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申遗时期大运河郑州段保护和利用工作的反思
2017-02-23任伟
任伟
(1.郑州市文物局,河南 郑州 450001;2.郑州大学 历史学院, 河南 郑州 450000)
后申遗时期大运河郑州段保护和利用工作的反思
任伟1,2
(1.郑州市文物局,河南 郑州 450001;2.郑州大学 历史学院, 河南 郑州 450000)
后申遗时期大运河郑州段保护和利用工作的重点是巩固申遗,重要措施包括遗产研究和监测、环境整治、运河遗产博物馆建设等,且已经取得了进展。但目前该工作仍存在运河遗产学术研究不够深入;重视景观环境建设、忽视文化产业建设;重视物质文化遗产、忽视非物质文化遗产;重视当前和局部、忽视长远和整体等问题。对此,应进一步加强学术研究、建立健全高效统一的体制机制、拓宽资金投入渠道、借鉴文化线路的遗产保护理念等推进大运河的保护工作,进而促进大运河郑州段在城市发展中的助力作用。
后申遗时期;大运河郑州段;保护和利用;运河文化;城市发展
2014年6月,中国大运河成功申报世界文化遗产,作为大运河通济渠的重要一段,大运河郑州段成为郑州继“天地之中”历史建筑群后的第二处世界文化遗产。申遗成功标志着郑州结束了遗产申报过程,进入了后申遗时期。所谓后申遗时期,是近年来学界提出的新概念,指完成了世界文化遗产认定后的一段时期[1]。这一时期,既是申遗的延续,也是重新审视申遗工作、进入新的保护阶段的开始。在申遗成功后,对大运河郑州段的保护和利用工作进行反思,是巩固申遗成果的有效方式,也是推动大运河郑州段保护和利用工作的重要举措。
一、后申遗时期大运河郑州段保护和利用工作概述
(一)学术研究工作
学术研究是开展文化遗产保护和利用工作的前提和基础,没有学术研究成果的支撑,文化遗产的保护和利用工作将成为空中楼阁。2014年,郑州市文物局委托郑州大学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的专家对大运河郑州段遗产现状进行评估,在此基础上制定了遗产管理控制体系、保护措施、管理机制,以及考古研究专项规划等,形成了《大运河通济渠郑州段管理规划》,并在2015年由河南省政府公布实施,为大运河郑州段的保护和利用提供了保障[2]。2016年,郑州古荥大运河文化区保护开发和利用研讨会在惠济区举行,20余名国内知名专家就古荥大运河文化区的保护、开发和利用分别发表了意见,为古荥大运河文化区的规划建设理清了思路,为政府科学决策提供了理论依据,拉开了郑州古荥大运河文化区建设的序幕。此外,郑州市文物局还组织编写组,开展了《郑州大运河》一书的编写工作。该书分门别类地介绍了大运河郑州段的历史演变进程、考古发掘过程、遗产状况及运河沿岸的故事传说等。目前,该书编写工作已经完成,即将出版。
(二)遗产监测工作
大运河郑州段申遗成功之后,郑州市文物局每月按时向国家大运河监测预警平台上报监测数据和遗产监测报告。结果表明,运河遗产本体情况良好,河道水质、水位稳定,行洪的水体功能未发生变化,河床、驳岸等未发生破坏或改变,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内无违规建设和生产活动发生,也未发生自然灾害对遗产本体造成的破坏。
(三)环境整治工作
环境整治工作可以在某种程度上恢复文化遗产的历史风貌。大运河郑州段的环境整治工作,主要是对运河重要的附属建筑——惠济桥周边进行环境整治,包括污水管网、水网迁移和碑廊、碑亭项目等工程。
(四)运河遗产博物馆的建设工作
传承大运河文化遗产,博物馆责无旁贷。申遗之后,郑州市政府根据《世界遗产公约》的规定以及国家文物局、河南省文物局的有关要求,在惠济区古荥镇依托大运河附属遗产——纪信庙建设郑州运河遗产博物馆,以集中展示大运河通济渠郑州段的历史演变过程和运河文明相关内容资料。博物馆总建筑面积约10 500平方米,目前已完成周边环境整治,博物馆建设正在稳步推进中。
除上述工作之外,大运河郑州段的遗产展示标识系统,包括说明标识、导向标识、世界遗产标识以及主题雕塑公园等,也在不断建设中。这些标识与即将出版的《郑州大运河》一书以及运河遗产博物馆等,将成为公众了解大运河郑州段的重要载体。
二、大运河郑州段保护和利用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一)运河遗产的学术研究工作不够深入
大运河郑州段的历史源远流长,两岸典故众多,文化内涵十分丰富。目前,运河科研工作已经取得了部分成果,但对于博大精深的运河文化而言,这些是远远不够的。比如,明清时期的贾鲁河,因元代治水专家贾鲁而得名,已众所周知;但贾鲁曾经居住过的地方被命名为贾鲁河村,就是现在的郑州市惠济区贾河村,却鲜为人知。贾河村张氏家族的张调元,一生以著述授徒为务,他所编纂的《京澳纂闻》和《佩渠文集》,在考据和古文创作方面成就斐然,他所培养的学生遍布河南各地[3]7。张调元的学生孙钦昂考中进士,曾担任广西学正、参加中法战争等,其去世后,光绪皇帝亲赐墓碑文。进一步考察还发现,孙钦昂家族的墓地位于郑州市中原区西流湖办事处孙庄村东北,正处于运河支流之上,孙钦昂之父孙树之的墓志、神道碑均系曾国藩撰文,整个孙氏家族墓地具有极高的文物价值。这些仅是郑州运河文化的些微组成部分,目前我们获知的运河文化认知还远远不够,更谈不上深入和系统的、跨学科的学术研究。
(二)重视景观环境建设,忽视文化产业建设
近年来,虽然郑州市对大运河的保护和利用倾注了大量心血,投入了大量财力、物力,运河沿线的景观环境有了明显改观,但这些对郑州市经济社会发展的带动作用不甚明显。根本原因在于,过分强调看得见、摸得着的环境建设,忽视了运河文化产业的发展。作为活的、流动的世界文化遗产,大运河郑州段在开展文化产业方面具有得天独厚的优势。运河文化产业至今并未在郑州经济社会中发挥应有的作用,运河申遗成功并未对郑州的社会经济产生重大影响。与聊城、淮安、扬州等运河城市相比,社会各界对郑州作为运河城市的认知度并不高,还未充分显示出大运河郑州段的经济和社会价值。
(三)重视物质文化遗产,忽视非物质文化遗产
目前,大运河郑州段的物质文化遗产,如惠济桥、纪公墓、古荥汉代冶铁遗址、荥泽县城隍庙等,在成为世界文化遗产的附属和相关遗产后,获得了新的发展契机,深受研究者的关注和游客的青睐。然而大运河郑州段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如运河两岸的口头文艺、民风民俗、传统手工艺等,由于发掘难度较大、普查抢救工作困难等原因,尚未得到妥善的保护和开发利用,在迅猛发展的都市经济建设中濒临湮没的危机。
(四)重视当前和局部,忽视长远和整体
从郑州市近几年大运河保护和利用的情况不难看出:其中存在急功近利的现象,重视当前的建设,对长远的发展考虑欠缺;各区县和部门的分头行动较多,全市统筹规划、分步实施的大手笔运作较少;某一地景观环境的集中建设较多,整体意境的形成考虑较少。
三、做好后申遗时期大运河郑州段保护和利用工作的思考
在“保护第一,开发第二”的原则下,后申遗时期大运河郑州段如何更好地开展保护和利用工作,仍是一个值得深入探讨的问题。
(一)加强学术研究工作
大运河保护利用工作的核心是保护和展示大运河蕴含的历史文化价值。目前,郑州段运河遗产的基础研究工作相当薄弱,其基本组成部分、文化内涵及核心价值等有待进一步发掘和整理。必须高度重视基础研究工作,充分发挥学术理论指导实践的作用,建议通过建立运河文化调研机构、设立专项研究课题、召开学术研讨会等方式开展研究工作。要积极开展对外学术交流,与国际专家、国际学术界对接,采集、整理、深入挖掘所有的郑州运河物质文化及非物质文化内容、内涵和形式,为大运河郑州段的保护和利用工作提供充足的学术资源保障,为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的决策提供参考,尽可能保证工作过程中不走或少走弯路。
(二)建立健全高效统一的体制机制
首先,大运河郑州段全长约19千米,保护范围为561公顷,建设控制地带为1 521公顷,且位于主城区建设用地之内。因为大量城市建设和村庄改造项目正在实施或即将进行,各管理单位之间协调难度比较大,建设状况复杂。其次,运河保护、开发与利用工作非朝夕之功、举手之劳,具有长期性的特点。所以,要实现将高度统一的思想落实到具体的行动上,必须建立健全高效统一的组织机构,形成各相关部门联动协调的工作机制,同时要确立督办制度,实现有效调配资源和行使职能,以便查找问题,解决困难,具体推动各项工作的实施。为此,建议成立由市领导挂帅的,市规划、建设、文物、文化、水利、旅游、交通、公安、财政、工商和税务等多部门及相关县区政府共同参与的大运河郑州段保护和利用专职机构;或者建立以文物部门为牵头单位,各相关部门为主要配合机构的、多部门协调合作、共同管理的领导机制。这些机构应在科学调查、研究的基础上,专门针对大运河保护和利用工作进行顶层设计、科学规划,工作中要及时解决遇到的问题,为大运河郑州段的保护和利用提供组织保障。
(三)拓宽资金投入渠道
目前,大运河郑州段的遗产保护资金主要为国家投入,资金来源渠道比较单一。大运河是全社会的共同财富,必须广泛动员社会各界力量,鼓励社会团体、企业、个人为大运河郑州段提供建设资金,为大运河郑州段的保护和利用提供强大的财政支持,进而加快运河保护和利用工作的实施。
(四)借鉴文化线路的遗产保护理念
近年来,作为国际文化遗产保护领域中的前沿概念,“文化线路”理念得到了广泛关注。“文化线路是指拥有特殊文化资源集合的线型区域内的物质和非物质的文化遗产族群。”[4]74该概念具有多维度的内涵,提倡以线路为纽带,强调文化遗产的“纪念性完整的维护”和文化意义的评估标准[5]220,强调对文化遗产进行完整性保护,使文化遗产的内涵更为丰富,类型更趋多样,价值得到全面提升。利用文化线路的理念保护大运河遗产,一方面,要整合大运河郑州段的物质文化遗产及非物质文化遗产;另一方面,要整合大运河其他河段、附近其他河流的文化资源,注重联动效应,加强大运河郑州段区域内外的交流、合作,将运河线路及其构成部分作为整体资源进行保护,进而形成文化产业链。
申遗成功不仅是一项荣誉,更是一种责任,一个新的起点。大运河郑州段成为世界文化遗产,对于进一步彰显郑州城市文化内涵、促进郑州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也为更好地保护和利用大运河文化遗产创造了良好的条件。在后申遗时期,必须进一步加强大运河郑州段的保护、维修和利用工作,加强研究和宣传力度,扩大申遗效应,做好“世遗”文章,保护好、开发好、利用好祖先留给世人的伟大遗产。
[1] 高小康. 走向“后申遗时期”的传统文化保护[J].江苏行政学院学报,2012(2):39-46.
[2] 郑州市文物局,郑州大学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 大运河通济渠郑州段管理规划[Z].郑州:郑州市文物局,2015.
[3] 张调元.张调元文集[M].郑州:中州古籍出版社,2004.
[4] 单霁翔.线型文化遗产保护[M].天津:天津大学出版社,2015.
[5] 丁援,宋奕.中国文化线路遗产[M].上海:东方出版中心,2015.
(责任编辑:王兰锋)
Reflections on the Protection and Utilization of the Grand Canal Zhengzhou Section in the Period of Post Cultural Heritage Application
REN Wei1,2
(1.Zhengzhou Cultural Relics Bureau, Zhengzhou 450001, China; 2.School of History, Zhengzhou University, Zhengzhou 450000, China)
In the period of post cultural heritage application, the protection and utilization of Grand Canal in Zhengzhou, such as heritage academic research, monitoring, environment renovation and canal heritage museum construction has made achievements currently. However, there are still some issues need solving. The academic study of canal heritage is not deep enough. There are some bad situations such as attention to the construction of landscape environment, ignoring the construction of cultural industries; attention to material and cultural heritage, ignoring the intangible cultural heritage; attention to the current and local, ignore the long and overall. In this regard, we should further strengthen the academic research work, and establish a sound and unified system mechanism, broaden the channels of capital investment and learn from the concept of cultural heritage protection to promote the work of the Grand Canal, boosting the role of Zhengzhou section of the Grand Canal in urban development.
the period of post cultural heritage application; Zhengzhou section of the Grand Canal; protection and utilization; canal culture; urban development
2017-03-02
任伟(1968—),男,河南获嘉人,郑州市文物局局长,郑州大学历史学院副教授,历史学博士,研究方向为商周史、文化遗产保护。
K928.4
A
1008—4444(2017)03—0047—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