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甸县农民专业合作社促农增收作用的现状及对策
2017-02-13唐晓梅
唐晓梅
摘 要:农民专业合作社是随着改革开放和市场经济发展而出现的一种社会经济组织形式,《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合作社法》的出台,施甸县农民专业合作社得到迅猛发展,经营品种涉及烤烟、蔬菜、水果、中药材、养殖、农机等各行各业,为农民增收发挥了重要的作用。
关键词:农民专业合作社;促农增收
一、施甸县农民专业合作社促进农民增收的现状
1.施甸县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情况。施甸县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注册成立农民专业合作社245个,其中:种植业178个、林业12个、养殖35个、服务业12个、渔业1个、专业合作联合社2个。按《登记条例》登记的专业合作社成员数27144户,占全县总户数的34%,2015年组织销售农产品总值46033.56万元,实现经营收入8860.57万元,盈余1343.26万元,按交易量返还成员963万元,按股分红133万元。合作社经过多年的发展,至今被评为国家级示范社3个、省级示范社7个、市级示范社8个。
2.施甸县农民专业合作社促进农民增收的经验做法
(1)农户联合,增强市场竞争能力。农民专业合作社本身就是同类农产品生产经营者或者同类农业生产经营服务的提供者、利用者,自愿联合、民主管理的互助性经济组织。施甸县是一个农业县,世世代代都是靠种植各类农产品为生,合作社的出现改变了原来以家庭为单位的零星生产、单打独斗的生产模式,提高了农民的组织化程度,增强了抗击市场竞争能力。
(2)发展优势特色产业,增加农民收入。农民专业合作社围绕当地资源优势和产品特色,促进了特色产业的发展,增加了农民收入。如施甸县傣荣果蔬专业合作社是一个傣族聚居的民族村小组,地处干热河谷地带,交通便利,自然生产条件好,年平均气温在22.9℃,最高气温42℃,终年无霜,其得天独厚的自然气候与人文环境,造就与发展了热带、亚热带多种类型经济作物,是果蔬种植生产的优势区域,是施甸县种植反季蔬菜是最佳区域。2015年合作社果蔬种植面积6000亩,其中:苦瓜种植874亩,无筋豆1200亩,西瓜900亩,香蕉400亩,辣椒1600亩,茄子800亩,其它水果226亩。2015年收购销售果蔬8021吨,实现销售收入5200万元,入社农户可实现亩销售利润3500元,入社农户人均纯收入达9056元,比全县人均纯收入高1816元。
(3)推广新品种、新技术,培养新型农民。农民专业合作社通过试验示范、技术培训,推广新技术和新品种,成为现代农业科技的倡导者和实践者。同时,通过参与专业合作社的建设、组织管理和民主决策,逐渐培养了一批懂市场、通技术、能经营、会管理的新型农民。如施甸县傣荣果蔬专业合作社有5亩良种示范基地,引进适合本地种植的良种在示范基地进行试种,试种成功后才在合作社进行大面积推广,有效减少了种苗不适应气候所带来的减产、绝收风险。合作社按《绿色食品管理办法》积极组织种植、生产、销售。基地环境条件严格执行NY5010—2002标准;肥料使用严格执行NY/T3P4—2000标准;农药严格执行NY/T3P3—2000标准,致力于无公害食品生产。辐射带动周边农户3000多户,种植蔬菜和水果7800余亩,拉动了全县果蔬种植业的发展。
(4)为社员垫付农资款,解决社员资金难题。合作社还为社员统一提供良种、肥料、地膜等各类农资,为社员垫付农资款,待社员交售蔬菜时分次扣还垫付款,有效解决了社员资金困难问题。施甸县傣荣果蔬专业合作社、施甸县齐鲜果蔬专业合作社、施甸县仁和承德果蔬专业合作社等多数合作社都采用这此方法为社员减轻生产费用不足的难题。
(5)通过土地流转,推进适度规模经营。在稳定家庭承包经营制度的前提下,以农民专业合作社作为组织载体,按照依法、自愿、有偿的原则,实现了土地合理、有序的流转,提高了土地经营效益。施甸县姚关镇湿地红莲藕种植专业合作社的经营参与者山邑社区流转土地1306亩,其中社区集体承包1006亩,依靠科学技术连片规模化发展莲藕种植产业。土地流转租金每亩800元都从每年的经营收入中坚持“保基本惠农户,梯次分成”的原则,按时兑付给农户,确保出租土地农户“旱涝保收”。
(6)支持大学生村官领办、创办合作社项目。大学生村官领办、创办合作社,由本人提出申请及提交合作社项目可行材料,以县人社局、农村信用社等涉及“贷免扶补”的单位牵头,乡镇人民政府、县供销社、县财政局及县级涉农部门联合对合作社进行项目可行性评定及实地考察,对符合支持、发展前景好的给予“贷免扶补”政策支持。
二、施甸县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中存在问题
1.合作社管理不规范。农民专业合作社管理体制不规范,工商、水利、供销、林业、财政、农业多家涉足,我县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管理办公室在县供销社,具体负责专业合作社的审批、设立等事项,农经站除上级安排填报相关合作社报表、示范社申报工作外,其他合作社工作都是县供销社组织安排。我县没有安排专业合作社专门的经费给我站,我站经费紧张,无法深入各农民专业合作社调查研究,乡镇农经站也没有专门的经费,致使对各农民专业合作社了解甚少,在数据的取得上相当困难,希望上级有关部门引起重视,理顺相应的管理体制。
2.合作社资金缺乏,自我发展能力较差。施甸县农民专业合作社由乡村筹办和大户牵头组建的占多数,资金来源主要是个人出资,成员集资和农民入股等方式,实力弱、抗御风险能力差、发展后劲不足。
3.运作规范度需进一步提高。施甸县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注册成立农民专业合作社245个,虽然每个合作社都制定了统一格式的各项规章制度,但多数流于形式,在执行上有一定差距。原来我县制定了一项扶持政策(对新成立的合作社在验收合格后有一万元的财政扶持,后来出台新的扶持政策终止了此项政策),有的合作社为的是财政扶持,登记注册后疏于管理已名存实亡。
4.发展经济产业与生态保护政策相矛盾。食用菌的种植需要大量树木作为菌棒原材料,树木的砍伐毁坏的自然生态平衡,政府严禁砍伐树木制约着食用菌产业的发展,原本发展甚好的施甸县将台山食用菌专业合作社、施甸县墩子食用菌专业合作社被迫停厂并不得不注销这两个合作社,就连被评为市级示范社的施甸县南疆食用菌专业合作社目前已位于停止生产的边缘。
三、施甸县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对策
1.坚持数量与质量共存。坚持“不求数量多,但求有生命力,不求参加人员多,但求都受益,不求规模大,但求效益高”的推进思路。合作社的发展应本着成熟一个,发展一个,不能一味的追求合作社的发展数量、入社社员的入社率,为了完成上级政府部门的考核任务,发展一些尚不成熟的合作社充数。
2.合作社管理体制需进一步规范。施甸县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管理办公室设在县供销社,县级每年安排一定的财政预算,具体负责专业合作社的审批、设立、管理等事项。而农经站负责填报农业部《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情况》报表、负责组织上报省级示范合作社的申报工作,县级也没给农经站安排相应工作经费,农经站是贴钱干工作,建议上级部门理顺管理体制。
3.加强对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指导和管理。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管理办公室要跟各方面作好协调,加强对合作社管理人员开展培训,提高成员综合素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