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药的科学选购和合理安全使用
2017-02-26石后兴路冰斌
石后兴 路冰斌
(1.湖北省阳新县农药管理站 435200; 2.湖北省植物保护总站 武汉 430070)
农药的科学选购和合理安全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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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湖北省阳新县农药管理站 435200; 2.湖北省植物保护总站 武汉 430070)
农药是确保农业稳产、丰产,保证农产品优质不可缺少的农业生产资料。但农药也是一把“双刃剑”,长期大量使用也会造成一系列的危害,如农药残留、环境污染、病虫草害抗药性、药害事故等。那么如何既有效地防治病、虫、草害,又能避免或减少危害呢?除正确执行国家农药政策外,关键是广大农药使用者要科学选购和合理安全使用农药。
1 农药的选购
正确选购农药品种是有效控制有害生物的最重要环节之一,选购的农药不仅关系到对有害生物的控制效果,而且也将直接关系到对农药使用者、他人、禽畜、作物及环境的安全。一般来讲要注意两点,即对症买药和识别真伪。
1.1 对症买药
1.1.1 按防治对象选择合适的用药品种、剂型
确定防治对象时,可请教当地的植保技术人员或者查阅有关资料和图片。
1.1.2 选择安全、高效、环保型农药
购买时可参考各地主推品种公告,当有几种农药可同时选择时,要优先选择用量少、毒性低、在食品和环境中残留量低的品种。选择时,严格执行国家禁限用农药使用的规定,在饮用水水资源保护区内严禁使用农药,在蔬菜、瓜果、茶叶、菌类、中药材或水生植物病虫害防治上严禁使用剧毒、高毒农药。
1.1.3 价格计算
农药有效成分含量、剂型的不同,商店里同样重量包装的农药,其出售价格可能不同。因此,选购农药时应综合考虑每袋价格以及单位面积的施药量、持效期、施用方法等多种因素对每667m2用药费用进行简单计算。确定了每667m2用药费用后,还要考虑到农药持效期的长短和施用方法的简便与否,一般来讲,持效期长的农药,在整个生长季内施药的次数就少,农药消耗量低,从而降低了农药成本。如:蔬菜甘蓝上使用白僵菌,方法得当、环境适宜,整个生育期只需防虫害一次;水稻防治稻纵卷叶螟、二化螟用氯虫苯甲酰胺(康宽)防治,一代只需防治一次,但是用辛硫磷防治,一代就要防多次。此外,选用方法简便,能充分利用现有施药设备的药剂也是减少农药浪费,减低成本的一个重要方面。
1.2 识别农药真伪
农药质量的优劣直接影响防治效果的好坏,也是安全、合理使用农药的前提条件。在选购农药时,可以通过以下方法进行识别:
1.2.1 农药产品“三证”
国产农药“三证”俱全(农药登记证号、产品标准号、生产许可证号),进口原装农药直接销售的只有农药登记证一个证号。凡没有“三证”或“三证”不齐全的不要购买。
1.2.2 查看农药产品的名称、含量、剂型、使用范围和施用方法
根据防治对象,选择与标签上标注的适用作物或防治对象一致的农药。不购买与需要使用的作物或防治对象不符的农药。要选择适合自己使用的剂型和使用方法的农药,仔细看清农药的含量和重量,区别mL与g之间的差别。
1.2.3 查看产品的质量保证期、毒性标志、注意事项及生产者的厂名、地址、联系方式、二维码等
不要购买没有生产日期或过期的农药,不要购买无厂名、地址、联系方式、二维码的农药产品,不要购买标签不规范的农药。标签查询,可用微信公众号“中国农药”进行查询,并可查询农药登记情况。
1.2.4 查看产品的外观
粉状产品应为疏松粉末,无团块;颗粒产品应为粗细均匀,不应当含有较多的粉末;乳油或水剂等流动状态的产品应当为均相的液体,无沉淀或悬浮物。悬浮剂或悬乳剂等,应当为均相可流动的悬浮液,无结块,长期存放可能存在少量分层现象,但经摇晃后应当能恢复原状。
1.2.5 查看产品的包装和标签外观
合格产品除了质量合格外,产品标签或说明书也印制清晰,标签内容齐全,张贴规范,无错别字。
1.2.6 看价格
农药价格与有效成分及其含量、产品质量和包装规格等有关,要将前面所述的因素综合分析。要选择长期使用效果好、诚信度高的企业所生产的农药;避免片面追求和购买价格便宜的农药;不要购买价格与同类产品存在很大差异的农药,价格明显低于同类产品和以往价格的,假冒伪劣的可能性较大,价格过高,很可能乱加隐性成分,假农药的可能性大。
2 农药的配制
除少数可以直接使用的农药制剂以外,一般农药在使用前都要经过配制才能使用。
2.1 计算用药量
农药标签上推荐的用药量一般是每667m2用多少g或多少mL农药,应根据施药面积和标签上推荐的使用剂量计算用药量。
2.2 配药
应采用“二次稀释法”配置农药。
2.2.1 水稀释的农药
先用少量水将农药制剂稀释成“母液”,充分搅拌后再将“母液”稀释至所需要的浓度。
2.2.2 拌土、沙等撒施的农药
应先用少量稀释载体(细土、细沙、固体肥料等)将农药制剂均匀稀释成“母粉”,然后再稀释至所需要的用量。
2.3 安全配制农药
为了防止意外事故,配制农药时注意如下几点:
a)不能用瓶盖倒药或用饮水桶配药;不能用盛药水桶直接下沟河取水;不能用手或胳膊伸入药液或粉剂中搅拌。
b)在开启农药包装、称量配制时,操作人员应戴用必要的防护器具。
c)配制人员必须经专业培训,掌握必要的技术和熟悉所用农药性能。
d)孕妇、哺乳期妇女不能参与配药。
e)农药称量、配制应根据药品性质和用量进行,防止溅洒、散落。
f)配制农药应在离住宅区、牲畜栏和水源远的场所进行,药剂随配随用,已配好的应尽可能采取密封措施,开装后余下的农药应封闭在原包装内,不得转移到其他包装中(如喝水用的瓶子或盛食品的包装)。
g)配药器械一般要求专用,每次用后要洗净,不得在河流、小溪、井边冲洗。
h)少数剩余和不要的农药应及时上缴给农药经销商,然后集中统一处理。
i)处理粉剂和可湿性粉剂时要小心,以防止粉尘飞扬。如果要倒完整袋可湿性粉剂农药,应将口袋开口处尽量接近水面,站在上风处,让粉尘和飞扬物随风吹走。
j)喷雾器不要装得太满,以免药液泄漏;当天配好的药液当天用完。
3 农药的使用
农作物病虫害防治应遵循“预防为主、综合防治”的方针,推广“绿色防控”、“统防统治”、“精准用药、科学用药”,尽可能减少化学农药的使用次数和用量,以减轻对环境、农产品质量安全的影响。
3.1 把握用药时间
防治虫害应按“防治指标”进行施药,达到指标在卵孵化盛期用药,这个时期用药量少、效果好,虫龄大时施药,用药量大、效果又不好。另外,还要根据农药的特点和虫害的生活规律把握时间用药,菊酯类农药在低温时杀虫效果好,阿维菌素在阴天、傍晚时用药效果好,氯虫苯甲酰胺在虫害未发生时使用效果好,防治稻纵卷叶螟在下午傍晚用药效果好。防治作物病害在病害将要发生或发病初期开始喷药,使用保护性杀菌剂,应在病菌侵入作物组织之前用药。防治水稻病害,应掌握水稻生长易感病期施药,如水稻破口至齐穗是穗颈瘟、稻曲病预防的关键时期;水稻分蘖后期至抽穗阶段是防治纹枯病的施药适期;防治水稻白叶枯病应掌握在孕穗期施药,抢晴喷药。防除杂草可根据药剂性能、作物和杂草不同生育期对药剂的敏感性决定施药适期,如使用触杀性除草剂应掌握在杂草幼苗期施药为宜,二甲四氯在水稻拔节前使用。
3.2 把握好用药量、用水量
农药的有效用药量(或浓度)是通过田间试验获得的,一般要求首次检查防治效果在90%以上。随着季节、环境条件等的改变,或者防治对象的不同生长发育阶段,要达到同样的防治效果(如 90%),其有效用药量也就必然有变化。因此,每种农药对某种防治都有一个有效用量范围,在有效用量范围内,一般当气温较高、作物幼苗期时,使用量可少些或浓度低些;当气温较低或虫龄较大时,使用量则多些或浓度高些。此外,用药浓度还应考虑作物的敏感性。农田使用除草剂对于土温低、土壤粘重、含水分少的土质,用药量可高些,反之,则用药量低些。在喷施杀虫、杀菌剂时,充足的用水量十分必要,因为虫卵、病菌多集中于叶背面、邻近根系的土壤中,如果施药时用水量少,就很难做到整株喷透,死角中的残卵、残菌很容易再次暴发;在喷施土壤封闭除草剂时,水量不到,不易形成封闭膜,达不到封闭除草效果。一味加大农药使用浓度会强化病菌、害虫的耐药性,超过安全浓度还会发生药害。
3.3 选用适宜药械
按照施药目标和农药特性,采用合理的施药方法,选择性能良好的施药器械。
针对病虫害为害方式、发生部位及农药特性等,采用适宜的施药方法,如防治后期稻飞虱,可采用敌敌畏拌沙土施播熏蒸。施药器械应选择雾化程度高的喷雾器械(雾滴直径在50~200/um),选择正规厂家生产的药械,定期更换磨损的喷头,喷洒除草剂的药械宜专用。飞防时,必须防止农药飘移,以免产生药害事故。
3.4 合理轮换使用农药
由于农药在使用过程中防治对象会不可避免地产生抗药性,特别是在一个地区长期单一使用同种农药时,将会加速抗药性的产生,如:我省长期用杀虫双防水稻螟虫、用吡虫啉防治褐飞虱、用氯氰菊酯防治棉蚜等导致防治对象产生较高的抗药性。因此在使用农药时必须强调合理轮换使用不同种类的农药,以延缓有害生物抗药性的产生和发展。
3.5 合理混用农药
混用是农户使用前在现场将两种或两种以上农药产品现混现用,可达到一次用药防治多种病虫的目的,可节约成本、劳动力,提高防治效率,但混用农药时,必须注意如下几点:
a)两种混用的农药不能发生化学变化。如发生化学变化有可能导致有效成分的分解失效,也可能因化学变化产生有毒物质,从而造成药害。如:碱性农药不能与酸性农药混用。
b)田间混用农药物理性状保持不变。两种农药混合后产生分层、絮结,这样的农药不能混用;另外,混用后出现乳剂破坏,悬浮率降低甚至有结晶析出,这样的情况也不能混用,否则将因物理性状的改变而降低药效或产生药害。
c)不同农药混用不应增加对人、畜、家禽和鱼类的毒性以及对其他有益生物和天敌的危害。如菊酯类与有机磷类混用于稻田,对稻田的水生生物和天敌危害较大。
d)混用的农药品种要求具有不同的作用方式和不同的防治对象。农药混用的目的之一是兼治不同的防治对象,以达到扩大防治范围的目的,因此要求混用的农药品种具有不同的防治对象,如杀虫剂与杀菌剂的混用;为防治同一对象达到较好的防治效果,混用的农药品种要求有不同的作用方式,如杀虫双与甲维盐混用、菊酯类与有机磷类混用。
e)不同农药的混用在药效上达到增加的目的,不能有拮抗作用。如氰氟草酯与苄嘧磺隆混用,降低氰氟草酯的除草效果;喹硫磷与毒死蜱的混用,产生拮抗、降低药效,此种情况就不能混配使用。
f)混剂施用后,农产品中的农药残留量应低于单用药剂的。
g)严格遵守农药安全间隔期。农药安全间隔期是指最后一次施药到作物采收时的天数,即收获前使用某种农药的天数。为了保证农产品质量安全,除严格执行高毒农药禁用和限制使用的规定外,还要求选用高效、低毒、环保、易降解的农药,尽量控制减少农药使用量(或浓度)和次数,严格遵守农药安全间隔期的规定,在安全间隔期内不能采收。
4 安全防护
施药人员应身体健康,经过培训、具备一定的植保知识。年老、体弱人员,儿童及孕期、哺乳期妇女不能施药。施药需注意以下事项:
4.1 要检查施药药械是否完好
喷雾器中的药液不要装得太满,以免药液溢漏,污染皮肤和防护衣物;施药场所应备有足够的水、清洗剂、急救药箱、修理工具等。
4.2 要穿戴防护用品
如手套、口罩、防护服等,防止农药进入眼睛、接触皮肤或吸入体内。施药结束后,应立即脱下防护用品,装入事先准备好的塑料袋中。带回家后立即清洗2遍~3遍,晾干存放。
4.3 要注意施药时的安全
下雨、大风天气、高温时不要施药;要始终处于上风位置施药,不要逆风施药;每天施药时间不超过6h;施药时不准进食、饮水、吸烟;不要用嘴去吹堵塞的喷头,应用牙签、草杆或水来疏通。
4.4 要掌握农药中毒急救知识
如农药溅入眼睛内或皮肤上,及时用大量清水冲洗;如出现头痛、恶心、呕吐等中毒症状,应立即停止作业,脱掉污染衣服,携农药标签到最近的医院就诊。
4.5 禁止用农药毒鱼、虾等
不吃也不销售农药毒死的家禽、家畜和鱼虾,以免食物中毒。
5 施药后的处理及安全贮藏
5.1 施药后的处理
农药废弃包装物要严禁作为它用,不能乱丢乱放,要妥善贮藏,收集缴给农药经销商,由农药经销商或生产厂家统一回收,然后统一处理,以防止二次污染。
5.2 安全贮存
5.2.1 尽量减少贮存量和贮存时间。应根据实际需求量购买农药,避免积压变质。
5.2.2 贮存在安全、合适的场所。少量剩余农药应保存在原包装中,密封贮存于上锁的地方,不得用其他容器盛装,严禁用空饮料瓶分装剩余农药。应贮存在儿童和动物接触不到,且凉爽、干燥、通风、避光的地方。不要与食品、粮食、饲料靠近或混放,不能与种子一起存放。
5.2.3 贮存的农药包装上应有完整、牢固、清晰的标签。
6 依法维权
农民使用农药后,发现使用效果差,出现药害或人畜中毒事故,应该按照以下原则及时处理。
6.1 收集证据
a)收集现场证据。发生药害的作物就是药害的现场,为避免遭到人为和其他方面的破坏给下一步签定工作带来一定困难,受害者应当及时向当地农业主管部门反映,请他们通过摄像、照相等手段来记录发生问题的情况。
b)保存好购买农药的证据。如发票、收据、处方单等凭证。
c)保存好剩余农药和农药包装物(包括未开启的农药、农药瓶或农药袋等)。
d)申请鉴定。可以向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或者有资质的鉴定机构提出申请,请他们依法组织农业科研、教学、应用推广和管理等部门专家对药害事故进行技术鉴定,并形成书面鉴定意见。
e)核查产品有关信息。用手机微信公众号“中国农药”查询,核对该产品的标签,主要查农药登记证号、生产企业名称、登记作物、防治对象等。或者登录《中国农药信息网》网址为chinapesticide.gov.cn进行查询。
6.2 采取补救措施
产生药害或防治效果不好时,及时向当地农业主管部门及其所属的农业技术推广机构咨询,采用补充施肥或施用合适的植物生长调节剂(如:芸苔素内酯等),加强农田管理等措施,尽可能减少损失。在情况严重时,及时补种或改种其他作物,避免贻误农时。
对发生人员中毒的,采取必要的现场急救措施,并携带农药标签及时送往医院进行救治。
6.3 依法维权
a)及时与销售农药的单位联系,要求他们及时处理。
b)及时向政府农业主管部门反映。构成犯罪的可向公安部门报案,请他们依法查处违法生产、经营行为,并追究法律责任。
c)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赔偿经济损失,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S48 文献识别码:A
1005-6114(2017)05-055-005
2017-07-15
石后兴(1967-),男,农艺师,长期从事农药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