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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动态

2017-02-12

21世纪 2017年2期
关键词:邪教法官法治

法治动态

最高法发布五个因违建被追刑责典型案例

本刊讯(通讯员/张慧超) 2017年2月13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五个因违法建设及其相关行为被追究刑事责任的典型案例。这些案例中,有的导致重大责任事故,危害了公共安全;有的非法占用耕地,破坏了农业生产和生态环境;有的暴力抗拒执法,妨碍了社会管理秩序;还有的玩忽职守、收受贿赂,纵容、助长了违法建设不正之风。

新中国成立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城乡规划建设取得了举世瞩目的辉煌成就。与此同时,未取得规划许可或者未按照规划许可进行的违法建设也愈演愈烈,成为阻碍城市健康有序发展的顽疾,屡禁不止。违法建设侵害了大多数群众合法权益和公共利益,严重威胁公共安全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严重破坏了城乡规划和法治尊严,损害了政府公信力。

人民法院作为国家审判机关,长期以来一直注重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严厉惩治城乡规划领域各种违法犯罪,为我国城乡规划有序发展提供了有力的司法保障。2016年2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提出要“研究推动城乡规划法与刑法衔接,严厉惩处规划建设管理违法行为,强化法律责任追究,提高违法违规成本”,为进一步适用刑事法律预防和打击城乡规划领域犯罪提出了新要求、指明了新方向。

据了解,为落实中央要求,最高人民法院会同住房城乡建设部对有关因违法建设及其相关行为被追究刑事责任的案例进行了梳理。此次公布五个典型案例,最高人民法院希望加强以案释法工作,充分发挥案例的教育、引导、警戒作用,进一步促进和规范城乡规划建设秩序。

最高人民法院发布落实《保护司法人员依法履行法定职责的规定》实施办法

本刊讯(通讯员/何沂霓) 2017年2月7日,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保护司法人员依法履行法定职责规定》,最高人民法院日前发布了《人民法院落实〈保护司法人员依法履行法定职责的规定〉的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并同步发布司法人员履职保障十大典型案例。

《办法》共二十四条,涉及免受干预、免责机制、救济渠道、公正考核、安全保障、休假权利、薪酬保障等内容,是对《保护司法人员依法履行法定职责规定》的细化和落实。主要内容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明确法官依法办案不受外部干预;第二,要求不得安排法官从事超出法定职责范围的事务;第三,规定了法官受到非法处理、处分时的救济渠道和救济方式;第四,强化了对法官及其近亲属人身权益的保护措施;第五,切实保障法官在公正考核、薪酬保障、教育培训、心理疏导、医疗保障和休息休假方面的权利。

《办法》明确,对审判辅助人员依法履行法定职责的保护,也参照适用该办法。

中国法官协会法官权益保障委员会正式成立

本刊讯(通讯员/惠宁宁) 2017年2月7日,中国法官协会法官权益保障委员会正式成立。作为中国法官协会的内设机构,法官权益保障委员会负责统筹协调法官权益保障工作,由最高人民法院及和地方法院资深法官组成,邀请全国人大代表、全国政协委员、律师、专家学者担任特邀委员。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通过的《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要建立健全司法人员履行法定职责保护机制。2016年7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联合印发的《保护司法人员依法履行法定职责规定》要求,对干扰阻碍司法活动,威胁、报复陷害、侮辱诽谤、暴力伤害司法人员的行为,要依法迅速从严惩处。法官权益保障委员会的成立,是最高人民法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部署,保护法官依法履职、维护法官合法权益的重要举措。

法官权益保障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是:负责集中受理法官与依法履职保护相关的诉求和控告,组织对本人或者近亲属的人身、财产、住所安全受到威胁的法官提供援助,组织对本人或者其近亲属的人身、财产权益受到侵害的法官给予救助,协调、督促落实法官权益保障措施,指导法官正确有效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与公安机关、新闻主管、网络监管等部门建立与法官依法履职保护相关的预警、应急和联动机制,向有关单位提出工作建议等工作。

《人民法治》杂志社2016年全国记者工作会议在江西铅山成功召开

本刊讯(记者/康烁辰 黄云霞) 2016年12月24日,《人民法治》杂志社于江西省上饶市铅山县召开2016年度全国记者工作会议。

中国行为法学会副会长李文燕提出,要努力做好三种人,文化人、法律人、党的人,并强调《人民法治》要努力引导全民成为社会主义法治的忠实崇尚者、自觉遵守者、坚定捍卫者,让尊法、信法、守法、用法、护法成为全体人民的共同追求。

《人民法治》杂志社社长陈文斌,执行社长、人民法治网总编辑单一良,执行总编陈惊天,秘书长陈平,副秘书长、记者二部主任李强,副社长姜建生主要围绕2016年工作情况和2017年工作发展,从新媒体、论坛、法律、经济等方面作了精彩发言。

出席此次会议的有中国行为法学会副会长李文燕,上饶市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陈荣高,上饶市政法委副书记柯维松,铅山县委副书记、县长危岩,铅山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徐彦峰,《人民法治》杂志社领导班子成员及全国各地依法治国地方实践课题中心工作人员。

海南天赐律师事务所向基层村支两委赠送《人民法治》杂志百余册

本刊讯(通讯员/施建兵 黄其高) 法治建设是全民工程,普及法律知识是长期的基础工作。2016年12月,海南省昌江县政法委、昌江县法学会联合海南天赐律师事务所在全县8个乡镇全面开展为期一个月的“爱祖国、学法律、创和谐”青年普法志愿者法治文化基层行活动。活动中,海南天赐律师事务所向全县所有的村支两委赠送2017年一月刊《人民法治》杂志百余册,推动平安海南、法治海南建设。

推进基层治理法治化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必然要求,是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实现基层社会和谐稳定的坚强保障。只有提高海南省基层干部法治思维和法治能力,才能保障法治海南建设顺利推进。昌江县政法委副书记、昌江县法学会会长李洪表示,此次活动旨在通过法律讲座、法律咨询、法律宣传和赠送《人民法治》书刊等活动,为基层党政领导干部、农村“两委”干部、广大群众普及法律知识,宣讲法治文化,弘扬法治精神,提升法治素养,增强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思考、解决问题,化解矛盾的能力,进一步提升基层干部及人民群众学法、执法、守法的意识。

针对昌江县农村土地发包不规范、土地纠纷调解不及时、农村土地建档立制不完善,土地矛盾越演越烈的问题。海南天赐律师事务所主任周正帆在宣传活动中结合相关法律法规为各村支“两委”干部做了专题培训。昌江县海尾镇沙地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赵恒仕对讲师团的讲座表示了感谢,并指出,讲座为基层干部在土地确权、解决土地纠纷、农村弱势人群法律援助等方面,提供了清晰的思路,也为今后服务群众打下坚实的基础。

海南陵水边防支队光坡边防派出所打响“禁毒三年大会战”第一枪

本刊讯(记者/施建兵 通讯员/蒋升 江鹏) 日前,海南陵水公安边防支队光坡边防派出所结合全省禁毒三年大会战行动,保持打击毒品违法犯罪案件的高压态势,持续加压助力,一晚出动警力60余人次,查处1起聚众吸毒案件,捣毁1个聚众吸毒窝点,抓获疑似吸毒人员19名,打响了陵水边防支队“禁毒三年大会战”第一枪。

2016年11月22日凌晨3时许,陵水边防支队光坡边防派出所民警接辖区某酒店员工举报有多名男女行迹可疑。接警后,派出所迅速组织警力进行调查,发现竟是“吸毒宴”,最小成员仅16岁。经过对19名嫌疑人进行尿检和询问,赖某等9人尿检结果呈阳性,其余10人未发现有吸食毒品行为。

目前,赖某已被依法强制隔离戒毒2年,徐某、梁某等5人被处以行政拘留,其中,杨某、林某、文某3人因未成年,公安机关作出行政拘留不予执行处罚的决定。

陵水边防支队光坡边防派出所所长逯晓春介绍,海南省陵水县光坡镇具有辖区范围广、结构复杂、流动人口多的特点,开展禁毒工作具有一定的难度。目前吸毒模式由“单吸”逐渐演变成“群吸”,当前,光坡边防派出所辖区在册吸毒人员约200人,集中收戒100人,禁毒形势不容乐观。

逯晓春表示,2016年海南陵水边防支队光坡边防派出所出警660余起,出动警力1500余人次,破获贩毒案件5宗,容留他人吸毒案件2宗,抓捕吸贩毒人员54名,缴获毒品43.04克,有效保障了当地社会治安稳定,用实际行动诠释着“无私奉献忠诚戍边”的精神,为驻地党委政府和人民交出了一份满意的答卷。

为配合海南禁毒三年大会战的“严管”工程,落实“户籍地管控、管控责任到人”原则。海南省禁毒办完成涉毒人员动态管控工作预警平台系统的开发启用。该系统的启用,有助于公安机关通过预警平台掌握涉毒人员入出所信息签收,跟进和监督后续管控措施落实情况,最大限度预防和减少涉毒人员肇事肇祸事件,降低毒品社会危害,维护社会治安环境。

逯晓春介绍,涉毒人员动态管控工作预警平台启用后,光坡边防派出所将对辖区内所有因涉毒问题行政拘留的人员进行社区戒毒,并将对光坡镇户籍的涉毒人员实现在全省范围内出所迎接,接回来后对涉毒人员定期验毒。同时联合镇、村、司法所进行“四位一体”的帮教转化,派出所干警与其他单位细化任务,分工合作,对涉毒人员进行全程跟踪管控,并为其提供就业机会。

逯晓春表示,下一步光坡边防派出所将对辖区内涉毒人员进行全面摸排,对有记录的涉毒人员进行登记并全面监管,并将结合辖区实际情况开展有针对性的禁毒工作,继续保持对毒品的严

打高压态势,加大收戒力度,强化病残人员收戒;同时深入开展禁毒宣传教育,进校园、企业、码头、旅游景区及村民家中,持续开展群众性、大众化的禁毒宣传教育工作,全力提升当地居民禁毒和防毒的意识;此外,光坡边防派出所将联合驻地党委政府各相关部门,不断扩大信息来源,及时研判精准出击,采取强有力的措施全面净化当地风气,全力推进禁毒人民战争深入开展,努力形成多方合作全面联动的工作态势,努力配合全省,打好禁毒三年大会战这场攻坚战。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阿克苏市林业局驻村工作队开展科技“110”下乡活动

本刊讯(通讯员/何鑫 彭云红) 2月4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阿克苏市林业局驻库木巴什乡塔尕尔其村工作队积极发挥自身优势,开展为期3天科技“110”下乡活动,其中理论知识培训2天,现场实践培训1天。

农民牙生·麦麦提表示,去年在市林业局驻村工作队的帮助和指导下,不仅掌握了桃树、红枣、葡萄等果树的修剪、病虫害防治及果实采收等方面知识,也让他学到了很多的果树管理经验。

工作队队长蒋元海指出,林果产业是塔尕尔其村农民增收的支柱产业,在了解到农民普遍林果管理水平低的情况下,已多次开展林果科技服务活动,利用召开果树技术管理现场会,给他们讲解种植技术和致富理念,让农民在思想认识和收入方面都有所提高。

此次培训约350名村民代表参加,驻村工作队从果树整形修枝、田间管理、病虫害防治、防风林建设等方面对村民进行了培训,为科学规范的管理果树,提高单产,增加农民收入打下了基础。

“两高”发布新惩治邪教犯罪司法解释七种邪教犯罪行为将从重处罚

本刊讯(通讯员/王元旦) 2017年1月25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出台《关于办理组织、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称《解释》)。

《解释》共十六条,主要就邪教组织的界定;组织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和组织、利用邪教组织致人重伤、死亡罪的定罪量刑标准;邪教组织犯罪所涉及的宽严相济、罪数处断、共同犯罪等实体问题和邪教宣传品的认定程序等问题做了规定。

《解释》明确界定,冒用宗教、气功或者以其他名义建立,神化、鼓吹首要分子,利用制造、散布迷信邪说等手段蛊惑、蒙骗他人,发展、控制成员,危害社会的非法组织,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条规定的“邪教组织”。

《解释》规定,组织、利用邪教组织,破坏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实施,符合使用“伪基站”“黑广播”等无线电台(站)或者无线电频率宣扬邪教;以货币为载体宣扬邪教,数量在五百张(枚)以上;利用通信信息网络宣扬邪教,如利用群组成员、关注人员等账号数累计一千以上的通信群组、微信、微博等社交网络宣扬邪教等13种情形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解释》明确了七种邪教犯罪从重处罚的情形:与境外机构、组织、人员勾结,从事邪教活动的;跨省、自治区、直辖市建立邪教组织机构、发展成员或者组织邪教活动的;在重要公共场所、监管场所或者国家重大节日、重大活动期间聚集滋事,公开进行邪教活动的;邪教组织被取缔后,或者被认定为邪教组织后,仍然聚集滋事,公开进行邪教活动的;国家工作人员从事邪教活动的;向未成年人宣扬邪教的;在学校或者其他教育培训机构宣扬邪教的。

《解释》指出,组织、利用邪教组织破坏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实施,情节较轻,但行为人能够真诚悔罪,明确表示退出邪教组织、不再从事邪教活动的,可以不起诉或者免予刑事处罚。其中,行为人系受蒙蔽、胁迫参加邪教组织的,可以不作为犯罪处理。

《解释》规定,组织、利用邪教组织,制造、散布迷信邪说,组织、策划、煽动、胁迫、教唆、帮助其成员或者他人实施自杀、自伤的,以故意杀人罪或者故意伤害罪定罪处罚。邪教组织人员以自焚、自爆或者其他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的,以放火罪、爆炸罪、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等定罪处罚。

河南省获嘉县司法局召开党风廉洁教育工作会

本刊讯(通讯员/秦鑫 高翔) 1月22日上午,河南省获嘉县司法局组织召开了2017年党风廉洁教育工作会,局机关全体领导干部、各基层司法所负责人参加会议。

会上,全体人员观看了由省纪委拍摄的廉政警示教育片《沉沦》和《无路可逃》,并共同学习了《关于加强元旦春节党风廉政建设的通知》和《2017年春节廉洁过节提醒函》等文件,由司法局副局长李庭君代表局党组宣读了《廉洁过节倡议书》。司法局局长冯岭结合司法行政系统的实际情况,就如何做好廉洁自律工作,提出了四点要求。

一是认真学习领会廉洁过节的相关规定,将反面案例与正面教育相结合,注重学习效果,提高自身的思想觉悟和道德水准。二是严格按照党规党纪的要求,严格要求自己,防微杜渐,确保在“双节”期间不发生任何违法违纪行为。三是全面落实“一岗双责”责任制,层层传导压力、级级压实责任,进一步增强党员干部廉洁从政意识。四是局纪检组要充分发挥好监督责任,严格监督党员干部春节期间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厉行节约的各项规定情况,严查严办违规违纪,确保勤俭、干净过节。

冯岭强调,全体党员干部要从孟刚、郭宜品落马的典型案例中对当前反腐倡廉的严峻形势有清醒的认识,充分认识到党中央对腐败零容忍的态度和坚定不移反对腐败全面从严治党的信心和决心,牢记信仰始终是共产党人安身立命的根本,扎实搞好自身廉洁自律工作,慎小慎微慎独,增强拒腐防变能力。

此次党风廉洁教育工作会,对系统广大干部职工触动很深,干部职工表示一定牢记宗旨,加强学习,勤政廉洁,扎实工作,为司法行政事业作出应有的贡献。

会议结束后,该局还组织与会人员签订了获嘉县县司法局2017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进一步落实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责任。

最高检下发意见强调 突出打击为“村霸”充当“保护伞”的职务犯罪

本刊讯(通讯员/徐广忠) 2017年1月19日,最高检印发《关于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依法惩治“村霸”和宗族恶势力犯罪积极维护农村和谐稳定的意见》(下称《意见》)强调,各级检察机关要坚决依法惩治“村霸”和宗族恶势力刑事犯罪。

《意见》指出,检察机关要主动加强与纪检监察、组织人事、公安、民政、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等部门的协作配合,充分发挥惩治、教育、预防、监督、服务等多元检察职能,多措并举,综合施治,依法严厉打击危害农村和谐稳定的违法犯罪,坚决铲除“村霸”和宗族恶势力“毒瘤”。

《意见》要求,各级检察机关要突出打击采取贿赂或者暴力、威胁等手段操纵农村“两委”换届选举,以及放纵、包庇“村霸”和宗族恶势力,致使其坐大成患,或者收受贿赂、徇私舞弊,为“村霸”和宗族恶势力充当“保护伞”的职务犯罪。

《意见》强调,对于严重侵害农民群众切身利益、严重影响农民群众正常生产生活、有组织有计划地从事违法犯罪活动、煽动不明真相的村民对抗政府等性质恶劣、情节严重的“村霸”和宗族恶势力犯罪案件,要快捕快诉,依法从严从重打击。

《意见》指出,各级检察机关要将打击矛头对准严重影响农村基层政权稳定、严重影响百姓安居乐业的“村霸”和宗族恶势力犯罪。对于在聚众闹事中起组织、策划、指挥作用的,采取暴力、胁迫或其他非法手段欺压群众的,多次违法犯罪经有关部门教育处理后仍不改正的,构成犯罪团伙特别是带有黑社会性质的,要依法从严从重处置,坚决打掉其嚣张气焰。

《意见》要求,各级检察机关要协助组织人事、纪检监察等部门,加强对农村“两委”换届选举的指导监督,健全和规范农村基层民主选举程序,确保把那些德才兼备、真正符合群众意愿的人员选进“两委”班子,防止有劣迹的分子把持基层政权。

《意见》强调,检察机关对于办案过程中遇到的因干群关系、土地征用、环境污染、移民搬迁、集体资产处置、村务公开、邻里纠纷和宗族问题等引发的矛盾纠纷,要积极协助相关单位和部门依法及时妥善处理,避免矛盾激化,防止被一些别有用心的人员和势力利用。

最高检等六部门联合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老年法律维权工作的意见》

本刊讯(通讯员/张钰洁) 2017年1月17日,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应对人口老龄化的决策部署,近日,全国老龄办、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民政部和司法部等六部门联合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老年法律维权工作的意见》(下称《意见》)。

《意见》明确了各级法院、检察机关、公安机关、民政部门、司法行政机关和老龄工作机构加强老年法律维权工作的主要任务分工和保障措施。

《意见》要求,各级检察机关要在刑事、民事、行政检察工作中加强对老年人合法权益的保护,综合发挥惩治、预防、监督、教育、保护等职能作用。改进办案方式方法,对老年人控告、举报、申诉案件,要依法快速办理,缩短办理周期。进一步加大对侵害老年人合法权益的各类职务犯罪行为查办力度。贯彻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在履行审查逮捕、审查起诉职能时,体现对老年人的特殊保护,做到依法少捕、慎诉、少羁押。依法保障老年犯罪嫌疑人的合法诉讼权利,逐步探索老年人强制辩护制度。积极发挥基层检察室作用,通过检察建议和纠正违法通知书等手段,督促派出法庭、派出所等加强老年人法律维权工作。

《意见》强调,各级老龄工作机构、法院、检察机关、公安机关、民政部门、司法行政机关要结合自身职责,依托各类媒体平台加大老年法律维权宣传力度。在敬老月、老年节期间,要广泛开展老年人维权、法律援助服务等现场咨询或宣传活动。要重视宣传《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等法律法规、优待政策和典型案例,提高全民法治意识和广大老年人依法维权意识。

《意见》要求,各级老龄工作机构要协同相关部门做好本地区老年法律维权工作的指导、督促、检查工作。法院、检察机关、公安机关、民政部门、司法行政机关要全力配合,确保监督检查不走过场、产生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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