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好教育惩戒,才能有效“渡人”
2017-02-18王方全
□王方全
用好教育惩戒,才能有效“渡人”
□王方全
教育需要惩戒,没有惩戒的教育是不完整的,这是越来越多教育者们的共识。教育惩戒是让学生在接受惩罚的过程中引起警示和反省,避免不良行为的再次出现。用好教育惩戒,才能让学生改过迁善,从而健康、全面地发展。但教育中的惩戒自有其界限,界限内是教育,界限外是伤害。
何为教育?教育就是为了让学生从自然人成长为合格的社会人。
在教育的过程中,学生不可避免地出现这样或那样的不良行为。要让学生从蒙昧走向开化,从放任自由走向规范有序,就必须借助教育惩戒这一必要的教育手段,发挥其“渡人”的功能,让学生知礼仪、懂规范,适应社会要求,成为一个合格的社会人。
那么,如何运用教育惩戒,才能发挥其“渡人”的功能呢?
首先,要有明确的惩戒目的。“没有规矩不成方圆”,不管是良好教学秩序的维持还是社会机构的顺利运转,都必须有科学合理的规则作为支撑。教育惩戒,是为了让学生懂得国有国法、家有家规、校有校纪,任何违背规章制度的行为都将受到惩罚,是为了让学生明白,自己的不良行为即便在学校得到迁就和忍让,但进入社会后也必然会因违背规则而受到惩罚。
要通过“惩”而实现“戒”——让学生形成规则意识,养成遵守制度、规范的意识和习惯,促使他们从不受约束的个体过渡为适应社会规范、符合社会要求的群体成员。
其次,要明确教育惩戒的作用。教育惩戒的运用,是为了让学生在接受惩罚的过程中得到警示,进行反省,并纠正自身的不良行为;让学生明白,受到的惩罚是自己不良行为的后果,每个人都必须对自己的言行负责。
教育惩戒,重在以“惩”促“戒”,一定要让学生知道自己为什么被处罚,进而清楚地认识到自己该做什么、不该做什么,由此引导学生在日后做出符合正确标准的行为。这样,教育惩戒才算实现了其“渡人”的功能。
第三,要正确运用教育惩戒。教师作为教育惩戒的主要实施者,一定要在不违背法律法规和道德规范的前提下,正确判断教育惩戒的适用范围和对象,谨慎使用教育惩戒权。班主任既要避免过度退缩、力求自保的心态,也要避免滥用惩戒权力的特权心理导致教育惩戒的滥用,会使其威慑力和警示作用下降,容易伤害师生感情,破坏师者形象。
另外,班主任在选择使用某种惩戒措施时,还要观察这种惩戒方式是否能起到良好的教育效果,能否有效促使学生纠正自身的不良行为,如果效果不佳,便要及时更换教育手段。
没有惩戒的教育是苍白的教育,缺乏教育作用的惩戒则是对权力的滥用。让我们用好教育惩戒,帮助学生改过迁善,实现健康、全面发展,真正实现教育的“渡人”目标!
(作者单位:四川省成都市武侯区教育科学发展研究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