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城乡结合部“准市民”包容性发展与城镇化的协同性
2017-02-24柳杨
柳 杨
(集美大学 诚毅学院,福建 厦门 361021)
论城乡结合部“准市民”包容性发展与城镇化的协同性
柳 杨
(集美大学 诚毅学院,福建 厦门 361021)
作为极具中国特色的聚落空间概念,城乡结合部及其“准市民”是城镇化发展的必然产物,也是走中国特色城镇化道路无法回避的重要节点。“包容性发展”的提出,提供了研究城乡结合部及其“准市民”的新视角。本文将借助城镇化的重点区域——城乡结合部,从城乡结合部“准市民”包容性发展的角度剖析其与城镇化的协同性,为我国城镇化进程中城乡结合部“准市民”包容性发展的实践提供可供参考的理论支撑与建议。
城乡结合部;“准市民” ;包容性发展;城镇化
一、问题的提出
改革开放以来,随着城镇化的持续深入发展,我国城镇化水平以年均1%左右的速度提升。据国家统计局发布的数据显示,截至2016年,我国城镇常住人口约7.93亿,农村常住人口约5.90亿,城镇常住人口占总人口的比重(城镇化率)为57.35%。然而,由于长期以来失衡的利益分配以及不明晰的产权,众多为城镇化做出贡献的失地农民与非农化的农民工没能共享城镇化的发展成果。流动的农业转移人口出于生活成本等因素的考虑,往往选择在城乡结合部生活。因此,城乡结合部就成为了包括流动的农民工与“原住”的失地农民在内的“准市民”的主要集中区。作为独特的城市空间扩张概念,城乡结合部及其“准市民”的存在,严重影响了城镇化的进程及质量。而“包容性发展”的概念及相关理论的提出,赋予了城镇化新的内容,提供了城乡结合部新的研究视角。因此,本文将借助城镇化的一个重要节点——城乡结合部,讨论城乡结合部“准市民”的“包容性发展”与城镇化进程的协同性,为我国城镇化进程中城乡结合部“准市民”包容性发展的实践提供可供参考的理论支撑与建议。
二、城乡结合部“准市民”亟待包容性发展
“包容性发展”既沿袭了国际社会对“广泛基础的增长”、“益贫式增长”及“包容性增长”的理论脉络,又是对我国倡导的协调发展理念的理论深化,更是城乡协调发展的实现形式和最佳路径[1]。从“包容性发展”的内涵出发,结合城乡结合部及其“准市民”的特征,不难发现,城乡结合部“准市民”亟待包容性发展。
(一)相关概念概述
1.城乡结合部及其“准市民”的内涵
付承伟、陈明星指出,“城乡结合部”的内涵经历了由空间界定到全面阐述、由静态描述到动态演化、由抽象概括到具体明晰的嬗变过程[2]。20世纪80年代中期,国内学者借鉴德国学者赫伯特·路易斯(H·Louis)于1936年提出的“城市边缘带”(urban fringe),并结合我国国情提出了许多相近或相似的概念,如“城乡交缘带”、“城乡交错带”、“城乡过渡带”、“城乡边缘带”。从本质上看,2002年国务院提出的“城乡结合部”更能反映城乡之间独特的地域空间及经济、政治、文化的渐变。
城乡结合部是一个动态的概念,处于城市与农村的结合地带,是城市边缘地区由农村走向城市这一城镇化过程的中间阶段,在经济发展、民众生活方式、生态景观等方面深受城市经济发展、城镇化进程及城市行政区划调整等因素的辐射影响,是由市民、农民及外来流动人口构成的社会生活共同体,是典型城市与传统农村之间出现的城乡相互作用、相互渗透,兼具城乡双重特征的特殊区域,具有经济结构复杂、区域空间变化及管理体制多元的特点[3]。
城乡结合部的“准市民”主要包括城乡结合部地区的有地农民、失地农民、外来农民工及居民(非农户籍)。“准市民”的职业身份与城市市民没有太大差异,大部分从事的是非农产业,但其享受到的基本公共服务、生活方式、思想观念以及社区化参与度与城市市民还存在着一定的差距。随着城镇化的深入发展,城乡结合部“准市民”是最有可能转变为城市市民的群体。
2.包容性发展的内涵
“包容性”最早出现于2007年亚洲开发银行提出的“包容性增长”一词。包容性发展是在包容性增长的理论基础上发展而来。随着经济和社会的进步,包容性发展被赋予了越来越丰富的内涵。综合学者们的观点,包容性发展可以理解为是机会平等的发展,成果共享的发展,兼容式的发展及可持续性的发展。具体来说,包容性发展的本质要求是人的发展,是公平、共享、兼容、可持续的经济发展方式,强调机会平等、成果共享,发展机制的兼容以及发展条件的可持续,注重相互之间的有效协同,通过创造自由发展机会,营造公平竞争环境,构建合理收益分享体系,使社会平衡发展,将社会全体成员尤其是弱势群体纳入到经济发展的进程中来。
(二)城乡结合部“准市民”包容性发展的必要性
1.城乡结合部“准市民”的经济贫困亟待包容性发展
毋庸置疑,目前城乡结合部“准市民”最大的困境是经济贫困。而包容性发展强调对城乡结合部“准市民”这一弱势群体的持续关注,强调为其提供平等的就业和发展机会,使其能够共享经济增长成果,以获得更好的生存空间,从而缩小城乡差距,促进社会公平,缓解人民内部矛盾。例如,实现包容性发展的准市民能提供素质更高的劳动力,改善“准市民”就业难问题,缓解就业结构的严峻形势,有利于经济的健康持续发展。
2.城乡结合部“准市民”的权利贫困亟待包容性发展
正像学者阿马蒂亚·森指出的那样:“贫困不单纯是一种供给不足,而更多的是一种权利不足。”[4]权利贫困才是城乡结合部“准市民”所处困境的关键所在。截止2016年,我国城镇化率为57.35%,而“户籍城镇化率”仅为41.2%左右。城乡结合部流动的农民工只是统计意义上的城镇人口,既不能享受与市民同样的公共服务,也无法在户籍所在地真正享受农民的公共服务。加之利益表达和权利诉求渠道不畅,他们自由迁徙、平等就业等诸多权利普遍虚化或缺失,使其成为名副其实的弱势群体,有可能进一步与社会其他群体隔离,从而固化社会流动。而包容性发展强调基本公共服务和社会福利均等化,有利于消除城乡结合部“准市民”的权利贫困和社会排斥,促进社会融合。
3.城乡结合部“准市民”的文化多元性亟待包容性发展
城乡结合部“准市民”拥有不同的职业类型、生活方式、价值观念、文化素质,相互间形成强烈的对比。这就要求建立一个包容性的社会发展机制,完成多元文化从抵制、排斥到包容、开放的转变,从而为城乡结合部“准市民”中的不同群体提供平等的就业发展机会以及有效的利益表达渠道。包容性发展尊重人与人之间的文化差异,调和了人与人之间的各种认知,允许权利共享,满足了城乡结合部“准市民”多元文化的需求。
三、城乡结合部“准市民”包容性发展与城镇化的协同性分析
城乡结合部是城镇化进程中的重点区域,城乡结合部“准市民”的包容性发展能够更好地促进城镇化的健康发展。现阶段我国推进的新型城镇化道路的内涵也体现了城乡结合部“准市民”包容性发展的本质。因此城乡结合部“准市民”包容性发展与新型城镇化一脉相承,二者可以且应该协同发展。
(一)城乡结合部是城镇化进程中的重点区域
1.城乡结合部是城镇化发展的产物
城乡结合部以往属于农村,后来随着城镇化的深入,城市能量不断向外辐射及扩散,城市中心城区的企业、人口、住房等资源不断向周边地区迁移,导致城市核心区外围地域不断扩张,城市行政范围也随之拓展,从而形成了既不同于城市中心区,又区别于农村,而且具有自身独特性质与特点的城乡结合部。以城市为圆心,随着城市能量的辐射半径不断延长,城乡结合部也随之向外扩张,这必然使得现在的城乡结合部发展成为新的城区,现在的农村区域转变成为新的城乡结合部。因此,城乡结合部是城镇化发展过程的产物,是城市与农村互相渗透及交融过程中产生的特殊区域。
2.城乡结合部发展对于推动城镇化的重要性
首先,随着城镇化的发展,城市中心区可能出现人口剧增、交通拥堵等现象,城乡结合部可以有效地缓冲、疏散以及消纳城市中心区域的各种压力。其次,人口与产业高度集中的城市中心区所排放出的大量污染物,可以由城乡结合部进行控制、调节及解决。城乡结合部是城市生态环境的绿色屏障[5]。再次,由于地理位置的特殊,城乡结合部的土地既要满足城市居民对农副产品的需求,同时又要满足城市不断扩容的需求。这就促使城乡结合部的农业快速向高产、高质、高效的现代化农业发展。最后,在城镇化的发展过程中,经济、社会、文化等物质要素和非物质要素由城市中心区向着周边区域扩散及渗透[5],城乡结合部成为了城镇化由内向外推进发展的前沿阵地。在此背景之下,如果城乡结合部发展得不够理想,必将阻滞城镇化的进一步发展。反之,城乡结合部的健康持续发展必将有利于推动城镇化的发展与深入。
3.城乡结合部发展对于推动城镇化的一致性
一方面,城乡结合部发展可以看作是宏观层面的城镇化进程的组成部分。城乡结合部是区别于城市与农村的、具有特殊的社区形态的“地域空间”。地理位置的优越、功能的丰富以及社会关系的多元等特性使得城乡结合部具备明显的优势,从而能够有效地克服城市与农村两种空间所存在的一些先天性缺陷,有助于从整体上促进城镇化的发展和深入。另一方面,城乡结合部发展可以看作是微观层面的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进程的推动力。城乡结合部的存在以及发展,能够在很大程度上舒缓农业转移人口的职业、身份、生活方式与价值观念等转变过程的剧烈程度,能为身处市民化不同阶段的农业转移人口提供更多更温和的市民化选择以及更好的支持。市民化的实现具体以农业转移人口目前以及未来的工作、生活方式的选择为表象,这些现实需求都能通过城乡结合部这一特殊区域所营造的日常生活空间得以达成[6]。可以说,城乡结合部的发展与城镇化具有一致性。
(二)城乡结合部“准市民”包容性发展推动了城镇化进程
1.城乡结合部“准市民”包容性发展体现了城镇化的价值取向
城镇化可以从经济学、社会学等多个角度深入理解,但无论从哪个视角对城镇化进行解读,都绕不开“人的发展”。人的发展,全民共享以及可持续发展是城镇化发展的价值取向。城乡结合部“准市民”包容性发展就是围绕人的发展,以包容性发展理念为指导,在创造更多的就业和发展机会的基础上,通过制度创新等促使全体“准市民”平等享有参与和共享发展果实的权利,使得“准市民”这一弱势群体能够得到持续发展和提升。城乡结合部“准市民”包容性发展体现了城镇化的价值取向。
2.城乡结合部“准市民”包容性发展是城镇化的内在要求
在全球经济发展速度放缓,城镇化遭遇瓶颈的当下,包容性发展是世界各国的共同选择。尽管如此,当前我国城镇化的发展进程中,还是普遍存在各种排斥的现象和问题。从数字上看,我国有超过一半的人口在城市工作生活,然而其中很大一部分并没有真正成为城市的市民。究其原因,很大程度上是由于城乡结合部“包容性发展”环境缺失,未能赋予所有“准市民”自由、平等、全面的生存与发展的权利,导致社会矛盾不断累积并激化,最终影响了城镇化进程。城乡结合部“准市民”的包容性发展能够纠正城镇化的失误,协调社会发展不公导致的种种失衡,从而还原城镇化的功能提升和协调发展的本义[7]。所以,在当今提倡包容性发展的时代背景下,城乡结合部“准市民”的包容性发展必然成为城镇化的内在要求。
3.城乡结合部“准市民”包容性发展有助于实现城镇化
一方面,城乡结合部“准市民”包容性发展有助于实现城镇化发展机会的均等性和发展成效的共享性。城乡结合部“准市民”包容性发展通过不断消除个人的背景差异导致的收入不均等现象,不断消除参与并分享经济发展成果的障碍,使其获得平等的生存权利以及发展机会,享有完善的基础设施以及充足的社会公共服务,从而有助于实现城镇化进程中发展机会的均等和发展成效的共享。
另一方面,城乡结合部“准市民”包容性发展有助于实现城镇化发展主体的全民性和发展内容的全面性。城镇化发展是居民、企业、政府、城镇和农村多主体共同作用的结果[8]。城乡结合部“准市民”包容性发展也必须由企业提供就业岗位,政府参与调控,最后由居民完成,从而体现了城镇化发展主体的全民性。同时,城乡结合部“准市民”包容性发展不但涉及到城乡结合部地区内部的要素资源,例如城乡结合部的基础设施和土地,还涉及到城乡结合部外部的要素资源,例如政策制度和社会环境,体现了城镇化发展内容的全面性。
(三)新型城镇化与城乡结合部“准市民”包容性发展有机协同
1.新型城镇化与城乡结合部“准市民”包容性发展在理论上一脉相承
新型城镇化以科学发展观为理论指导,而城乡结合部“准市民”包容性发展理念是对科学发展观的拓展与深化,两者在理论上一脉相承。
一方面,在发展本质上,城乡结合部“准市民”包容性发展理念深化了科学发展观的“人本精神”。包容性发展强调经济增长要关切人的发展及福利改善,完全遵照“以人为本”这一核心要求设计和部署发展目标和任务,让所有人共同参与并享受发展成果,最终目标是实现经济社会可持续协调发展,使发展成果惠及所有群体。而新型城镇化是注重“人”的城镇化,把“人”的城镇化作为城镇化的核心,关注人的感受,注重人的体验,满足人的需求,改善人的生活环境,为人服务,实现所有人共同富裕,把“以人为本”的理念贯穿于城镇化的各个环节和所有细节。
另一方面,在发展模式上,城乡结合部“准市民”包容性发展强调内涵式发展,通过节约资源、降低能耗、保护环境、调整产业结构,提高经济发展效益与质量;以统筹发展的方式促进城乡、区域协调发展,缩小收入分配差距,力求经济社会的稳定与和谐发展;促进“准市民”财富增长,提高“准市民”有效的消费需求,经济发展从以投资为主导向以消费为主导的内涵发展模式转变。新型城镇化是适应当前经济社会发展需要而对科学发展的贯彻,是质量内涵提升、经济社会协调、城乡一体化发展的城镇化,本质是要求具备包容性发展的内核[9]。
2.城乡结合部“准市民”包容性发展与城镇化有机协同的必要性
机会平等与成果共享是现代社会文明的发展方向,是共产主义社会要实现的关键目标之一,也是中国城镇化建设和发展的重要理念[10]。没有机会平等与财富共享,是不可能提升农业转移人口,特别是贫困人群与弱势群体的生活水平,从而完成城镇化这一使命的。这正是需要将包容性理论引入城镇化的重要原因。包容性强调人人都能够公平获得发展的机会,人人都能够共享经济社会发展的成果和利益,尤其是弱势群体利益的获取与共享。我国城乡结合部地区人口规模庞大,是弱势群体的主要集中地区,还存在较为突出的发展不均衡的情况。因此,要改善城乡结合部地区“准市民”的生活质量,促进各地城乡结合部均衡发展,只有贯彻“机会平等、共享财富”的包容性发展的理念。城乡结合部“准市民”的包容性发展给出了新型社会管理以及城镇化的方向,城镇化发展必须与城乡结合部“准市民”的包容性发展相适应。
因此,在今后持续推进新型城镇化的过程中,必须清除影响城乡结合部“准市民”包容性发展的所有障碍,进行制度性创新,形成秩序规范的大市场,让“准市民”与市民真正实现发展机会均等,实现国民收入在政府、企业以及居民之间的公平分配,引导政府、企业及居民形成包容性发展的理念,以便更好地推动城镇化进程与城乡结合部“准市民”包容性发展的和谐统一[11]。
四、启示
首先,城乡结合部是城乡共同作用形成的独特的聚落空间形态,是城镇化进程中的产物,被动地承受着城镇化带来的正负面影响。从理论上讲,城乡结合部及其“准市民”概念的提出,加深了当今社会对于城镇化的认识;从实践上讲,城乡结合部的发展对于城镇化进程的现实推进做出了重要的贡献,是我国突破城镇化困境的重点区域。随着农业转移人口向城镇不断转移,及时有效地化解城乡结合部地区各类复杂的冲突、矛盾与问题,使“准市民”尽快融入城市生活,充分发挥城乡结合部这一特殊地区的实验性、示范性以及推动性作用,有利于维护城镇化趋势下的社会和谐与稳定,并能够为其他地区破解城镇化进程中的类似问题提供宝贵的经验借鉴。
其次,包容性发展充分吸收了新发展经济学及发展社会学的理论成果,与我国城乡协调发展的实践要求相吻合,对于促进和实现有中国特色的城镇化具有极为重要的理论与现实意义。城乡结合部“准市民”需要包容性发展,城乡结合部“准市民”的包容性发展进一步推动了中国特色城镇化的进程。而新型城镇化的内涵反过来又体现了城乡结合部“准市民”包容性发展的本质。总之,城乡结合部“准市民”包容性发展与城镇化在理论上一脉相承,实践中二者可以且应该有机协同发展。
最后,未来中国经济社会的发展将必然重点依靠城镇化的深化发展,特别是依靠城乡结合部的创新发展。而我国城乡结合部“准市民”包容性发展缺失是由于我国促进“准市民”包容性发展的一系列制度供给不足造成的。因此,需要通过政府有效地规划与制度供给,通过制度层面的适当建构,以合适的方式及条件,对城镇化进程中城乡结合部“准市民”包容性发展的实施路径进行必要的指导和规划。总之,城乡结合部及其“准市民”的相关问题在城镇化的发展过程中应运而生,也必然在城镇化的不断推进过程中得以解决。
[1] 权衡.包容性城镇化是城乡协调发展的实践形式[J].文理博览(理论),2016,(5):1.
[2] 付承伟,陈明星.国内城乡结合部研究进展[J].地理科学进展,2010,29(12):1 525~1 531.
[3] 蔡秀玲,严思屏,柳杨.中国城镇化进程中城乡结合部“准市民”包容性发展研究[M].北京:经济科学出版社,2017.5.
[4] 余敏江.从技术型治理到包容性治理——城镇化进程中社会治理创新的逻辑[J].理论探讨,2015,(1):141~145.
[5] 霍飞.城镇化进程中泊头市城乡结合部土地利用研究[D].西安:长安大学,2015.
[6] 罗峰.“过渡性市民化空间”的理论分析与现实思考[J].学习与实践,2015,(12):89~95.
[7] 王磊.包容性发展视角下海南城镇化发展路径探究[D].海口:海南大学,2014.
[8] 张明斗.农民工市民化:新型城镇化包容性发展的一个政策思路[J].农业经济,2015,(11):72~74.
[9] 王雅莉,刘洋,齐听,等.城市包容性发展与我国新型城市化道路[J].城市,2012,(7):3~6.
[10] 王潇.新型城镇化背景下基于包容性发展视域的农村社会管理创新全景模型的构建[J].西北人口,2016,37(4):82~87.
[11] 宋娟.由城镇化实现包容性增长的路径选择[J].农业经济,2013,(10):12~14.
2095-4654(2017)06-0019-05
2017-08-11
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中国城镇化进程中城乡结合部“准市民”包容性发展研究(12YJA790002)
F292
A
胡 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