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生奖助体系改革实践与探索:资源配置的视角
——以北京大学为例
2017-02-14游蠡张林
游 蠡 张 林
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是研究生教育发展的核心任务,也是建设高等教育强国的基本要求。北京大学自2007年正式启动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以来,在统筹多方资源、建立并完善研究生奖助体系、改革研究生招生制度、强化导师队伍建设等方面进行了积极探索与科学实践。经多年探索,北京大学以奖助工作为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的重要突破口和主要抓手,在“合理配置资源,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这一核心理念的指引下,逐步强化奖助工作的资源调控效应,构建起“以学业奖学金和助研岗位为基础、以专项奖(助)学金及助教岗位为补充、以调控招生计划为特点”的研究生奖助体系,力求实现“服务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促进研究生培养质量提高”的改革目标。
一、改革背景:研究生教育投入机制变化
随着我国研究生教育规模的不断扩大,解决培养经费供需矛盾、健全成本分担机制、完善奖助政策体系成为当务之急。为促进研究生教育持续健康发展,2013年,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教育部下发《关于完善研究生教育投入机制的意见》。随后,财政部、教育部正式印发《研究生国家助学金管理暂行办法》及《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强调进一步完善经费投入机制,加大对研究生教育的支持力度,健全以政府投入为主、受教育者合理分担培养成本、培养单位多渠道筹集经费的研究生教育投入机制。总的来说,新的投入机制具有如下特点:
(一)多样化、动态调整的财政拨款制度初步建立,奖助经费支持力度显著加强
政府公共经费投入方面,将建立健全包括生均综合定额拨款、绩效拨款、奖助经费在内的财政拨款体系。对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中央高校,中央财政从2012年起开始实施全日制研究生生均综合定额拨款制度。同时,根据经济发展水平、物价变动情况和财力状况,建立拨款标准动态调整机制,逐步提高拨款水平;中央财政根据研究生培养质量、科学研究水平等因素确定中央高校研究生教育绩效拨款,由学校自主安排用于研究生培养;此外,中央高校按规定统筹利用“985工程”等经费,支持研究生教育发展。尤其值得一提的是,奖助经费支持力度显著加强,设立最低标准国家助学金(2014年秋季学期起,博士研究生每生每年不低于10,000元、硕士研究生每生每年不低于8,000元)并进一步扩大其覆盖面至招生计划中的专业学位研究生。在设立高额度的国家奖学金的同时,下拨专款专项资金支持学校学业奖学金。
(二)成本分担意识进一步加强,研究生教育收费制度正式推行
美国经济学家约翰·斯通曾根据“谁受益,谁承担”原则提出高等教育成本分担理论,认为高等教育成本无论在任何社会、体制和国家中,都应当由来自政府、家长、学生、私人或社会事业捐赠等几方面资源共同承担。我国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规模日益扩大,向攻读专业学位的研究生群体收取学费以补偿专业学位教育成本也是国际惯例。《关于完善研究生教育投入机制的意见》指出,自2014年秋季学期起,按照“新生新办法、老生老办法”的原则全面推行研究生教育收费制度,学费收入纳入财政专户管理,实行“收支两条线”。
二、体制现状:“保障、激励、补充”三位一体
针对国家财政关于投入机制和收费制度的重大政策调整,北京大学研究生奖助工作坚持“系统化、规范化、科学化、人性化”的工作理念,遵循研究生教育内在规律,进一步理顺工作关系,以提高人才培养质量为旨归,以强化资源调控效应为核心,积极统筹多方资源,深化改革奖助体系及其运作机制,进一步促进奖助体系与人才培养、学科建设、专业结构优化、导师作用发挥的协同作用,实现研究生培养工作的内涵化发展。目前,学校研究生奖助体系初步形成“保障、激励、补充”三位一体的制度格局:
(一)多源流生活保障措施
研究生基本待遇水平稳步提升,确保研究生能安心专注于学业与科研工作,为提高研究生的培养质量打下坚实的基础。对于学术型研究生,学校通过统筹国家助学金专项拨款、研究生教育拨款和学校投入三方面的资金支持,统合为校设学业奖学金的形式进行资助,以保障研究生基本生活。资助额度为博士生平均1.8万/人·年,硕士生平均0.96万/人·年;对于专业学位研究生,利用国家助学金拨款进行资助,资助额度为0.6万/人·年;对于延期博士生,利用导师自筹经费进行资助,资助额度为1.8万/人·年。
(二)多样化奖优激励机制
针对不同培养目标定位,学校引入激励机制,通过多样化的奖学金项目设计,激发研究生的科研动力及创新实践能力。如,通过国家学业奖学金拨款设立“专项学业奖学金”,奖励综合表现优异的研究生;通过学校拨款设立“校长奖学金”,意在吸引优秀生源、资助拔尖创新研究生从事高水平的科学研究;通过学校拨款设立“科学实践创新奖”,用于激励专业学位优秀研究生结合专业、行业实践工作进行科研创新;通过社会捐赠设立“才斋奖学金”,用于资助人文社科领域优秀博士生从事有难度的创新性研究,提升学校传统优势学科博士生的培养质量;通过社会捐赠设立“翁洪武科研原创基金”,鼓励研究生从事高水平的原创科学研究和面向社会基层的调研,提倡实践调研与理论创新紧密结合的扎实学风。
(三)多渠道资助补充方式
为保障家庭经济困难的全日制在读研究生顺利完成学业,学校专门设立“闳材奖学金”“王文忠—王天成奖学金”提供助困生活保障。为充分发挥研究生队教学的辅助作用,由学校资助设立助教岗位;为调动研究生从事科学研究的积极性,加强导师责任意识,为研究生设立助研岗位。根据学科特点的不同,理科学部助研岗位由导师提供,社会科学学部由学校、导师共同资助,人文学部则不设助研岗位,由学校通过较大比例的一等奖学金覆盖面以保证资助水平。
三、顶层设计:合理配置资源,服务人才培养
如前所述,研究生奖助体系改革的根本目标在于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而培养质量的实现本身是一个多环节、多因素综合运行的结果。作为其中一个环节、因素,奖助体系区别于其他环节、因素的关键便在于其资源性效应。基于此,在对北京大学研究生奖助体系改革进行顶层设计时,学校强调以资源配置为核心、为关键,着力体现以下几方面改革原则:
(一)统筹经费来源渠道,强化导师成本分担意识
经过综合预估、科学测算,北京大学目前已形成“以国家、学校投入为基础、以导师投入为调节、以社会捐赠为补充”的经费来源体系。具体来说,主要有以下几种形式:一是经费合并,通过将多种经费融合统筹来加大资助力度,这种方式主要用来提高研究生基本生活水平;二是经费拆分,根据研究生培养目标的不同,以差别化的评选标准进行奖优,保证奖学金使用的公平与效率;三是经费配套,学校对需要支持的学科、院系给予经费支持,以激发院系与导师的积极性与主动性。资金渠道的合理疏通与科学统筹有力地配合了资助体系改革,提高了资助效率。
研究生作为高校科研的主力军,发挥着日益重要的作用,据资料显示,目前,学校超过85%的理工科研究生参与过导师的课题研究。由此,学校根据不同学科的特点,在导师支付助研津贴的管理上,采取差异化的政策方案,即:理学部和信息与工程学部,由导师提供研究生全额助研岗位,社会科学学部由学校和导师(或院系)各承担一半经费,人文学部由于已有高比例、高额度的学业奖学金覆盖,研究生不再享受助研津贴。助研津贴由指导老师根据博士生参与课题的工作量进行动态调整,一方面激发了对研究生的科研激励性,另一方面也增强了导师的成本意识,有利于研究生培养质量的保证。经过多年政策推进,导师所支付的助研经费投入逐年增加,已成为研究生资助的重要来源,目前学校每年导师的助研经费总投入已超亿元。除助研经费的分担,学校还在延期博士生培养和调控招生等项目上,根据学科特点,尝试引入由导师分担部分成本的相关制度设计,取得了一定的积极效果。
(二)坚持以学生为本,进一步明晰奖助功能定位
自2006年逐步实施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以来,各高校在奖助体系设计上均更加着重突出奖学金的激励作用,试图通过资助来激发研究生学习、科研的积极性。在北京大学奖助体系中,学业奖学金覆盖面最广,已成为研究生的主要生活保障来源,也是研究生最为关注的奖学金项目之一。在设立之初,学校希望通过学业奖学金的差别化评定,引入激励机制。但在具体的政策实施过程中,学业奖学金的高竞争度、强刺激性曾一度导致部分研究生急功近利,趋向于在学术成果上追求“短、平、快”,产生了一定的负面效应,破坏了潜心治学的学术氛围,从而导致学术实践中的“集体困境”;另一方面,现实中也出现不少院系在基层操作时,最终采取平均主义的方式分配奖学金项目的情形。可见,学业奖学金作为主要的资助形式,当其同时承载保障基本生活与激励两方面功能预期时,实施过程中便难免出现政策目标的龃龉、错位。
事实上,“需求层次理论”之父、美国心理学家马斯洛(Maslow, A.)早已指出,个体只有满足了基本生存需求后,才能够出现更高层次的自我实现需求。由此,在国家助学金拨款的基础上,学校进一步通过自筹经费加大资金投入,以高水平的资助保证研究生的基本生活水平。另一方面,在校设学业奖学金其基础上,通过国家学业奖学金专项拨款、校自筹经费等途径,进一步设计“校长奖学金”“专项奖学金”“科学实践创新奖学金”等项目,配合国家奖学金项目,强化奖优机制,真正发挥资源的激励作用。
(三)发挥奖助资源效应与杠杆机制,提高经费使用效能
在有效盘活各类资源的基础上,学校进一步发挥奖助所特有的资源效应与杠杆机制,使之与招生、培养、学籍管理、学科建设等工作形成联动,构造多维度的培养、建设合力,整体推进了北大研究生教育的良性发展。如将经费分配与绩效因素挂钩,进一步优化经费管理模式。以往的经费管理模式,学校主要根据各院系的研究生规模作为主要的衡量指标,缺乏激励因素。改革后,学校以奖助体系作为调控杠杆,在通过规模测算确保基本公平的基础上,进一步将专业与学科评估等绩效因素作为参考指标,引入竞争机制,形成“规模-绩效”相结合的分配方式。通过高效的经费管理模式,期望达到优化研究生培养结构、优化学科布局的效果。再比如,将各类奖学金的发放与学生注册状态相结合,对于未注册的学生,停发各类奖学金。通过环节联动,学生按时注册率明显提高。
(四)调动院系层面的积极性,丰富、完善经费管理模式
作为一所综合性研究型大学,北京大学研究生教育面临学科、专业众多,差异巨大,统一规则往往难以适应不同院系、专业实际情况的现实困难。由于各院系的学科发展规律与研究生培养需求存在差异,对研究生的科研评价体系、激励方式也各有特点,惟有根据院系自身特点,结合实际,充分发挥院系对资金的统筹能力与管理自主权,方能最大限度地发挥资源使用效能。当前,学校以校级-院系二级管理模式改革为契机,在奖助体系改革方面,逐渐推进自上而下与自下而上相结合的管理模式:在综合考虑学校整体发展方向基础上,积极支持配合各院系根据实际情况稳步调整相关奖助政策,提高院系的奖助经费管理自主权,不断提高奖助政策的适切性。
一方面,学校逐步下放资源统筹权力,扩大经费运作空间,丰富管理方式。以数学科学学院为例,其学科特点是以基础理论研究为主,又面临着本科教学工作量大,助教需承担大量工作的现实,学校根据统一标准下拨的助教预算已难以满足需求。针对现实中的困难,经数学科学学院提出申请,学校支持其统筹运用学校下拨的各类资助经费,提高经费自主权,将助教津贴与学业奖学金进行捆绑,并有意识地加强对助教岗位的资助,有效地解决了学院现实问题。在日常的奖学金管理方面,学校对奖助信息管理系统进行全面的升级改造,创新性地首次采用动态模块的设计思想规划新系统,大幅提高系统的适用性与高效性,并同时将奖学金的调整、发放等权限交由院系管理,院系可以根据学生出国、休学等具体情况进行奖助学金的调整,大大加强了院系的积极性。
另一方面,学校积极推进奖助政策在院系实施中的适切性,满足多方利益诉求。以调控招生计划政策为例,学校自启动培养机制改革以来,将一定比例的招生名额用于支持重点人才、重大项目和重点学科的发展,鼓励有条件的学科争取国家重大课题和经费。随着导师成本意识逐步增强,一些院系根据实际情况,希望能够加大调控的覆盖面;同时,囿于科研项目的经费管理政策,高额的调控经费难以支付。经学校、院系的积极推动,调控招生计划政策得以丰富,形成基本调控招生计划与科研经费资助模式并行的方式,较好地满足了不同院系的实际需求。
四、反思与展望
(一)克服过度市场化发展弊端,通过监督、引导强化导师育人作用
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的核心是强化以科研为主导的导师责任制,明确科学研究在研究生培养方面的重要性。改革实施以来,相关政策将科研经费与招生、培养等资源分配过程挂钩,经费逐渐成为导师争取研究生招生名额与科研团队建设的重要资本,研究生教育市场化程度也随之提高。市场化的失重导致导师对自己的角色定位发生质变,生存环境的压力使得他们处于教学与科研的矛盾之中。正如曾担任密西根大学校长的杜德斯达(Duderstadt, J.)所言,“教师为其研究项目吸引资金的能力,已经成了职称晋升和薪水高低的决定因素,这些压力迫使他们忙于合作性研究、组织研究项目以及与政府和大学的官僚机构打交道,所有这些使他们无法安心于教室和实验室”。(杜德斯达)此外,由于现行体制缺乏对导师培养行为的监督,在课题制培养模式下,极易引发师生关系的异化。就此,学校应加强顶层设计、完善制度建设:一方面,建立健全对导师行为的监督机制,正确发挥市场化的积极作用;另一方面,形成多元化的导师评价体系,以立德树人、教书育人作为导师的培养目标,建设品德高尚、学养深厚的导师队伍。
(二)回应研究生教育结构调整趋势,通过进一步完善资助体系加大对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的扶持力度
为更好地适应国家经济社会发展对高层次、多类型人才的需要,2009年以来,国家不断调整优化研究生教育结构,大力发展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以北京大学校本部为例,2008年至2014年六年间,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的人数与比例均实现翻倍增长,其院系分布也从2008年的光华管理学院、法学院两所扩展至目前包括中文系、数学科学学院等在内的15个院系,已然成为学校研究生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目前,学校结合国拨经费,从2014年秋季学期起,对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发放研究生国家助学金,保证研究生的基本生活;同时,通过“科学实践创新奖”等奖学金进行奖优。然而,由于培养目标的不同,专业学位研究生的培养更强调专门性的社会实践能力;同时,高额的学费也给专业学位研究生带来较大的负担。针对种种现实问题,专业学位研究生的奖助体系与相关政策亟待完善。
(三)针对运行中的种种“意外性结果”,通过加强政策学习与发挥基层智慧提高奖助政策的执行成效
现实经验告诉我们,研究生奖助政策往往涉及到院系、导师与学生等多个利益相关体,同样一项政策在实施过程中,由于受信息不对称、基层管理者对政策的自由裁量以及政策受众多重博弈等多方面因素影响,一定会导致政策在执行过程中出现形变,导致不少“意外性结果”。事实上,这是政策过程中的正常状态。面对上述情形,一方面,学校奖助管理工作部门需更加耐心、细致地利用各种渠道,采取多种形式以加强现有奖助政策的宣传、解释力度,并在此基础上加强政策基层执行者,即院系管理者及更广大的师生层面,对学校奖助政策的了解、学习;另一方面,则不妨在政策执行该放手处大胆放手,进一步放宽院系统筹经费资源的权力,扩大经费的运作空间,使院系在经费使用上拥有“融、分、配”的自由度,从而满足现实中更为多样化的利益诉求,切实为研究生培养创造宽松、良好的外部资源环境。
注释:
[1]国务院: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
[2]刘明利,杨虎,张林,周婧:论奖助工作在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中的调控功能——以北京大学研究生奖助工作为例[J].研究生教育研究,2012,(5):25-29 .
[3](美)詹姆斯·杜德斯达,著,刘彤,等,译. 21世纪的大学[M].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05:96-9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