锐意进取 攻坚克难加快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
2017-02-14
均衡发展是义务教育全面普及之后的战略性任务,是促进教育公平、办好人民满意教育的直接体现,更是基本实现教育现代化的基础性、先导性、全局性工程。省政府与教育部签署的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备忘录明确,到2018年,全省119个县(市、区)全部通过国家义务教育基本均衡发展督导评估认定。列入2017、2018两年规划目标任务的34个县(市、区),均为教育基础相对薄弱、学校办学条件相对较差的县区,如期实现规划目标,时间紧迫,任务繁重。我们一定要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按照教育民生领域“兜底线、保基本、补短板”的要求,聚焦教育精准帮扶,聚焦落实“全面改薄”,聚焦学校标准化建设,今明两年全部实现义务教育基本均衡,为加快推进义务教育从基本均衡向优质均衡升级、从外延均衡到内涵均衡升级奠定坚实基础。
一、落实政府责任,加大教育投入,确保保障到位
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各级政府是责任主体,县级政府作为第一责任人,负全责。市、县(市、区)政府要切实提高认识,强化责任,坚持把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列入党委、政府重要议事日程,纳入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在政策指导上重点考虑,优先安排。要层层分解任务,纵向落实省、市、县三级政府发展义务教育的责任,横向明确教育、发改、财政、人社、编办、国土、住建、环保等部门的职责,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内外联动、齐抓共管”的格局。各市、县(市、区)要进一步统一思想,统一行动,充分认识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多方面重大意义和深远影响,按照目标规划时间表和路线图的要求,加强统筹规划,对照国家和省定标准,认真查找薄弱环节,解决突出问题,及早制定工作计划,采取有效措施,提高政府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努力程度,提升公众对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满意度,确保如期实现义务教育基本均衡发展规划目标。要把大幅增加教育财政投入作为实现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目标的关键,严格落实法定的“两个提高”“三个增长”要求。
二、合理配置资源,加强薄弱环节,加快促进义务教育公平发展
一要科学优化农村中小学布局。针对贫困县农村生源减少、农村学校萎缩问题,各市、县要统筹考虑新型城镇化推进、户籍制度改革、计划生育政策调整、城乡人口变化及学龄人口流动、农村地理环境、交通状况、教育保障能力、学生家庭经济负担等因素,按照国家有关要求,处理好提高教育质量和方便学生就近入学的关系,编制好本市、县(市、区)教育的新地图,进一步优化贫困地区教育资源,合理布局农村中小学校。所有贫困县要对现有农村中小学校布局进行全面排查,严格履行学校布局优化方案的制定、论证、公示等程序,兼顾公平和效益,因地制宜、分类施策,做到该留的留、该撤的撤、该补的补,确保农村适龄儿童少年就近接受义务教育。对人口稀少、地处偏远、交通不便的贫困山区,保留并办好必要的乡村小规模学校或教学点;对地理位置并不偏远、交通较为便捷的贫困山区,目前已经成为“空壳”或只有极少数学生的学校、教学点,要在妥善安置在校学生就学后进行撤并;对生源持续减少、学校萎缩严重却仍在投入大量资金建设、采购的项目,要认真排查评估,停止大规模投资建设,杜绝浪费,调整的资金、设备要用于改善现有寄宿制学校和教学点办学条件;对人口逐年增长、目前没有学校或教学点偏远的村庄,要补建学校或教学点;对采煤沉陷区贫困人口搬迁、易地扶贫搬迁农村要规划好中小学校建设,根据学生规模建设好移民学校,确保搬迁学生就学。因撤并学校造成学生就学困难的,县级政府要因地制宜,采取多种方式予以妥善解决。
二要全面加强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全面改善贫困地区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工作是党中央、国务院聚焦贫困地区义务教育发展、保障教育公平而作出的重大决策。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加强“全面改薄”项目规划和资金统筹,加大省级资金支持力度。各地要抓落实,抓好双月通报制度、定向调度制度、公开公示制度、监督举报制度、定期检查制度、突发事件的应急机制、责任追究制度、第三方评价制度等八项制度机制的落实。要抓统筹,切实抓好项目统筹、力量统筹和资金统筹,研究解决项目实施过程中的用地难、审批周期长、采购环节多等问题,落实设施设备购置项目的政府采购、招投标等制度。要抓进度,落实分年度校舍建设项目和设施设备购置项目。要抓质量,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标准和建设规范标准,严格按照抗震设防标准和综合防灾要求,不折不扣地履行基本建设程序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建立工程质量责任制,严格项目管理,确保工程质量。要抓安全,校园内新建、改扩建项目,要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度,避免发生安全事故。各市、县要根据学校规模变化情况,适时调整教育经费投向,结合国家加快水电路气等基础设施向农村延伸,在交通便利、公共服务成型的农村地区合理建设义务教育寄宿制学校。要加快建设学校宿舍、食堂,实现“一人一床位”,消除“大通铺”现象,满足室内就餐需求;要改善寒冷地区学校冬季取暖条件,保证取暖经费;要充分利用我省启动实施农村中小学厕所“旱改水”工程之机,改善如厕环境;要改善浴室条件,设置淋浴设施;要改善体育和艺术教育场地,配备音体美器材,建设好图书馆(室)、广播站、活动室、医务室等,满足教学、文化和生活需要。要让人民群众看到变化,有实实在在的“获得感”。要切实提高教育资源使用效益,避免出现“边建设、边闲置”现象。
三要办好必要的乡村小规模学校和教学点。对保留和补建的乡村小规模学校和教学点,各市要制定乡村小规模学校和教学点办学条件、教师配备等基本标准,明确乡村小规模学校和教学点基本要求,保证最基本、最安全的办学条件。要以县为单位制定建设和管理工作方案,采取多种措施,切实提高质量。要按生师比和班师比相结合的方式为乡村小规模学校和教学点配备教师,建立健全学区内教师到教学点任教、支教和校际之间教师定期交流制度,采取有效措施支持优秀教师到乡村小规模学校和教学点工作。县域内对口帮扶工作覆盖到所有乡村小规模学校和教学点。要完善乡村小规模学校办学机制和管理办法,将乡村小规模学校和教学点纳入乡村中心学校考核,加强乡村中心学校对乡村小规模学校、教学点的指导和管理。要充分应用数字教育资源,采取“送教”“走教”等多种形式,保障乡村小规模学校和教学点开齐开全课程,提高教学质量。
四要合理配置城乡教师资源。各地要按照“总量平衡、退一补一”原则,建立年度教师补充机制,严禁“有编不补”,长期使用临聘人员。要大力推行中小学教师“县管校聘”管理改革、义务教育办学模式改革,建立义务教育学校教师校长交流制度和奖励机制,推动教育资源向乡村学校流动。要实施好“免费师范生”“特岗计划”,吸引优秀教师到乡村学校从教。要落实乡村教师生活补助政策,对21个集中连片特困县乡村教师按每人每月300元发放生活补贴,其他贫困县可以参照执行,所需资金由当地县级财政负担。要把乡镇及以下农村学校在编在岗教师纳入乡镇工作补贴实施范围。要采取措施提高寄宿制学校班主任特殊岗位生活保障。要按规定将符合条件的乡村教师住房纳入当地住房保障范围,合理规划并加快乡村学校教师周转宿舍建设,满足乡村教师基本需要。要把乡村教师培训纳入基本公共服务体系,保障经费投入,确保乡村教师培训时间和质量,国培计划、省培项目要向贫困地区和乡村教师倾斜。同时还要建立乡村教师荣誉制度。
五要大力促进优质资源共享。充分发挥优质教育资源的带动辐射作用,扩大优质资源覆盖面。以市为单位统筹实施义务教育结队帮扶,市域内建立市直、市辖区优质学校对口帮扶贫困县农村学校,县域内建立城区学校对口帮扶农村薄弱学校、乡镇中心校对口帮扶所在乡村小规模学校和教学点,逐县、逐校制定帮扶方案,建立稳定的“一对一”结对帮扶关系。大力推进义务教育办学模式改革,采取城乡学校联盟、集团化办学、学区制管理等模式,积极推动城镇优质学校在教师配备、教学管理、教研培训、学校文化等方面与农村学校实现资源共享。实行优质普通高中招生指标合理分配到农村初中的办法,适度提高分配比例,加强农村初中的吸引力。可通过加快贫困地区学校信息化基础设施设备建设,提高贫困地区教育信息化,实现“宽带网络校校通”“优质资源班班通”和“网络学习空间人人通”。运用“互联网+”思维,推进“专递课堂”“名师课堂”和“名校网络课堂”建设和应用,促进贫困地区共享优质教育资源,整体提升贫困地区办学水平。
六要提高困难群体教育保障水平。一是建立完善贫困学生教育资助体系。完善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落实好“两免一补”政策,保障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接受义务教育,不让一名孩子因贫失学。二是持续加大落实农民工随迁子女在流入地接受义务教育政策,完善后续升学政策。三是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优先满足留守儿童在寄宿制学校的寄宿需求,确保农村留守儿童不因贫困而失学。中小学校要对农村留守儿童受教育情况实施全程管理,加强留守儿童的心理健康教育,帮助农村留守儿童通过电话、视频等方式加强与父母的情感联系和亲情交流,促进留守儿童心理、人格积极健康发展。四是落实特殊教育提升计划,加强30万人口以上的县(市、区)建成1所独立的特教学校、特殊教育学校机构和编制、“一人一案”、特殊教育师资队伍建设和特殊教育补贴、在普通中小学校建设资源教室政策的落实。采取随班就读、进特教学校和送教上门等形式,提高特殊教育普及水平。五是完善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工作机制,在深入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国家试点的基础上,根据中央奖补政策,指导、鼓励其他县开展地方试点。
三、加强学校管理,推进素质教育,努力提升义务教育质量
一要有效提高学校管理水平。树立先进的学校治理理念,完善义务教育治理体系,推进中小学章程建设,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优化学校内部管理,规范校长、教师的管理和教育教学行为,提升办学品质,推动学校不断提高管理水平。扎实开展“阳光、友爱、向善、正气”主题教育,预防和整治校园欺凌。
二要树立科学的教育质量观。要大力推动教育质量观的转变,坚持摒弃实际存在的考试分数和升学率至上的观念,以此引导社会树立正确的成才观,政府树立正确的政绩观,学校和教师树立正确的育人观,家长和学生树立正确的成长观。推动人才培养从片面追求升学率向培养学生综合能力、促进学生全面发展、个性发展转变,从关注尖子学生向面向全体学生因材施教转变,从封闭、灌输式的课堂教学向开放、系统地培养转变。
三要深化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坚持立德树人,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国民教育全过程。充分利用信息化教育手段改进课堂教学方法,运用启发式、探究式、讨论式、参与式等方式,培养学生的学习兴趣,保护和激发学生的好奇心和求知欲,切实提高课堂教学效果。要有效利用青少年校外活动中心等场所,丰富学生的社会实践和校外活动,培养学生的学习能力、实践能力、创新能力和适应社会能力。加强学校体育工作,加快普及校园足球运动,促进学生身心健康、体魄强健、意志坚强。改进美育教学,培养学生的审美情趣和人文情怀。
四要改革义务教育质量评价体系。鼓励学校结合实际,将传统文化继承和独特校园文化培育紧密结合起来,充分发挥自身办学优势,在追求个性发展中办出特色,办出水平。建立基础教育质量保障体系,健全教育教学质量和学生学业质量评价体系,切实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过重的课业负担,让学生健康快乐成长。
四、强化教育督导,从严坚持标准,不断完善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长效机制
一要充分发挥教育督导的督政职能。建立市、县(市、区)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评价制度,完善市级教育行政部门目标管理考核制度,做好全面改善贫困地区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工作及实施教育重点领域、重大政策、重大项目落实情况专项督导,切实督促各级政府尽职履责。要进一步完善督导评估指标体系,规范督导评估程序,健全责任制度、公告公示制度、监测复查制度、整改制度,严格落实申报制和淘汰制,强化约谈和问责。
二要充分发挥教育督导的督学职能。建立中小学校管理评价制度,加强市、县(市、区)教育督导机构和责任督学建设,以国家中小学校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创新县(市、区)工作评估认定为契机,在推广太原市迎泽区试点经验做法的基础上,全面建立督学责任区,不断完善责任督学工作职能,创新督导方式方法,运用现代信息技术手段,建立良好的工作机制。在通过国家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督导评估认定的县(市、区)率先积极推进中小学校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创新县(市、区)工作,充分发挥责任督学挂牌督导作用,强化对学校管理和规范办学的日常督导,力争“十三五”全省119个县(市、区)全部通过国家中小学校责任督学挂牌督导评估认定。加大对规范办学行为的监管和查处力度,推动学校提高办学水平。
三要充分发挥教育督导的评估监测职能。进一步健全教育质量评估监测体系,完善中小学校素质教育督导评估办法,加强素质教育评估,引导学校遵循教育规律和人才成长规律实施素质教育,引导社会按照正确观念评价教育和学校。禁止单纯以升学率对学校排名,单纯以课业分数对教师和学生排名。分类开展各级各类评估,确保教育评估监测的质量和效益。认真落实国家《义务教育质量监测方案》,配合国家做好今年10个县(市、区)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科学学习质量、德育状况监测工作,启动我省义务教育质量监测工作,推动各级政府提高决策的科学性和管理的有效性,指导学校改进教育教学,实施素质教育,促进学生全面发展,提升义务教育质量保障水平。
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是人民群众的热切期盼,也是历史赋予我们的光荣使命。我们要在省委、省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撸起袖子加油干,锐意进取,攻坚克难,加快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为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基本实现教育现代化而不懈奋斗,用实际行动给省委省政府、给全省老百姓交一份满意的答卷,以优异的成绩迎接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