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农业经营规模与农业适度规模经营问题*
2017-02-24杨万江杜星亿
杨万江,杜星亿 ,刘 琦, 李 婷
(1.浙江大学 中国农村发展研究院, 浙江 杭州 310058;2.西南科技大学,四川 绵阳 621010)
论农业经营规模与农业适度规模经营问题*
杨万江1,2,杜星亿1,刘 琦1, 李 婷2
(1.浙江大学 中国农村发展研究院, 浙江 杭州 310058;2.西南科技大学,四川 绵阳 621010)
农业经营规模问题是农业现代化建设的基本问题,是农民(农场主)从事农业生产经营活动的微观基础,农民追求规模经济的理论依据是根据市场经济规律追求利润益最大化。而农业适度规模经营问题,则是一个国家(或地区)在资源禀赋条件下谋求总体多元目标和农业产业整体优化。中国是一个土地资源极度稀缺的国家,必须走中国特色的适度规模经营农业现代化道路。推进农业适度规模经营不仅需要突破微观农业规模经营理论局限,更需要理论创新和科学研究中国农业适度规模经营实践问题。
农业; 经营规模; 适度规模经营
一、农业规模经营的核心是土地规模
在微观经济学理论中,农场(农业商业化农民家庭)经济是最为典型的企业经济,农场主经营农业符合经济学理论假设和范式要求。据此分析,农场主可以在要素自由流动制度安排下,根据农场自身条件组织农场生产与经营活动。
在农场经营的动态变化过程中,农场主可以调整农场经营规模大小,可以扩大农场经营规模,也可以缩小农场经营规模,还可以保持农场经济规模不变。农场主对农场经营规模动态调整的目的,就是要使生产要素更好地组合,从而使农场主要素投入与农场产出更加匹配。那么,在调整与动态变化过程中,使农场投入成本最低,或者使农场利润最大化。农场规模化经营,正是西方经济学关于企业规模经济的基础。根据规模经济理论,农场主的经营状况,可能处在“规模经济”状态,从而获得规模经济报酬;或者,农场经营规模投入产出关系相对稳定,可能处在“规模报酬不变”状态;或者,农场经营规模过大或者农场规模过小,其要素利用很不充分,或者产出极不合理,可能处在“规模不经济”状态。相对而言,这些都是基于农场微观经济理论分析的结果。事实上,根据经营规模得出三种规模经济状况都不是绝对的,农场主唯一可以感受得到或者追求的就是在既定产出目标确定后的成本最小化,或者在投入要素和生产条件相对稳定的情况下追求利润最大化目标,当然,这也包括农场主及其农场家庭追求效用最大化,大致上与利润最大化目标类似。
农业经营虽然受不同条件和多种要素影响,但土地数量的大小(包括土地质)则是最基本的条件,而土地流通性则是决定土地经营规模是否需要额外成本以及是否具备良好的可获得性,这就是土地规模经营的充要条件。虽然农业经营规模也受农业经营所必需的融资条件、技术水平、农机装备、给排水系统、农田道路、电力系统等与资金相关的生产条件的影响,但在相对容易配套的情况下,毫无疑问,土地规模(包括耕地规模)是农场(不论是种植业农场还是养殖业农场)经营规模大小和经营利益好坏的先决条件。因此,土地规模与农场经营规模几乎可以成为等义语。之所以这样定义,是由于不同国家(地区)具有不同的土地条件,尤其是对于土地作为最主要的稀缺资源的国家更为适用。
二、国外农业经营规模并不是“适度规模”经营
纵观世界发达国家所走过的农业发展道路,可以清楚地看到,都十分重视农业经营规模,因为这是农场主根据本国本地产权制度和农场自身条件,按照经济规模要求和农场经济理论,农场自主决策,在生产要素充分流动的前提下,确定农场自身经营规模。根据若干单个农场的总和,在宏观上构成全国农场的总体。下面通过美国“大农场”和日本“小农场”两种类型的农场经营规模变化,可以看出国外农业经营规模发展趋势,但这并不是“适度规模”,只能称之为“经济规模”。
(一)美国“大规模”农场的“小规模”经营
美国是世界较早实现农业现代化的发达国家之一,农场经营完全按照市场机制运行,农场规模调整与变动,农场主根据自身条件自行决定。根据美国最权威的5年一次农业普查数据可以看出,美国农场经营状况在总体上朝着数量减少、规模扩大的趋势不断变化,但在这种“大规模”农场中也存在“小规模”经营现象。
(1)美国农场经营面积有进一步扩大的趋势。根据最近年份2012年美国全国农业普查数据和新的普查口径,美国农场数量由1997年222万个到2012年减少到211万个,而农场经营面积也由38639万公顷下降到37011万公顷,平均每个农场经营规模由174公顷上升到175公顷。从2012年以前的农业普查口径来看,在1982-1997年(老口径)间,美国农场数量由224万个下降到191万个,农场经营面积由39933万公顷减少到37710万公顷,农场经营规模则由178公顷上升到197公顷。
(2)美国农场规模朝着“小农场”更小和“大农场”更大的趋势发展。对美国农业普查数据按照农场平均经营规模划分为7个组别,分别从小于9英亩(每英亩等于6.07市亩,约合0.4047公顷,即54市亩)到大小于2000英亩(即12140市亩以上)。我们将1~9英亩的农场定义为“最小规模”农场,9~49英亩定义为“较小规模”农场,50~179英亩定义为“中小规模”农场,180~499英亩定义为“中等规模”农场,500~999英亩定义为“中大规模”农场,1000~1999英亩定义为“较大规模”农场,将2000英亩以上定义为“最大规模”农场。按照新口径计算,从1997-2012年,美国全国农场总数由222万个减少到211万个,在农场数量减少4.8%的情况下,最小规模农场由20.53万个增加到22.36万个,最小规模农场数量增长8.9%,而最大规模农场也由7.44万个增加到8.22万个,最大规模农场数量增长了10.5%。将2012年与2007年相比,美国平均农场规模由410.1英亩扩大到427.7英亩,平均规模扩大4.3%,在这种态势下,美国最小规模农场平均经营规模由2007年4.22英亩下降到4.19英亩,而最大规模农场平均经营面积则由5990英亩上升到6060英亩。这表明,近年来美国农场经营规模表现为小规模农场和大规模农场占比上升,而且具有“小农场”更小、“大农场”更大的变化态势。
(3)美国稻作农场平均规模越来越大。在美国农场中,虽然稻作农场主要集中在密西西比河下游流域区,有7个州生产水稻,农场数量也不多,但稻作农场经营规模变化更能说明美国农场经营规模越来越大。从1997-2012年,美国稻作农场数量由9627个减少到5591个,经营面积也由316万英亩下降到269万英亩,但平均经营规模则由328.4英亩扩大到481.8英亩,稻谷平均产量也由每英亩58.3蒲式耳提高到74.3蒲式耳,在农场数量下降41.9%、农场经营面积减少14.8%的情况下,稻作农场平均规模扩大到了46.7%,农场产量增长27.4%,美国稻作农场规模变化情况详见表1。
表1 美国稻作农场经营规模变化
数据来源:根据美国2012年农业普查数据整理。注:1英亩=6.07市亩。
(二)日本“小规模”农业的“大规模”经营
日本自20世纪70年代中期实现农业现代化以来,在农业现代化道路上继续领跑,农业发展水平不断提高。实际上,日本农业现代化及其发展,与农业经营规模的变化密不可分,即使是当代的日本农业,也明显可以看出,与世界许多发达国家较大规模的农业经营形式相比,日本这种“小规模”农业仍然在变化着,最显著的特点就是“小规模”农业的“大规模”经营。
(1)日本农业经营主体以农户为主,农户家庭(家族)是日本农业发展的基础。日本的“农户”概念比较复杂,日本农户分化现象也比较严重,因此日本农户类型多种多样。根据最近一次日本全国农业普查资料,2010年,日本农户总数252.79万户。按照是否从事商品农业生产与经营,一般将农户家庭分为两种类型,商业农户163.12万户,占农户总数64.5%,自给性农户89.67万户,占农户总数35.5%。实际上,日本这类从事商业农业的农户,类似于西方国家的“家庭农场”,日本这类家庭农场(也称为家族农场)是日本农业经营体中最主要的群体。
(2)日本商业农户总体上以小规模经营为主要特征。2010年,日本商业农户163.12万户,在相对地广人稀的北海道地区44050户,而在广大的人口相对密集的47个都府县158.72万户,商业农户在日本两大类似区分别占2.7%和97.3%。与上一个农业普查年度2005年相比,日本全国商业农户196.34万户,到2010年减少33.22万户,农户数量下降16.92%。其中,北海道商业农户下降15.27%,都府县商业农户数量下降17.00%。从日本全国来看,按照农户经营耕地面积大小可以细分为19个组别。2010年,全国平均经营耕地面积小于0.3公顷的农户占比1.46%,0.3~0.5公顷的农户占19.7%,有34.0%的农户经营耕地面积0.5~1.0公顷。可以将经营耕地面积在1公顷以下的农户称为“微小规模”,2010年这类微小规模的农户累计占商业农户比重56.1%,而2005年这类微小规模农户占比58.4%,说明短短5年间这类微小规模的农户占比明显下降了。2010年,经营耕地面积1.0~1.5公顷的农户占16.6%,1.5~2.0公顷的农户占8.8%,2.0~2.5公顷的农户占5.2%,2.5~3.0公顷的农户占3.1%。可以将这三种农户称为“较小规模”农户,2010年这类较小规模农户占总农户37.5%,而2005年占35.2%,表明5年间这种较小规模农户占比有所上升。将耕地经营规模在3~10公顷的4个组别称为“中等规模”,2010年占比5.78%,而2005年这一类别的农户占比为5.10%,表明中等规模农户占比有所增加。将耕地经营规模10~25公顷称为“中上规模”农户,2010年与2005年相比,农户占比分别为0.96%和0.87%;将25~50公顷称为“较大规模”农户,2010年与2005年相比,农户占比分别为0.48%和0.38%;将50公顷以上称为“大规模”农户,2010年与2005相比,农户占比分别为0.21%和0.16%。数据表明,日本全国农户经营耕地面积在不足0.3公顷的微小农户占比明显下降,经营1公顷以上的农户占比都有明显增加。按照占比计算变化率,除微小规模农户下降3.78%以外,较小规模农户占比变化率提高了3.74%,中等规模农户占比变化率提高13.42%,中上规模农户占比变化率提高10.73%,而较大规模农户和大规模农户占比变化分别提高17.47%和31.59%。
(3)商业农户经营耕地面积变化更为突出。2010年,日本商业农户经营耕地面积319.13万公顷,其中北海道94.12万公顷,占全国29.5%,都府县225.01万公顷,占全国70.5%。2010年,将全国商业农户经营耕地面积319.13万公顷分为从小于0.3公顷到超过100公顷以上共19个组别。可以看出,商业农户经营的耕地面积0.5~1公顷占比其经营耕地总面积最高为12.24%,与2005年全国商业农户经营耕地344.67万公顷相比,该组同样为最高组,但其占比高达13.75%,说明占比最高的农户耕地面积比重有明显下降。同时,在更大规模组别中,2010年经营50~100公顷组的耕地面积占比达到9.35%,而2005年这一组别为8.11%,表明在更大规模组别有显著提高,耕地经营“大规模化”现象更为突出。对19个组再作粗略的划分,将日本农户经营耕地面积划分6种规模类型,2010年与2005年相比,“微小规模”农户经营耕地面积占商业农户经营耕地总面积的比重分别为16.26%和18.48%,耕地面积占比变化率下降12.03%;“较小规模”农户耕地面积分别占28.11%和31.22%,耕地面积占比变化率下降9.96%;“中等规模”农户耕地面积分别占20.98%和20.19%,耕地面积占比变化率提高13.11%;“较大规模”农户经营耕地面积占比分别为8.20%和7.40%,耕地面积占比变化率提高10.76%;“大规模”农户经营耕地面积占比分别为11.65%和9.62%,耕地面积占比变化率提高了21.11%。由此可见,在商业农户经营过程中的5年时间内,农户经营耕面积小于3公顷的真正意义上的“小规模”农户经营的耕地面积更少,而经营耕地面积3~10公顷的中等规模经营耕地面积占比略有提高,超过10公顷的农户经营耕地面积占比提高程度都较大,其中农户经营耕地面积超过50公顷的耕地提高程度更大,而超过100公顷的超大规模所集中的耕地面积占比变化率更是高达52.2%。
(4)日本稻作农户经营耕地面积变化更具代表性。日本农业的根本是水稻,不管是国家粮食安全还是农户粮食安全,水稻生产对于国家和农户都具有基础性意义,结合日本人多地少的特性,日本水稻生产小规模经营便成为农户经营规模的基本特点。即使如此,近年来日本水稻生产平均规模总体上也是有所提高的。根据日本最新农业普查数据,2010年与2005年相比,日本商业化稻作农户数量由165.72万户下降到133.57万户,稻作经营耕地面积由149.44万公顷下降到134.62万公顷,在稻作农户数量下降19.4%和稻作耕地面积下降9.9%的情况下,全国农户稻作面积仍然由0.90公顷提高到1.01公顷,5年间全国稻作平均规模扩大了11.8%。在规模最大的北海道地区,稻作规模也由6.14公顷扩大到7.11公顷,提高了16.8%。而在都府县这种典型的小规模地区,平均稻作规模也由0.84公顷扩大到0.93公顷,提高了11.5%。其中,鹿儿岛县由0.49公顷提高到0.59公顷,提高20.7%;爱知县由0.54公顷扩大到0.65公顷,提高20.2%;冲绳县由1.17公顷扩大到1.40公顷,提高了19.2%。在其他都府县和农政区,商业农户稻作规模都提高10%以上的地区占60%以上,有30%的地区提高幅度5%以上。
三、农业适度规模经营的中国问题
农业经营规模问题,是经济学基本概念,也是农业发展的基石,是微观经济学的基础理论之一。对于中国这种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与西方完全市场化的经济体制而言两者有重大差别。在农业经济经营规模方面,更多的是根据经济制度与资源条件相结合而派生出来另一个经济问题,这就是农业适度规模经营问题。在中国,从理论到实践都是支持农业规模经营的,但更重视农业适度规模经营。只是这种规模经营并不是无节制的,无条件地从微观角度上只讲农业规模经营,而是强调“适度”,着力发展农业适度规模经营。
(一)中国农业适度规模经营的进展
中国是世界最古老的文明国家之一,也是世界历史上农业曾经最发达的国家之一。新中国建国以来,中国以不足世界7%的耕地养活了世界20%的人口,新中国的农业对国家建设和发展功不可没。特别是自1978年中国实行经济改革和对外开放政策以来,在以农业生产责任制为标志的农村制度改革后短短几年间,中国8亿农民农业生产积极性空前高涨,仅几年时间,中国农业飞速发展,全国人民迅速解决了历史上从未解决的吃饭问题,农业发展开始进入到一个新的发展时期,农业现代化建设成为中国经济社会全面发展的一个有机组成部分。
然而,虽然在农村改革开放初期取得了令世界瞩目的农业成就,但终因农业生产责任制使农田变小,使拥有农田的经营农户数以亿计,中国农业在小农户生产和大市场需求面前很难有根本性突破。为此,我国改革开放总设计师邓小平早在1990年3月2日同几位中央负责同志谈论国际形势和经济时就指出,我国发展问题更加严重,“我们要力争在治理整顿中早一点取得适度的发展”(邓小平,1990),并对“适度”作了进一步的解释。“什么叫适度,适度的要求就是确实保证这十年能够再翻一番”。回顾过去,邓小平讲的国家经济总体适度发展的目标已经实现。邓小平讲到适度发展的要求时,更是不忘农业,因为农业是国民经济的基础,是国家现代化的关键。邓小平说:“中国社会主义的改革和发展,从长远的观点看,要有两个飞跃。第一个飞跃,是废除人民公社,实行家庭联产承包为主的责任制。这是一个很大的前进,要长期坚持不变。第二个飞跃,是适应科学种田和生产社会化的需要,发展适度规模经营,发展集体经济。这是又一个很大的前进,当然这是很长的过程”(邓小平,1990)。邓小平对中国农业两个飞跃的理论思想,正说明中国不能只考虑农业规模经营的微观问题,还要利用中国经济社会制度优越性,在农业规模经营基础上进一步考虑适度规模经营问题,只有适度规模经营得到充分发展,才能走出一条与西方国家农业现代化不同的发展道路。
(二)中国农业规模经营发展状况
邓小平提出发展农业适度规模经营的时间已经过去了26年,中国农业规模经营发展得怎样?农业适度规模经营状况如何?
根据2016年11月17日消息,汪洋在浙江湖州召开全国培育新型经营主体发展农业适度规模经营座谈会上强调,规模化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是农业现代化的引领力量,需要强化政策扶持,要求做好示范引导,创新体制机制,积极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多种形式的适度规模经营,不断提高农业综合效益和竞争力。另据新华社人民日报2016年11月20日报导,我国着力推进土地流转,农村劳动力已经大量转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正在不断涌现,土地流转和适度规模经营发展已经成为我国农业发展的新趋势。从农业部获悉,截至2016年6月底,全国承包耕地流转面积达到4.6亿亩,超过承包耕地总面积的1/3,在一些东部沿海地区,承包耕地流转比例已经超过了1/2。目前,全国经营耕地面积在50亩以上的规模经营农户已经超过350万户,经营耕地面积超过3.5亿多亩。而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数量超过了270万家。这些新型主体在推动农业适度规模经营发展、建设现代农业、保障农产品有效供给等方面确实发挥了十分重要的作用。
在现实中,从政府或政策层面,全国及其各地都按照农户经营土地(耕地)面积10亩以上作为规模经营标准,农业部门也以此开展推进规模化经营工作,以此为标准进行内部统计(相应统计数据从未公开)。但另一方面,在现实中,却几乎看不到关于我国农业规模经营的公开的、正式的数据。由于缺乏我国农业规模经营方面的官方统计或固定调查的基础数据,学者们很难从不同学术角度进行全国农业规模经营科学研究,与国外这方面情况相比,确实是我国农业规模经营十分突出的一个现实问题。
(三)一个案例:浙江农业规模经营状况
根据浙江省农业厅提供的资料,这里对浙江省农业规模经营状况作一个简要分析。浙江省是我国东南沿海地区经济发达省份,农民人均纯收入水平连续多年居全国省份第一位,属于东部沿海地区率先基本实现农业现代化的省份之一。2015年,浙江省土地流转有关资料和数据表明,全省家庭承包经营的农户数量907.71万户,家庭承包经营的土地面积1892.41万亩,户均土地面积2.09亩,实际上全省农村居民住户1210.87万户(即真正意义上的“农村住户”,国内外研究中也简称为“农户”),这是农村意义上的户口统计数据。如果按照农业户口统计,农户数量则为1154.43万户,而可实际从事农业生产经营的农业农户则更少,由此可见,三者间有较大差异。
从农户经营耕地的角度出发,根据农业部标准统计,浙江省2015年经营耕地面积10亩以下的农户数量(根据农业部上报“规模经营”标准)716.88万户,占承包经营农户总户数79.1%,经营耕地面积10亩以上的“规模经营”农户统计的耕地面积790.78万亩。以农户经营耕地面积10亩及以上为统计标准和分析依据,得到浙江省及其省内11个地级市“规模经营”农户经营耕地面积的分布如表2所示。
表2 浙江省“规模经营”农户及其耕地面积占比(2015年)
数据来源:根据浙江省农业经营管理处提供的内部统计资料数据整理。
注:按照我国农业部标准,“规模经营”农户是指一年内经营耕地面积等于或超过10亩的农户。
从表2数据可以看出,汇总进入全省经营耕地面积在10亩以上的农户数量为16.38万户,10亩以上的“规模经营”耕地面积总数为790.78万亩,计算得到2015年浙江省“规模经营”面积平均每户48.3亩。进一步按照5个组别分组,经营耕地面积10~30亩的农户占规模经营农户62.1%,但规模经营耕地面积占比仅为20.4%;经营耕地面积30~50亩的农户占比15.1%,耕地占比11.3%;经营耕地50~100亩农户占比11.8%,耕地占比16.9%;经营耕地100~200亩农户占比7.0%,耕地占比19.3%;超过200亩的农户占比4.1%,耕地占比32.0%。
四、值得深入研究的问题
在理论上,农业规模经营是世界农业现代化的基本问题,农户(农场)通过利益最大化机制或成本最小化原则,可以在农户微观层面得到应用和实践,在学术方面的研究成果也很丰富。
在现实中,在激烈的竞争和后现代化浪潮推动下,西方国家农户(农场)规模经营总体趋势表现为:以美国为代表的“大规模”更大规模化,但也存在大规模农业的“小规模”现象;以日本为代表的“小规模”农业的大规模化,这种“小规模”农业中的农户经营“大规模”现象更值得中国借鉴。西方微观农业中的农业规模经营问题,只是利润最大化或成本最小化的表现,而不是适度规模经营。
由中国的经济社会制度和中国国情所决定,中国要深入研究农业规模经营问题,也远远不是政府部门提出的经营耕地10亩、30亩或50亩的问题,而是需要完善和发展基于西方经济学理论所提出的农业规模经营(包括规模经济、规模不变和规模不经济)理论。
考虑到中国农业新型经营主体多样化,需要深入研究农业新型经营主体利润最大化配置或成本最小化经营的决策模式,以检验西方经济学关于农业规模经营绩效。更重要的是,需要从多学科角度科学地研究农业适度规模经营问题。而现实情况,缺乏农业适度规模经营理论和科学的研究方法,而且中国政府着力推进农业适度规模经营发展,许多政策也是以适度规模经营为指导而制定的。因此,不仅需要学术界对中国农业规模化经营与发展的实践加以研究,为政府决策提供实证性研究成果和科学依据,更需要加强农业适度规模经营理论创新和研究方法的创新。
[1]中共中央文献编辑委员会.国际形势和经济问题(一九九0年三月二日)[M]. 邓小平文选(第三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93:353-356.
[2]白宇.农村土地经营权有序流转,流转面积超承包耕地总面积1/3[N].人民日报,2016-11-20(3).
[3]联合国粮农组织. The State of Food Insecurity in the World 2015: Regional Overview of Food Insecurity. Asia and the Pacific[EB/OL]. 2015-05-20. http://www.fao.org/publications/en/.
[责任编辑 杨 敏]
On the Scale of Agricultural Management and the Problem of Appropriate Scale Management of Agriculture
YANG Wanjiang1,2,DU Xingyi1,LIU Qi1, LI Ting2
(1.China Academy of rural development, Zhejiang University, Hangzhou 310058,China;2.Southwest University of Science and Technology, Mianyang 621010, China)
The scale of operation of agriculture is the basic problem of the modernization of agriculture and farmers (farmers) micro foundation engaged in agricultural production and business activities, the pursuit of economies of scale is the theoretical basis of economic law according to the principle of market economy-the pursuit of profit maximization. The problem of appropriate scale management of agriculture is that a country (or region) seeks the overall multi objective and overall optimization of agricultural industry under the condition of resource endowment. China is a country with extremely scarce land resource, and it must take the Chinese characteristic moderate scale management agricultural modernization road. To promote the appropriate scale management of agriculture, it not only needs to break through the limitation of micro agricultural scale management theory, but also needs theoretical innovation and scientific research on the moderate scale management practice of Chinese agriculture.
agriculture; management scale; moderate scale management
2016-12-20
农业部、财政部“国家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CARS)”重大项目“水稻产业经济研究”(CARS-01-10B),2016年浙江省农业软科学研究项目“农业适度规模经营模式与推进机制研究”(CTZB-F160303AWZ-SNY1(4))。
杨万江,农业经济学教授、博士生导师,国家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水稻产业经济功能研究室主任、岗位科学家,从事农业经济研究。
F313
A
1009-1734(2017)01-0024-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