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时代新思维构筑法治实践基底
——从十九大报告看如何“深化依法治国实践”
2017-02-13单一良
文/单一良
新时代新思维构筑法治实践基底
——从十九大报告看如何“深化依法治国实践”
文/单一良
新时代推进全面依法治国,深化依法治国实践,需要新思维构筑法治实践基底。互联网等新技术给我们带来了更多的思维创新机会。
2017年10月18日上午9时,全世界的目光都聚焦到了北京:中国共产党第十九次全国代表大会在北京开幕。其中的重磅戏,是在习近平总书记所作的十九大报告中,传递出了一系列影响中国未来发展的重大信息,无论是对当前国际国内形势的科学分析,还是对五年来党和国家事业发生的历史性变革的深刻阐释,无论是提出了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一系列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还是宣布了新时代我们党和国家事业发展的大政方针和行动纲领,都令国人振奋和世界侧目。
“新时代”的历史性判断在十九大的节点更具有象征意义,那就是在明确坚持既定思想理论的基础上,如何运用新思维实践在伟大旗帜引领下的发展道路。在十九大报告“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部分中,习总书记明确提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总目标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
早在2013年1月,党的十八大后召开的第一次全国政法工作会上,习总书记就首次提出了建设“法治中国”的新要求。“没有全面依法治国,我们就治不好国、理不好政”的判断也让全面依法治国纳入了“四个全面”的战略布局。在十九大报告中,“坚持全面依法治国”被明确作为十四条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基本方略之一,并定义为“全面依法治国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和重要保障”。而对于建设法治中国的新判断、新思想,也成为报告诸多“亮点”中引人瞩目的部分,特别是“深化依法治国实践”的提法,可以说是报告中关于“依法治国”的最新表述。新表述的出现,说明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后,依法治国的基本思想理论问题已经解决,虽然在一些政策法规等细项上还需继续深化,但如今更重要的是如何把已经达成一致的法治思想和法治理论付诸实践,要脚踏实地地“撸起袖子加油干”,而不是停留在“打嘴仗”和学派争鸣上。
那么,如何深化依法治国实践?习总书记认为,全面依法治国是国家治理的一场深刻革命,必须坚持厉行法治,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显然,进行一场革命必须要有在新时代“辞旧迎新”的勇气和决心,而无论是对于法治工作者还是普通老百姓而言,这些都需要能够运用新思维积极参与到依法治国的实践当中,从而达到“唯奉法者强,唯明法者进”的良好法治境界。
可以说,法治实践不可能都能够通过理论模型预估出来,很多现实问题都是通过基层在不断碰壁和持续创新的经验教训实践中解决的。而法治中国建设已经从理论层面全面转向实践层面,这一点从十九大报告中“成立中央全面依法治国领导小组,加强对法治中国建设的统一领导”的表述中就可以明确看出。作为党中央深化依法治国实践最关键的举措,成立中央全面依法治国领导小组可以更好地把党的领导贯彻到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全过程,可以统一全国人民在依法治国方面的认识、思想和意志,形成深化依法治国实践的强大合力。毫无疑问,在党的十九大之后,也必将会掀起一轮新的法治实践高潮。
对于旗帜、道路和思想等大是大非问题已然较为清晰的“新时代”,十九大报告明确要求我们应该拥有以下五方面的精神状态:一要“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二要“四个自信”;三要“永不懈怠”;四要“坚忍不拔、锲而不舍”;五要“居安思危,勇于创新”。这也就是报告所要求的“全党同志一定要登高望远、居安思危,勇于变革、勇于创新,永不僵化、永不停滞,团结带领全国各族人民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奋力夺取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胜利”。
而变革、创新、不僵化、不停滞——这些都是“新时代”对法治新思维的精神状态要求。十九大报告提出,从2020年到2035年,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基础上,再奋斗15年,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到那时,我国经济实力、科技实力将大幅跃升,跻身创新型国家前列。而法治实践不仅要给创新型国家建设提供法治保障,自身也需要成为创新型国家的实践者,特别是学会如何在法治建设中充分利用互联网等新科技进行创新实践。习总书记在中共中央政治局就实施网络强国战略进行的集体学习时强调,随着互联网特别是移动互联网发展,社会治理模式正在从单向管理转向双向互动,从线下转向线上线下融合,从单纯的政府监管向更加注重社会协同治理转变。
无疑,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以后,互联网等新技术给我们带来了更多的创新思维机会,从而让我们能够在法治中国建设中夯实变革与创新的实践基底。
其一,以新角色融入新兴行业。如今行业创新空前活跃,新技术、新业务、新模式层出不穷,诸如电商监管、信息安全等热点法律问题层出不穷,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人工智能、区块链等领域治理问题也给法治工作者带来全新挑战。而立法者和司法者对这些知识和信息的了解程度有时候还远远不如从业者自身,如此如何让他们对于法律的公平性口服心服?因此,法治工作者应秉持开放包容的心态,多向行业创新者学习,要从做“秩序的维护者”的理想中超脱出来,做行业的观察者,以一个新学者的角色完善自身知识体系和行业认知,对行业新事物作出积极有效的法律回应。
其二,用新方法实现良法善治。目前,“互联网+”广泛应用于各个领域,涉及领域较广较新,立法和司法都会涉及各部门之间的协同配合,可以利用互联网扁平化、交互式、快捷性优势,推进法治决策科学化、社会治理精准化、公共服务高效化,用信息化手段更好感知社会态势、畅通沟通渠道、辅助决策施政。比如,从权力机关的角度来看,互联网时代给人大监督行政及司法带来了新的渠道,增强了人大监督的针对性和有效性;而从司法机关的角度来说,“互联网+法治”能够促进司法机构的信息化建设,促进深化司法改革背景下法律职业群体之间的交流与法律职业共同体的建立,从而更加有利于实现司法的公开、公正。
其三,建新机制缓解法治滞后。互联网时代讲究效率和速度,很多法治问题现实存在,但立法和司法却显得滞后。因此,在建立完善的立法论证程序,提高法律前瞻性的基础上,高效反馈机制同样必不可少。及时反馈出互联网迅速发展变化中的问题,必须同样利用互联网这一信息迅速传播的平台。一方面,可以推动互联网反馈机制、信用机制、监督机制等便捷有效地实现;另一方面,也可以降低学习门槛和成本,让行业协会、广大民众参与到互联网问题的反馈中来,可以适时地发现“痛点”问题,还可以及时反映其法律诉求,为立法和司法实践提供重要参考。
习总书记在十九大报告中提出了法治中国的阶段目标:“到2035年,我国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基本建成,各方面制度更加完善,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基本实现。”从目前开始,实现这一目标只有短短的18年时间。如今,蓝图已经绘就,号令已经发出,就看我们如何“深化依法治国实践”。而令人鼓舞和欣慰的是,十九大给我们树立起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伟大旗帜,让我们奔走在坚实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康庄大道上,使我们能够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引领,在不忘初心、砥砺前行中创新思维,积极深化依法治国实践,从而为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和社会主义法治国家而不懈努力!
(作者系中国行为法学会党总支宣传委员、《人民法治》杂志社执行社长、人民法治网总编辑、依法治国地方实践课题中心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