童蒙书法艺术性教育遮谈
2017-02-13■王盼
■王 盼
童蒙书法艺术性教育遮谈
■王 盼
一、童蒙书法教育的艺术性转变
1.教育目的的艺术性转变
古代儿童书法教育作为儿童的基础性教育,其本质是为识、读、写的技能性教育,以漂亮、工整为审美标准,为古代选官制度的考试做准备,现代书法教育则置于艺术教育体系之下。秦代“学童”选官制度最重视的是学童的书写能力,到了汉代,“太学出仕”和“鸿都门学”把书法建筑在选官制度的标准体系之中,凸显了书法在官员书写文字的实用性意义。魏晋南北朝,随着仕族大家的崛起,遒美的书法成为寒门士子出入仕途的“敲门砖”。唐代确立了“以书取仕”的选官制度,宋代日趋成熟,“书学”同太学一样实施“三舍法”选官。清代科举制对书法提出了更为严格的要求:乌、黑、方、光的馆阁体顺势而出,书法教育的标准和原则自然趋向于选官制度的书法要求,其实用性要求也导致了字体死板形式的出现,避之不及。目前,随着国家书法艺术教育政策的落实,为了促进童蒙书法体系的良性建构,教育的立足点须在当前书法教育的基础之上建筑儿童的德、智、体、美、劳的协调发展的书法教育,从而使书法教育从“实用性教育”转到“艺术性教育”的层面。
2.教育途径的艺术性转变
童蒙接受书法教育在古代来说大概有四种途径:家传、师授、官学、专科学校。书法家传即是家里擅长书法的前辈对自己的子孙后代进行书法教育,其优势是不受时间限制,传授便利,局限性在于易受某人观念的影响,形成固守某一书法风格的误区。它的教育理念源于我国古代“子承父业”“世守其业”的传统观念,古代书法的“刻碑”工匠的代代相传是其典型代表。师授意指在私塾学堂传授书法知识的教育情形,书法教育以实用性的识字教育立足。官学作为国家公办性质的书法教育体系承载着书法教育的主要力量,是古代书法教育的向导,官学生的主要出路是“以书取仕”,或是做个抄录书手。因此,不论哪种书法教育类型,实用性都是书法教育的重要理念。不仅如此,从书法教育的历时性来看,在教育实施的过程中,汉代的鸿都门学、唐代的弘文馆、明代的奎章阁等专科书法艺术学校,主要以迎合官方需要而进行书法教育,并没有发挥出艺术性教育的真实性效应,是基于实用性书法教育层面进行浅显的“写字教育”。现代以来,书法教育作为义务教育的重要项渐渐被政府重视,1963年浙江美术学院招收了第一批书法研究生,标志着书法作为一门专业艺术门类在中国开始立足。如今,在政府政策的号召下,书法作为教学的重要课程渐次进入中小学课堂,为儿童书法的基础性培养奠定了基础。同时,民间儿童书法培训机构作为书法教育的重要力量,虽然质量上良莠不齐,行业上已蔚然成风,因此,作为书法艺术教育的基础形态,勾勒出良性的教育思路显得尤为重要。以古为鉴,为了使书法艺术教育的机构体系逐渐完善,向良性方向发展,专业化、艺术化是书法教育机构的可行性之路。
3.书法教材和教育理论的艺术性转变
书法的教材范本的确切记载自商周开始,书法教育也从这里谈起。《周官》言保氏依据汉字的形成规律教“六书”,倾向于对儿童汉字的基础技能掌握能力的培养,称做汉字书写教育。到了秦朝时期,“书同文”政策颁布,秦始皇罢黜不与秦篆相同者,童蒙的书法教育范本作为官方规定的“字书”类型的识读写范本,教育的本质在于写字教育,李斯的《仓颉》,赵高的《爰历》便成为当时儿童书写教育的范本。《汉书·艺文志》汉兴,萧何草律,亦著其法,曰:“太史试学童,能讽书九千字以上,乃得为史。又以六体试之,课最者以为尚书、御史、史书令史。字或不正,辄举核。”很明显,汉朝书法的目的是为了宫廷御用,因此字体要求必然“端正”,书法教材也必然是以“端正”为原则。作为汉以来书法教材的现状,它的制定完全是为了实用的“端正”要求,书法教育也随之停留在实用层面。隋唐以来,由于书法字体的基本确立,书法艺术教育得到更为重视,在考取功名的功利性目的的驱动下,一大批读书人成了实用性教育的受益者,书法开始相应的从写字里分离了出来。唐代的科举取士制度以“身、言、书、判”为评判基础,“书”就是指书法,评价标准就是“工整”,在这样的背景下,童蒙书法的教育必然以端庄工稳的楷书作为学习的范本,书法教育的审美价值体系的建构以科举制下的书法审美标准为依据。宋代以后,书法的学习范本随着科学的进步有了很大的拓展,尤其到了清代晚期,碑刻的大量出现,甲骨文的发现,书法教育理论也亦步亦趋,比较权威的有郑杓《衍极》、丰坊《书诀》和《童学书程》、康有为的一些书法教育书论等。但是,在科举取士制度前提下,儿童的书法教育仍然立足实用性教育,教育的方法、理念也都禁锢在实用性范围之内。清朝国门打开,硬笔传入,书法的实用性大大减弱,作为国粹的书法被提升到艺术层面,书法艺术性教育慢慢开展起来。至此,书法实用层面的书写教育退出历史舞台,接踵而来的是中国书法的“艺术性”教育。
4.审美评价的艺术性转变
从审美评价上来说,书分五体:篆、隶、行、楷、草。据考察,在书体尚未完全确立的情况下,每个朝代都在进行着“正字”的工作。“正字”的目的就是把汉字列出一个普遍认同的书写标准,而且“工整”是其最大特征。这种风气反映到童蒙书法教育的审美评价上来,也产生了一定的影响。童蒙接受书法教育,最重要的一点是不能写错字,“正字”的书写标准、审美原则就恰如其分地成为了童蒙书法教育的模板。童蒙书法教育的书法审美观自然也是站在实用性角度,童蒙书法作品的评价也是基于实用性标准。比如我们练习硬笔字追求标准、工整主要防止考试被误判。古代考试以毛笔作为书写工具,书写的书体必然是合乎官方认证的正体字,唐代以来试卷书体基本以楷书为主,源于楷书的标准化书写特征,更利于考官试卷批改。现在的童蒙书法学习,摆脱了考取功名的限制,仅仅基于艺术修养的培养,娱乐性和审美能力的培养成了童蒙书法教育的目的。在这样的背景下,童蒙书法的审美评价标准将逐渐提升为艺术性欣赏层面。同时,书法艺术性教育要遵循儿童的审美心理特点,不能把成人的审美价值取向灌输给儿童,以儿童画为例,翻开儿童画册,我们会发现画面充满了概括性和抽象性,孩子可以用一根线表现人的胳膊,抽象性的画面表达使大人看了云遮雾绕,在孩子的眼中则是一幅丰富的画作,一个有趣的故事。书画同源,童蒙接受书法教育是为了培养美感、美的创造力,工工整整的书写是成人标准。迫于实用层面的识字、入仕、博取功名,古人不得已“屈从”于当时的书法审美评价标准。书法作为一门艺术,童蒙书法教育是艺术性教育,艺术层面的童蒙书法审美标准将被运用到书法教育中。
二、童蒙书法艺术性教育的建构
1.推崇“古意”的书法艺术观。
实施童蒙书法的艺术性教育,选择科学的艺术性书法教育理念是其首要宗旨,推崇“古意”的书法艺术性教育理念自当承担它的历史使命,“古意”的书法观是指书法风貌具有古人的书法意趣、风范、韵味的书法观念。自古以来“古意”的书法观也是历代书法家心摹手追的书法创作理念,《二十四品》把“古”作为审美标准。在金学智《书法美学引论·新二十四书品探析》中,把“高古”作为对书法品评的原则,指出“高古”的外在表现形式是一种“模糊美”“残缺美”。如战国《石鼓文》的高古美——历史形成的残缺斑驳形式之美。南齐王僧虔《笔意赞》:“书之妙道,神采为上,形质次之,兼之者方可绍于古人。”绍于古人就是学习古人的书法古意。孙过庭《书普》:“汉、魏有鈡、张之绝,晋末称二王之妙......评者云:彼之四贤,古今特绝,而今不逮古,古质而今妍。”古与今形成对比,书家都以自己的书法面貌具有“古意”而自豪。何良俊《四友斋从说·书》:“正书祖鈡太傅,用笔最古。”凡此种种,都在说明“古意”的书法艺术观是我们历来推崇的书法风貌。书法是用笔墨书写的汉字艺术,“古意”自然体现在笔墨中,意指用笔法表现古意,用笔法体现高古的书法意境。古笔法:折钗股、屋漏痕、印印泥、锥画沙。至此,谜底揭晓,古人追求的古意其实就是篆隶为本的中锋用笔书写出来的书法韵味。许慎《说文解字·叙》言:“象形者,画成其物,随体诘诎。”明显可以看出,它具有婉而通、笔画饱满、圆劲的篆书书写特征。篆书之后出现隶变现象,形成了宽阔,方扁,朴拙的隶书新风貌,但是古意的笔法传统仍然保留。因此具有“古意”的书法童蒙艺术性教育可以简单地阐释为:以篆隶为本的中锋用笔为指导理念对童蒙实施艺术性的书法教育。推崇“古意”的书法教育观是童蒙书法艺术性教育的根基,是童蒙书法立足高古的原则性要求,同时也是艺术性教育的核心理念。因此,推崇“古意”的书法艺术观是立足艺术立场,是科学实施书法艺术性教育的时代的要求。
2.遵循“专业化艺术教育”的学习方法
“专业化艺术教育”的学习方法是童蒙书学艺术性教育的核心环节,它主要涉及童蒙学习书法的书体、字体大小选择,学序和学习年龄等方面的问题。古往今来对开蒙书体的选择众说纷纭,古代由于科举考试的原因,对书体的选择多倾向于楷书,郑杓《衍极》、丰坊《童学书程》都有论述。碑学倡导者康有为主张学习方笔魏碑,认为魏碑较之端正楷书具有更灵活的特点,符合儿童的心理年龄。魏碑是康有为书法精髓所在,提倡魏碑作为开蒙书体是康有为的发展,但仅仅局限于艺术立场的表面现象,没有真正做到艺术性书法教育的科学选择。纵观书法史,存在着一个规律:唐以前开蒙书体的选择多是篆隶,唐以后多是楷书,魏晋以后古法失传,由此可知,“古法”就是篆隶笔法。“篆隶为本”的“古意”书法观是我们推崇的,对于开蒙书体的选择自然由篆隶书体担当。童蒙对字体大小的选择也同样有可寻的规律性,《笔阵图》曰:“初学先大书,不得从小。”丰坊:“所以先大着,欲其足于气而不局促。”康有为:“作书宜从何始?宜从大字始。”这些足以说明儿童学习书法应从大字开始,正所谓:能大者,亦能小,能小者,焉能大?再者,童蒙学书年龄要求是艺术性教育的问题之一。从丰坊《学书次第之图》可以看出,古代基本从8岁开始开蒙,也就是从8岁正式握笔写字。近年来,儿童绘画教育家认为孩子的信笔涂鸦是儿童绘画的开始,著名儿童教育家马玲的《孩子的早期阅读课》指出:孩子的涂鸦就是儿童艺术审美的创造物。因此书法艺术性教育亦可从涂鸦开始,然后进行字体结构的学习,从8岁左右具备握笔能力之后再接触用笔的训练教育。童蒙书法艺术性教育还必须坚持一个重要的原则:尊重儿童的生理、心理发展。书法艺术教育的目的是使童蒙在书法的学习中促进他们身心健康的发展和美感、审美能力的提高。寓教于乐的教育方法是首选,让童蒙在快乐的氛围里接受书法教育,充分做到书法教育的娱乐性。这在儿童的书法教育中非常重要。随着科技的发达,书法教育的硬件设施也丰富多样,非常有利于儿童书法教育方法的灵活多变。比如多媒体的运用,可以给儿童放一些书法的真实画面,名家的书法视频等,大大的丰富了书法的教育方法。书法教育还可以进行一些有趣的活动,比如用甲骨文进行猜字游戏、让学生自己设计自己的姓名印章、做一些书法方面的手工。总之,童蒙书法教育的方法一定要灵活多变,根据儿童的心理发展特点进行书法的趣味性教育。
3.立足“系统的原则性”教育
“系统的原则性”教育就是指童蒙书法艺术性教育实施过程中贯穿的一些教育原则。首先,对童蒙的书法教育要有一个系统性的碑帖范本,确保对书法的学习能层层递进,然后根据学习进展适当调节书法的临习范本。宋米芾《海岳名言》:壮岁未能成家,人谓吾书为“集古字”,盖取诸长处,总而成之。既老始自成家,人见之,不知以何为祖也。对于童蒙的书法艺术性教育而言,有一个宽泛的书法字帖临习范本系统是必不可少的,这将会使儿童的书法学习有一个宽泛的基础,为其书法艺术审美眼界构筑一个平台。儿童对书法的学习还要遵循先宏观后微观的原则。章法是宏观的,笔法是微观的,结构是宏观的,字法是微观的。基于儿童生理、心理的现实状况,书法的学习应当从宏观入手,随着书法学习的深入再慢慢向微观靠拢。这也符合书法学习的规律:寻根溯源,然后再弃舟登岸,形成自己的书法意态。“循环性”原则的书法学习是不断锤炼书法精髓的手段,正所谓读书百遍,其义自见。根据科学研究,人的记忆力有一定的时间限制,孔老夫子也说:温故而知新。在书法的学习过程中也是一样,需要反复地对某个经典字帖进行揣摩,循环练习。魏晋时期,书体皆备,以后书法的发展只是风格的变化,时至今日我们对书法的探索也是在风格意态的范围内。因此,童蒙书法艺术性教育也必须在风格的对比性中学习,尤其是同一种书法风格的作品,更应该仔细推敲,从而吸取自己需要的,舍弃不合自己审美意味的。这给书法的学习提供了可供参考的风格类比选择。类比可以从横纵两个维度进行考察,纵向依据时代,比如李斯和李阳冰,同时包括个人的不同时期对比如颜真卿《麻姑仙坛记》《李玄靖碑》《颜家庙碑》;横向对比依据同期同类作品进行对比分析,如黄道周、倪元璐、王铎、傅山。对比才有差别,取长补短,这也是童蒙书法艺术性教育实施的对比性原则。章法是个人审美观点和审美特征的集中体现,童蒙是天才的创造家,对章法的布局有自己的审美观。对于一幅作品的章法布局,儿童有时候是匠心独运的。二十世纪的美学思潮关于“拙”的旋风轰动全国,对于儿童来说“稚拙”是他们书法的美学特征,相应的也会反映到章法的布局上,作为书法艺术性教育,尊重童蒙的审美趣味,因势利导是符合书法艺术性教育要求的。对章法的学习主要来源于字帖的临摹,尤其是原章法临摹。因此,对于章法的教育一定要贯穿始终,注重培养孩子的章法意识。至此,童蒙书法“系统的原则性”教育阐释完毕,大概可以概括为宽基础、先宏观后微观、循环性、对比性、章法贯穿始终的系统性原则。
三、童蒙书学艺术性教育的前景展望
1.童蒙书学教育的专业化。
随着学科建设的不断完善,书法已经成为一门专业的学科,并形成了完整的教育体系。儿童书法教育在国家艺术教育的大力提倡下,走进了课堂,儿童书法教育逐渐落到实处。同时,儿童书法教育作为艺术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专业化已经成为艺术教育的内在要求。儿童书法艺术性教育的专业化主要体现在师资专业化、教材专业化、教育方法专业化以及教育环境专业化几个方面。师资专业化就是要求教育者具备专业的书法艺术教育素养,能够真正启发儿童的美感,培养儿童的艺术表现力和创造力。教材的专业化即是教材的规范化,就是对书法的临摹范本有统一的规定性。2013年教育部关于印发《中小学书法教育指导纲要》的通知明确规定了书法的临摹范本,预示着书法教材将不断走向专业化路线。教育方法的专业化是儿童书法艺术性教育的关键和核心,直接影响了儿童书法的艺术性标准。书法之所以不是写字就在于它的艺术性,因此,艺术性的教育方法是儿童书法教育的本质性要求。专业化的环境设施给儿童书法艺术性教育提供了良好的氛围。比如运用多媒体给儿童观看经典的书法图片,巧妙的增加了课堂的趣味性,同时也是对儿童审美能力的一种培养。优良的教育环境氛围是引起儿童兴趣的导火线,儿童是兴趣型学习者,所以有了兴趣儿童的学习效率将会事半功倍。儿童处于心理比较脆弱的阶段,鼓励是调节氛围的最好手段,尽量营造积极的环境氛围,让儿童在愉快中学习,在愉快中塑造自己的审美素质。
2.童蒙书学教育的艺术化
随着书写工具的不断改善,硬笔得到广泛运用,书法从实用的领域被排挤出去,逐渐走上了书法艺术的道路,“艺术性”成为童蒙书法教学的核心和目的。汉杨雄《法言·问神》提出著名的“心画”说:故言,心声也;书,心画也。东汉许慎《说文解字序》阐述了书法的“象形”说:“古者庖牺氏之王天下也,仰则观象于天,俯则观法于地,观鸟兽之文与地之宜,近取诸身,远取诸物;于是始作易八卦,以垂宪象。”由此可知,书法是书写者将自然和人的审美意象通过汉字载体来表现情感的艺术。因此,儿童的书法教育必须立足书法的“艺术性”特质,这种特质是书法创作者本质力量和审美理想的集中体现,存在着一定的隐蔽性,但又无时不在,具有相当的广泛性。为了切实做到书法教育的艺术化,教育者应该极力重视书法艺术表现本身的内容,比如书法的用笔技巧、章法布局、形式构成、创作理念等各方面做到教育的“艺术性”角度。最后,童蒙书法艺术性教育的终极目的落脚于“技”进乎“道”。
3.童蒙书学教育的时代化
艺术教育就是普及艺术基本知识和艺术原理,提高人们的艺术修养、鉴赏能力和人们健全的审美心理能力。儿童作为艺术教育的重要一环,自然有其时代的要求。20世纪80年代提出素质教育,书法作为美育的重要内容已经成为素质教育中美育的主要承担者。因此,儿童书法教育的时代要求就是在素质教育中演好自己的角色,最大限度地传承中华优秀文化。书法是表情艺术,具有深厚的文化底蕴,对儿童的情感培养有很大的启发作用,这也将成为书法教育的时代要求。和其它艺术相比,书法属于安静型的艺术,在学习过程中需要毅力的支撑,这将会是新时代儿童毅力锻炼的重要途径,从而培养儿童持之以恒的品质。再者,随着书法艺术性教育的提倡,书法的审美教育将堪当重任,针对儿童书法鉴赏力、审美能力的培养进而激发儿童对美的发现。宗白华先生说:“中国这支笔,开始于一画,界破了虚空,留下了笔迹,既流出人心之美,也流出万象之美,对生活的热爱。”这些都将是时代背景下,书法教育的主要表现。书法作为中国国粹的艺术形态,是中华文化载体的集中体现。面对国际化的大趋势,传承和发扬中华民族优秀文化是儿童书法教育的题中之意,也是时代的印记。
结语
古代童蒙书法教育起源于周,《周礼·保氏》:“养国子以道,乃教之六艺:一曰五礼,二曰六乐,三曰五射,四曰五御,五曰六书,六曰九数。”“书”即为六艺之一,历经多年逐渐形成了家传、师授、书法专科学校等不同类型的古代书法教育模式。随着时代的变迁,20世纪初我国出现具有现代意义的书法教育,新式书法学堂开始建立。2011年在全国政协十一届四次会议上,《中小学书法艺术教育》的政策出台,童蒙书法教育在全国蔓延,书法教育的相关问题也接踵而至,我们急需从古代书法教育吸取经验。但是随着时代的变化,古代的书法教育经验不能生搬硬套,采取“拿来主义”。应该在实践的基础去其糟粕,取其精华。古代书法主要作为一门实用性技术进行教育,而现代书法已经成为一门专业的艺术门类,因此教育的观念、方法等都要做出改变,把书法的“艺术性”作为童蒙书法教育的立足点,进而做到“书写”向“书法”的艺术性转变。
[1]黄简,《历代书法论文选》,上海书画出版社2012年。
[2]崔尔平,《历代书法论文选续编》,上海书画出版社2004年。
[3]王镇远,《中国书法理论史》,上海古籍出版社2009年。
[4]陈振濂,《中国古代书法教育的结构与形态研究》,2007
[5]商思阳,《古代蒙学书法教育对当代小学书法教育的启示》,2014
作者单位:曲阜师范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