体,正是他们当中的一些人,将自己看成是城市的主人,关键时刻表现出为捍卫城市荣誉和城市安全不惜挺身而出。如安史叛军打到潼关,京师震悚,封常清和高仙芝招募了一些市井之徒,基本没有受过训练,当然也不具备战斗力,一击即溃。对此,人们的评价认为他们是一群乌合之众,平时只热衷于斗鸡走狗、酗酒赌博,是不务正业的二流子、无赖之辈,但有没有想到,他们除了有可能贪图军队解决吃饭问题的待遇,个人也希望建立军功获取荣华富贵之外,是否还有保家卫国的理想和热情融入其中呢?联想到唐代宗广德元年(763),代宗刚即位,吐蕃犯京师,入城后立广武王承宏为帝,《旧唐书·代宗本纪》载:“(广德元年冬十月)辛巳,车驾至陕州。郭子仪在商州会六军使张知节、乌崇福、长孙全绪等率兵继至,军威遂振”,郭子仪原部下旧将王甫,“聚京城恶少齐击街鼓于朱雀街,蕃军震慑,狼狈奔溃”[6]273。“恶少”的英勇举动震慑了吐蕃,挫败了其锐气,于是吐蕃匆忙退出京城。郭子仪顺势收复京城,成为有名的“中兴之臣”。估计这些人的一部分有可能就被收编到军队中了。

五、余论:对“街肆恶少”形成背景的思考

城市社会经济和文化发展,社会财富快速增长,加剧了阶层的分化,加剧了贫富的分化,边缘性群体扩大。

城市化进程中,城市与农村的差距拉大,外来人口和流动人口不断增加*《长安志》在谈到长安官府户籍人口时,不得不承认当时城中“浮寄流寓不可胜计”。参见妹尾达彦:《唐长安人口论》(《堀敏一先生古稀纪念论集——中国古代の国家と民众》,东京:汲古书院,1995年版,第561~597页),文中有《过去长安人口推计一览表》。严耕望:《唐代长安人口数量之估测》(《第二届唐代文化研讨会论文集》,台北:台湾学生书局,1995年版,第1~20页),后收入《严耕望史学论集》下,第1069~1099页。文中对流动人口的估计显然不够充分。,逐渐改变着城市的人口结构,这些人拉开了城市的空间,他们源于生存的需要,或独立成帮,或联合城市下层也寻找着各种生存的方式;城市也提供了更多工作或生存的空间。

城市发展过程中,管理体制和制度相对滞后,如人口问题、治安管理、住房紧张、城市基本建设滞后等,也使一些社会空间被兴起的群体占据,如日益充斥京城的胥吏及退职者、坊市不事生业的无良少年。

城市社会结构的变化,权贵群体发生变化,部分街坊恶少各自依托的权贵豪门也在前后期发生了变化。

市民阶层的成长,一些中下层人士希望展示自己的力量,表达自己的诉求,既是城市发展的负面因素,也曲折地显示出一些积极的因素,如对本城市的认同感和责任感,在有外敌侵扰时的主动性和英勇精神;对政治黑暗和腐败的不满,用各种方式加以表达,争取生存空间的努力,为维护自身权益表现出的主动性和进取精神。如采取匿名帖、坊市贴榜、制造舆论、集体闹事等方式,表达自己的诉求。如拦截宰相卢杞,其中有正义人士,也会有不少无良少年夹杂在其中,唯恐天下不乱,容易形成群体事件,这也是城市社会的特点,不加引导则走向毁灭社会和自身的歧途。

《唐律疏议》卷27“杂律”有这样的条文:“诸在市人及人众中,故相惊动,令扰乱者,杖八十;以故杀伤人者,减故杀伤一等;因失财物者,坐赃论。其误惊杀伤人者,从过失法。”应该说适用城市管理的法律法规还是比较少的,也不适应城市发展的新情况。

宋人周必大《文忠公集》卷67《资政殿学士宣奉大夫参知政事萧正肃公神道碑燧嘉泰元年》载:“城中恶少数十辈,间扰市廛。公密籍姓名,湼补军额,人以按堵,庭无留讼。监司言状,上方靳职名非功不予。诏公治之,有劳,特除敷文阁待制,移知婺州,父老遮道,几不得行,其送出境者以千数。”[21]说明对城市治安治理得到百姓的拥戴,宋朝采取将他们编入军队,与唐朝不同,唐朝是挂名军籍,仍然留在京城仗势为害,宋朝都收入军队加以管束,或者至少使他们不在京城为害,如果是补军额,看来还是表示了一定惩罚,军人要脸上刺字,表示地位低下。

后代王朝在修订刑法时,注意到了这些现象,加以限制和处罚,如宋代的聚众斗殴的处罚条例,明代对“光棍”处罚条例。

如何化解这些人群的负面情绪和弱势地位,加以积极的引导,成为城市建设的积极力量,同时也需要制定相关的政策和采取相应的措施,削弱他们对城市发展和城市秩序的破坏力,打击他们形成的恶势力,解决他们的出路,这也是唐代以后城市管理及社会建设面临的新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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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 朱伟东 王银娥 贾马燕]

Marginalized Groups in the Capital Cities in the Tang and Song Dynasties——Re-examination of Street Bullies

NING Xin

(SchoolofHistory,BeijingNormalUniversity,Beijing100875,China)

A gap was becoming increasingly wider and wider from regional space to social space in the process of urban society’s openness in the Tang and Song Dynasties, the rise and fall of all levels of the urban society and frequent mobility, including the mobility of regional and social space, had formed a marginalized group by the mainstream society, and their living condition became either a bottleneck for the city’s continuous development or a catalytic agent for city’s transition, both the folk society and government were faced with new problems and serious challenges. The marginalized group belonged to lower and middle classes, the biggest mixed group with strong mobility and uncertainty in the city. In the capital society, the most notable in this group were those young ruffians and rascals who swaggered around, made troubles, enjoyed cock-fights and dog-races, practiced dishonesty, and dominated the market. Their origin, formation, evolution, characteristics and growing tendency were of typical significance. With the development and the changing society, their formation and influence on the city’s society had been different in different periods.

capital cities in the Tang and Song Dynasties; street bullies; rascals; marginalized groups

K242

A

1001-0300(2017)01-0005-10

2016-10-29

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唐五代宋初城市社会中下阶层研究”(10BZS057);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笔记小说与隋唐五代城市研究”(SKZZY2014035)阶段性成果

宁欣,女,湖南浏阳人,北京师范大学历史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主要从事隋唐五代史、中国古代经济史、中国古代城市史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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