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租宝”事件背后折射的“庞氏骗局”
2017-02-27王文娟陈璜睿雯何翠
王文娟 陈璜睿雯 何翠
摘 要:伴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建立,金融领域的犯罪活动层出不穷,尤其是其中的金融诈骗犯罪活动频发,已然成为危害最大的经济犯罪活动之一。金融诈骗活动扰乱、破坏国家的金融财税秩序和社会秩序,在各社会群体中引起动荡与不安,严重危害到经济建设的健康发展。传统金融诈骗方式不断延续、变化、升级、发展,但是“百变不离其宗”,其本质和特性依然有迹可循。文章从“庞氏骗局”的几大特征入手,对“E租宝”事件进行了分析。
关键词:互联网金融 金融诈骗 庞氏骗局
中图分类号:F83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4914(2017)01-066-02
一、“E租宝”事件概述
E租宝是安徽钰诚集团全资子公司——金易融(北京)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的旗下产品,注册资本1亿元。其E租宝网络平台于2014年7月21日上线,主打A2P模式。2014年12月02日,“E租年享”、“E租月享”上线发布。2014年12月22日“E租乐盈”上线发布。2014年12月28日,“E租乐享”、“E租富盈”、“E租富享”上线发布。在短短一年的发展时间内,E租宝累计成交数据为703亿元,排名行业第四(截至2015年11月底)。截至2015年12月8日,E租宝总成交量已达到745.68亿元,总投资人数规模扩大至90.95万人,待收总额为703.97亿元。2015年12月16日,E租宝项目因涉嫌犯罪,被立案侦查。2016年1月,根据警方公布数据显示,E租宝非法集资500多亿元人民币。
二、“庞氏骗局”在“E租宝”事件中的体现
1.低风险、高回报的反投资规律。依据投资规律,风险与回报一般成正比,“庞氏骗局”却反其道而行。骗子们总是力图设计出远高于市场平均回报的投资路径,只是以较高的回报率吸引不明真相的投资者,而绝不揭示或强调投资的风险因素。
在本事件中,“E租宝”平台的大部分理财产品预期年化收益率在13%~15%。而同期的其他金融企业旗下理财产品的预期年化收益率在8%左右。正是这种远高于市场平均水平的高收益率,吸引了众多投资者。根据钰诚集团对外宣称所言,“E租宝”的经营模式是由钰诚集团下属的融资租赁公司与有融资需求的项目公司签订协议,协议达成后由钰诚公司在“E租宝”平台上以债权转让的形式发布融资;融到资金后,项目公司向租赁公司支付租金,租赁公司则向投资人支付收益和本金。然而,实际情况却并非如此:钰诚集团通过收买企业或者注册空壳公司的方式炮制出大量有融资需求的公司,与之签订协议,然后在“E租宝”平台上虚构项目,发布相关融资消息。根据目前警方查证的相关证据,在207家承租公司里,只有1家与钰诚集团旗下的租赁公司发生了真实存在的业务,投资者无法真实了解自己資金实际的用途,却受高利率的诱惑,陷入骗局。
2.“拆东墙、补西墙”的资金腾挪回补特征。由于没有实际投资渠道来取得收益或投资收益率远远小于承诺的投资回报,因此对于老客户的投资回报,只能依靠新客户的加入或其他融资安排来实现。这对“庞氏骗局”的资金流提出了相当高的要求。由于新客户一般是呈“金字塔”式发展。扩大客户的范围、拓宽吸收资金的规模才能够为资金腾挪回补提供足够空间。新增资金源源不断的流入,不仅使得攫取的利益更为可观,而且使资金链断裂的风险大为降低,以此达到骗局持续的时间延长的目的。
一方面,钰诚集团在北京、上海、蚌埠等八个地区设置运营中心,八大运营中心下设的分支机构遍布全国。钰诚集团营业范围以推销融资项目为主,包含“E租宝”线上销售、“E租宝”线下销售等八大业务板块,其中大部分板块都围绕着“e租宝”的运行而设置。这使得其客户分布的范围不断扩大。另一方面,公司用融资金额的1.5%~2%向企业买来信息,制成虚假的项目在“e租宝”平台上线。或者,利用其旗下的担保公司套取被担保单位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等资料,冒名顶替被担保公司在网上进行融资。
3.投资诀窍的不可知和不可复制性。由于缺乏真实投资和生产的支持,骗子们根本没有可供仔细推敲的“生财之道”。所以,他们竭力渲染投资的神秘性,将投资诀窍秘而不宣,努力塑造自己的“天才”或“专家”形象。
2014年以来,“钰诚系”先后花费上亿元大量投放广告进行“病毒式营销”,先后在中央电视台、北京卫视等收视平台进行广告宣传。还将其总裁张敏包装成“互联网金融第一美女总裁”,让其作为企业形象代言人公开出席各种经济、商业活动。2015年4月28日,钰诚集团总裁、E租宝联合创始人张敏在由《经济观察报》主办的“互联网金融风云人物——星耀资本巅峰对话”颁奖盛典上荣膺“互联网金融风云人物”称号。通过一系列的包装,将企业高层塑造成经济领域不可多得的人才。
4.投资的反周期性特征。“庞氏骗局”中所谓的投资项目丝毫不受到与生产相关的实业投资、与市场行情相关的金融投资的负面影响,也不遵循经济运行的周期发展的规律,投资项目似乎总是稳赚不赔。
2015年下半年,我国经济运行压力加大,下半年GDP值比下半年相比,下降1%~2%。自6月起,股市一路下挫,从最高点5178点降至最低点2638.点,振幅高达49%。然而,与国内迅速降温的经济相比,“E租宝”却在突飞猛进的发展:根据其官方数据,截至12月初,E租宝平台投资总额累计已超过750亿元,E租宝单日、7日、30日累计的成交额已经跃居网贷行业第一名。
5.投资者结构的金字塔特征。“庞氏骗局”利用“金字塔”式的投资者结构不断地发展下线,通过利诱、劝说、亲情、人脉等方式吸引越来越多的投资者参与,从而形成金字塔特征。塔尖的少数知情者通过榨取塔底和塔中的大量参与者而谋利。
“E租宝”利用部分老百姓对金融知识不甚了解、理财或投资心理迫切的弱点,用虚假的高收益率、高回报率的承诺欺骗广大的投资者。为了加快敛财速度,钰诚集团还在各地设立了大量分公司和代销公司,直接面对老百姓“贴身推销”。其地推人员除了推荐“E租宝”的产品外,甚至还会“热心”地为他们提供开通网银、注册平台等服务,以此来获得投资者的信任。正是在这种强大攻势下,“e租宝”仅用一年半时间,就吸引来90多万实际投资人,客户遍布全国。越来越多的投资者的聚集,使得集团攫取的利益更多地成为了集团高层的个人收入。集团董事长丁宁赠与他人的现金、房产、车辆、奢侈品的价值达10余亿元。仅对总经理张敏一人,丁宁除了向其赠送价值1.3亿的新加坡别墅、价值1200万的粉钻戒指、豪华轿车、名表等礼物,还先后“奖励”她5.5亿元人民币。纵观整个集团,拿着百万级年薪的高管更是多达80余人。
三、“E租宝”事件的反思与启示
通过“庞氏骗局”的特性来对本次事件进行分析,可以看出“E租宝”事件其实就是“庞氏骗局”在当代的延续与发展。丁宁、张敏等人利用经济低迷期人们对资金的保值、升值以及获得投资收益的心理,通过大肆宣传实际并不存在的高利率投资项目,获得人们的关注。通过按时支付前期投资者的本金和利益,使得越来越多的人们愿意相信他们,愿意将资金交付他们进行投资。资金的不断汇入,促使骗局不断向前发展。
如今的社会,投资的多元化发展。各种理财产品层出不穷,投资者应该遵循投资规律进行投资,才能避免陷入各种金融骗局中。
参考文献:
[1] “庞氏骗局”.中国总会计师,2012(7)
[2] 赵光瑞.从“世界通”传销内幕警醒网络骗局.现代营销(经营版),2009(9)
[3] 深交所投资者教育中心.揭破“庞氏骗局”玄机.中国证券报,2009.1.8
(作者单位:湖北省十堰市太和医院 湖北十堰 44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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