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外增负”难题须系统求解
2017-02-14汪明
生怕“落伍”,希望“抢跑”,是不少家长热衷于课外补习的一个重要原因。中小学生课外补习量大、课外负担过重问题已经引起政府的高度重视。中办、国办印发的《关于深化教育体制机制改革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明确提出:切实减轻学生过重课外负担。
减轻学生过重课外负担,要求进一步提高课堂教学质量。课外负担与课堂教学紧密相连,就当前减负而言,要着力解决“课内不讲课外补习”问题。这种现象虽然只存在于少数学校、发生在个别教师身上,并不具有普遍性,但对于这种加重学生负担的做法,必须加以纠正。正如《意见》所指出的,严格按照课程标准开展教学,提高教学针对性。同时,要着力解决“作业量大、作业时间长”的问题。经过近年来的不懈努力,特别是通过提高课堂教学质量,严格控制作业量和作业时间,这种现象已经有了明显改观,但并不意味着这一问题已经完全解决。《意见》提出,合理设计学生作业内容与时间,提高作业的有效性。当前重申这一要求,其实仍然具有很强的现实针对性。
减轻学生过重课外负担,要求进一步建立健全课后服务制度。很多小学生放学之后的课外补习,实际上是满足一种托管需求。对于孩子放学早、没时间接孩子的“三点半难题”,探索实行弹性离校时间,无疑是一种积极的做法。《意见》提出,鼓励各地各校根据学生身心发展特点和家长需求,探索实行弹性离校时间,提供丰富多样的课后服务。课后这段时间究竟让学生做什么?如果采取集体教学或补课,成为课堂教学的延伸,势必有进一步加重学生负担的风险。因此,明确课后服务内容非常必要,如安排学生做作业、自主阅读、体育、艺术、科普活动以及娱乐游戏、拓展训练、开展社团及兴趣小组活动等。
减轻学生过重课外负担,要求进一步形成家校共同育人合力。只有让家长和学校共同担起责任,减负才能真正落到实处,“学校减负、家庭增负,校内减负、校外增负”现象也才能得以扭转。《意见》提出,改善家庭教育,加强家庭教育指导服务,帮助家长树立正确的教育观念,合理安排孩子的学习、锻炼和休息时间。但需要指出的是,解决“家庭增负”“校外增负”问题,只是希望家长转变教育观念还远远不够,坚持素质教育导向,深入推进考试招生制度和教育质量评价制度改革,依然是一项重中之重的任务。
减轻学生过重课外负担,要求进一步规范校外教育培训机构。针对校外教育培训机构良莠不齐,一些涉及学科的课外辅导班在教学内容上盲目拔高,还有一些校外教育培训机构暗中为公办学校选拔生源等问题,需要下大力气进行整治。《意见》提出,规范校外教育培训机构,严格办学资质审查,规范培训范围和内容。当前,尤其要严查与学校挂钩招生、利益输送以及公办学校教师到校外教育培训机构任教行为,探索建立负面清单制度和联合监管机制。
减轻学生过重课外负担,要求进一步营造健康教育生态。何谓健康教育生态?一是要有科学的教育理念;二是要有科学的教育质量评价标准。《意见》提出,大力宣传普及适合的教育才是最好的教育,才是落实全面发展、人人皆可成才、终身学习等科学教育理念。要把促进人的全面发展、适应社会需要作为衡量教育质量的根本标准,克服简单以升学率和考试分数评价教育质量的现象和做法。
“学校减负、家庭增负,校内减负、校外增负”,是近年来推进减负工作中出现的一个突出问题。面对中小学生课外负担过重的现实,政府、学校、家长和社会需要共同努力,为切实减轻学生过重课外负担尽一份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